一百封革命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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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玮

徐玮

我现在心平如镜,并不痛苦,人生莫不有死,枪毙死得最痛快,况我死得有意义,请勿念。

作者简介

徐玮(1903—1928)原名宝兴,化名胡公达,江苏海门县人。1923年在上海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任共青团上海区委书记,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时,被选为上海特别市临时政府委员。同年9月,调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兼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1927年11月6日被捕。1928年5月3日就义于浙江陆军监狱,时年25岁。

书信内容

我的家庭:

在我的血流尚未停止时,得有机会遗书于你们,这是一件差强人意的事。我要告诉你们的有下列几件事:

(一)你们应当看我是社会进化的原动力,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战斗员,而不是一个家庭的子弟,更绝对不是孝顺的子弟。我一生尽力革命,未尝稍懈,对于你们既没有丝毫补助,又缺少经常关系,所以我死后你们不应视我为家庭的一分子而为我悲伤,你们应继续我志而奋斗。

(二)我求学做事颇得友朋资助,债是我个人所借,当不能由你们代偿,我的友朋也不会索偿,请放心。

(三)我并未有异性的结合,请免挂念。未婚妻俞女①与我概无关系,当听其自由。

(四)我以天下为家,我的遗骸随处可放,由它腐败,不必运回,也不要化钱在杭营墓,这都是无意义的。

(五)一切诵经拜忏道场祭奠等等无聊举动,为我所坚决反对者,当不宜有,即追悼会发讣文等等亦属无谓,不应举行。

(六)我友周赞明与我相知较深,大哥石弟②应与之来往,可以解决许多困难问题。

(七)我现在心平如镜,并不痛苦,人生莫不有死,枪毙死得最痛快,况我死得有意义,请勿念。

康健!

九如③

一九二八年二月九日

注释:

①未婚妻俞女:指俞玉琴。徐玮幼时由父母包办的婚配,他曾向女方提出过解除婚约,女方未接受。俞当时已年过25,尚守闺中。徐玮在遗书中郑重声明与她“概无关系”,是为她着想,怕她受牵连。

②大哥石弟:徐玮兄弟三人,大哥徐宝康、弟徐宝石。

③九如:徐玮幼时乳名。

点评

这封遗书是杭州学生联合会负责人陈敬森于1930年8月在杭州陆军监狱就义后,其弟陈敬德从其衣袋里发现的,一直珍藏到1954年,献给了组织,过去曾一度疑为陈敬森遗书存于档案馆。1982年,浙江省党史资料征集工作者经多方考证,确定为徐玮留下的遗书。

1927年4月,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革命党人。8月,徐玮被任命为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到杭州开展革命活动。徐玮以失业教师谢公弢的身份,结合毕业即失业、婚姻不自由、妇女不能独立等切身问题来启发青年的觉悟;他在党、团活动分子会议上,多次作形势和任务的报告,揭露国民党的罪恶,扩大党、团影响。由于徐玮等的努力,杭州的革命斗争活跃起来,工人们纷纷起来罢工,要求改善生活,学生们相继罢课,上街游行示威,反对腐朽的国民党党化教育。

1927年11月初,省委军委地下机关突然被搜查,徐玮和团省委秘书长曹仲兰等同时被捕。他们先被关在杭州市柴木巷看守所,不久转押到浙江陆军监狱。1928年5月3日,徐玮被反动派残忍杀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