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封革命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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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鸿昌

吉鸿昌

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

作者简介

吉鸿昌(1895—1934),原名恒立,别号世五,河南省扶沟县人。1913年入冯玉祥部,因骁勇善战,屡立战功,从士兵递升至军长。曾任第22路军总指挥兼第30师师长,奉命“围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1934年11月24日被蒋介石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

书信内容

红霞吾妻鉴:

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人终有死,我死您也不必过伤悲,因还有儿女得您照应。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等用。我笔嘱矣,小儿还是在天津托喻先生照料上学,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继母已托二、三、四弟照应、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鸿昌手启

1934年12月24日11时钟

国昌、永昌、加昌诸弟鉴: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嘱托奉养继母之责,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负父兄之托也。

欣农、仰心、遐福、慈情诸先生鉴:

吾先父所办学校校款,欣农、遐福均悉,并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绅办理。所虑者,吾死后恐吾弟等不明白之处,还要强行分产,诸君证明已有其父遗嘱,属吕潭地方学校,为教育地方贫穷子弟而设,款项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产也,学校款,诸弟不必过问。

点评

这封遗书和短札是1934年11月21日,吉鸿昌在殉难前几个小时写的。信中的殷殷嘱托,充满了他对妻子、儿女深深的爱护,鼓励妻子为了儿女的成长、为了前赴后继的革命,坚强地活下去。在给弟弟等人的信中表现出吉鸿昌守孝道、重仁义的优秀品质。

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吉鸿昌与冯玉祥等组织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从日伪军手里收复多伦,极大鼓舞了抗日力量。但在蒋介石的重兵围攻下,同盟军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失败后,吉鸿昌到平津等地继续从事抗日活动。1934年,在天津成立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同年11月,吉鸿昌在天津法租界被特务刺伤后被捕。

吉鸿昌被捕后,妻子胡红霞进行了百般营救。吉鸿昌知道这些情况后,便嘱咐夫人营救是徒劳的,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等用”,表明了他对国民党反动本质的清醒认识和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

在狱中,吉鸿昌受尽严刑拷打,但依然顽强不屈。他慷慨陈词,历数蒋介石的卖国行为,并将上衣解开,**出察北抗日作战中所负的累累伤痕。

11月24日是吉鸿昌殉难的日子。他在写完信后,从容地走向刑场,在刑场上写下就义诗,并慷慨陈词:“我为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抢,死了也不能倒下。给我拿把椅子来,我要坐着死。”敌人拿来椅子后,吉鸿昌又说:“我为抗日而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后挨枪。我要亲眼看到敌人的子弹是怎样打死我的。”吉鸿昌就这样光荣牺牲,时年39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