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沈墨加入的学生组织并不算多,但她觉得自己有些累了。
对于自己当初没有选上组织委员的事情,她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庆幸,她甚至觉得李文茵才是聪明人,干脆什么都不参加,舒舒服服地呆在在宿舍休息才是王道。
校运会才刚过去,学生会所举办的大型活动在班委和助辅的大肆宣扬之下变成了当下学生们除了学习之外最需要重视的事情。经院内部所有人都必须要参加,辅导员和负责该活动的学生会成员负责选出表现最为优秀的班级进行表彰。
比赛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全班一起唱歌,这算是群体性节目,另一个则显得特殊一些,只需要从各班选出大约十人上场跳舞。
金融二班的同学大多不愿意参加这看着就极为复杂繁琐的活动,更不肯抽出自己的休息时间排练所谓的舞蹈,每到这个时候,助辅只能拿出让班委对大家进行抽签,谁被抽中谁去学跳街舞。
街舞对于沈墨来说实在算不上简单,她隐约觉得,如果让自己去跳,不仅做不到美观,还会闹笑话,所以她只是默默地坐在原地,甚至低下了头,拼命祈祷自己不要被抽到。
沈墨喜欢参加班级活动,但只限于自己擅长的环节。
她的祈祷终于生效了一回,她旁边的秋安媛却不是很高兴,甚至有些郁闷,因为秋安媛被选中了。
沈墨不太明白秋安媛为什么会不愿意出场。
秋安媛本来就是跳街舞的,沈墨曾偷偷去看了一次,跳的确实极好,至少沈墨这种外行人挑不出任何错处。秋安媛之前还说她因为练舞伤了脚趾,休息了一个星期才恢复,可见她对于舞蹈的喜爱,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反感学校的舞蹈?
她有点儿想问秋安媛,但是看着对方心情不是很好的样子,还是没有问出来。
这个疑问一直到她回宿舍的时候才得以解决,秋安媛对着阮绵绵和李文茵吐槽了许久今天的事情,沈墨听了半天,终于明白过来,秋安媛并不是反感跳舞,而是不喜欢别人非要她参加活动这件事。
班委和助辅在班里商议半天,最终做出决定,在唱歌的时候多加一个诗朗诵环节。流程如下大家先唱上一段,选一个同学出场朗诵诗词,然后大家再一起唱歌。
主意很好,但没有人愿意做那个朗诵的人。
班委说这些话的时候,沈墨正托腮看着黑板发呆,却冷不丁被点了名。
郑雯指着沈墨喊了起来“让沈墨去!她声音好听!”
沈墨呆了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有些纳闷地问秋安媛“我的声音好听吗?”
秋安媛算是个诚实孩子,至少在评判宿友的时候都只说真心话。平时看见沈墨穿的衣服或者涂的口红有问题,都会非常直接地指出来,告诉她这样不好看,甚至还阻止了沈墨想要弄金色卷发和把指甲涂成嫩粉色的荒唐举动。
卷发适合有时尚气息的人,沈墨本人只适合简约风格的打扮,留着直发就很好,如果非要去烫头发,不仅不显的美观,反而老气。至于金色头发和嫩粉色美甲这种套餐,只有黄种人里面肤色较白的那一类才能够驾驭。沈墨的皮肤还没有彻底摆脱军训时所带来的黑,若是再顶着一头亮眼的金发和十个浅粉色的手指甲,只会让她看起来更黑甚至土气。
在打扮这一方面,沈墨算是个能够虚心接受意见的人,每次都会认真思考秋安媛的话并做出改变。
秋安媛也并非只会指出沈墨的错误,有时候看到她背了一个好看的背包或者买了形状可爱的玩偶,也会赞扬几句。
这一回,被问到的秋安媛认真地说“她说的没错,确实好听呀。”
沈墨仔细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在上高中的时候也有人这么说过,并建议自己去做声优。
这样一想,沈墨却是觉得更加纳闷——既然自己声音还行,为什么录音机里面自己的歌声那么难听???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助辅见沈墨没有反驳的意思,当即把事情定了下来“好,那就沈墨吧。”
等这股惊讶劲过去了,沈墨又兴奋起来。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件麻烦事,对于她来说,却是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也是为班级争光的机会,自己务必要好好表现,绝不给大家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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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己当初没有选上组织委员的事情,她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庆幸,她甚至觉得李文茵才是聪明人,干脆什么都不参加,舒舒服服地呆在在宿舍休息才是王道。
校运会才刚过去,学生会所举办的大型活动在班委和助辅的大肆宣扬之下变成了当下学生们除了学习之外最需要重视的事情。经院内部所有人都必须要参加,辅导员和负责该活动的学生会成员负责选出表现最为优秀的班级进行表彰。
比赛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全班一起唱歌,这算是群体性节目,另一个则显得特殊一些,只需要从各班选出大约十人上场跳舞。
金融二班的同学大多不愿意参加这看着就极为复杂繁琐的活动,更不肯抽出自己的休息时间排练所谓的舞蹈,每到这个时候,助辅只能拿出让班委对大家进行抽签,谁被抽中谁去学跳街舞。
街舞对于沈墨来说实在算不上简单,她隐约觉得,如果让自己去跳,不仅做不到美观,还会闹笑话,所以她只是默默地坐在原地,甚至低下了头,拼命祈祷自己不要被抽到。
沈墨喜欢参加班级活动,但只限于自己擅长的环节。
她的祈祷终于生效了一回,她旁边的秋安媛却不是很高兴,甚至有些郁闷,因为秋安媛被选中了。
沈墨不太明白秋安媛为什么会不愿意出场。
秋安媛本来就是跳街舞的,沈墨曾偷偷去看了一次,跳的确实极好,至少沈墨这种外行人挑不出任何错处。秋安媛之前还说她因为练舞伤了脚趾,休息了一个星期才恢复,可见她对于舞蹈的喜爱,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反感学校的舞蹈?
她有点儿想问秋安媛,但是看着对方心情不是很好的样子,还是没有问出来。
这个疑问一直到她回宿舍的时候才得以解决,秋安媛对着阮绵绵和李文茵吐槽了许久今天的事情,沈墨听了半天,终于明白过来,秋安媛并不是反感跳舞,而是不喜欢别人非要她参加活动这件事。
班委和助辅在班里商议半天,最终做出决定,在唱歌的时候多加一个诗朗诵环节。流程如下大家先唱上一段,选一个同学出场朗诵诗词,然后大家再一起唱歌。
主意很好,但没有人愿意做那个朗诵的人。
班委说这些话的时候,沈墨正托腮看着黑板发呆,却冷不丁被点了名。
郑雯指着沈墨喊了起来“让沈墨去!她声音好听!”
沈墨呆了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有些纳闷地问秋安媛“我的声音好听吗?”
秋安媛算是个诚实孩子,至少在评判宿友的时候都只说真心话。平时看见沈墨穿的衣服或者涂的口红有问题,都会非常直接地指出来,告诉她这样不好看,甚至还阻止了沈墨想要弄金色卷发和把指甲涂成嫩粉色的荒唐举动。
卷发适合有时尚气息的人,沈墨本人只适合简约风格的打扮,留着直发就很好,如果非要去烫头发,不仅不显的美观,反而老气。至于金色头发和嫩粉色美甲这种套餐,只有黄种人里面肤色较白的那一类才能够驾驭。沈墨的皮肤还没有彻底摆脱军训时所带来的黑,若是再顶着一头亮眼的金发和十个浅粉色的手指甲,只会让她看起来更黑甚至土气。
在打扮这一方面,沈墨算是个能够虚心接受意见的人,每次都会认真思考秋安媛的话并做出改变。
秋安媛也并非只会指出沈墨的错误,有时候看到她背了一个好看的背包或者买了形状可爱的玩偶,也会赞扬几句。
这一回,被问到的秋安媛认真地说“她说的没错,确实好听呀。”
沈墨仔细思考了一会儿,自己在上高中的时候也有人这么说过,并建议自己去做声优。
这样一想,沈墨却是觉得更加纳闷——既然自己声音还行,为什么录音机里面自己的歌声那么难听???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助辅见沈墨没有反驳的意思,当即把事情定了下来“好,那就沈墨吧。”
等这股惊讶劲过去了,沈墨又兴奋起来。对于别人来说,这是一件麻烦事,对于她来说,却是一个展现自己的机会,也是为班级争光的机会,自己务必要好好表现,绝不给大家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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