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异血人-02
沈煜没想到男人会突然攻击他,一个反应不及,手腕登时被咬了个正着。立刻,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手腕处传来,沈煜忍不住“嗷”地大叫出声:“我说,我是来救你的,你干什么?!”
他大叫着想要对方清醒一些,然而这人也不知是脑子发了疯还是怎样,只是咬着不松口。沈煜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腕已经流血了,于是他一边死命地踹人,一边放声大叫:“救命啊!快来人啊!”
听到他凄惨的叫声,终于有人赶了过来。来人看清楚了眼前的情形,立刻从旁边拾起一根木棒,冲着男人的后背狠狠地砸下去。男人被砸得疼了,顿时松开了口。沈煜忙趁机抽回手,连滚带爬地退到了安全的地方。
“怎么回事?!”对面的人大声问道。沈煜这才发现,那个举着木棍救了自己一命的,正是刚刚和自己吵架的年轻医生。
“不知道!这人疯了!我把他救出来,他睁开眼睛就咬我!”沈煜大声回道。
两人说话的功夫,又有几个穿白大褂的医生跑了过来。那男人见到这情形,突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嚎叫。
“这人有问题!”年轻医生大叫道,“他有攻击倾向,注意别被他咬到!”
听到年轻医生这么说,所有人都紧张起来,有几个更是把手里的铲子、书包之类都举了起来防身。然而那男人似乎真是失了心智,见到这样竟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呲着牙冲着其中一个人就走了过去。
“你别过来!……别,别过来……”被汉子盯上的是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他举着一个水壶,一边毫无说服力地警告一边忍不住后退。结果他没看到后面地上的石块,被绊得一个趔趄,手上的水壶也跌落在地,水一下子洒了出来。
那大汉不知是没想到还是怎样,竟突然停了脚步。而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停下的这一瞬间,众人只觉眼前一花,一件白大褂瞬间蒙住了那男人的头。原来是那年轻医生不知什么时候脱下了自己身上的白大褂,用它死死裹住了男人的头。那男人自然想要挣脱,但年轻医生抓得太紧,他竟一时无法挣开。其他人见状都反应了过来,纷纷脱下自己的白大褂,一件一件蒙在那男人的头上。很快,又有人从别处寻来了绳子,一番缠斗后,这见人就咬的失心疯汉子终于被大家给捆了起来。
平日里只负责看病开药的医生,突然跟这么个疯汉子搏斗了一番,把几个小年轻都给累得够呛。
年轻医生喘着粗气走到沈煜旁边,问道:“你怎么样?”
沈煜正在满地找东西——刚刚和那疯子搏斗的时候,他的小包甩了出去,东西掉了一地,就连相机也被摔了好几处。沈煜正捧着相机心疼呢,听到年轻医生问自己,这才想起自己手腕的伤,低头一看,腕子那里被咬得鲜血淋漓。这不看还好,一看更觉得疼得钻心。那男人嘴劲实在太大了,刚刚如果再晚一会儿,手上恐怕要被他咬下一块肉来。
“今天真是倒了血霉了,救人救到个疯子,还搭进去个相机。”
那医生看着他的倒霉样,想笑却又有些不忍,他建议道:“你应该去医院处理一下伤口。”
沈煜抬眼看了看他,撇嘴道:“算了不用了,手也没断,过两天就好了。”
“我看你这伤口有些深,不仔细消毒的话,容易发炎。另外这创面也比较大,缝针会愈合得快一点。”
听到他这么说,沈煜又看了看自己的伤口,眉头也皱了起来:“你说他逢人就咬,不会是有狂犬病吧?”
那医生抿了抿嘴,似是想笑:“狂犬病不是见人就咬,它……”
“从周!”就在这时,身后有人大叫起来,原来是那医生的一位同伴在招手。于是年轻医生转回头来,加快点语速说:“如果你不放心,也可以去打一针疫苗。我们关东医院就有。你可以去关东医院找我,我叫顾从周。”
说完,这人快步跑开。
沈煜看到那叫顾从周的年轻医生跑了过去,而后他的同事指了指那个疯子,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就看到顾从周又拿着个小手电过去照了照那人的眼睛。而后又和同事说了些什么。而后这帮人就扯着那个疯子离开了。
“妈的,真她妈的倒霉!”沈煜动动手腕,发现手腕子钻心地疼,力气也使不上,顿时郁闷地一跺脚——这他妈的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嘶——啊!小冰姐你轻点儿轻点儿!!”
“你叫唤什么叫唤?!”麻花辫的女子将最后一针缝好,结实地打了个结,而后用剪刀剪断,然后说,“最近几天这里别沾水,定时换药,下周我给你拆线。”
沈煜看着手腕上的伤口,问:“小冰姐我这里会留疤么?”
“你一个老爷们,怕留什么疤?”小冰姑娘撇了他一眼,然后利落地收拾东西起身,“行了我走了啊。”
“诶小冰姐我还没给你钱呢!”
“行了等你当了名记者再还吧!”
沈煜捂着手腕子走回小屋——他并没有去医院,他手上这伤如果去医院缝针的话估计要花上好几块钱,沈煜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六七块而已。好在临近的医馆薛大夫的女儿薛冰也会缝针,所以沈煜就找了她来帮忙。
送走了小冰姑娘,沈煜回到自己的小屋。屋内小炕桌上摆着几样东西——钢笔、稿纸、相机、一盒胶卷,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这些都是沈煜的宝贝,说是他的身家性命也不为过。
沈煜一心想做个大记者,所以自己花积蓄买了相机和胶卷,为的就是不用和报社里的那些老记者们抢相机。今天去采访他把这些东西都带了去,谁知道那么倒霉遇到了个疯子,自己被咬伤不说,小包里的宝贝也都被甩了出去。看着那些在泥里打了不知道多少个滚的东西,沈煜真是心疼得不得了,他拿布巾把东西都一点一点擦干净,然后逐一检查——相机虽然磕凹了一块,好歹还算能用;胶卷盒盖子扣得紧紧的,估计应该没有漏光;钢笔扣着笔帽,打开书写正常。沈煜总算松了一口气,这才静下心来,考虑该怎么写今天的报道。
今天他其实没采访到几个人——一开始帮着大婶挖人,后来又被一个疯子咬,前前后后浪费了不少时间,后来等沈煜想好好采访什么人的时候却发现别的老记者早把几个愿意说话的人都采访完了。沈煜转了一圈都没问到太多东西,眼见天色已晚其他几个记者都要往回走,沈煜只好忍着手腕的疼痛拍了些照片,然后便跟着前辈们的脚步匆匆往回赶。
现在想来,大概也只有这些照片能是自己的筹码了。
沈煜回忆着自己拍下的照片内容,思索着动起笔来。
翌日清晨。
沈煜今天起了个大早,早早来到报社的印刷处,要了一份刚刚印好的日报。昨天晚上他和其他几位记者一起交了稿子,主编在看过所有人的稿子后对沈煜表示,虽然他的报道中大多都已经被其他记者写过,不过有段救人的内容写得倒颇为真挚动人,加上沈煜还拍了照片,主编表示,可以把这一段加在其他人的报道中,来一个联合报道。
因为平吉镇的泥石流是个大新闻,所以这篇报道占据了头版的一般版面,剩下的也都洋洋洒洒地铺满了整个第二版。沈煜看着第一次出现在前两版上的自己的名字,美得喜不自胜。自己向名记者又迈进了一步,可喜可贺!
去买两个包子,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作为独自在关东城打拼的小年轻,沈煜其实平日里还是很省吃俭用的。不过今天沈大记者很开心,于是豪气地在最好的包子铺买了两个上好的猪肉包子。新出笼的包子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沈煜也顾不得回到报社,一出了铺子就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顿时间,鲜美的肉香令齿颊生津。沈煜就这么边吃包子边往报社走,就在还有一条巷子就到报社的时候,突然,只听到身后传来“哗啦”一声,他转过头去,正见一个人正从一条小巷子里猛跑出来!
那不是昨天那个叫顾从周的医生么?!
然而,此刻的小顾医生看着似乎有点不对劲,只见他衣着有些狼狈,身上还有零零散散的血迹。而他也似乎没看到沈煜,抬脚便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紧接着,警哨声急促地响起,很快,几个巡捕房的警察端着枪追向了顾从周逃走的方向。
发生了什么?!
沈煜一头雾水。这顾从周怎么被巡捕房追上了?还有,他那一身的血是怎么回事儿?
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煜想了一想,立刻拔脚往另外一条小巷子钻去。
此刻的顾从周已经跑上了一条大路。他脚步已经不如刚才那般迅捷,刚刚因跳楼而扭伤的脚踝也在每一次奔跑中向大脑传递一次疼痛的讯号。然而他依旧咬牙跑着,为摆脱身后的追兵做着最后的努力。就在这时,他听到耳边一阵车铃声,竟是一辆有轨电车冲着他所在的地方开了过来!原来自己正跑到了有轨电车的轨道上。眼看车子已经驶近,顾从周一咬牙,狠命地向前一扑,终于赶在被电车撞到前堪堪躲了过来,成功将警察甩在电车另一侧。
“妈的!”顾从周清楚地听到了警察们暴躁的骂人声。然而他此刻并没有安全,就在顾从周刚刚起身,打算继续跑的时候,有人突然把他拉向一边,而后他的嘴被人紧紧捂住!!
电车驶过,等在对面的警察惊讶地发现,对面的街路上平静如常,那个逃跑的青年竟已没了踪影。
“妈的!就这么一会儿功夫,那人能跑哪儿去?!”一个领头的警察骂道,“分头去找!”
“是!”
一群警察走了过去,而直到脚步声远去,在街边两幢建筑间一个不起眼的夹缝中,沈煜才将捂在顾从周嘴上的手松开。后者靠上身后的墙壁,长出了一口气……
沈煜领着顾从周钻胡同七拐八拐,终于成功避开警察,将顾从周领回了自己的家中。
“喏,”沈煜将药酒和绷带递给顾从周,见后者自己窝着身子揉脚实在费力,索性坐下来,拿起药酒就要上手。
“喂你……”顾从周似乎吓了一跳,本能地想要往后躲。沈煜一把抓住他的脚踝:“行了你自己弄太费劲了,还是我帮你吧。”
“我说你会么?”顾从周有点信不过地问。
“这算什么事儿啊,我八岁的时候就会了。”沈煜撇撇嘴。
“不是,人的骨头和肌腱是很……啊!”顾从周张嘴似乎就想发表长篇大论,然而沈煜却懒得跟他解释,摸准了地方突然使劲一掰——
“啊!”顾从周没防备,疼得大叫出声。
“行了别嚎了,没把你怎么样。”沈煜收手,“你下地走走看看。”
听沈煜这么说,顾从周才闭了嘴。他试探着让脚着地,而后活动了活动脚腕子,然后目光中露出惊奇的神情。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两下子……”顾从周讪讪地开口。沈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那个,我叫顾从周。你……怎么称呼?”
“叫我沈煜就行了。”沈煜把药酒放到一旁,继续开口道,“说吧,巡捕房的人为什么追你?还有,你这一身血是怎么回事?”
他大叫着想要对方清醒一些,然而这人也不知是脑子发了疯还是怎样,只是咬着不松口。沈煜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腕已经流血了,于是他一边死命地踹人,一边放声大叫:“救命啊!快来人啊!”
听到他凄惨的叫声,终于有人赶了过来。来人看清楚了眼前的情形,立刻从旁边拾起一根木棒,冲着男人的后背狠狠地砸下去。男人被砸得疼了,顿时松开了口。沈煜忙趁机抽回手,连滚带爬地退到了安全的地方。
“怎么回事?!”对面的人大声问道。沈煜这才发现,那个举着木棍救了自己一命的,正是刚刚和自己吵架的年轻医生。
“不知道!这人疯了!我把他救出来,他睁开眼睛就咬我!”沈煜大声回道。
两人说话的功夫,又有几个穿白大褂的医生跑了过来。那男人见到这情形,突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嚎叫。
“这人有问题!”年轻医生大叫道,“他有攻击倾向,注意别被他咬到!”
听到年轻医生这么说,所有人都紧张起来,有几个更是把手里的铲子、书包之类都举了起来防身。然而那男人似乎真是失了心智,见到这样竟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呲着牙冲着其中一个人就走了过去。
“你别过来!……别,别过来……”被汉子盯上的是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他举着一个水壶,一边毫无说服力地警告一边忍不住后退。结果他没看到后面地上的石块,被绊得一个趔趄,手上的水壶也跌落在地,水一下子洒了出来。
那大汉不知是没想到还是怎样,竟突然停了脚步。而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停下的这一瞬间,众人只觉眼前一花,一件白大褂瞬间蒙住了那男人的头。原来是那年轻医生不知什么时候脱下了自己身上的白大褂,用它死死裹住了男人的头。那男人自然想要挣脱,但年轻医生抓得太紧,他竟一时无法挣开。其他人见状都反应了过来,纷纷脱下自己的白大褂,一件一件蒙在那男人的头上。很快,又有人从别处寻来了绳子,一番缠斗后,这见人就咬的失心疯汉子终于被大家给捆了起来。
平日里只负责看病开药的医生,突然跟这么个疯汉子搏斗了一番,把几个小年轻都给累得够呛。
年轻医生喘着粗气走到沈煜旁边,问道:“你怎么样?”
沈煜正在满地找东西——刚刚和那疯子搏斗的时候,他的小包甩了出去,东西掉了一地,就连相机也被摔了好几处。沈煜正捧着相机心疼呢,听到年轻医生问自己,这才想起自己手腕的伤,低头一看,腕子那里被咬得鲜血淋漓。这不看还好,一看更觉得疼得钻心。那男人嘴劲实在太大了,刚刚如果再晚一会儿,手上恐怕要被他咬下一块肉来。
“今天真是倒了血霉了,救人救到个疯子,还搭进去个相机。”
那医生看着他的倒霉样,想笑却又有些不忍,他建议道:“你应该去医院处理一下伤口。”
沈煜抬眼看了看他,撇嘴道:“算了不用了,手也没断,过两天就好了。”
“我看你这伤口有些深,不仔细消毒的话,容易发炎。另外这创面也比较大,缝针会愈合得快一点。”
听到他这么说,沈煜又看了看自己的伤口,眉头也皱了起来:“你说他逢人就咬,不会是有狂犬病吧?”
那医生抿了抿嘴,似是想笑:“狂犬病不是见人就咬,它……”
“从周!”就在这时,身后有人大叫起来,原来是那医生的一位同伴在招手。于是年轻医生转回头来,加快点语速说:“如果你不放心,也可以去打一针疫苗。我们关东医院就有。你可以去关东医院找我,我叫顾从周。”
说完,这人快步跑开。
沈煜看到那叫顾从周的年轻医生跑了过去,而后他的同事指了指那个疯子,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就看到顾从周又拿着个小手电过去照了照那人的眼睛。而后又和同事说了些什么。而后这帮人就扯着那个疯子离开了。
“妈的,真她妈的倒霉!”沈煜动动手腕,发现手腕子钻心地疼,力气也使不上,顿时郁闷地一跺脚——这他妈的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嘶——啊!小冰姐你轻点儿轻点儿!!”
“你叫唤什么叫唤?!”麻花辫的女子将最后一针缝好,结实地打了个结,而后用剪刀剪断,然后说,“最近几天这里别沾水,定时换药,下周我给你拆线。”
沈煜看着手腕上的伤口,问:“小冰姐我这里会留疤么?”
“你一个老爷们,怕留什么疤?”小冰姑娘撇了他一眼,然后利落地收拾东西起身,“行了我走了啊。”
“诶小冰姐我还没给你钱呢!”
“行了等你当了名记者再还吧!”
沈煜捂着手腕子走回小屋——他并没有去医院,他手上这伤如果去医院缝针的话估计要花上好几块钱,沈煜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六七块而已。好在临近的医馆薛大夫的女儿薛冰也会缝针,所以沈煜就找了她来帮忙。
送走了小冰姑娘,沈煜回到自己的小屋。屋内小炕桌上摆着几样东西——钢笔、稿纸、相机、一盒胶卷,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这些都是沈煜的宝贝,说是他的身家性命也不为过。
沈煜一心想做个大记者,所以自己花积蓄买了相机和胶卷,为的就是不用和报社里的那些老记者们抢相机。今天去采访他把这些东西都带了去,谁知道那么倒霉遇到了个疯子,自己被咬伤不说,小包里的宝贝也都被甩了出去。看着那些在泥里打了不知道多少个滚的东西,沈煜真是心疼得不得了,他拿布巾把东西都一点一点擦干净,然后逐一检查——相机虽然磕凹了一块,好歹还算能用;胶卷盒盖子扣得紧紧的,估计应该没有漏光;钢笔扣着笔帽,打开书写正常。沈煜总算松了一口气,这才静下心来,考虑该怎么写今天的报道。
今天他其实没采访到几个人——一开始帮着大婶挖人,后来又被一个疯子咬,前前后后浪费了不少时间,后来等沈煜想好好采访什么人的时候却发现别的老记者早把几个愿意说话的人都采访完了。沈煜转了一圈都没问到太多东西,眼见天色已晚其他几个记者都要往回走,沈煜只好忍着手腕的疼痛拍了些照片,然后便跟着前辈们的脚步匆匆往回赶。
现在想来,大概也只有这些照片能是自己的筹码了。
沈煜回忆着自己拍下的照片内容,思索着动起笔来。
翌日清晨。
沈煜今天起了个大早,早早来到报社的印刷处,要了一份刚刚印好的日报。昨天晚上他和其他几位记者一起交了稿子,主编在看过所有人的稿子后对沈煜表示,虽然他的报道中大多都已经被其他记者写过,不过有段救人的内容写得倒颇为真挚动人,加上沈煜还拍了照片,主编表示,可以把这一段加在其他人的报道中,来一个联合报道。
因为平吉镇的泥石流是个大新闻,所以这篇报道占据了头版的一般版面,剩下的也都洋洋洒洒地铺满了整个第二版。沈煜看着第一次出现在前两版上的自己的名字,美得喜不自胜。自己向名记者又迈进了一步,可喜可贺!
去买两个包子,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作为独自在关东城打拼的小年轻,沈煜其实平日里还是很省吃俭用的。不过今天沈大记者很开心,于是豪气地在最好的包子铺买了两个上好的猪肉包子。新出笼的包子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沈煜也顾不得回到报社,一出了铺子就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顿时间,鲜美的肉香令齿颊生津。沈煜就这么边吃包子边往报社走,就在还有一条巷子就到报社的时候,突然,只听到身后传来“哗啦”一声,他转过头去,正见一个人正从一条小巷子里猛跑出来!
那不是昨天那个叫顾从周的医生么?!
然而,此刻的小顾医生看着似乎有点不对劲,只见他衣着有些狼狈,身上还有零零散散的血迹。而他也似乎没看到沈煜,抬脚便向另外一个方向跑去。紧接着,警哨声急促地响起,很快,几个巡捕房的警察端着枪追向了顾从周逃走的方向。
发生了什么?!
沈煜一头雾水。这顾从周怎么被巡捕房追上了?还有,他那一身的血是怎么回事儿?
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煜想了一想,立刻拔脚往另外一条小巷子钻去。
此刻的顾从周已经跑上了一条大路。他脚步已经不如刚才那般迅捷,刚刚因跳楼而扭伤的脚踝也在每一次奔跑中向大脑传递一次疼痛的讯号。然而他依旧咬牙跑着,为摆脱身后的追兵做着最后的努力。就在这时,他听到耳边一阵车铃声,竟是一辆有轨电车冲着他所在的地方开了过来!原来自己正跑到了有轨电车的轨道上。眼看车子已经驶近,顾从周一咬牙,狠命地向前一扑,终于赶在被电车撞到前堪堪躲了过来,成功将警察甩在电车另一侧。
“妈的!”顾从周清楚地听到了警察们暴躁的骂人声。然而他此刻并没有安全,就在顾从周刚刚起身,打算继续跑的时候,有人突然把他拉向一边,而后他的嘴被人紧紧捂住!!
电车驶过,等在对面的警察惊讶地发现,对面的街路上平静如常,那个逃跑的青年竟已没了踪影。
“妈的!就这么一会儿功夫,那人能跑哪儿去?!”一个领头的警察骂道,“分头去找!”
“是!”
一群警察走了过去,而直到脚步声远去,在街边两幢建筑间一个不起眼的夹缝中,沈煜才将捂在顾从周嘴上的手松开。后者靠上身后的墙壁,长出了一口气……
沈煜领着顾从周钻胡同七拐八拐,终于成功避开警察,将顾从周领回了自己的家中。
“喏,”沈煜将药酒和绷带递给顾从周,见后者自己窝着身子揉脚实在费力,索性坐下来,拿起药酒就要上手。
“喂你……”顾从周似乎吓了一跳,本能地想要往后躲。沈煜一把抓住他的脚踝:“行了你自己弄太费劲了,还是我帮你吧。”
“我说你会么?”顾从周有点信不过地问。
“这算什么事儿啊,我八岁的时候就会了。”沈煜撇撇嘴。
“不是,人的骨头和肌腱是很……啊!”顾从周张嘴似乎就想发表长篇大论,然而沈煜却懒得跟他解释,摸准了地方突然使劲一掰——
“啊!”顾从周没防备,疼得大叫出声。
“行了别嚎了,没把你怎么样。”沈煜收手,“你下地走走看看。”
听沈煜这么说,顾从周才闭了嘴。他试探着让脚着地,而后活动了活动脚腕子,然后目光中露出惊奇的神情。
“看不出来,你还挺有两下子……”顾从周讪讪地开口。沈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那个,我叫顾从周。你……怎么称呼?”
“叫我沈煜就行了。”沈煜把药酒放到一旁,继续开口道,“说吧,巡捕房的人为什么追你?还有,你这一身血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