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天选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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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秦韵

    我并没有因为倒在地上而停止了我的行动,仅仅是在地上躺了数个小时,我便重新强撑自己站了起来。

    我不能放弃。

    但是人在累的时候,内心的活动总是活跃的,我仿佛听到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劝告我停下来,不要再动。

    “停下来。”密集的声音在我脑海里回荡。

    “什么声音?”我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了,怎么可能,这荒郊野外的,怎么可能会有人在。

    不对,我可以确认,那是我身体发出的。

    “睡觉……睡觉。”

    无数的声音在我脑海回荡,我几乎大脑爆炸点,再度疼倒在地上。

    绝望剑正在低吟着,似乎在为主人的痛苦而感到哭泣。

    但是,它也不安着。

    它害怕我死亡,害怕会被再度尘封。

    我勉强的支起绝望剑,把它当做拐杖一样撑着逃离,必须,离开金陵的范围,不然周文风的手下一到,我就必死无疑了。

    走到早上时,我抵达了一个偏僻的村落。

    这个村落看起来像是世外桃源,里面没有丧尸,我进入一个小房间,观察周围没有丧尸,便关上了门,在房间中沉沉的睡去。

    身体在睡眠中补充,当我醒来时已经发现周围站满了人。

    一名满脸白胡子的老头端着步枪蹲下看着我:“小子,你是这里的幸存者?”

    “不是……”

    我摇摇头。

    旁边,一个大叔道:“我们车上的位置不够。”

    “把那些没什么用的家具扔了。”老头吸了最后一口香烟将其扔掉,道:“搜搜周围的食品,中午启程。”

    “程团长那边不会允许我们多带人的。”身后一个颇有韵色的少妇说道:“这个小鬼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用。”

    “我们是独立的,和他没有关系。”老头霸气道:“小子,欢迎加入我们。”

    我摇头:“不了。”

    “为什么?”老头问道:“我们好心载你一程。”

    “我得罪了人,怕连累你们。”

    “你得罪哪里的人?”老头问道。

    “金陵,周文风。”

    吸。

    在场的人都吸了一口冷气,大叔呵呵的干笑几声道:“你开玩笑吧,得罪了周文风的人还能活到现在?”

    “嗯,所以我是侥幸活下来的。”我点点头。

    他们没有发现绝望剑,幸亏我将剑放在身旁,被子掩盖了我。

    “行了,我们都快去江陵了,就算得罪周文风也无妨。”老头霸气道:“你丫长的挺嫩,又穿这么漂亮的衣服,不会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吧。”

    “不是,平常喜欢穿回自己祖宗的服装而已。”

    这倒是没说错,师傅留给我的汉服,按照年代去想,说是祖宗也不为过,如果我没猜错,这件衣服应该是。

    天子龙袍。

    (ps:秦汉时期的天子龙袍流行黑色或者赤色,秦朝就流行黑服赤龙那样。)

    “文艺啊。”大叔发出讥讽的语气,然后道:“快点收拾收拾吧。”

    三人离开了房间,我便在房间找到一块长长的破布。

    虽然破旧、发臭,但是不能进入符文状态的我不可能大意。

    只能委屈绝望了。

    用破布裹住绝望,我将绝望背在身上。

    走出去的时候,这里已经有许多佣兵正在搬运物资。

    幸运的是,这是一支小佣兵团,他们并没有资格参加周文风的宴会,至于曾经李浩然的军师,呵,除了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人得到赞颂,谁会记得在背后出谋划策的谋士了?

    我低眉浅笑的跟在老头背后。

    能怂……就怂吧,大不了以后再装回来。

    “嗯?”一名佣兵看着我,说:“老大,这家伙?”

    “这里的幸存者,带上吧。”老头说完便拍拍他的肩膀:“他上你的车。”

    “可我们没有位置了啊?”佣兵苦脸道。

    “把那些没用的东西扔了,都是华夏人,互相帮助点。”

    老头很显然是个老好人,可惜,这年头,好人可不长命啊。

    不多说什么,我默默的跟着剩下的这名佣兵。

    佣兵一脸看我不爽的样子,说:“你别跟着我,去那辆车上搬东西去。”

    “好。”我应声,便乖巧前去搬运。

    如果让周文风那一班高手看到,一定会震惊的掉大牙,当时在婚礼现场和西岭山中大开杀戒的杀神,如今竟然听一个连一阶都不算的弱者佣兵命令。

    我帮这个车队整理好东西,便上了车,跟着他们前往江陵的路途。

    车开的很快,毕竟也就三辆大巴,这是一支小队伍,配上家属大概五十来人。

    我被分配在最后面的那辆大巴,和这些佣兵的家属一同坐着。

    期间也有几个熊孩子来让我陪他们玩,但是考虑到绝望剑,我可不想暴露出来。

    “很麻烦,对吧?”之前在房间内的少妇也在车上,解释道:“我是这里的医生,不是战斗人员。”

    “原来是这样,以后我病了还得麻烦你。”

    “不会麻烦的。”少妇说:“我们本来就药物缺乏,他们不会为了一个普通的幸存者而浪费药物。”

    我轻笑一下:“虽然不大好听,倒也是事实”

    “老头是个好人,我在半路上差点被两个为非作歹的佣兵强,暴,还是他救了我。”少妇伸出白嫩的手:“我叫秦韵。”

    “秦,文正。”我说道:“本家啊。”

    秦韵呵呵的笑了一下,不怎么说,我感觉这不是什么普通人。

    也不可能是会是普通人。

    秦韵道:“小弟弟,你觉得你能在这个世界活多久?”

    “不知道。”我笑着说:“但是我会尽量活着。”

    这是我的命,天命,我必须活着。

    秦韵看到了道路一旁,说:“你不觉得,这里很诡异吗?”

    “是挺诡异。”我说道:“比起道路一旁一个车影都没有,我反而觉得你更加诡异。”

    “哦?”秦韵问道:“你想说什么?”

    “你不是平常人。”我想了想,说道:“你是谁?”

    “一个你不认识,却认识你的人。”秦韵笑了笑:“刚好呢,我弟弟正在找你。”

    “你弟弟?”我疑惑,这家伙认出我来了。

    手悄悄抹上绝望剑柄。

    “如果把那剑显露出来,你会招来杀身之祸。”秦韵一边看着车辆一边说:“不管怎么,先把伤养好才对,不是吗?”

    “希望如此吧。”

    很显然,这个女人知道我,而且知道的不少。

    但是她没有说出来,这证明还有的谈。

    ps:读者们估计被我的快节奏催的要崩溃,但是我第一次写作,不擅长也不喜欢把剧情拖好几章才推进,我看别的小说,如果换成别人,单单救出婚礼这一章人家估计就能用十章来拖字数,但是我没有,剩下的节奏还会更快,读者们可得有心理准备了。另外你们觉得我该写死谁好,林静还是陈柔?

    读者们中秋节快乐,我要去走亲戚送礼物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