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偶像很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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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偷钱包的少年?

    成果果在脑中不断的搜索着她的好友或是熟人,嘴里念叨着“晨雾吗?不对啊,她现在在上海,零度?不不,不可能……”

    “是余小。”张冥之直截了当的说道,“是不是很震惊?”

    这怎么可能不不震惊呢?简直就是震惊我妈一万年好吗?

    “真的假的……”成果果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们……他们可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啊,怎么会走到一块的呀?”

    “缘分吧。”张冥之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的简单的跟成果果讲了一下,“他们现在算是正式的男女朋友了。”

    仔细算算也有三四个月了,余小都没跟她们知会一声,本来成果果还挺难过的,作为一直挺要好的朋友,也不透个口风,但是想想吧,依照小小的性格,暂时不打算告诉她们也挺正常的。

    后来……

    来到四川成都后,张冥之并没有去当这个僚机,因为他感觉那跟电灯泡没什么两样,祝思羿去找他的小女友,张冥之就在附近转了转,附近的街市很繁华,特别是到了晚上,市井的气息就更加浓郁了。

    他拿出手机,对着这番景象拍了张照,或许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果果者爱分享,现在的他,拍拍照,录录视频,似乎已经成常态了。

    看着自己拍摄的照片,张冥之甚是满意,但慢慢的……他从照片里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不远处,一个彪形大汉正指着一个十岁的少年似乎在训斥着什么。

    本着凑热闹的想法,张冥之朝那儿走了过去。

    “这小子偷我钱了,你知道吗?”大汉气势汹汹,不依不饶的说道,“钱包就在他身上,证据确凿!”

    少年畏畏缩缩的站在一旁,眼眉低垂,一个劲的摇头,嘴里反复念叨着“不是我偷的,不是我偷的……”

    “要不是我发现的早,就被这小子蒙混过去了!”大汉翘着二郎腿,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对着一旁不停道歉的老板娘大吼大叫,“怎么说?你的店员做出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你打算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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