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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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高度盖然性

    被告律师也是一个高手!

    知道他这样问王巴大的目的,但他是律师,不能代替当事人回答事实问题!

    “报告审判长,被告律师未经允许擅自发言,违反法庭纪律,请法庭作出惩戒!”

    孟涛当即向法庭指出,直说的被告律师乱翻白眼,不再是笑咪咪的样子。

    法官看向被告律师:“提醒被告方律师,未经法庭允许,不得随意发言,事实问题由被告本人作答。”

    “我说的跟我律师说的一样,没什么可回答的。”王巴大见状,马上说道。

    孟涛冷笑问:“你与你的律师说法不一致,请问以谁说的为准。”

    “以我律师说的为准。”

    王巴大此话一出,坐在法庭上面的三位法官忍不住笑了,这个王巴大彻底上了孟涛的当了。

    孟涛不禁微微一笑道:“你的律师怎么能知道这件事呢?”

    “是我跟他讲的,怎么的!”

    “既然这事是你跟他讲的,那你怎么还要以他说的为准?”

    “我……,我不回答你的问题!”

    王巴大恼了,坐在他旁边的律师脸上也阴的跟乌云一般,他没想到孟涛小小年纪会问的如此刁钻犀利。

    “报告审判长,被告在说谎!他还原告的钱是不是从银行取的,对他来说是一件很清楚的事,但他却回答的颠三倒四,前言不搭后语,这证明他的话是假的!他只还了两千块钱,原告说的是真的!”

    孟涛一这样讲,被告律师马上反驳道:“被告还原告的钱有没有从银行取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了原告的钱!我们不否认钱是从银行取的,但还原告这两万八千块钱不是直接从银行取的,而是从家里拿的现金,被告并没有说谎话,只是他一时紧张,说不清楚而已!原告律师不要武断说被告的话是假的!”

    被告的律师看上去也很强啊。

    “报告审判长,原告现在提交第二组证据。”

    孟涛把第二组证据,银行流水提交了上去。

    “审判长,第二组证据是银行流水,想证明的内容是,被告在还款之日前一个月内,没有提取过两万八千块钱的现金,只有一笔两千元的现金,正好与原告所说的话相吻合,证明被告实际还款是两千元,而不是两万八千元。”

    孟涛说完话之后,法官就将证据交给被告方质证。

    被告律师看过后,便把证据往桌子一扔,说道:“报告审判长,原告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方不予以质证。”

    孟涛立刻说道:“该份证据是原告方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虽然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该份证据,但是并不违规,这属于原告方发现的新证据,如果被告不予以质证,便是认可该份证据了。”

    被告律师一听傻了,法官便看向他道:“请被告方律师说说意见吧,不要放弃质证的权利。”

    被告律师一看,只好说道:“这份证据并不能证明什么,这只是汉州银行的银行流水,能说明什么?被告不只汉州银行一个银行账户。”

    王巴大听了,插嘴道:“我还有大陶银行的帐户。”

    听到他们这样辩解,孟涛冷哼一声道:“报告审判长,原告还有第三组证据提供。”

    话一说完,被告律师非常惊诧,第二组证据在他意料之中,调银行流水是比较正常的事情,怎么还有第三组证据?

    “审判长,原告这是在搞突然袭击,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我们反对!”

    孟涛听了,不紧不慢地道:“这是一组录音证据,我们当庭提供,如果被告不愿意质证,我们不反对!”

    说罢,就把一组录音证据提交了上去,法官同意播放录音。

    等播放完后,孟涛便说道:“该组证据证明,被告方承认其还原告的钱是从汉州银行取的,而汉州银行的流水当中根本没有两万八千元的提取记录,这都证明被告在说谎,原告的主张成立。”

    话刚说完,王巴大忍不住了,站起来指着他骂道:“狗律师,你阴我!”

    孟涛扫他一眼,对法官道:“审判长,被告当庭辱骂他人,藐视法庭,请法庭训诫!”

    被告律师忙拉住被告坐了下来,说道:“原告采取偷录的方式取得证据,证据来源不合法,法庭不能采纳该份证据。”

    孟涛说道:“该份证据是真实有效的,我并没有偷拍偷录,我只不过是有取证意识而已,被告无法否认该份证据的真实性!”

    被告坐在座位上,两只眼睛瞪着他,他哪里会想到,孟涛跟他通了一次电话,会把通话内容给录了下来,导致现在提交到了法庭上,让他和律师都极为被动!

    庭开到这里,真相已经大白了,被告处处有漏洞,无法自圆其说,其辩解无法成立!

    法官心中也有了数,等孟涛提交完证据后,便问被告方是否有证据需要提供?

    被告律师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声:“没有。”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还打什么官司?当然他是被告,一般情况下无须提交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据主要由原告提供,被告只需要反驳是了。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官宣布道。

    孟涛就开始宣读代理词,主要是两个观点,一个观点就是被告方的说法不合情理,另一个观点就是,被告方当庭说谎,三组证据证明,被告辩解还了原告两万八千块钱的说法不能成立。

    被告律师在他说完之后,也作了发言,还是辩解还了两万八千元,欠原告两千元,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相关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现在还欠原告两万八千块钱。

    还是原来的陈词滥调,作为被告方只要把水给搅浑了就可以,认定原告方的证据不能百分之百地证明还欠两万八千块钱。

    但民事诉讼,跟刑事案件不同,证据不需要百分之百,只要有高度盖然性就可以了,而今天的庭审表明,高度盖然性是站在原告这一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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