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称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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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11章】1554

    将水资源供水结构改革和供水价格调整的事宜委托给统筹发展局统一协调处理了,而让碧海市政府集中力量,专门处理保护区内的企业搬迁和补偿等系列问题。

    政府下发的文件是这么表述的,其实,他知道这些划分,其实,背后都是重大利益博弈,一些人可能已经头破血流了。

    杜比安了解到,据称当时市里决定收回前两项事务的处理权时,马组长,不,应该是马市长了,他还不高兴,觉得失去了一个处理重大事项从而发财和用人的机会,而只甩给自己一个继续拆迁的这种破事,后来他却对此感到庆幸。

    据说,马市长曾经在一次茶话会感叹,他说辛亏当时没有接手水资源和水价的改革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几个部门之间打得不可开交,甚至因为中间的矛盾和大幅提高水价后近千名居民集会造成了恶劣英影响。

    从纪律监察网站就可以看到,因为这个事情,不仅统筹发展局处理了一批干部,甚至连参与评估的律师事务所也被处分。统筹发展局的一个副主任被撤职,物价管理处的副处长及具体承办此事的一个副科长、水资源公司的总经理被严重警告,律师事务所因管理不严被司法局责令整改,出具虚假意见的主办律师和两名参与者分别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和暂停执业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处罚。

    聪明的马市长,很快就发现了后一个工作的好处,因为斯莱联邦建邦时间并不长,法律不健全,所以不仅没有这些瓜葛,而且在具体组织拆迁过程中的存在着巨大的操作空间。

    在具体处理保护区搬迁工作的时候,除了少数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企业,经营内容有养殖企业,有食品和水果加工企业,有一些旅游体验企业,除此之外,还有部分个体户。

    整个区域,涉的企业和个体不少,有五六十家之多,而且这些企业有一个特点是建造的基地或者厂房面积很大,动不动就是好几千平米,这就意味着,需要补偿的金额也很大。

    刚开始的时候,不仅碧海市政府不知道怎么办,连仙来市政府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是仙来市政府将之交给碧海市政府,让他们研究,由仙来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业务指导。

    碧海市政府为了方便处理,同时转嫁责任,责成碧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方案,而碧海市环境保护局担心弄出问题,每一步都向碧海市政府请示,碧海市政府没有办法,又将此事委托给法律顾问律师。

    他们的顾问律师,就是易鑫的那位同学,据说非常头疼,易鑫说他们在群里讨论过,因为除了环境保护法里有一个笼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提法之外,并没有具体的细则进行支撑,于是只能根据一些文件,提出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让评估

    公司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的损失来进行补偿。

    他将需要补偿的主体进行分类,分成保护区设立前建立和后建立,有审批手续和无审批手续等等来确定补偿基数。

    易鑫说,他们分析完了,建立时间和手续问题都好处理,但是评估却是个大窟窿,这个里面就大有文章了,造价多少,损失多少,给评估公司的空间很大。

    但是,易鑫说,这个东西与律师无关,毕竟,委托这么一个事项,因为是法律顾问,并没有给支付费用,政府部门之间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有形或者无形的桥梁将麻烦转移过去,互相踢皮球,互相找替身,而政府又找律师作为他们的替身,用来防止将来的麻烦。

    易鑫说过,律师也不傻啊,瞬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