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话 师尊的交代
秦丰查阅的这本古籍叫做《阴司纪要》,顾名思义是关于仙界阴司的。翻阅之下逸一方知,此书详细记录了地府的所有流程规矩,细致到每一个府吏的由来和职责。
秦丰为何会对这本书感兴趣?逸一并没有简单地将其当做一个巧合来看待,而是想得更为深远。秦丰不是一个简单的后生,连自诩聪明的自己都能被他一再算计,他会是一个那么容易认命甚至寻死的人?
逸一突然明白了,何为向死而活,秦丰原来是这样打算的。所以,自己应该很难在凡间找到那本《修元经》了,它必定被秦丰藏得非常隐蔽。他了解有关地府的一切是为了在黄泉路上避开那碗“不回头”,这样他便能够带着所有记忆转世,他压根没有放弃修仙,不过是换了个身份重新来过。
《阴司纪要》上有记载,如果一个人死的时候肉身被毁得面目全非,那么他转世的时候就能够得到一张全新的面孔,甚至连性别都有可能重新选择。这就是秦丰为何要跳崖,他还真是心思细腻。
猜到了这些计划又如何,秦丰已经身死,此时该在地府报到呢。
只是,秦丰千算万算,却料想不到自己查阅的古籍年头已久。如今,凡间人丁数量和当时早已大不相同,加上适逢刚经历过大规模战事,那些亡魂到了地府想要投胎转世,除了照例要走的流程外,还要按照先来后到以及生前对世间所做贡献,祖上阴德等等来进行排队,一来二去耗上一两百年都是常事。这无疑就为逸一又多争取了许多寻找《修元经》的时间。
然而,身为医仙可不是无所事事的,虽然每到凡界必抽身找寻却始终无所获。逸一心里清楚,若是还想找回《修元经》自己大概必须先要找到转世成人的秦丰了。但,茫茫人海,除非提前获知他投生的人家,否则即便是自己也是大海捞针机会渺茫。
医仙与阴司本就没有交集,逸一本人更是和府君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就算他愿意自降身份去求府君,人家也不一定卖他面子,况且,这件事如果细究根由,唯恐自己解释不清再传扬出去就大大地划不着了。
就在逸一苦想办法不得的时候,司剑偏巧招惹上了府君的义子寒诺,一下子牵出许多人事,从而有了她与府君的五百年契约。
“所以——”司剑这边还没说话,君书玉突然柳眉一挑开口道,“司剑当年和府君订下五百年的契约,是你的意思?”
君书玉的问题直接而且尖锐。
的确,所有知情人都有理由这样想,当年逸一为医治寒诺推算出需要五百年之久的时间,于是府君便订立五百年契约来惩罚司剑同时约束逸一。如果逸一只是希望司剑在地府当差帮助自己打探到秦丰的转世安排,那么所谓的五百年就有可能是他故意这么说的。
当所有的目光看向自己,逸一知道所有的辩解可能都会显得苍白,但他还是直言道“不是的!”
千年情谊和一句“不是”都敌不过怀疑的种子落地生根。逸一明白自己理亏在先,但他还是要解释,
“我承认,司剑去做追魂使对我是有益的。但我不会因此算计朋友,更不会以牺牲医者道义为代价。救治寒诺,使其恢复如初,五百年我已是尽力而为!”
逸一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尤其那句“尽力而为”掷地有声!
“一面之词。”君书玉冷着脸,全然不见平日里对逸一的和顺模样,“那么大一件事你都可以瞒到今天。现在所说的每一个字又有多少可信呢?”
人当羞愧时会面红耳赤,逸一此时却脸色苍白,说白如素纸一点都不为过,认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副模样的医仙。
此时,一直沉默的司剑终于开口了,她问道“当日,你让我交给秦丰的是?”
“是药。”
“药?不是一块玉?”
“外形像玉石,在嘴里含化了,里面的药汁就会流出来。无色无味,不明根由的话仙家也发现不了。”
逸一的声音很低,但回答却毫不含糊。接着,他就解释了其中缘由。
虽然秦丰很细心,也做足了准备,但他终究凡人,还是低估了地府的手段,更架不住等待的煎熬。终于到了走上轮回道去往阴阳界的桥头,却不料那些地府差役们见多了各路亡魂的计量,想耍点手段把他们一个一个都骗过去何其艰难。于是,秦丰棋差一招还是被推到了领取“不回头”的摊位前。
“不回头”就是凡间传说的孟婆汤,喝下去前尘往事烟消云散,半点记忆也不会带走,如果那样自己的苦心设计岂不全泡汤了?
就在秦丰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地府差役朝他走来。秦丰大惊,因为那张脸他是认得的,那不是幻虚的剑仙吗?她怎么在地府,这一身装扮分明就是这里的差役!
司剑是不喜欢管闲事的。但逸一相托她还是走了一趟,那些差役们大都知道她的身份故而都很给面子。她于是来带秦丰身旁,也不多话掏出一个玉坠子递给他。
“这是逸一让我带给你的,说是当年给你的拜师礼。”
秦丰接过玉坠子心头却是一惊,他知道此物根本不是什么拜师礼,而且跟随医仙修习多年,这看似石头的外形里面裹着药汁的秘密他其实是知道的。
时间有限,秦丰纵有许多问题只能言简,于是问“师尊他还说了什么?”
逸一确实有带话,还说如果秦丰想听再告诉他。既然他问了,司剑便如实转告,
“他说,他是懂你的,但世事无常,只望你能记住,邪术伤身,若害及其无辜永世飞升无妄。重新为人,望你懂取舍,知珍重。”
司剑只是原话转告,那个时候她以为这不过为人师者对爱徒的一片用心,便没有多想,但此时忆起才体会到其中实在别有深意。
“‘懂取舍,知珍重’,这句话怕不是字面的意思吧?”
秦丰为何会对这本书感兴趣?逸一并没有简单地将其当做一个巧合来看待,而是想得更为深远。秦丰不是一个简单的后生,连自诩聪明的自己都能被他一再算计,他会是一个那么容易认命甚至寻死的人?
逸一突然明白了,何为向死而活,秦丰原来是这样打算的。所以,自己应该很难在凡间找到那本《修元经》了,它必定被秦丰藏得非常隐蔽。他了解有关地府的一切是为了在黄泉路上避开那碗“不回头”,这样他便能够带着所有记忆转世,他压根没有放弃修仙,不过是换了个身份重新来过。
《阴司纪要》上有记载,如果一个人死的时候肉身被毁得面目全非,那么他转世的时候就能够得到一张全新的面孔,甚至连性别都有可能重新选择。这就是秦丰为何要跳崖,他还真是心思细腻。
猜到了这些计划又如何,秦丰已经身死,此时该在地府报到呢。
只是,秦丰千算万算,却料想不到自己查阅的古籍年头已久。如今,凡间人丁数量和当时早已大不相同,加上适逢刚经历过大规模战事,那些亡魂到了地府想要投胎转世,除了照例要走的流程外,还要按照先来后到以及生前对世间所做贡献,祖上阴德等等来进行排队,一来二去耗上一两百年都是常事。这无疑就为逸一又多争取了许多寻找《修元经》的时间。
然而,身为医仙可不是无所事事的,虽然每到凡界必抽身找寻却始终无所获。逸一心里清楚,若是还想找回《修元经》自己大概必须先要找到转世成人的秦丰了。但,茫茫人海,除非提前获知他投生的人家,否则即便是自己也是大海捞针机会渺茫。
医仙与阴司本就没有交集,逸一本人更是和府君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就算他愿意自降身份去求府君,人家也不一定卖他面子,况且,这件事如果细究根由,唯恐自己解释不清再传扬出去就大大地划不着了。
就在逸一苦想办法不得的时候,司剑偏巧招惹上了府君的义子寒诺,一下子牵出许多人事,从而有了她与府君的五百年契约。
“所以——”司剑这边还没说话,君书玉突然柳眉一挑开口道,“司剑当年和府君订下五百年的契约,是你的意思?”
君书玉的问题直接而且尖锐。
的确,所有知情人都有理由这样想,当年逸一为医治寒诺推算出需要五百年之久的时间,于是府君便订立五百年契约来惩罚司剑同时约束逸一。如果逸一只是希望司剑在地府当差帮助自己打探到秦丰的转世安排,那么所谓的五百年就有可能是他故意这么说的。
当所有的目光看向自己,逸一知道所有的辩解可能都会显得苍白,但他还是直言道“不是的!”
千年情谊和一句“不是”都敌不过怀疑的种子落地生根。逸一明白自己理亏在先,但他还是要解释,
“我承认,司剑去做追魂使对我是有益的。但我不会因此算计朋友,更不会以牺牲医者道义为代价。救治寒诺,使其恢复如初,五百年我已是尽力而为!”
逸一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尤其那句“尽力而为”掷地有声!
“一面之词。”君书玉冷着脸,全然不见平日里对逸一的和顺模样,“那么大一件事你都可以瞒到今天。现在所说的每一个字又有多少可信呢?”
人当羞愧时会面红耳赤,逸一此时却脸色苍白,说白如素纸一点都不为过,认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副模样的医仙。
此时,一直沉默的司剑终于开口了,她问道“当日,你让我交给秦丰的是?”
“是药。”
“药?不是一块玉?”
“外形像玉石,在嘴里含化了,里面的药汁就会流出来。无色无味,不明根由的话仙家也发现不了。”
逸一的声音很低,但回答却毫不含糊。接着,他就解释了其中缘由。
虽然秦丰很细心,也做足了准备,但他终究凡人,还是低估了地府的手段,更架不住等待的煎熬。终于到了走上轮回道去往阴阳界的桥头,却不料那些地府差役们见多了各路亡魂的计量,想耍点手段把他们一个一个都骗过去何其艰难。于是,秦丰棋差一招还是被推到了领取“不回头”的摊位前。
“不回头”就是凡间传说的孟婆汤,喝下去前尘往事烟消云散,半点记忆也不会带走,如果那样自己的苦心设计岂不全泡汤了?
就在秦丰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地府差役朝他走来。秦丰大惊,因为那张脸他是认得的,那不是幻虚的剑仙吗?她怎么在地府,这一身装扮分明就是这里的差役!
司剑是不喜欢管闲事的。但逸一相托她还是走了一趟,那些差役们大都知道她的身份故而都很给面子。她于是来带秦丰身旁,也不多话掏出一个玉坠子递给他。
“这是逸一让我带给你的,说是当年给你的拜师礼。”
秦丰接过玉坠子心头却是一惊,他知道此物根本不是什么拜师礼,而且跟随医仙修习多年,这看似石头的外形里面裹着药汁的秘密他其实是知道的。
时间有限,秦丰纵有许多问题只能言简,于是问“师尊他还说了什么?”
逸一确实有带话,还说如果秦丰想听再告诉他。既然他问了,司剑便如实转告,
“他说,他是懂你的,但世事无常,只望你能记住,邪术伤身,若害及其无辜永世飞升无妄。重新为人,望你懂取舍,知珍重。”
司剑只是原话转告,那个时候她以为这不过为人师者对爱徒的一片用心,便没有多想,但此时忆起才体会到其中实在别有深意。
“‘懂取舍,知珍重’,这句话怕不是字面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