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死于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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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怪力乱神

    通灵师可谓是恒河沙数,但真正身怀绝技的通灵师却屈指可数,好在,我并不是他们其中的一员,我的确会些让人瞠目结舌的奇能异术,类似于从别人的耳朵里变出一枚五分钱硬币,众所周知,魔术是骗人的把戏,但总有些未经世事年轻人或者两鬓斑白的老人认为我真的身怀绝技,而他们也很乐意...额...让我为他们表演通灵而后把自己口袋中的钞票塞进我的手中,这并非丧尽天良,因为我相信人在寿终正寝之后会晋升入天堂或者遁入泥泞地狱,但我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所谓的鬼魂存在,而那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件我也置若罔闻,所以我觉得通灵只是件类似于催眠或者只是自欺欺人的一种手段,这个世界上做过亏心事的人可谓是不计其数,因此他们总会想找到一些足以让自己心安理得的事情做,比如向死者的灵魂道歉,真是天方夜谭,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个不大讨人喜欢的名字,那便是,骗子。



    但就在三天前,我的彻底幡然醒悟这个世界并非没有鬼怪,只是它们也并非像影视作品中那么面目狰狞嗜杀成性,令人夺路而逃,它们更像是些足智多谋的商业家,或者楚楚可怜看似人畜无害的小宠物,可我遇到的那个,就有些与两者背道而驰了,但无论如何,这是个感循序渐进的故事,开头可能并不足以让你不寒而栗,但谁又能保证当你看到了结尾时还能如此心如止水呢?



    我一如既往的完成了今天的工作,也就是所谓的通灵术表演,我让一个老太太认为他那与世长辞的老伴在天堂享尽天伦之,也并没有在天堂沾花惹草,除此之外我还运用了一些小魔术,比如弹指一挥便能熄灭蜡烛,隔空取物,以及...在老太太的耳朵里变出一枚一块钱的硬币,当然,我自然不会解释这些魔术的原理,因为如若我能解释出这个,那我为什么还要写文呢?



    而这项工作也让我的钱包里多出了几张大钞,除此之外我今天也就这一位客人,该死,这生意真是差强人意,也许我以后会改行去变魔术,我站起身来,关上这小办公室的电灯,这办公室是我租来的,只有数十平米,好在我的东西也算不上多,我只有一张办公桌,一台饮水机,几张办公椅以及那只潜伏在我桌子底下的佛罗里达跳蛛,我不想赶走它,因为他的遭遇与我相差无几,幼年丧母,父亲因盗窃杀人罪入狱,自小便寄人篱下,姐姐是个水性杨花的脱衣舞女郎。



    我见天色已晚,已是万籁俱寂,楼下的小商店也应该关门了,见此我也只好洗洗身子然后躺在办公椅上酣然入梦,但就在此时一通电话打乱了我的全盘计划,那是一通与我多年未联系的老友打来的,见是老友,我不假思索按下了拒绝接听键,我深知在夜深人静时打来一般都是噩耗,这是常规套路,但奈何他并未就此罢手,连续打了几通,致使我在洗澡时让肥皂掉进了厕所马桶中,我才怒不可的接起了电话,果不其然,电话那头正是与我有数千公里之距的老友“为什么不接电话?”



    “额...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没听见,不好意思。”多么粗制滥造的谎言,连我自己都不信。



    他哑然失笑道“哈哈哈,你还是与以前一样…...但我不是来与你叙旧的,树恒他死了。”



    我惊座而起,差点又把一块肥皂掉进了马桶里,大惊失色道“什么?今天可不是愚人节,我警告你不许开这种低级趣味玩笑。”但事与愿违,我期待的嘲笑声并没有如期而至,这件事看来属实了。



    他亦是摆出一副痛心疾首之态道“我说的是真的…...树恒与世长辞了,他患上了白血病却没有对我们说,你也知道他的家境一贫如洗...对不起,老朋友,我离他最近,我...我应该管好他的,对不起。”



    电话那头亦是泣不成声,而我亦是泪如泉涌,树恒与我们两个是在学校认识的,情逾骨肉,事实上他前几天打过电话来叙旧,我并没有察觉到他语气中稍纵即逝的悲意,他也许在当时就已知自己命不久矣,我瘫坐在浴缸中,用痛不欲生这个词形容此时此刻我的心情也一点也不为过,我失魂落魄回应道“他的葬礼什么时候开始?”



    “下个星期的星期五开始,请帖我已经邮寄过去了…...上边有地址,顺便给我报销一下快递费。”



    “你说的笑话还是那么冷。”



    “不,我认真的。”



    清晨,依旧薄雾缭绕,我早早的挂上了那张形同虚设的暂停营业标识,我身处翡翠城堪称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工业化城市,想从此地到达树恒所处的穷乡僻壤,得耗费些许时日,我跳上出租车马不停蹄的赶往机场,好在没有遇到远近闻名的翡翠城大堵车事件,翡翠城本就硕大无朋,从我的住处到机场耗时竟高达三小时,但我的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我还得登记,检验,托运行李,该死,为什么连上个飞机都得经过这么有条不紊的繁琐手续?但好在我还是准时登上了经济舱,结束了上午的舟车劳顿。



    我瘫坐在仿佛只有尺寸大小的座位上,看着廉价飞机场没有丝毫胡吃海塞的欲望,我至始至终不能接受恒树与世长辞的事实,回想起了,与恒树嬉笑打闹无拘无束的学生时期好似就在昨天,他也回想起,毕业后三人分道扬镳,恒树归乡照料半身不遂的母亲,威尔森史密斯也相继归乡回到了美国科罗拉多州,只有自己选择来到了翡翠城,这一坐落在赤道之上的空中城市谋求生计,而自己如今也不出所料的一贫如洗,我完全可以只是寄去一张薄如蝉翼的致辞表达自己的悲意,至少这样自己就只用花费一张纸的价钱,但英年早逝的那个人怎么说也是与自己朝夕相处了好几年的朋友,自己如若不露面,那就太过意不去了,而殊不知,此行会彻底把我的人生闹得天翻地覆。



    不知何时,我酣然入梦,我一直没有在飞机上睡觉的习惯,但昨晚我也一夜未曾合眼,着实是有些累了,当我次再醒来时,已是万籁俱寂的深夜,昏暗的灯光忽闪忽明,机舱内的乘客多数已然入眠,而属于自己的那两份飞机餐全然已经凉了,一股尿意涌上心头致使我站起身来向着厕所走去,人有三急,却奈何厕所的门坚如磐石而里头的人却丝毫没有出来的意思,我望向周边尽是熟睡的乘客自然不会让自己怀瑾握瑜,温文尔雅的形象功亏一篑,所以我并不打算破门而入,只是沉默寡言的外头等等,不知是否是尿意所致,我的身体一阵不寒而栗,当然,我当时并没有在意这些。



    飞机平稳落地,背着行李再次长途跋涉,这年头要前去一处穷乡僻壤着实难如登天,期间我不下十次中转,出租车,大巴,三轮车,乃至小木舟,不论如何,我跋山涉水终于还是到了那处老友留给我的地址,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正直傍晚。



    比起小镇,这里更像是个断井颓垣的废墟,很难想象恒树是如何在此地生存下去的,毋庸置疑,这里不通大巴,不同公交,甚至一路上我见到的人都寥寥无几,但除此之外,这座村庄依山傍水,是一处风水宝地,可惜没有明眼人开发,说来也是,从这里到附近的小镇都得需要三五个小时,换做是谁谁在百无聊赖之际也不会来到这里,我拖着行李,裤腿满是泥泞,严格来说,我虽然自小家庭破裂,但祖母与祖父待我不薄,我与他们生活了十年,也算得上是娇生惯养,迄今为止我已经不大懂自己洗衣做饭,好在当今外卖与洗衣店泛滥。



    我踏开步子,这座村庄不大,只有寥寥几十户人,而这几十户人也不可能不谋而合同时举办葬礼,所以要找到我的目的地很容易,老友威尔森也已然等候多时,时过境迁,他的样子一点没变,还是那个面如傅粉,留着小胡子的黑人俊男,他见我步履阑珊而来上前一把把我抱住,笑道“该死,你一点没变…...只可惜我们再次见面是在这种场合。”他指了指一旁的灵棚,几乎全村人都来参加了葬礼,毕竟村子这么小,人们自然都很团结,而这小村子里的人对我这的外来者好似颇有兴趣,几个小孩瞪着大眼目不转睛的瞪着我,而我为数不多的优点里也包括了喜欢孩子这一与生俱来的天性。



    我把兜里仅剩着的几枚巧克力分发给了那几个孩子后跟着威尔森入座,灵棚杂乱无章,而灵棚中央,赫然有着一口薄木棺,我上前默哀了约莫几分钟,坐下身子问道“你早就到了?怎么没联系我?”



    威尔森见此,不动声色道“我十天前就打电话给你了,你的电话号换了,我使出浑身解数才打通了你的电话,小畜生你这些日子都到哪去了?”



    我回应道“能去哪?我现在住在翡翠城,家徒四壁身边又无亲无故,只能玩点小把戏赚钱…...等等,你十天前打过电话给我了?”



    威尔森见此,面露悲意,痛彻心扉道“嗯…...恒树...恒树他把母亲送到疗养院,回来就…...算起了,已经有十天了,是附近村民嗅到了尸臭才发现他的尸体在河边,他生前在洗衣服…...。”



    我大惊失色,汗毛直立,诧异道“十天!?他…...他几天前才给我打过电话...。”回想起了,当时恒树的语气着实有些诡异,他好似有些…...如坐针毡,而身旁也有些若隐若现的流水声,但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我根本记不起他当时跟我说了什么,我的记性虽然在某些时候的确差强人意,但也没差到



    连三天前发生过的事情都不记得。



    威尔森见我面如死灰,深知此事并非是我开的玩笑,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无神论者,说道“别吓自己了…...也许...也许是你记错了,你在学校时记性都不尽人意,对吗?”



    我强忍着惧意,忍俊不禁道“别闹了好吗?那都是我忘带作业的借口罢了...算了...聊点别的,你现在做什么生意?”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我从谈话中得知到,威尔森回到故乡后先是从些小本生意坐起,久而久之如今已是个腰缠万贯的暴发户了,相较之下,我的生活还真是一蹶不振,而这场葬礼也是他一手包办的,恒树的尸体早已火化,而悄无声息躺在那副棺材里的也只是恒树的骨灰盒,虽然这话有些刺耳,但我不得不说,得知那口棺材中躺着的不是一具尸体,我还是暗自松下了一口气,棺材旁有两个花圈,与一张恒树生前的照片,照片里恒树的笑容一如既往的真诚,不带任何杂志,而这笑容却永远也回不来了。



    正如前文所述,恒树除了那半身不遂的母亲外已无亲无故,再加上他也没多少友人,来参加葬礼的也都是些村民,就连奏乐者也是从邻村请来的,所以葬礼只举行两天,虽然在葬礼上说这些很不妥当,但我不得不承认农家饲养的牲畜吃起了不比那些山珍海味差,我自幼没下过乡,自然是大快朵颐,胡吃海塞,酒足饭饱过后我也没像大多数村民那般烂醉如泥,我没有喝酒的习惯,因为酒过三巡,是个人都会丑态毕露。



    村内没有电灯,只有烛火,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意外,这里并没有城市中那么乌烟瘴气,但到了晚上的确静得令人汗毛直立,在这个不毛之地,就连自行车都是奢侈品,天色已晚我也不可能摸着黑走回去,而那些村民也没有收留我的意思,在他们看来,像我们这些身穿西装革履的人都是穿着锦衣华服的嗜血猛兽,只知道骗取他们的钱财,让他们饔飧不继,而我也并没有意外他们会是这种反应,无奈之下,我今晚也只好暂住在恒树的家中,但好在恒树与我情同手足,就算他半夜回来找我聊天我自然也不会拒绝,当然,别把我带走就好。



    也正如前文所述,恒树家境贫寒,经济来源也只是买些小麦换来的辛苦钱,所以他的住处自然是名副其实的家徒四壁,只有一张木桌,小碗,以及一张床,小碗里摆着两个根玉米,那是恒树一天的口粮,我见到此景,不由得再次黯然伤神,恒树沉默寡言,一向不爱说话,但他的成绩一向也是脱颖而出,屡次金榜题名,不料却落得如此下场,威尔森递给我了床干净的被褥,这是那些村民们唯一肯贡献的东西,这屋子四面透风,乡村的夜晚的寒风又甚是凛冽刺骨,我不得不就此睡上一晚,真是难如登天。



    夜已然深了,凉风刺骨灌入屋内,我也只得破例喝下一些清酒助自己入眠,我使出浑身解数,终于酣然入眠,但按照常规套路,我在深夜时,也又被一股凛冽刺骨的寒风惊醒,我坐起身来,无名火从心中起,但在怒不可遏之余,几声若隐若现的哭声也悠悠入耳,我犹如惊弓之鸟,因为这悠悠传来的哭声着实令人毛骨悚然,我刚欲掏出火机照明,果不其然,我的火机不论如何都冒不出一点火星,无奈之下我也只好做出了最匪夷所思的抉择,那就是按兵不动。



    事与愿违,那哭声非但没有渐行渐远,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愈来愈近,仿佛离我近在咫尺,而我也自知走投无路,硬着头皮站起身来,赫然发现这屋子的门已经被寒风吹开,而门口赫然坐着一位好似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女孩,那女孩身上穿着的并非是什么锦衣华服,但那套衣服也绝不会再这荒郊野岭中出现,所以她绝对不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但问题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怎么会出现在这片荒郊野岭中呢?



    正如前文所述,我是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无鬼论者,我相信在人死后灵魂会晋升天堂,但我不相信当人死后灵魂会长久逗留于世间,所以我走上前去,义无反顾的拍了拍女孩的肩膀,美其名曰义无反顾,其实我已经被吓得肝胆俱裂了,而女孩的哭声也戛然而止,回过头来,好吧,我得承认我的害怕是多余的,我看到的并非是一张血肉模糊的面孔,而是一张唇红齿白,堪称沉鱼落雁的面庞,她无疑是个人畜无害的女孩,眼中还泛着泪光楚楚可怜,但我并非是个蠢蛋...好吧,我自认为不是个蠢蛋,我依旧选择退开几步,问道“额...你好,小妹妹?你在这干嘛?”



    小女孩依旧转过头去,伤心欲绝,哭道“我哥哥死了。”



    “你哥哥?你...哥哥...是什么人?”



    “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他十天前得病死了…...我还没来得及赶回了。”小女孩痛彻心扉之色溢于言表。



    我幡然醒悟,这村子里最近逝世的人只有恒树,那么面前的这个孩子无疑是恒树的妹妹“噢…...上帝啊,你差点把我吓得魂飞魄散,额…...抱歉,我是指...我怎么没在葬礼上见到过你。”



    小女孩不语,只是以背影示人,而我也只得在她身后,手足无措,我从没安慰像她这样的人,而我也深知在生死离别面前言语苍白无力,我只是坐下身来,借着月光,坐在她身旁,但别误会,她是我老友的妹妹,我并非居心不轨之人不会对她有非分之想,只是……



    当我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威尔森在外头敲我的窗子不道德的谑而不虐,问道“嘿...朋友?睡得好吗?”



    我揉着惺忪睡眼坐起身来,昨日的疲惫烟消云散,回应道“哼哼…...你见过恒树的妹妹了吗?她昨晚跑到我们前哭...额...她去哪了?”



    威尔森闻言,脸色大变,面如死灰,不出所料,他说道“恒树的妹妹昨晚跑到你门前哭?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他妹妹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死了,死于非命。”



    我瞠目结舌,回想起了,昨日绝不是梦境与幻想,不可置信道“那…...那我昨晚碰到的是什么人?这村子里最近逝世的也就只有恒树了,对吧?”



    隔着那层形同虚设的破窗子,我都能感觉到威尔森的脸上闪过几缕不易察觉且稍纵即逝的凝重,郑重其事道“实其实到这里来之前也遇到过很多怪事,先是…...先是恒树在梦中找我哭诉,内容我忘得一干二净,然后...到了这个小村子以后我在夜晚睡觉时也能听到一些若有若无的哭声,开始我还不以为然,但...这一切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我想我们是累了,来,我们给恒树送行后,我送你到机场,我们回去好好睡一觉,下星期我给你打电话,好吗?”



    恒树的墓地也是由威尔森慷慨解囊修造的,就在一处小村人自用的公墓内,我们再次给恒树送行,帮他送去一路上的盘缠,并叫了几个附近村子的丧葬队来奏乐,难以置信,他本因飞黄腾达的人生就此终极,伴着悲乐,我与威尔森默哀良久,把该说的话全数交代清楚,凛风呼啸而过,甚是刺骨,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恒树的墓碑,告别了这位老友,愿他在天堂与家人团聚。



    昨天的遭遇我依旧心有余悸,我深知因疲惫出现幻觉这种说法是在自欺欺人,但也只好先行告退离开这个不毛之地,告别了那些村民,我终是踏上了归家的旅途,我与威尔森一路高天阔论,相谈甚欢,威尔森开着那辆路虎直把我送回了机场,一路舟车劳顿我又再次踏上了归家的路途,天哪,这个节奏快得令人发指,但至少这让我暂时忘却了伤痛,我再次坐上飞机,此时又已是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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