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根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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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根琴弦 第一章

    thu mar 19 21:58:22 cst 2015

    故事总要有一个开始,记忆中的人物太多,就不知道从谁说起。然而总有让你印象深刻难以忘怀的人。

    在某个时候,我有一个朋友叫大黄,他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是每当想起这个人的名字的时候,我都会觉得那是我多年以前养的一条狗的名字,让我尤为亲切。

    大黄这个人绝对是一个奇葩,在我们那样一个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的村落里,此人竟敢偷了老爹买化肥的钱,孤身一人坐车去城里买了一把吉他。当时的我还不认识什么是吉他,当大黄被打的鼻青脸肿拿着心爱的吉他在我面前炫耀的时候,我疑惑的说:“这把冲锋枪看起来真是有点奇葩!” 后来大黄练琴果然验证了我这句话,他弹的真像冲锋枪的声音。哒哒哒……

    那时候我们小学三年级,大黄买吉他是因为隔壁班的董晓梅特别喜欢电视里抱着吉他唱歌的人,于是大黄便吹嘘自己也是一个吉他爱好者。当然直到我们小学毕业大黄也没有会弹那把吉他,而隔壁班的董晓梅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转移了自己的爱好,她开始喜欢大长腿的男生,这个是大黄那时候无法办到的事情,大黄看着自己老爹的身高心灰意冷,然后一气之下把那把吉他改成了真正的冲锋枪。而我在那个时候被大黄的改造技能深深的折服了。

    那是我生命中见到的第一把吉他,在我的印象里它好像一把冲锋枪一样威武。

    明夏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出来,他夹着半根红塔山百无聊赖的对我说:“家家,今天来新人了,过去看看不?”

    其实我正在苦恼怎样让编曲更加饱满,搞了整整一个上午,依然毫无头绪,于是懊恼的说:“男的女的?”

    明夏狠狠的吸着手里的烟,屋里早已雾气缭绕,说:“男的。”

    我掐灭了手里的烟,接着又点燃了一根,说:“没意思,男的有什么好看的,还是先把这个300块的编曲搞定再说。”

    明夏抢过鼠标,在cubase5里点了一下保存,然后把电脑合上,说:“你疯了吧,编一上午了还这样,别编了,正好休息休息,去看看新人被李工问东问西多有意思。”

    没办法,明夏永远这样,他从来都不在乎我是多着急完成一个编曲,他的观点很鲜明,只有玩的开心了,才能写出好的东西。只是这小子在这家传媒公司已经呆了4年了,依然没有一首让自己可以在网络有一片地天的歌曲,我都无法想象公司为什么会留着这样一个闲人。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在网络上肆无忌惮的招人,只要能独立完成一首歌曲,哪怕做的再烂,公司都会报销路费,让对出名抱有幻想的人来这里面试。可能有人觉得公司疯了,其实不然,因为某家公司在此之前因为某个网络歌手赚了一大笔钱,所以各大公司都看着眼红。我们公司也不例外。我们公司老总特别推崇大汉奸汪精卫的一句话:“宁杀错一千,不漏网一人。”我个人觉得他把这样一句话用在这里极为不恰当,万一被哪个心怀不轨的记者拿去做文章,说我们公司是**组织破坏社会主义和谐,那全部拉去枪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某一段时间,明夏看见贼眉鼠眼的人在我们公司门口晃荡就立刻收拾好行囊,准备随时潜逃。

    后来我跟明夏说潜逃的话,可能会株连九族,如果真发生事变,我们就说是卧底。那段时间,我和明夏看了数十部港台的警匪片,终于能够熟练的背出各种卧底的台词,可是依然没有任何记者对我们公司有想法,有很长一段时间,明夏恨不得自己是记者,写歌的时候都能流露出国共两党的关系,搞的那段时间李工真的以为明夏是个间谍。

    李工面试新人非常的有意思,他像一个警察审问犯人一样对来面试的人提出各种匪夷所思的问题。李工的思路很明确,对待这些来路不明的人就应该了解清楚一点,不然把杀人犯招进公司怎么办?李工的这个想法来自于一个歌手的演唱会,有一个连环凶杀案的凶手竟然是那个歌手的歌迷,那场演唱会那个凶手幸运的抽中了大奖,于是兴高采烈的上台领奖,巧合的是负责那件连环凶杀案的警察也在看演唱会,于是凶手就被这样巧合的抓捕了。后来听说还给了那个歌手一个好市民的荣誉,说是抓捕罪犯有功。对此,我和明夏都向往着未来如果有机会做歌手,开演唱会也要安排这样的事情发生,现在娱乐圈能做的不就是炒吗!

    离开工作室,穿过人声嘈杂的宣传部,我俩来到2楼最边上的接待室,李工正严肃的坐在那永远是黑色的圆桌前面,他的对面坐着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孩,一身休闲服饰,带着一副蓝框眼镜。我俩进来时李工正在问话,我和明夏悄悄的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明夏拿烟递给李工的时候被李工阻止了。此时的他,俨然一副局长范。

    其实平时这里没人的时候,我们和他经常会跑到这里吸烟,因为宣传部那里不让吸烟,工作室里如果有其他人在试音也是不让吸烟的,所以只有这个接待室永远向吸烟的歌手们敞开着。不过李工也一直是这个样子,一旦有新人来立刻阻止我们在这里吸烟,甚至连开玩笑的话都吝啬跟我们说,他是一个对工作一丝不苟,不能有一点瑕疵的人。

    我和明夏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们,我俩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谈了多久。只听李工问对面那男孩:“你说说你对音乐有什么看法?”

    对面那个小子有点紧张,我估计八成是个宅男,没有应聘过,也没工作过,遇到第一次有人坐在他对面问东问西,肯定很不适应。他双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说:“音乐就是我生活的全部,是我生存下去的动力,我会认真把歌曲做好,只是我在等一个机会,我知道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我已经准备好了,只要您可以给我机会,我一定可以证明给您看的。”

    明夏在旁边轻轻推了我一下,小声说:“看人家说的多好,连生存都是为了音乐!”

    我用手肘顶了一下明夏,意思是别乱说话,让男孩听见多不好。明夏横我了一眼,不再吱声。

    李工继续说道:“如果我们签了你,可是你依然没人认可,不温不火,那你打算靠什么养自己呢?”

    当李工问出此话的时候,我和明夏都颇为激动,我们眼神交汇,都觉得此时这个男孩应该这么回答:“那还不简单,偷呗!”这个的回答正符合李工审犯人一样的态度,他一定会满意的冲我和明夏点点头,然后我俩飞扑过去,把这个小子五花大绑扭送派出所。

    可是男孩的回答让我和明夏失望了。

    男孩笃定道:“我会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做音乐的,我相信自己一定可以被认可的,我会好的。”

    李工笑了笑还没有说话,明夏就拉着我往出走,出了门明夏对我说:“他没戏了,我们还是出去走走吧。”我懂明夏的意思,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们见了太多信誓旦旦的为音乐而活的人,可是到最后谁也没有撑过饥寒交迫,我和明夏谁也没说过自己有多爱音乐,但是我们依然在为此而奋斗,哪怕我们两个人已经囊中羞涩到每天只能吃馒头咸菜过日子,但是我和他依旧觉得生活美好幸福。

    后来明夏总结了一下,他说:“那些人不是爱音乐,他们只是单纯的想出名而已。”

    过了很久我才明白明夏说的话。如果一件事情真的对一个人特别重要,他绝对不会每天挂在嘴上。放在心里的事情,才会坚持的做下去。就像明夏,他和不太熟悉的人聊天最怕的就是聊音乐,因为只要一说到音乐,那些人接下来要说的永远是,你哪首歌最火,卖了多少钱?哪个明星唱过你的作品?在他们心中,音乐的好与坏,完全取决于它带来的名和利。 在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这样的价值观已经变得无可厚非,人气旺的歌手唱的歌曲就是好音乐,一首写的再好,唱的再用心的音乐作品,只要没人气,都意味这是一首烂作品。

    前些日子明夏给一个二线歌手写了一首歌,那歌手还算满意,就跑到我们公司要求明夏改一下歌曲的名字。当天这个歌手请明夏和我吃饭的时候阐述了他对音乐的看法。在他眼中一首歌曲中最重要的就是名字和旋律,尤其是歌曲的名字。只要名字取的好就会有人听。他的意思是,名字不能太俗气,又必须要吸引听众的眼球。他让明夏去百度搜索一下的关键字,最好能让诸多没事干,只会浏览网页的人看到歌曲的名字就想点击试听一下。明夏那一阵子想歌名差点走火入魔,他查阅了各种资料,总结了各种词汇,最后得出来这样一个名字《q了你的快播》 ,结果那歌手很满意,誓言如果这歌火了,一定给明夏一个大红包。

    两个星期后,明夏沉重的对我说了一句特别理智的话。他说:“只知道炒作的歌手真tm的操蛋!”

    走出办公大楼我和明夏才发现我们无处可去,每次他和我说要出去走走其实就是站在草坪旁边的垃圾桶处抽烟,明夏刚把烟点着就看见刚才那个男孩也走出大门。明夏激动的捅着我说:“家家你看,那小子哭了。”

    可能是自己也曾经经历过这个阶段,我对于这个被打击的男孩有了莫名的同情,我总觉得在这个时期做音乐的人的迷茫更甚于我和明夏,他们是真正的毫无方向,而我和明夏其实还可以靠着这个手段谋生。我说:“别有病了行吗?人家哭了给你还激动够呛。”明夏感觉到自己的行为有点过头,说:“我不是那意思,就是太无聊了而已。”

    明夏说的对,我们确实太无聊了。从我来北京到现在,我们每天就是在想如何能写出好的口水歌曲,如何让歌曲打榜,如何拉动人气,如果把自己推出去,让自己可以去跑场赚钱。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都没有做到,公司签了我们是因为我们的作品可以卖给一些二线歌手,他们只要一转手就可以得到一个不错的收益。只有明夏还倔强的认为,公司是看中了我和他的才气,只要细心栽培,出名是早晚的事情。

    李工不断的灌输我们如何炒作,如何写出好的口水歌。其实不外乎两点,要么写的歌曲,谁一听都会唱,要么写的歌曲谁也唱不了。我和明夏为此付出了无数的脑细胞,写的歌曲多数被推翻,不过每个月他们都会在我和明夏的几十首作品中选出两到三首卖出去,在这上面,我和明夏会得到几百,甚至上千的生活费,周而复始,所以我俩都觉得这样的生活开始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