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一只大老虎
翌日清晨。
桦峰,蜿蜒山路上,茂密的白桦林中,明思令与夕无悔并肩同行,前者一路疾走,一路观察。
夕无悔眼见前面的树林益发茂密,几乎遮挡住了初升的太阳光芒。她拉停明思令,从自己鼓鼓囊囊的背囊里,取出一只栩栩如生的猫头鹰,此刻它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分明是个假鸟。
夕无悔悄悄在假鸟耳畔低低叙说了几句,然后往天上用力一扔,那猫头鹰蓦然睁开眼睛,胡扇着翅膀,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厉害啊,机器鸟也能这么逼真?是可以当无人机使用吗?鸟瞰整个桦峰!”明思令兴致勃勃问。
“拜托,那是活的猫头鹰,阿卡卡训练用来找野猪的。”夕无悔冷哼一声“机械鸟我也不是不能做,但手边的零件不够。”
“那个……夜之醒和野猪,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吧?”明思令的笑,都凝滞在嘴角上“活的猫头鹰,为什么要放在背囊里?”
“它就喜欢在背囊里睡觉,我能怎么办?有总比没有的好,桦峰的活物不多,除了熊和野猪,能看见的鹿和兔子,还都是从点翠山迷路过来的,这猫头鹰的眼睛最毒。你这一路,又在找什么?难道,你的鼻子比狗子好使,还能闻见夜之醒的味道?”夕无悔不客气道。
“我算知道,你为什么除了阿卡卡,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明思令叹着气,为耿直的少女点赞“明堂的弟子,都会用特殊的药粉做记号,旁人自然看不出来。小十教过夜之醒,他又教过我。所以,如果阿德说在夜之醒在桦峰,他一定会留下标记。”
“有趣,你刚来这里就能马上融入明堂。看得出来,他们是真心喜欢你。”夕无悔略带羡慕。
“你是何了城的城主,整座城市都是你创造的,那所有住在里面的人,都能成为你的朋友啊?就算成不了朋友,你也是超级oss。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何要住在城外?”明思令与夕无悔并肩走着,好奇问。
“谁说我是城主?没错,何了城是我建的,可它不过就是个玩具积木,无聊时玩一玩。城里的人与我何干?老早我就不管他们。如果我真是你说的oss,对城里之人有生杀大权,那我何必跟酆一量做生意,用你交换陷害我的幕后之人,你见过只有一个厨子使唤的城主?”夕无悔翻了翻白眼,鄙夷着。
“好吧,你赢了!”明思令眨眨眼睛,苦笑着“现在你连厨子都没有了……”
“当初,本来想为一人建一城,一城两人三餐四季,岁岁不相离。可是……城建好,人却不在了。我搬离何了城,更不想再看见它。只有阿卡卡,会时常去城里买一种,我喜欢的海红嘉庆子。那座城,已经成为梦魇,放不下,也忘不掉。”她低垂了眼眸,突然低低道。
明思令听着这话,心里莫名酸楚,她拉住落寞少女的手,犹豫着轻轻道“既然无悔,不如放下。我记得一句话,死并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与之永存。因为死亡,生命才有了意义。正如有了离别,也才有再见。有的人,有的事,就算多么舍不得,该放手时总要放开。无论为人建的城,还是建城等的那个人。”
“明思令,你有过生离死别吗?你知道那有多痛吗……”夕无悔浅浅一笑,哀伤委婉。
“我送别过最亲的人……我的外公。”明思令同样浅浅一笑,却又释然了“十六岁之前,我以为我活着的意义,就是能回到外公身边,和他一起度过余生,我会给他最好的生活和长久的陪伴。可我外公……没有等到我回来,我们甚至没有见到最后一面。”
“从此以后,我的心里就像被豁开了一个洞,空落落的,也时常鲜血淋漓。我成为家族的继承人,成功争夺到极致的权利与财富……但我却并不快乐。我会做噩梦……会梦见自己独自一人,走在大雨滂沱里,想寻找一棵可以躲避的树……”少女的眸光黯淡起来。
“我懂,就是这种感觉。而我已经苟活了几千年。心里面的洞,用什么都填不上了。”夕无悔情不自禁点点头,握紧她的手“再多的生意,再多的游戏,再多的寻找,都是徒劳无功。茫然的等待,比死还让人恐惧。”
“可是……自从我意外地来到这里。我遇到了夜不行,菜花猫,大师父和小师父,还有明堂那么多的弟子。虽然我们只相处了几个月的时间,但他们却像照顾亲人一般护着我,宠着我。我们在一起,每天的日子都那么快乐,虽然危机重重,而且多半时间都在一起逃命,但我心里却长出了明亮与希望。”明思令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突然就熠熠闪光起来。
“夕无悔,你知道什么才是治愈心伤的解药?就是真心啊……人类最大的潜能,就是爱。爱自己,也爱别人。付出爱,也得到快乐。”
“付出爱,也得到快乐。”夕无悔仔细琢磨着明思令说的话“听起来,更像男人与女人繁衍后代的过程。但令人身心愉悦的效果,这取决于双方的经验与体力。我可不相信这个。”
明思令眨眨眼睛,费力解释“我说的爱,不仅仅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男欢女爱。还有生命对生命之间的,生命对自然之间的……其实爱很难说得清楚,就像阿卡卡对你……它一定很爱你,才会愿意为你牺牲吧。”
“这就是……爱吗?”夕无悔喃喃自语着“难道,这就是爱吗?”
“找到了!”明思令忽然抓起一块青色的山石,兴奋地蹦了起来“夜不行真的在桦峰,他给我留下了记号。走吧,我们去找他。这个记号还很新鲜,应该在早上才刚刚做好的。”
夕无悔还在琢磨着明思令刚才的话,猝不及防就被她拉着胳膊奔跑起来。恰在此时,不远处传来猫头鹰急促的啸叫声。
夕无悔眯着眼睛寻找着鸟叫的方向,她指着密林之中某处地方“就在那里!有活物!”
这回,换做她更加激动起来。她加快了步伐,已经跑在明思令的前面。而后者明显要跟不上她了。
两个少女在白桦树中奔跑着,眼瞅着前方刮过来一阵腥臭的疾风,矮树丛上的枝叶被刮得东倒西歪。然后,一个身手矫健的男人,突然从树丛上飞身而来。他拔足狂奔着,浑身汗湿,神情严峻。
“夜不行,是阿醒!这边,我们在这边!”明思令眼尖,一下子就认出迎面跑来的正是夜之醒,她松开夕无悔,兴奋地张开手臂挥舞着。
“跑,跑啊!”夜之醒也看见明思令,他可一点高兴不起来,好看的脸颊登时皱成一团,他朝着她们用力大吼,自己却迅速扭转了方向,拐了一个犀利的弯度,继续奔跑着。
明思令与夕无悔面面相觑,但她们还来不及发问,答案已经裹挟着腥风血雨,从夜之醒脑袋顶上,咆哮着一跃而过,朝着两个少女张牙舞爪而来。
那是好大一只白老虎啊。它张着血盆大口,浑身散发着惊人腥臭。它一眼就看见不远处两个鲜嫩的姑娘,立刻放弃了对夜之醒的追杀,兴奋得两眼冒光,嚎叫着径直就朝着这边奔过来。
夜之醒扭头发现,那猛兽已经放弃自己,反倒朝着目瞪口呆的少女们冲了过去。他懊恼地惊呼一声,急冲冲刹住脚步,转身又朝着白虎追去。
“老……老虎?”明思令结结巴巴道,她瞪着冲杀过来的恶虎,手忙脚乱推开夕无悔“逃,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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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峰,蜿蜒山路上,茂密的白桦林中,明思令与夕无悔并肩同行,前者一路疾走,一路观察。
夕无悔眼见前面的树林益发茂密,几乎遮挡住了初升的太阳光芒。她拉停明思令,从自己鼓鼓囊囊的背囊里,取出一只栩栩如生的猫头鹰,此刻它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分明是个假鸟。
夕无悔悄悄在假鸟耳畔低低叙说了几句,然后往天上用力一扔,那猫头鹰蓦然睁开眼睛,胡扇着翅膀,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厉害啊,机器鸟也能这么逼真?是可以当无人机使用吗?鸟瞰整个桦峰!”明思令兴致勃勃问。
“拜托,那是活的猫头鹰,阿卡卡训练用来找野猪的。”夕无悔冷哼一声“机械鸟我也不是不能做,但手边的零件不够。”
“那个……夜之醒和野猪,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吧?”明思令的笑,都凝滞在嘴角上“活的猫头鹰,为什么要放在背囊里?”
“它就喜欢在背囊里睡觉,我能怎么办?有总比没有的好,桦峰的活物不多,除了熊和野猪,能看见的鹿和兔子,还都是从点翠山迷路过来的,这猫头鹰的眼睛最毒。你这一路,又在找什么?难道,你的鼻子比狗子好使,还能闻见夜之醒的味道?”夕无悔不客气道。
“我算知道,你为什么除了阿卡卡,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明思令叹着气,为耿直的少女点赞“明堂的弟子,都会用特殊的药粉做记号,旁人自然看不出来。小十教过夜之醒,他又教过我。所以,如果阿德说在夜之醒在桦峰,他一定会留下标记。”
“有趣,你刚来这里就能马上融入明堂。看得出来,他们是真心喜欢你。”夕无悔略带羡慕。
“你是何了城的城主,整座城市都是你创造的,那所有住在里面的人,都能成为你的朋友啊?就算成不了朋友,你也是超级oss。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何要住在城外?”明思令与夕无悔并肩走着,好奇问。
“谁说我是城主?没错,何了城是我建的,可它不过就是个玩具积木,无聊时玩一玩。城里的人与我何干?老早我就不管他们。如果我真是你说的oss,对城里之人有生杀大权,那我何必跟酆一量做生意,用你交换陷害我的幕后之人,你见过只有一个厨子使唤的城主?”夕无悔翻了翻白眼,鄙夷着。
“好吧,你赢了!”明思令眨眨眼睛,苦笑着“现在你连厨子都没有了……”
“当初,本来想为一人建一城,一城两人三餐四季,岁岁不相离。可是……城建好,人却不在了。我搬离何了城,更不想再看见它。只有阿卡卡,会时常去城里买一种,我喜欢的海红嘉庆子。那座城,已经成为梦魇,放不下,也忘不掉。”她低垂了眼眸,突然低低道。
明思令听着这话,心里莫名酸楚,她拉住落寞少女的手,犹豫着轻轻道“既然无悔,不如放下。我记得一句话,死并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与之永存。因为死亡,生命才有了意义。正如有了离别,也才有再见。有的人,有的事,就算多么舍不得,该放手时总要放开。无论为人建的城,还是建城等的那个人。”
“明思令,你有过生离死别吗?你知道那有多痛吗……”夕无悔浅浅一笑,哀伤委婉。
“我送别过最亲的人……我的外公。”明思令同样浅浅一笑,却又释然了“十六岁之前,我以为我活着的意义,就是能回到外公身边,和他一起度过余生,我会给他最好的生活和长久的陪伴。可我外公……没有等到我回来,我们甚至没有见到最后一面。”
“从此以后,我的心里就像被豁开了一个洞,空落落的,也时常鲜血淋漓。我成为家族的继承人,成功争夺到极致的权利与财富……但我却并不快乐。我会做噩梦……会梦见自己独自一人,走在大雨滂沱里,想寻找一棵可以躲避的树……”少女的眸光黯淡起来。
“我懂,就是这种感觉。而我已经苟活了几千年。心里面的洞,用什么都填不上了。”夕无悔情不自禁点点头,握紧她的手“再多的生意,再多的游戏,再多的寻找,都是徒劳无功。茫然的等待,比死还让人恐惧。”
“可是……自从我意外地来到这里。我遇到了夜不行,菜花猫,大师父和小师父,还有明堂那么多的弟子。虽然我们只相处了几个月的时间,但他们却像照顾亲人一般护着我,宠着我。我们在一起,每天的日子都那么快乐,虽然危机重重,而且多半时间都在一起逃命,但我心里却长出了明亮与希望。”明思令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突然就熠熠闪光起来。
“夕无悔,你知道什么才是治愈心伤的解药?就是真心啊……人类最大的潜能,就是爱。爱自己,也爱别人。付出爱,也得到快乐。”
“付出爱,也得到快乐。”夕无悔仔细琢磨着明思令说的话“听起来,更像男人与女人繁衍后代的过程。但令人身心愉悦的效果,这取决于双方的经验与体力。我可不相信这个。”
明思令眨眨眼睛,费力解释“我说的爱,不仅仅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男欢女爱。还有生命对生命之间的,生命对自然之间的……其实爱很难说得清楚,就像阿卡卡对你……它一定很爱你,才会愿意为你牺牲吧。”
“这就是……爱吗?”夕无悔喃喃自语着“难道,这就是爱吗?”
“找到了!”明思令忽然抓起一块青色的山石,兴奋地蹦了起来“夜不行真的在桦峰,他给我留下了记号。走吧,我们去找他。这个记号还很新鲜,应该在早上才刚刚做好的。”
夕无悔还在琢磨着明思令刚才的话,猝不及防就被她拉着胳膊奔跑起来。恰在此时,不远处传来猫头鹰急促的啸叫声。
夕无悔眯着眼睛寻找着鸟叫的方向,她指着密林之中某处地方“就在那里!有活物!”
这回,换做她更加激动起来。她加快了步伐,已经跑在明思令的前面。而后者明显要跟不上她了。
两个少女在白桦树中奔跑着,眼瞅着前方刮过来一阵腥臭的疾风,矮树丛上的枝叶被刮得东倒西歪。然后,一个身手矫健的男人,突然从树丛上飞身而来。他拔足狂奔着,浑身汗湿,神情严峻。
“夜不行,是阿醒!这边,我们在这边!”明思令眼尖,一下子就认出迎面跑来的正是夜之醒,她松开夕无悔,兴奋地张开手臂挥舞着。
“跑,跑啊!”夜之醒也看见明思令,他可一点高兴不起来,好看的脸颊登时皱成一团,他朝着她们用力大吼,自己却迅速扭转了方向,拐了一个犀利的弯度,继续奔跑着。
明思令与夕无悔面面相觑,但她们还来不及发问,答案已经裹挟着腥风血雨,从夜之醒脑袋顶上,咆哮着一跃而过,朝着两个少女张牙舞爪而来。
那是好大一只白老虎啊。它张着血盆大口,浑身散发着惊人腥臭。它一眼就看见不远处两个鲜嫩的姑娘,立刻放弃了对夜之醒的追杀,兴奋得两眼冒光,嚎叫着径直就朝着这边奔过来。
夜之醒扭头发现,那猛兽已经放弃自己,反倒朝着目瞪口呆的少女们冲了过去。他懊恼地惊呼一声,急冲冲刹住脚步,转身又朝着白虎追去。
“老……老虎?”明思令结结巴巴道,她瞪着冲杀过来的恶虎,手忙脚乱推开夕无悔“逃,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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