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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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酒吧老板

    蓝星,风日府。

    今天是星期六,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帝国成立之前的抵抗战争爆发也是在这个不吉利的日子,对于那一天战争突发导致的人口锐减,我其实更感兴趣人们在面对猴子时的恐惧与绝望。

    自我介绍一下,我姓骆,单名一个尘,虽然出生以来各类证件上写着的都是这两个字,但我更中意某些圈子中少数人对我的另一个称呼,死神。

    当然,如果单独去听这个称呼确实很唬人,不过我真的不是一个杀手,杀人对我而言轻而易举到犹如吃饭喝水,但我并不感兴趣,神不会因为单纯的杀戮而感到荣誉,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也在尽可能的这么去坚持这个理念。

    上面的话与我接下来要讲的东西事实上并没有太多因果关系,但我还是要加一个所以,正因为我不是一个杀手,所以我有着自己的正规职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谋生手段,在这座多雨的繁华都市里,我开着一间酒吧。

    你们不用想了,我的酒吧里没有穿热裤跳钢管舞的火辣女郎,也没有抱着吉他失魂落魄的梦想家,更没有能勾起人兴趣的小白脸调酒师与兔尾服服务员,整体来说,酒吧的布局就是我如今坐在这里面对的吧台与吧台外面七张三人坐的小酒桌,而我这个三十多岁的高瘦眼镜男,便是老板加服务员。

    如果这几点加起来还不足够表明我的酒吧生意是有多差劲,那么根据消费者心理来讲,大多数人无论男女,他们去夜场酒吧这类场所消费,选择地方的原因肯定不是为了单纯的买醉,而我这间小店也肯定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我甚至连下酒的瓜果盘以及花生米都懒得去准备,现在已经黄昏时分但客桌上依旧空无一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乐得清闲,然后如往常一样给自己倒了一杯劣质红酒,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消磨时光,等待十一点钟挂上打烊的牌子。

    很多时候,用天为人愿这个词语来描述糟糕的心情真是一字不差,大约十点二十分左右,两个冒冒失失的社会青年闯了进来,他们点了一打啤酒,说话时候上气不接下气,似乎是一路小跑过来。

    对于这种顾客,我有理由无任何原因的将其拒之门外,我并不知道他们的初衷是真的来喝酒还是为了借酒撒泼,或者他们压根儿就是为了找茬而来,不过我看了看时间离打烊还有四十分钟不到,而且他们领了酒很本分的交了摩恩币(简称meb,帝国统一货币单位)便去一旁买醉了,我也收起了下逐客令的想法。

    从小我就很想做一个生意人,截至目前我在经商这一块依旧很失败,但人活着,总归是要有梦想的,不然不如做一条咸鱼。

    他们选的位置比较靠厕所,店里所有橙红色小灯都开着,即便他们今晚他们不来我也不会在打烊前将它关掉,我提倡节约,但我更不喜欢黑暗,黑暗是猫科动物才最喜欢出没的世界。

    话归正题,他们选择的位置是我心中的第二个疑点,第一个疑点则是他们来的方式。

    如果不是情非得已,没有人愿意站在厕所门口吃东西或者喝东西,即便明知酒量不行,作为顾客肯定也会选一个宽敞干净的地方去吐,人的劣根性之一就是糟蹋他人的劳动成果,唯一的正面可能便是他们两个受过相当好的素质教育,而且从里到外都在饯行个人原则。

    但他们显然不是上面这种人,他们只是两个打扮得花里胡哨手臂纹着骷髅图案的小混混,就连刚刚的酒钱可能都是从家里骗或者在别处偷摸抢来的,在第一感觉上,我认为他们来到我的店里肯定不是为了单纯的消费。

    他们开始谈话,声音压得相当细微,就像是古皇朝时期两个密谋叛乱的贼子,我知道他们这样做肯定是不愿意我这个第三者听到有关某些秘密,但很不巧,我故意听到了。

    品味劣质红酒就如同嚼蜡,就像是方便面里少放了一包调料,或者人生中失去了某个重要的人,你依旧会继续着该做的事,淡而无味的活着,但你总要尝试着去寻找一些乐子。

    染着绿色冲天发的肥胖青年叫做尼克,也可能是尼可,他此刻的情绪很紧张很害怕:“不,兄弟,我们闯祸了,他们会杀了我们的,我感觉我们还是……我们会死的!”

    “嘘!你个混蛋,你想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件事吗?”瘦高白人青年罗尔森呵斥尼可闭嘴,他相对平静,眼中闪动着智慧的光芒,“你和我今晚没有去过那里,也没有见过她,更没有……算了,你只要记住,你九点离开了家,你那酒鬼老爹因为带了个妓女回家,打发了你500meb,你很开心,然后自然叫上平常时候经常和你一起鬼混的我出来喝酒,你那酒鬼老爹能醉到一觉醒来忘记了做过什么,为什么我们不能醉一次呢?”

    “来,干杯,我的兄弟!”

    ……

    尼克显然还在为罗尔森口中的事耿耿于怀,端起玻璃酒杯的手微微颤抖着,低着头不敢再说话,就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在害怕中反思着。

    再反观罗尔森的风轻云淡,则更像是那种做了坏事也心安理得的唯物主义者,像他这样的人,其实还不算恶人,充其量也就是个自认精明事故的狡猾青年,而且是被不良社会风气带坏的那种。

    “两个可怜的孩子!”

    对于偷听了他们的秘密我心中并没有丝毫的罪恶感,对我这样的人而言其实这压根儿就算不得什么秘密,如果真要分门别类,无论他们之前做了什么,于我而言这绝对只是一桩孩子间的闹剧。

    我没有第一时间将他们赶出去,也没有拿起吧台上的通话器拨打最近的警察局电话,我看了看时间,距离酒吧打烊还有十分钟,感谢该死的上帝,无聊的一天又将这么度过。

    “喂!”

    我抬起头看去。

    他们喝醉了,互相搀扶着走了过来,不管这是不是他们故意施展的拙劣演技,但如今他们两个就站在我吧台前面。

    “黄皮猴子,你就是这里的老板?”说话的是两人中的罗尔森,他面颊通红满口酒气,确实是喝了酒的症状,但我知道他肯定没醉。

    “喔……如果这里没有第四个人的话,我想那就是我了。”早在抵抗战争时期就已经没了种族之分肤色之别,被人骂做“黄皮猴子”我不是第一次听到,但我要尽可能表现得语气不善,说话声音自然而然的阴阳怪气。

    罗尔森察觉到了我语气中的火药味,他松开尼克肥猪一样身体的同时,从对方身上摸出了三张百元meb,然后就像是暴发户一样拍在我面前的吧台上,道:“这些都是你的,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要求,我知道你是生意人,而我的要求对你而言肯定值这个价。”

    “可以听听。”

    虽然我已经猜出了他的“要求”是什么,但这种交易必须由当事人说出来才能够成立,我双手环胸,挂着好奇的目光,但我盯着的是那三张meb而不是罗尔森与尼克。

    我的行为绝对是此刻的罗尔森渴望看到的,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刚刚的“豪赌”获得了胜利,没有不唯利是图的生意人,也只有我是这样的人,他才能继续表演下去,他道:“很简单,你并不需要做什么,或者什么都不用去做,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一个星期后,如果有人来向你询问关于我和这肥猪的事情,你只需要如实相告,然后在话中把我们来店里的时间稍稍往前挪上一个小时,这是不是很简单?”

    我皱着眉头,指了指门口以店外的街道:“这一块有很多监控设备,直接连接了旁边的第三区警署情报部门。”

    尼尔森听后反倒露出狡诈的笑容,又从自己身上摸出五张百元meb放在了先前三张上面,微笑道:“你的店里肯定没有监控。”

    我毫不犹豫收下了面前的八百大钞,看了看时间,道:“我该打烊了。”

    十点五十八分,他们离开了我的酒吧,我花了一分钟的时间收拾了他们弄脏的桌子,事实上他们每人只喝了一瓶,所以收拾起来很容易,只需要将剩下了放回酒柜就行了。

    做完这件事后我拿起打烊的牌子来到门口,只等时间一到就将它挂在门上,虽然时间这两个字对我并没有太多的约束力,但我绝对是一个守时的人。

    时间到了,准时关门。

    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能进去喝一杯吗,伙计?”

    我的后脑勺被冰凉的枪口抵着,根据我后脑传来的触感判断,这把枪是早已经被历史淘汰只能打出六发子弹的左轮手枪,如今人们称之为“老爷枪”,因为它跟如今市面上动辄能打出数十发子弹的全自动手枪比起来,真的只是老爷级别。

    我没有回头,但我已经知道了他是谁,我道:“你打算用这种玩具杀了我?那么杀我之前,能不能说说你的动机?”

    看来他是个精明的杀手,我没有对于死亡的恐惧感,但我知道他肯定不是在开玩笑。

    “砰!”

    他开枪了。

    枪声在我耳边炸裂,但我脑袋中传来的“嗡嗡”声告诉我,我还活着。

    不用转身我也知道我背后的人已经死了,没有理由,如果真要刻意搪塞一个理由用以欺骗大家,那就是死神不可能被暗杀。

    我想了想还是转身了,然后看着地上死不瞑目的尸体焦头烂额,有一件事我没有欺骗他,我酒吧外面的街道上确实有很多帝国警署布置的监控器,那这样只能表明一件事,我即将被安插上杀人犯的罪名。

    他的尸体我没有去搬动,因为我知道这本身就是很徒劳的做法,不出意外在我店门外面的每个昏暗角落都有眼睛盯着,只等某个上级一开口,他们便会如同一群蝗虫般飞扑过来将我就地正法。

    此时此刻,我唯一能做的只有两件事,第一件事便是嘲他的尸体吐一口浓痰,然后在嘴上抱怨:“瞧瞧你,可怜的罗尔森,你只是帝国鹰犬的鱼饵,你不是很聪明吗?”

    他们还没有出现,我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难道是因为刚才我运用了先驱者的能力将他们震慑住了?应该不会啊,普通人如果能看懂先驱者的作案手法,那他们为什么不直接去红眼部门报道,而是窝在警署这种处理民事案件的地方呢?

    我懂了,原来他们是想收集足够的证据,然后将我彻底打入深渊。

    为此,我捡起了那把左轮手枪,入手的第一触感便是这把枪有些年头了,它的外壳锈迹斑斑,里面的零件可能也不太齐全,但并不影响这小巧可爱的东西带走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你被包围了,放下武器,双手抱头,否则格杀勿论。”

    在我捡起枪的第一时间,一群荷枪实弹的帝国警察瞬间涌上来将我包围,人证与物证俱在,这一次,我真的是百口莫辩了。

    一个体态臃肿的警察走上来替我戴上了手铐,我认得他:“嗨,尼克,你的朋友死了。”

    尼克冷漠道:“你被捕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