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鬼市摆地摊那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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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梦一场

    全场所有的目光,顿时凝聚在我的身上。

    我脸色微沉,对他们的反应毫不在意,只是深深看着正抱着木吉他,一脸惊慌的短发女孩。

    她也看向了我,脸色逐渐变得惊讶,旋而惊喜起来。

    横空飞出的玻璃樽,除了开瓢儿,同时也砸出了那些看场子的纹身佬,三两下就将几个借酒发疯的年轻人摁到了地上。

    至于那个被天降酒瓶砸翻在地的混蛋,除了能得到纹身大佬们一声“活该”的评价外,付完了账,还会被丢出去。

    现在是文明社会,想来他们不会被断手断脚。

    女孩背起木吉他,提着裙摆就跑了下来。

    她来到我的面前,微抬起清秀的脸庞看我,许久,才抬起稍显细瘦的手臂,狠狠地揉起我的飘逸头发。

    “长大啦!”她笑着留下了眼泪,语气里全是责怨。

    “嗯,欢欢姐,好久不见。”我也是鼻子发酸,带着重重的鼻音说。

    她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还是年幼记忆里那淡淡的茉莉花香。

    酒色撩人,这场闹剧很快就被可以安排的high歌和重新甩起的旋转灯淹没,全场重新混乱起来。

    “怎么弄得浑身是伤?”摇曳的灯光下,我脸上手臂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难逃欢欢姐的法眼。

    她轻抚我的脸颊,一脸心疼。

    “今天去爬山,不小心摔了一脚,都是树枝啊什么刮的,过两天就好了。”我挠挠头,傻笑着说。

    然后不给欢欢姐继续心疼的时间,我拉着她回到吧台边上,将两人互相介绍了一下:“这是我小时候的邻居兼姐姐,李欢欢。虽然她只比我大一岁,但是从小就很照顾我,是我的亲人。”

    言多无力,我对欢欢姐的感激和思念,只能手舞足蹈来表达。

    “欢欢姐好。”第一次见佟彤嘴巴这么甜,我不由心里打鼓。

    “女朋友?”欢欢姐打趣地看了我一眼。

    “你弟弟想追我,不过我还没答应呢。”佟彤笑眯了柳叶眼,奸诈神情都快遮掩不住了。

    “我这弟弟从小就顽皮,不过性子非常好,你听我说件事,然后再考虑考虑?”欢欢姐说完,凑到佟彤的耳边,嘀咕了好一阵子。

    嘀咕完后,佟彤看我的目光,就像发现了爱迪生发现了新大陆——好像有些不对?

    我混乱了。

    因为想都不用想,我就知道欢欢姐这是在提我那件“英雄救美”糗事呢。

    简单点说,刚上学那会,两个小混蛋欺负我敬爱的欢欢姐,我毛了就孔明附体,设下一个巧妙连环套,然后,然后就......套错人了。

    现在回想都觉得尴尬。

    不过倒是不“套”不成交,那两个被老师狠狠揍了一顿的可怜蛋,和我在学校后山的前日军打靶场里,往地上插了三根棍子义结金兰,然后回去各自肚子痛了一天,最后还是找的神婆,化了一碗符水三兄弟喝。

    也算是共过患难了吧。

    只是还没一起干过大事,他们就先后搬到外市去了。

    如今,早就断了联系。

    今天要不是在这里碰到欢欢姐,我都不知道去哪里找她。

    我们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各自说起这些年的经历。

    原来,她并不在本市生活,这几年孤身一人东奔西跑,应邀在南边几个大城市的许多酒吧串场,还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哦哦哦,我记得你了,你是李茉莉,两年前快女的选手,还在现场唱过刚才那首《梦一场》,我就说怎么这么眼熟呢。”佟彤惊讶地拍了拍手。

    我懵着脸听她说什么快女慢男,果然铁血女神探也是女的,一言不合就放出500鸭,而且还是特警加强营!

    我喝着果汁,静看她们完全将我遗忘,乐得清闲。

    没多久,我就感应到有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我顺着看去,发现是一个魁梧胡须。

    他的目光凌厉而内敛,是个高手。

    我借口去一趟洗手间,朝他走了过去。

    胡须男朝我抱拳:“在下方敝,忝为看场经理,主家楼上有请,还望您赏脸。”

    这已经不是出来混的人的说辞了,而且不翻春典,直接是红口白牙的道上话。

    江湖很大,三教九流,自然不都是黑社会。

    不久前我直以为传统的江湖已经是过去式。

    现在,虽然还没正式走进江湖大门之内,却已深知,江湖不仅仍在,而且伴随着最近几十年来国家社会的变迁,再次与新世界高度契合。

    老话说得好,江湖是大熔炉,心狠起来连自己都能炼化。

    所以不死。

    而支撑着江湖屡次浴火重生的,就是生于斯又高于斯的各方林子。

    丛林士林杏林武林绿林等等等等。

    这个胡须佬,无疑就是其中的武林人。

    我拱手回礼,暗暗警惕,由着他引上二楼包房。

    刚才的玻璃樽,不仅砸得那个扑街仔头破血流,而且也砸出了这间清吧“主家”的态度。

    同时,也让我迷惑起来。

    本地道上,我真认识的人,也就洪家的洪新秀,如果是他手下的地盘,他不至于和我搞这么多虚的。

    二楼深处的一间豪华包厢,窗外就是白鹅潭的午夜风光。

    包厢内,偌大的沙发区里,只坐着一个人。

    而且是个女人。

    浓妆艳抹,身穿一袭嵌着无数闪片的人黑色羽毛长裙,雍容绰约,非常魅惑。

    这个年龄介乎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的s妇,驾驭这样的妆容打扮毫不落俗,一看就知道是个危险人物。

    胡须男将我请到她对面的位置上坐下,自己则毕恭毕敬地在其身后束手站着。

    女人靠着沙发背,微微侧脸,喝着香槟,深色的唇印落在水晶杯沿上,籍着包厢内或明或暗的光线,折射出荡漾人眼的璀色。

    我低眉看桌,紧守心神,直留一道余光在她身上。

    “我姓秦。”她惫懒的嗓音响起,我双眼的余光中,倒映出她微弧的嘴角。

    姓秦的女人这时才坐正了身子,看着我,似乎想数清楚我脸上的汗珠:“你之前去的那家赌场,就是我的。”

    我缓缓地深呼吸,压制下跳动的眼角,抬头与她对视,冷笑着说出了内心扼住不住冒出的念头:“让你失望了。”

    我说的当然不是长辈对晚辈的“失望”。

    秦姓女人画着烟熏眼影的璀璨眸子敛起了光,让她看起来面容阴沉了不少。

    她似乎暂时没有想明白,我那句没头没尾的话到底什么意思,一如刚才那般直接:“你有个叫做武斌的警察朋友,他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我希望你能劝劝他,免得大家难做。”

    一只千年狐狸精会和你说明白话,要么你是她的狗,要么,她觉得你连她的狗都不如。

    我猛地站起身,双手撑着桌子,朝她俯过身去,盯着她的双眼,愤怒地说:“你最好祈祷我的朋友安然无恙,否则,我不仅让你难做,而且绝对很难看!”

    她原本还饶有兴致的眼神完全消敛,闪过一抹失望之色后,就换上与神情浑然天成的冰冷和漠然,和那些高高在上的苍鹰,低头俯视大地一样,只容山河,不见蝼蚁。

    没错,我就是蝼蚁群中毫不起眼的一只。

    她将身子靠回沙发软背,微侧着脸继续喝酒。

    胡须男面无表情地走出,请我离开。

    我伸指推了一下眼镜,站直身体,二话不说转身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