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后劲大
“是啊,我都没想到,这寒冬腊月的,还有这么多人来外面吃。”林义用手指抹了下桌子,还挺干净,一点不油腻。
“那是各位看得起小老儿。”就在这时,拿着一壶茶的老板走了过来,笑着接过话,手脚麻利地给两人倒好热腾腾的茶水,“这天怪冷的,两位先喝杯茶暖暖身子。”
当这小老头走过来之际,林义就在观察他,发现对方挺会把握人心的,冲这个温暖的小举动,肯定会有不少回头客。
都说冬天是最好吃火锅的季节,在老板的推荐下,两人点了大份的狗肉火锅。
杜英莲对猪血丸子好像特别钟爱,价目表都不看,张口就来,点完才发觉有些不好意思,对林义说,“我是南京人,来邵市吃过几次猪血丸子,特别喜爱。”
“那我们又多了一个共同点了。这个菜还真算邵市的土特产了,喜欢的人特别喜欢,不喜欢的人看它黑黢黢的颜色,就退到了千里之外。”
林义的这话,顿时让杜英莲深有感触:“是啊,我第一次看见它,也不敢下口。”
说到这里,她好像想起什么了,乐呵呵地说:“去年过完年,我的助理给我带了几个猪血丸子。由于太忙,过段时间把它忘记了,你猜后来怎么着?”
她没等林义回话,继续笑说:“竟然长霉了,而且还是绿色的霉,像头发一样,梳理的井井有条。”
“哈哈,那我猜,你肯定吓到了,第一时间就想把它扔掉吧。”林义也是一乐,猪血丸子不收藏好,发霉是常事。
“对对对,我当时提着它就下楼,不过在二楼的楼梯拐角,碰到一个老人,老人家一看我这举动,就操心说:“细妹子,这还可以吃的。””
“那你吃了没。”林义接话。
“吃了,”杜英莲点点头:“助理做的,还别说,挺香。”
“是吧,那我们也应该和老板问下,有没有发霉的猪血丸子。”
听到这话,杜英莲顿时乐不可支。
又点了两份菜,一个排骨冬瓜汤,一个大白菜。
由于不是工作,家长里短的两人还挺聊的来,气氛特好,一下子拉进不少距离,热闹中也不知谁提议,竟然要了瓶烧酒。
烧酒是打吊针的那种生理盐水瓶子装的,白色的玻璃瓶,上面套着个橡皮锥子。
小老头特别温馨,怕气温太低,酒容易冷,还特意用个小号烧水锅,装了热水,用来温酒。
临了,小老头还善意地嘱咐:“我这烧酒不同别家的,度数比较高,后劲忒足,两位要慢点喝。”
对于老板的说辞,两人顿时想起了武松的故事,三碗不过岗。
不过两人今天既不过景阳冈,这里也没有老虎,笑着没太当回事。
首先端上来的是烧炭火锅。
火锅中间是个上宰下宽的圆柱形,里面放木炭,外沿是一锅狗肉汤,如果想吃蔬菜,夹到里面滚烫几下就可以,热乎乎的。
好吧,世人常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两人刚喝烧酒的时候还没感觉什么,就觉得这酒就有点辣,喝到喉咙里像火烧一样,但过后味道却特别醇香、甘甜。
不由,两人你敬我,我敬你。抿一小口开始,后来就喝得忘形了。
林义有点高估自己身体了,放前世,虽然算不上海量,算不上高手,但也跟得上形式。
但今生这身体还没经过职场酒文化的熏陶,喝过半瓶烧酒,没过太久。林义虽然觉得身体暖洋洋地,但也觉着晕乎乎的。
稍微模糊的记忆里,是杜英莲掺合着自己出的门,好像自己也掺合着她,然后对方好像还大声问了几句。
但林义没有回答,后面好像走的楼梯,而且走了好几层,林义感觉自己住的地方没这么高:“这是哪里,不像回我家啊。”
其实杜英莲此时也不比林义强多少,刚开始出馆子还算比较清醒,但后来也是晕的厉害。这时才想起酒馆老板的话,烧酒后劲很足。
本想把林义送回超市的。但路确实有点远,这样扛着有点吃力,且这样回去影响也不好。
而自己住的宾馆,反而就在前面不远。
于是也没想太多,两人相互掺合着来到了宾馆三楼。
“呃…”这时的杜英莲喉咙里突然冲出一股酒气,呃e了一声也没回答。
林义睡着了,睡前看到了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褥,还有白色的枕头。
中间翻了个身,感觉身侧很软,很舒服,于是一只脚搭在了上面。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义醒了,当他睁开眼看到天花板的时候,窗外折射的光线有点暗,感觉外头在刮风。
呼呼呼地~,感觉这朔风很大,有点阴森。
也不知道谁家的窗户没关,一直“啪啪啪”地响,一下感觉撞到了这边墙上,一下又感觉撞到了那边墙上,框里啷当,在寂静里响个不停。
而最让人瞎想的是,在这干冷的天气里,呼啸而至的狂风中还夹杂着如诉如泣的呻吟声,断断续续,若有若无。
林义在想,这宾馆条件确实不好,这年头里,不知道隔壁是哪对野鸳鸯在上演蝴蝶梦。
之所以猜测是野的狗尾巴草,因为家养的是不会浪费这个钱住宾馆的。
杜英莲刚刚醒了,林义感觉得到。因为自己的喜马拉雅山被对方压着的,但此时对方身体僵硬了下。
所以林义判断,对方是醒来了。
对这样的狗血剧,林义一点也没觉着什么,都是成年人了。就是感叹自己这本钱有点雄厚,要是能小点,早就移动了,还哪来的这么多事。
转过头,和预料的一样,杜英莲没躲闪,也望着他。
不过有一样,林义没有预料到。
可能也受到了隔壁若有若无的声音刺激,杜英莲先是动了动身子,脸突然就红了,火辣辣的。林义也感觉到对方身体的温度一下高了起来,也软了很多。
林义本来还觉着,对方会害羞的。退一步讲,或许不敢面对的。毕竟这是94年啊,虽然年底了,但女人都比较保守的吧。
林义在想,自己重生过来,对女人的滋味也时常在深夜里怀念,毕竟吃过荤腥的男人,还要熬着处子生活,挺难受的。
熬了快一年,没去新四街,也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念头,林义觉得自己还算有原则。
但是,林义还在想,此时的自己貌似特别有欲望,要是发泄了,出了这个门。大家还能不能像以前一样,谈生意时计较,谈生活时笑笑说说。
他没把握,所以一直躺着没动,在等对方松开自己的高楼大厦。
突然,很突兀地,林义还在天马行空的发散思维时。杜英莲不按套路出牌,身子往上面拱了下,然后就噙住了林义的嘴。
“那是各位看得起小老儿。”就在这时,拿着一壶茶的老板走了过来,笑着接过话,手脚麻利地给两人倒好热腾腾的茶水,“这天怪冷的,两位先喝杯茶暖暖身子。”
当这小老头走过来之际,林义就在观察他,发现对方挺会把握人心的,冲这个温暖的小举动,肯定会有不少回头客。
都说冬天是最好吃火锅的季节,在老板的推荐下,两人点了大份的狗肉火锅。
杜英莲对猪血丸子好像特别钟爱,价目表都不看,张口就来,点完才发觉有些不好意思,对林义说,“我是南京人,来邵市吃过几次猪血丸子,特别喜爱。”
“那我们又多了一个共同点了。这个菜还真算邵市的土特产了,喜欢的人特别喜欢,不喜欢的人看它黑黢黢的颜色,就退到了千里之外。”
林义的这话,顿时让杜英莲深有感触:“是啊,我第一次看见它,也不敢下口。”
说到这里,她好像想起什么了,乐呵呵地说:“去年过完年,我的助理给我带了几个猪血丸子。由于太忙,过段时间把它忘记了,你猜后来怎么着?”
她没等林义回话,继续笑说:“竟然长霉了,而且还是绿色的霉,像头发一样,梳理的井井有条。”
“哈哈,那我猜,你肯定吓到了,第一时间就想把它扔掉吧。”林义也是一乐,猪血丸子不收藏好,发霉是常事。
“对对对,我当时提着它就下楼,不过在二楼的楼梯拐角,碰到一个老人,老人家一看我这举动,就操心说:“细妹子,这还可以吃的。””
“那你吃了没。”林义接话。
“吃了,”杜英莲点点头:“助理做的,还别说,挺香。”
“是吧,那我们也应该和老板问下,有没有发霉的猪血丸子。”
听到这话,杜英莲顿时乐不可支。
又点了两份菜,一个排骨冬瓜汤,一个大白菜。
由于不是工作,家长里短的两人还挺聊的来,气氛特好,一下子拉进不少距离,热闹中也不知谁提议,竟然要了瓶烧酒。
烧酒是打吊针的那种生理盐水瓶子装的,白色的玻璃瓶,上面套着个橡皮锥子。
小老头特别温馨,怕气温太低,酒容易冷,还特意用个小号烧水锅,装了热水,用来温酒。
临了,小老头还善意地嘱咐:“我这烧酒不同别家的,度数比较高,后劲忒足,两位要慢点喝。”
对于老板的说辞,两人顿时想起了武松的故事,三碗不过岗。
不过两人今天既不过景阳冈,这里也没有老虎,笑着没太当回事。
首先端上来的是烧炭火锅。
火锅中间是个上宰下宽的圆柱形,里面放木炭,外沿是一锅狗肉汤,如果想吃蔬菜,夹到里面滚烫几下就可以,热乎乎的。
好吧,世人常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两人刚喝烧酒的时候还没感觉什么,就觉得这酒就有点辣,喝到喉咙里像火烧一样,但过后味道却特别醇香、甘甜。
不由,两人你敬我,我敬你。抿一小口开始,后来就喝得忘形了。
林义有点高估自己身体了,放前世,虽然算不上海量,算不上高手,但也跟得上形式。
但今生这身体还没经过职场酒文化的熏陶,喝过半瓶烧酒,没过太久。林义虽然觉得身体暖洋洋地,但也觉着晕乎乎的。
稍微模糊的记忆里,是杜英莲掺合着自己出的门,好像自己也掺合着她,然后对方好像还大声问了几句。
但林义没有回答,后面好像走的楼梯,而且走了好几层,林义感觉自己住的地方没这么高:“这是哪里,不像回我家啊。”
其实杜英莲此时也不比林义强多少,刚开始出馆子还算比较清醒,但后来也是晕的厉害。这时才想起酒馆老板的话,烧酒后劲很足。
本想把林义送回超市的。但路确实有点远,这样扛着有点吃力,且这样回去影响也不好。
而自己住的宾馆,反而就在前面不远。
于是也没想太多,两人相互掺合着来到了宾馆三楼。
“呃…”这时的杜英莲喉咙里突然冲出一股酒气,呃e了一声也没回答。
林义睡着了,睡前看到了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褥,还有白色的枕头。
中间翻了个身,感觉身侧很软,很舒服,于是一只脚搭在了上面。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义醒了,当他睁开眼看到天花板的时候,窗外折射的光线有点暗,感觉外头在刮风。
呼呼呼地~,感觉这朔风很大,有点阴森。
也不知道谁家的窗户没关,一直“啪啪啪”地响,一下感觉撞到了这边墙上,一下又感觉撞到了那边墙上,框里啷当,在寂静里响个不停。
而最让人瞎想的是,在这干冷的天气里,呼啸而至的狂风中还夹杂着如诉如泣的呻吟声,断断续续,若有若无。
林义在想,这宾馆条件确实不好,这年头里,不知道隔壁是哪对野鸳鸯在上演蝴蝶梦。
之所以猜测是野的狗尾巴草,因为家养的是不会浪费这个钱住宾馆的。
杜英莲刚刚醒了,林义感觉得到。因为自己的喜马拉雅山被对方压着的,但此时对方身体僵硬了下。
所以林义判断,对方是醒来了。
对这样的狗血剧,林义一点也没觉着什么,都是成年人了。就是感叹自己这本钱有点雄厚,要是能小点,早就移动了,还哪来的这么多事。
转过头,和预料的一样,杜英莲没躲闪,也望着他。
不过有一样,林义没有预料到。
可能也受到了隔壁若有若无的声音刺激,杜英莲先是动了动身子,脸突然就红了,火辣辣的。林义也感觉到对方身体的温度一下高了起来,也软了很多。
林义本来还觉着,对方会害羞的。退一步讲,或许不敢面对的。毕竟这是94年啊,虽然年底了,但女人都比较保守的吧。
林义在想,自己重生过来,对女人的滋味也时常在深夜里怀念,毕竟吃过荤腥的男人,还要熬着处子生活,挺难受的。
熬了快一年,没去新四街,也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念头,林义觉得自己还算有原则。
但是,林义还在想,此时的自己貌似特别有欲望,要是发泄了,出了这个门。大家还能不能像以前一样,谈生意时计较,谈生活时笑笑说说。
他没把握,所以一直躺着没动,在等对方松开自己的高楼大厦。
突然,很突兀地,林义还在天马行空的发散思维时。杜英莲不按套路出牌,身子往上面拱了下,然后就噙住了林义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