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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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大梦初醒已十年

    磅礴的大雨,血染的宫墙,嘈杂的撕喊声,军阵的号角声。



    像是一只只利剑,想要穿透李轩的大脑。



    嗡鸣声一直在李轩的耳边震颤。



    这些年来杂乱无章的记忆时常会在他的脑海中翻滚。



    他知道自己来到的这个世界是一个战乱纷争的年代,自己穿越到了燕皇王子的身体上。



    但是便宜皇子还没有当够一个月,便被别人像狗一样给撵出了皇宫。



    自己被一个叫赵小幺的侍卫救了出来,一路逃亡,遇到一个古怪老道,差一点死在老道的手上,但是也因祸得福激发了身体的潜能。



    就是那种受了伤可以很快恢复的那种,细胞活性非常大,恢复也非常迅速。



    因为这项技能,在后来的逃亡道路上,李轩数次幸免于难。



    然后又一路逃亡,遇到了一只凶狠的渊蛟,虽然自己没有死掉,但是却深受渊蛟寒毒困苦,难受的要命。



    最后还和赵小幺走散了,自己被桃源村的一个叫李文渊的读书人捡了回来。



    随后便一直生活在桃园村,这个风景如画的山村。



    李文渊有个亲生儿子,不过死的早一些,只留下一个女儿和年轻的媳妇翠娘。



    自己能健康的长这么大,其中翠娘功不可没。



    好像还有一个姐姐,亲姐姐。



    襁褓中的时候曾经见过几次,琉璃一样剔透的小姑娘,但是宫墙中的那场大火让她消失不见了。



    而导致自己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罪魁祸首便是燕国的大将军罗世通。



    现在的大盛王朝的皇帝,自己最为警惕和仇恨的人。



    这一段逃亡生活伴随着李轩无数个夜晚,每当午夜梦回之时,他都会听到那些枉死冤魂的嘶吼,他们让他记着这个大仇,记着他们为何而死。



    多少次浑身是汗的从床上坐起。



    但是生活还在继续。



    又是一年春风时节,桃蕊绽放,花香弥漫,天目湖边的五株巨大的柳树已经抽出新芽。



    这一排柳树相传是很久以前一个很有文化的读书人栽种的,到现在怕是有四五百年的历史了。



    那个自号五柳先生的读书人名气相当的大,每年的沐春诗会,这五株巨大的柳树下面总是会汇聚很多慕名而来的读书人在此地吟诗作对,瞻仰先容。



    这一年距离当年的燕国内乱,外族入侵已经过去了十年之久。



    当年与奥斯帝国那一战持续了半年之久,天蛮关仅仅抵抗了一个月便被攻破,后四个月凉州陷落,奥斯帝国的兵锋直指扬州。



    可是不知何种原因,正当奥斯兵锋正盛之时,突然偃旗息鼓,全军撤回,留下尸痕累累,满目沧夷的凉州城。



    偌大的凉州城被屠戮的没有一丝的人气,惨绝人寰的“凉州十日”便是发生在那一段时间。



    据说被杀的凉州百姓的鲜血汇成了一条血河,百里长街连一个活物都找不到,奥斯帝国人的凶残可见一斑。



    大燕已成往事,现在国号为“盛”,罗世通登上了帝位。



    由于奥斯的入侵,让本来内乱纷争的盛国出现了四分五裂的迹象,原本的八姓帝王人家死灰复燃,罗世通的铁血镇压之下,虽然暂时遏制住局势,但是国力却江河日下。



    而唐国恰好相反,从这个夹缝中迅速壮大。加上新君贤明,大力整顿,国力迅速回升,十年的发展整顿已经有了大国气象。



    北方战乱时节,发生了三次大迁徙,很多流离失所的的百姓南渡沧澜江,逃向唐国,唐国新划分了三个州郡才安置的下这些些流民。



    虽然经过了几年的修养生息,盛国在逐步的恢复当中,但是暂时却没有实力去侵蚀唐国。



    而唐国现在也没有心思去反扑盛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要报仇,那也要将自身的国力再上升一个等级,况且刚刚经历战乱的百姓们都想要一个太平的生活。



    暂时天下太平,曾经的被破坏的秩序在时间的流逝中逐渐恢复过来。



    桃源村一如既往的宁静,好像已经被世人遗忘了一样。



    李轩正式进入李家族谱,李文渊给他取名天赐,表字为轩。



    不过李文渊的身体实在是太差了,没过五年便因病去世了。



    临死之前,他在众人的围观之下,颤抖着对李轩叮嘱:“轩哥儿,为父最希望看到的就是你可以考中秀才广大门楣,让我……”



    带着不甘心,带着人生的太多无奈走完了孤独又痛苦的一生。



    那段时间李轩很难过,自己的心也是肉做的,虽然这个便宜老爹一直对自己要求非常严厉,但是那殷切的关爱确实满满的印在李轩的心间。



    所以老爹临死前的殷切希望成为了李轩最想办到的事。



    春风拂面,一缕阳光透过窗厩照到李轩略微有点苍白的脸上。



    此时他端正的坐在一张破旧的书桌面前写着字,每一个字都狄劲有力,仿若银钩铁画,力透纸背,笔锋运转之间,锋芒毕露,一股锐气扑面而来。



    刚刚写完“扶摇直上九万里”李轩放下手中的笔,摇了摇手腕,轻轻的吐出一股浊气。



    站起身看着旁边放着的厚厚一叠厚厚的稿纸笑了笑,马上又能交稿了。



    现在的李轩看起来身形倒像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人,个头都已经到翠娘的肩膀了。



    脸色略微有点苍白,一头堪称浓密的头发用一个木簪子简单的挽了一个发髻。



    有点发旧的月白色棉布长袍穿在均称修长的身体上,让人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忍不住赞一下,好一个俊俏的小哥。



    这件长袍是翠娘自己种棉花织布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还是年前除夕的时候给李轩换上的,为了这件衣服,她每天晚上都赶到十二点以后油灯燃尽才会休息。



    针线处斑驳的鲜血是翠娘对他的满满的关爱。



    脱掉外袍和贴身的短褂露出了精壮的上身。



    肌肉并不壮硕,但是流畅完美的线条却充满了阳刚霸气,每一块肌肉哪怕是用针都挑不出一丝多余的肥肉,像是经过精心打磨锻造的一样。



    李轩伸出两个指头,撑住地面,左腿伸直抬起,然后身体以一种特定的频率震颤起来。



    从出生的时候他就知道身体的重要性,在接连吃过一番苦头后,他更加的坚定这个想法,一定要把身体练的倍棒,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这些古怪的动作好像是本来就存在大脑中一样,当他的脑海中有锻炼身体的这个想法的时候,自然就看到了这些稀奇古怪的锻炼方法。



    从三岁能走路开始,李轩就一直在坚持锻炼,直到现在。



    还别说这个方法还真的挺管用的,现在的李轩就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型男,可能离型男还有点距离,但是这型男的基础却是打的很牢。



    现在的李轩不论是速度还是爆发力是寻常的十几个成年人也无法相比的,只怕比起九流的武者也不遑多让。



    虽然比起小时候的一拳轰暴别人脑袋时的狂拽酷霸吊炸天逊色了很多,但是比起中了渊蛟毒血后的那种半身不遂的状态要好很多了。



    哥不是一个贪心的人,李轩常常这样的安慰自己。



    身体的各种机能状态现在都反馈成数据流让他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姿势,让每一丝的力道都准确无误的作用在每一块肌肉上。



    除了胸口那一团阴影部位看不清外,此时身体其他的部位,哪怕是肌肉纤维的改变都清楚的显现在李轩的脑海里。这项技能只怕比起道家典藏中常常提起的元神内视还要高级很多。



    不到一刻钟的时候,李轩的身体上便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了。



    现在不像一开始排出的那种又臭又黑的汗水了,经过这么多年的苦练,除了渊蛟毒血,体内的其他杂质毒素已经被排的差不多了。



    李轩也幻想着能不能把胸前的那团东西给排出来,但是现实的残酷告诉他,门都没有。



    那团阴影一直笼罩在他的心头,散发着幽幽的寒气。



    不过也有个好处,冬天不冷,夏天不热,而且还可以充当人肉空调。



    每到夏天炎热的时候,小鸾便会在夜深燥热难眠的时候钻进他的怀中,将小脑袋埋在李轩的胸膛上,安静的进入梦乡。



    正当李轩换了一个姿势进行着高频率震颤的时候,屋外传来了一声破罗锅一样的大嗓门。



    “轩哥儿,轩哥儿,铁牛叔从县里回来了,说已经放榜了,你考中了秀才,现在正往你家赶哩。”不用看就知道这是村里的方大同,这是李轩的铁杆跟班。



    身世比李轩还可怜,父母在一场意外中去世了,家里就留下他和年迈的奶奶。小的时候就是靠着东家一口西家一口的百家饭长大的。



    因为小时候脑袋受过伤,所以看起来有点呆傻,但是力气倒是有一大把。受尽了同村孩子的欺负,有时候急了就会打人,而且没轻没重的,久而久之村中也就没有人愿意可怜他了。



    唯独李轩没有嫌弃过他,是他在村中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而且面对他的迟钝絮叨没有一点的厌烦。



    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站在李轩的屋前,高兴的抓耳挠腮的。看他的个头都快有正常的成年人高了,但是脸庞确是稚气未脱,他今年也就刚满十二岁。



    “呦,大同啊,你说轩哥儿高中了秀才?”翠娘难掩语气中的激动擦干净手上的水渍从厨房中走出来。



    “对的,对的,翠姨我亲耳听到铁牛叔说的,这不我就急忙跑过来报信了吗。”方大同一脸得瑟的说道,好像是他自己中了秀才一样。



    李轩无奈的遥遥头,这个秀才完全是为了完成自己老爹的遗愿才去考了,如果不是害怕太过惊世骇俗,现在完全可以考中一个一甲及第的状元回来。



    无非就是《大学》《中庸》《儒记》里的那些大道理,解析重组,现在自己可以随随便便的就写出个几十篇出来。



    有了终端处理器,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考试了,李轩不无得意的想到。



    “砰砰…”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轩哥儿,听到了吗?你考中秀才了。”翠娘在外面激动的说道。



    李轩穿好衣服收拾完毕后,打开了房门,看到满脸潮红,已经热泪盈眶的妇人。



    十年的岁月,仿佛没有在她的脸庞上留下痕迹,只是平添了些许的粗粝和干裂。



    那温婉的笑脸让他想到了春日的阳光,温暖却不耀眼。



    正是一个女人成熟剔透的时候。



    虽然粗布木钗,但是却难掩那种那种清丽脱俗的成熟美感。



    犹如小家碧玉温润暖人,仿佛这个脸庞就是心底最温暖的地方,李轩看了十年,都没有看倦,以后也没有尽头。



    “大嫂,我做到了,相信父亲九泉之下也会很高兴的。”说着李轩伸手抓住了翠娘一只小手。



    翠娘正在兴奋当中也没有太多的注意李轩的反常举动。



    握着翠娘的小手,感受着满手的粗粝,李轩突然一把将翠娘搂到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