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 想狗腿一下都没有机会
她总是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孙泽宇并不想说服她一定要听自己的,他的建议是为了她着想,她若是觉得不妥,他也不再强调此事。
“你去洗澡吧,刚刚三哥洗完喊了你一声,你没听见。”
如若不然,专心看书的他压根就没注意到她一直站在他身后目光呆滞的神游太空,也不知持续了多久。
林娇娇走到床边坐下歇了会儿,才去拿衣服洗澡,一刻钟不到的时间,她身着白色寝衣带着一抹芬香回到房间,反手将门闩上,她走到孙泽宇面前转了一个圈,那芬香气味立即飘进他的鼻子里,他这才注意到她今日换了身新寝衣。
虽然还是那纯色寝衣,甚至连颜色也没有换,一如既往的洁白无暇,他发现寝衣的下摆绣了许多红色的梅花,那小小的花瓣,精致的红梅花,绣在白棉布制成的寝衣下摆,给她添了几分俏皮可爱的气息。
“新买的寝衣?绣的梅花挺好看的。”
林娇娇微微一笑,对他能注意到这小细节很是满意,下摆绣上的梅花特别小,小而精致,但稍不注意可能就会忽视这一细节。
当时她一眼就看中了,连价钱都没有谈,直接买了回来。
洗过之后这还是第一回穿,她迫不及待的在他面前显摆起来,得到他的夸奖,她才美滋滋的爬上床去。
之前的薄被上面加了一尾薄毯,这样两个一起盖着正是合适,要是再凉一些,就得换厚棉被。
她回想着当初她刚接手原主这身子,以及原主的身份时,差不多就是九月份,接手后没多久,就‘顺从’的嫁到了孙家,从林家到孙家,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她爹娘若是知道这一场亲事,其实是出自于她精心的算计,自愿而为之,不知他们会不会后悔当初把她嫁出去的这一决定。
十月初八,是她和孙泽宇成亲的日子,在古代择吉日拜堂就是正式成亲,说起来,十月初八算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还剩下半个来月的时间,她才突然想到这事儿,小心脏猛的加快了节奏,卟卟卟的加速跳动着。
结婚周年纪念日,要不要过呢?
孙泽宇显然是没有这种仪式感的,何况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连房都没有圆过的夫妻,当初成亲那个日子还能算作是一周年纪念日吗?
就算是一定要有这种仪式感,也只能是她单方面的、悄悄地把这周年纪念日给过了。
即使不算结婚纪念日,当作他们的相识纪念日也不错。
林娇娇躺在床上,不时偷瞄一眼仍在认真看书的孙泽宇,一年的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她在古代扑腾了一年的时间,也才置下一个铺子,捎带一个小宅子,村子里有五亩良田,加上并不算太多的积蓄。
和村里人比起来,她挣钱的能力没几个能比得上的,可真要和那些富人们比,她是拍马也赶不上的。
胡思乱想了许多事情,她还是先他入睡,迷糊中感觉到他上床时,她困得睁不开眼睛,眯着眼睛往他那边伸手捞了一把。
醒来时,她正搂着他的脖子,脑袋枕在他肩头,接近于半趴着睡,压到他身子的同时自己也睡不舒坦,完全是个损人不利己的姿势,她纳闷不已,自己什么时候习惯了这睡姿?
“可算醒了,怕把你吵醒,我一直不敢动,好在枕边放了本书,早上的时间倒没荒废。”
头顶上传来他无奈的叹息,林娇娇被他说得脸都红了,她睡相不好,还耽误他念书,传出去要被人笑掉大牙吧?
她坐起身,放他自由。
孙泽宇穿了衣服拿着书本匆匆走去厨房,拿了两个馒头就走了。
林娇娇听着吴氏在院子里疑惑不解的念叨,“我还以为今日不用去书院呢,这么急匆匆的连口粥都顾不上喝,要是这么赶时间就早些起床呀,这样边走路边吃东西别吃出毛病来才好。”
吴氏自然是不知房内发生了什么,还以为孙泽宇是自己起晚了,见到他不愿意坐下来吃早饭,才念叨他几句,这无心的话,让林娇娇更加感到窘迫不已,不仅影响了他起床的时间,还间接把锅扣他头上了,她心里难免有种罪恶感。
是以等孙泽宇从书院回来时,林娇娇待他特别殷勤,他没有急着去洗澡,她给他端来一盆热水,让他可以在看书的同时先泡泡脚,这么好的待遇简直把孙泽宇给惊到了,他拉住林娇娇的手,语气十分诚恳的问道,“娇娇,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的吗?”
那可怜兮兮的眼神,就像在心底呐喊拜托,别离我而去。
林娇娇心知他是误会了,为免造成之后更多的误会,她大概提了一下早上耽误他去书院的事。
“就是看你还没去洗澡,今夜天气凉,怕你冻着了。我看娘端了水进屋泡脚,就给你也打了些热水来让你也能泡个脚。”
干巴巴的解释完,她感觉场面气氛更加尴尬了。
瞧,这有些事说出来还不如不说的好。
“娇娇,你不必为这种小事而担忧,我以为我们俩的关系没有生疏到这种地步,你待我也太客气了。”
这盆洗脚水,没有给他带来快乐,反而让他感到不安。
林娇娇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她走上前去拥住他,将头埋在他的胸前,“这不是生疏,是在乎,我在乎你,才会担心影响到你的学业。”
在她抱住他之后,能明显感觉到他的身子紧绷起来,很快又放松下来。
他双手环抱住她,刚刚脑子里想的东西一下子消散了,怀中的小女子太过诱人,让他有些情难自禁。
在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想法之前,他轻轻推开她,“是我反应过激了,我以为……唉,我还是喜欢你平时那样。”
林娇娇哭笑不得,答应他以后再不做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
事实证明,在孙泽宇面前,偶尔想狗腿一下都没有机会,可以预见的是,他以后一定是个不会贪赃枉法的好官。
。
“你去洗澡吧,刚刚三哥洗完喊了你一声,你没听见。”
如若不然,专心看书的他压根就没注意到她一直站在他身后目光呆滞的神游太空,也不知持续了多久。
林娇娇走到床边坐下歇了会儿,才去拿衣服洗澡,一刻钟不到的时间,她身着白色寝衣带着一抹芬香回到房间,反手将门闩上,她走到孙泽宇面前转了一个圈,那芬香气味立即飘进他的鼻子里,他这才注意到她今日换了身新寝衣。
虽然还是那纯色寝衣,甚至连颜色也没有换,一如既往的洁白无暇,他发现寝衣的下摆绣了许多红色的梅花,那小小的花瓣,精致的红梅花,绣在白棉布制成的寝衣下摆,给她添了几分俏皮可爱的气息。
“新买的寝衣?绣的梅花挺好看的。”
林娇娇微微一笑,对他能注意到这小细节很是满意,下摆绣上的梅花特别小,小而精致,但稍不注意可能就会忽视这一细节。
当时她一眼就看中了,连价钱都没有谈,直接买了回来。
洗过之后这还是第一回穿,她迫不及待的在他面前显摆起来,得到他的夸奖,她才美滋滋的爬上床去。
之前的薄被上面加了一尾薄毯,这样两个一起盖着正是合适,要是再凉一些,就得换厚棉被。
她回想着当初她刚接手原主这身子,以及原主的身份时,差不多就是九月份,接手后没多久,就‘顺从’的嫁到了孙家,从林家到孙家,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她爹娘若是知道这一场亲事,其实是出自于她精心的算计,自愿而为之,不知他们会不会后悔当初把她嫁出去的这一决定。
十月初八,是她和孙泽宇成亲的日子,在古代择吉日拜堂就是正式成亲,说起来,十月初八算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还剩下半个来月的时间,她才突然想到这事儿,小心脏猛的加快了节奏,卟卟卟的加速跳动着。
结婚周年纪念日,要不要过呢?
孙泽宇显然是没有这种仪式感的,何况他们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连房都没有圆过的夫妻,当初成亲那个日子还能算作是一周年纪念日吗?
就算是一定要有这种仪式感,也只能是她单方面的、悄悄地把这周年纪念日给过了。
即使不算结婚纪念日,当作他们的相识纪念日也不错。
林娇娇躺在床上,不时偷瞄一眼仍在认真看书的孙泽宇,一年的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她在古代扑腾了一年的时间,也才置下一个铺子,捎带一个小宅子,村子里有五亩良田,加上并不算太多的积蓄。
和村里人比起来,她挣钱的能力没几个能比得上的,可真要和那些富人们比,她是拍马也赶不上的。
胡思乱想了许多事情,她还是先他入睡,迷糊中感觉到他上床时,她困得睁不开眼睛,眯着眼睛往他那边伸手捞了一把。
醒来时,她正搂着他的脖子,脑袋枕在他肩头,接近于半趴着睡,压到他身子的同时自己也睡不舒坦,完全是个损人不利己的姿势,她纳闷不已,自己什么时候习惯了这睡姿?
“可算醒了,怕把你吵醒,我一直不敢动,好在枕边放了本书,早上的时间倒没荒废。”
头顶上传来他无奈的叹息,林娇娇被他说得脸都红了,她睡相不好,还耽误他念书,传出去要被人笑掉大牙吧?
她坐起身,放他自由。
孙泽宇穿了衣服拿着书本匆匆走去厨房,拿了两个馒头就走了。
林娇娇听着吴氏在院子里疑惑不解的念叨,“我还以为今日不用去书院呢,这么急匆匆的连口粥都顾不上喝,要是这么赶时间就早些起床呀,这样边走路边吃东西别吃出毛病来才好。”
吴氏自然是不知房内发生了什么,还以为孙泽宇是自己起晚了,见到他不愿意坐下来吃早饭,才念叨他几句,这无心的话,让林娇娇更加感到窘迫不已,不仅影响了他起床的时间,还间接把锅扣他头上了,她心里难免有种罪恶感。
是以等孙泽宇从书院回来时,林娇娇待他特别殷勤,他没有急着去洗澡,她给他端来一盆热水,让他可以在看书的同时先泡泡脚,这么好的待遇简直把孙泽宇给惊到了,他拉住林娇娇的手,语气十分诚恳的问道,“娇娇,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的吗?”
那可怜兮兮的眼神,就像在心底呐喊拜托,别离我而去。
林娇娇心知他是误会了,为免造成之后更多的误会,她大概提了一下早上耽误他去书院的事。
“就是看你还没去洗澡,今夜天气凉,怕你冻着了。我看娘端了水进屋泡脚,就给你也打了些热水来让你也能泡个脚。”
干巴巴的解释完,她感觉场面气氛更加尴尬了。
瞧,这有些事说出来还不如不说的好。
“娇娇,你不必为这种小事而担忧,我以为我们俩的关系没有生疏到这种地步,你待我也太客气了。”
这盆洗脚水,没有给他带来快乐,反而让他感到不安。
林娇娇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她走上前去拥住他,将头埋在他的胸前,“这不是生疏,是在乎,我在乎你,才会担心影响到你的学业。”
在她抱住他之后,能明显感觉到他的身子紧绷起来,很快又放松下来。
他双手环抱住她,刚刚脑子里想的东西一下子消散了,怀中的小女子太过诱人,让他有些情难自禁。
在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想法之前,他轻轻推开她,“是我反应过激了,我以为……唉,我还是喜欢你平时那样。”
林娇娇哭笑不得,答应他以后再不做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
事实证明,在孙泽宇面前,偶尔想狗腿一下都没有机会,可以预见的是,他以后一定是个不会贪赃枉法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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