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拯救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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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我失忆了我怕谁(番外1)

    我叫许天辰,家里是做镖师的,从小跟着父亲还有叔叔伯伯走南闯北。

    从小家里的人就说我是一个习武的好苗子,但是我们家并不是大门派,武功也都是家传的,大开大合的类型,所以我爹就一直想要我去找个大点的门派拜师,等学有所成的时候就回来继承家业。

    其实,我不太喜欢练武,虽然是个镖师的儿子,但是我并不喜欢练武。

    后来,父亲接了一桩买卖,是个盒子,方方正正的,比书本大了一点点,我没兴趣,我有兴趣的是那个托镖人,那个人很隐蔽,遮挡的特别严实。

    本来父亲是不想接的,但是那个人不知道说了什么,父亲同意了。

    我知道,父亲肯定是想要亲自押送的,并且肯定也会让我随行,他想让我接班,于是我逃跑了。

    在后山待了三天,想父亲肯定已经出发了,结果没想到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却是灭门的惨案。

    我发疯似得开始寻找凶手,但是凶手没找到,却引来了不少的人追杀。

    秘籍……秘籍……秘籍……

    每个人都在跟我要秘籍,我要是有他们所说的秘籍我还会被追杀的如同丧家之犬吗?

    在我后来昏倒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死了呢,没想到却被人救了,是岑俊风。

    当时我是感谢他的,因为他不但救了我,还将我带到了长风门,而我也因此找到了自己的仇人,竟然是那个满口仁义道德,且我已经拜了师父的陆藏,还有那号称正直的向傲,真是可笑。

    在我知道了仇人之后,岑俊风也被赶出了师门,在这个师门中,我一个人也不敢相信,但是却有着很多的人可以利用,其中就包括陆清晚。

    那个时候的陆清晚或许是真的同情我的遭遇,所以总是对我多有偏袒,但是眼中的可怜、同情让我十分的不喜欢,尤其是在想到她的父亲是陆藏,我的仇人之后,我恨不得杀了她,让陆藏也尝尝失去至亲的痛苦。

    但是陆清晚还有用,我可以利用她来躲过陆藏的怀疑。

    而在我有意讨好下,陆清晚竟然喜欢上了我,那个时候的我只想要报仇,丝毫不管陆清晚的以后,就在成亲的那一天,我去刺杀了陆藏。

    但是没想到陆藏竟然在女儿成亲的时候依旧保持着警惕,但是我也是有收获的,收获就是那本秘籍,但是代价就是被逐出师门,再次过上被四处追杀的日子。

    在外面,我早就被仇恨冲昏了头脑,想要嫁入魔教,但是一直没有门路,却在半路遇到了翁老。

    我以那本秘籍的下落为要挟获得了翁老的保护,各取所需,对外,他宣称我是他的徒弟,我倒是无所谓,只要能报仇。

    我偷学了不少翁老的制毒技巧,并且还尝试着

    做过解药。

    在听到六大门派要在内部选武林盟主的时候,我让翁老带着我去,我的念头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杀,杀。

    但是就是在这,我遇到了自己一生的转折,我陆清晚。我怎么也没想到,陆清晚依旧愿意会为我挡刀,甚至因为我而被逐出了师门。

    陆藏说的冠冕谈话,但是真实的居心谁知道?

    就在陆清晚疼得龇牙咧嘴看着我的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底又一个声音响起,那道声音告诉我说:带她走,不然你会后悔。

    后来我竟然真的傻的带着一个累赘逃跑了,但是我不后悔,甚至觉得清醒。

    受伤的陆清晚没了之前娇纵的脾气,甚至还跟我示弱。

    在我想扔下她离开的时候,却还是担心。或许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红线就被月老和陆清晚彻底缠在了一起。

    我还是救了陆清晚。

    在晚上休息的时候,陆清晚一个劲的往我身边蹭,我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杀意。但是咬了咬牙,还是忍下了。

    第二天,陆清晚发了高烧,在我一推她她躺到了地上的时候,我承认,我的心中慌乱的,但是幸好她没事。

    只是后来醒了之后的陆清晚却完全变了一个人,没了记忆,还傻的要命,我说什么就信什么。

    而我竟然和这样的陆清晚在破庙里待了很久。

    即便是生病了,陆清晚还是喜欢折腾人,还死能吃,跟猪一样。

    在她的伤好了一点之后,我们下了山,她对外面很好奇,但是我就是要把他关在房间,不让她出去。

    若是被人发现了,我们都会吃不了兜着走。

    我在外面磨蹭了很久,结果回去的时候陆清晚竟然还没有穿好衣服甚至……连衣带都不会系,真是笨死了,除了我会娶这样的笨女人,谁还要?

    当时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立马被我抹杀了。

    但是也因此引发了后来奇怪的找另一半的问题,让我非常的不开心,当时我还没有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开心。

    我们要去南壶镇,但是在路上我没想到陆清晚竟然因为我的离开而哭。

    即便是我只是去捡柴,但是她依旧害怕的哭了。

    说实话,当时我是心疼的,但是我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我觉得,自己有些不正常,而不正常的源头就是陆清晚这个傻姑娘。

    陆清晚再次谈起来之前,那是我不想提的,比起之前的陆清晚,我更喜欢失忆的陆清晚。

    为什么会用喜欢这个词?当时我甚至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

    来到南壶镇,越发危险起来,我再次把她放到了客栈,自己出门打探消息。

    看到她郁闷的小脸,我竟然有些于心不忍,但是却绝不会妥协。

    但是在回来的

    时候,却忍不住带了一些东西给她,像是小吃还有小人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这么在乎她的意思了。

    回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岑俊风还有沈冷雁,对于陆清晚的去处也有了打算。

    第二天我悄悄的离开了,来到了擂台上。

    我没有出手,我甚至没有证据证明灭门的凶手就是陆藏和向傲,但是我可以让他们知道,我并不是在撒谎,为此还断了自己的拇指,拿剑的拇指。

    断了我以后甚至再也握不稳长剑了,但是这是最好的证明方法,因为这是江湖的规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