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帝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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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 布鲁克林

    几个月后。

    当叶云重新返回李家时,已经知道了封天行陨落的消息。

    而叶云还活着的消息,也是很少有人知道。

    除了最亲近的几人之外,根本无人知晓,就连妹妹叶雪都参加了叶云的葬礼。

    “你终于回来了。”曹兰松了口气:“最近发生的事你也知道了吧?”

    “知道了,听说你们帮我办了葬礼。”

    “嗯,叶雪她在你葬礼上哭的和什么似的,现在你回来赶紧去看看她吧。哦对了,青衣也来过了,带着一个小孩儿,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生的。”曹兰随口道。

    叶云身体一怔,旋即神色恢复如常。

    “你们有没有和她说我死了?”

    “嗯,我们没告诉她真相,毕竟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那也好。”叶云缓缓点头。

    曹兰淡淡道,她声音中带着一股疲惫,憔悴了许多,显然这几个月她过得非常苦。

    不过令叶云惊讶的是曹兰虽然精神面貌不行,但她的境界竟然提升了,成功进入了化境。

    如果曹兰的修炼速度让那些其他人知道,不知会作何感想,这都要多亏了叶云的丹药和特殊功法,以及亲身指导。

    “谢留峰在哪里你们知道吗?”叶云又问。

    “已经离开了华国了,回去美国了。”曹兰说道:“现在的东临掌管者,是一个叫顾清风的外来人,武道界的人都没听说过,不过实力很强。因为封天行和叶清灵都死了,也没人想要冒险去挑战这个东临镇压者,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天煞帮一家独大,无人反抗。”

    “是吗?”

    顾清风这个名字,叶云有印象,他在雪山派的时候听说过,雪山派掌门说派遣自己的大弟子前往东临讨伐谢留峰,没想到这个大弟子来到东临之后,竟然成了谢留峰的走狗。

    不过鉴于掌门和那谢留峰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可能这个顾清风一开始来这里就不是为了讨伐。

    “小兰,我已经入了神境了,接下来要去美国一趟,你在这里自己照顾好自己。”

    曹兰闻言一愣,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她担心的就是这个,她太了解叶云了,既然叶云被谢留峰所伤,那么他就一定要讨回来。

    虽然对叶云的实力她非常有信心,但毕竟叶云已经输过一次了,这证明叶云并非不可战胜的。

    当时听到叶云身亡时的感觉,就像天塌了一样,她已经不想要再经历一次了。

    能不能让他别去?

    不,不可能的,如果能为了她不去美国,那么叶云就不是叶云了。

    “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一路小心。”曹兰轻声道。

    叶云摸了摸曹兰的头,微笑道:“别露出那样的表情嘛,你怎么说也比我大几岁,稍微成熟一点儿啊。”

    “你还知道我比你大的话,那有时

    候就稍微听听我的话啊,至少……多照顾一下我的感受。”曹兰悲伤道。

    “我向你保证,我绝不会死的,这一次我做好了万全准备。”

    “去美国可不是在华国,你去那里就只是单打独斗。”曹兰道。

    叶云闻言皱起眉头,陷入沉思。

    的确,强龙难压地头蛇,这句话是真理。

    如果自己去美国了,要面对的是整个盘踞美国多年的庞大势力,而不仅仅是谢留峰一人,即使自己单兵作战能力再强,也只是一个人,稍有不慎,就会被天煞帮吞噬。

    如果谢留峰没有在华国布下这么大的棋,一个人就来到华国,恐怕也没人会和他讲什么道义单挑,直接就一帮人一拥而上了。

    就算是神境,也是难挡千军万马的。

    “可能这次去的时间会有点儿长吧。”叶云喃喃自语。

    曹兰盯着叶云的脸,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内心的感情,扑进叶云怀里,紧紧抱住对方。

    “让我和你一起去吧!我想留在你身边,即使会面对危险也一样,即使是死我也不怕,我只想在你身边!”

    曹兰的深情告白让叶云非常感动,但他必须时刻保持理性,自己去美国要面对的是整个天煞帮,多一个人根本就没什么好处,反而会有破绽,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去。

    “傻瓜,我不会有事的,你去的话,也只不过是拖累我而已。”叶云的手从曹兰的秀发间滑落,一遍又一遍。

    曹兰的情绪终于安稳了很多,她仍旧抱着叶云,沉默良久,突然开口道:“我前几天看到冷青衣的小宝宝,感觉看起来眉眼有点儿像你呢。”

    听到这话,叶云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手臂僵硬,在秀发中手指也是微微一颤。

    糟糕!原来这妮子早就知道了!

    连借口都还没想好啊,本来还想着飞升之际在和她们坦白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经历修罗场的洗礼了。

    “小兰,你,你有什么想法吗?”叶云胆战心惊问道。

    曹兰闻言俏脸一红,将脸埋进叶云胸口,闷声闷气道:“在你去美国前,我也想要一个。”

    “啥?!”

    ……

    当叶云坐上前往美国的飞机时,整个人都是虚脱的。

    他终于明白了只有耕坏的田没有累死的牛究竟是什么感觉了。

    “女人还真是难懂啊。”

    靠着先天记忆术以及出类拔萃的学习天赋,叶云在短时间内就完全掌握了英语这项技能。

    应该说是完美掌握,本来帮叶雪高考的时候,他就已经可以流利说英语了,而现在他已经把美国各地的口音完美掌握了,不管在哪个州,他都可以让本地人觉得自己在这个州生活了很久。

    当然,他还补充了一些美国的知识。

    他花了几天的时间,到了纽约。

    纽约市位于美国纽约州东南部大西

    洋沿岸,是美国第一大城市以及第一大港口。

    不过很可惜,纽约市并不是叶云的精确目的地,他去的地方是纽约的布鲁克林。

    这个地方位于美国的东北部,在曼哈顿岛的东南方向,是纽约市五大区之中人口最多的一个区,打个比方,如果这个区是一个城市,那么它将是美国第四大城市。

    听起来的确很不错,不过这里的治安并不大好,这里黑人是最多的,有人经常将这两点联合在一起讲,叶云觉得这简直就是一种歧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