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4章 红色小本本
在等待小李子归来的半个小时里,龙爷不断的尝试着各种花样,想致周宸于死地,但每一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这也越发的让他恼火。
凌晨四点,随着一亮深色的奥迪开进了泰镇派出所院内,陈鹤翔赶紧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
从车里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年纪约有四十左右,高有一米七二左右,体型微微有些发福,身旁跟着一个拎包戴着金丝眼镜的男助理。
二人便是鲁市的市长郝成功和他的秘书王东升。
“郝市长,您可来了。”陈鹤翔喘着粗气从派出所里跑了出话来。
“陈所长,你所有重要人物要见我,现在我已经到了,他人呢!”郝成功脸色有些不悦,毕竟大半夜被陈鹤翔这个小小的副所长叫来,心情多少有些不爽。
“那人叫周宸,现在就在审讯室里。”陈鹤翔如实的说道。
因为当时周宸并没有将自己真实的身份道出,陈鹤翔也就了解不多,如今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到了周宸身上,现在只看周宸到底如何自己解围。
“什么?你口中的重要人物,在审讯室?陈鹤翔,你在耍郝市长吗?”拎包的王东升开口训斥道。
“郝市长,这人是于所长关押的,您也知道,我没有他那么大的权力。”陈鹤翔胆颤心惊的解释道。
“哼!我倒要看看,这个周宸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郝成功冷哼一声,并瞪了一眼面前的陈鹤翔,接着气呼呼的走进了派出所之中。
审讯室中,听闻外面传来凌乱的脚步,而且还都是皮鞋踏地发出的声音,于永春瞬间察觉情况有点不对劲儿。
待到于永春走出审讯室查看之时,却正巧和郝成功等人撞了个满怀。
“哎呀!走这么急!赶着投胎啊!”骂声过后,于永春的脸吓绿了,因为他看到郝市长正冷着脸,怒瞪着自己。
“不好意思,郝市长,我没想到这么晚您能来!”赔笑间,于永春看了一眼站在郝市长身后的陈鹤翔,心里基本上已经猜到,这一切恐怕都是这个陈鹤翔搞的鬼。
“该死的,陈鹤翔,你是作死啊!”于永春在心里暗骂道。
虽然对陈鹤翔的做法很是气氛,不过当着郝市长的面,于永春也不好发作,眼睛一转,伸手邀请,准备将郝市长迎进自己的办公室之中。
“这审讯室里关着什么人啊?”郝市长站在原地,无动于衷。
“这……是今晚新抓到的犯罪嫌疑人,我们正在突击审问呢!”于永春搪塞道。
“犯罪嫌疑人?带我瞧瞧去,是谁在这年底下有这么大的胆子!”郝市长说。
其实如果单单是为了陈鹤翔的一个电话,郝成功并不至于做出这么大的动静,毕竟他是一市之长,怎么可能被一小小的副所长调动。
关键是近两年来,华夏下派的调查组力度很大,许多贪官污吏
都已被绳之以法,而这鲁市,至今还没有被调查,所以郝成功这心里也发慌,就怕在自己的管辖之地被上面的人查出什么问题来。
“郝市长,您……您还是……”
“怎么?我连看一眼的权利都没有了吗?”郝成功板着脸,直接打断了于永春的话。
“没、没有,您请、您请。”于永春见郝成功的脸色有些不对劲儿,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片刻后,当于永春将郝成功带进了审讯室,龙爷怔了怔,赶忙从位置上站了起来。
虽然龙爷从未和郝市长打过交道,但鲁市的新闻龙爷每天都看,如此一来,他早已市政府的领导班子,认清了大半,就等着将来有机会结交的时候,多了解一些多方的底细。
“这……”龙爷刚要开口询问,不过看到于永春递来的一个眼色后,赶忙住了口。
看到龙爷后,郝成功微微的皱了下眉头,因为他已经瞧出自己面前之人,绝对不是警察。
不过这事并不是此行的目的,郝成功的关注点更多的则放在被锁在审讯椅上的周宸身上。
站在原地,仔细的打量了周宸几秒,郝成功心里有些犯着嘀咕,并且隐约感觉自己好像被陈鹤翔这个“狗东西”给耍了!
在郝成功的印象中,如果上面真的拍来调查组,首先肯定不会是一个人,更重要是,调查组里的人员不会像周宸这么年轻只有二十多岁左右。
“市长大人在看什么?是在怀疑陈所长的话吗?”周宸微眯着双眼,似笑非笑的问道。
听闻这话,郝成功心里咯噔一下,不由暗道:“好毒的眼力!竟然一眼识破了我的心思。”
“咔!”
“咔!”
“砰!”
三声巨响过后,只见周宸挣断了手铐和脚镣,并破坏了审讯椅,背着手,慢悠悠的朝郝成功走了过来。
郝成功被周宸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整个人情不自觉的向后退了退。
“快!快保护郝市长!”于永春一边招呼着杵在一旁的韩忠,一边挡在了郝市长的身前,想以此充当肉盾。
“好一条忠犬!”周宸走上前,笑着骂道。
“周宸!你不要做傻事!”于永春吸了一口气,义正言辞的“警告”道。
“呵呵,傻事我是不会做的。”说话间,周宸从自己的储物指环里,拿出一物。
一个红色的小本本,犹如变戏法一般,凭空出现在周宸的手中,上面还印有五个苍劲有力的烫金篆体大字:华夏特权证。
“喏!郝市长认识这个吗?”周宸右手两指夹着证件,递到了郝成功的面前。
郝成功怔了怔,咽了咽口水,双手接过证件打开这么一瞧,差点没把他吓尿了。
“嘶!周领导!您好、您好!请恕郝某眼拙,实在是罪该万死啊!”郝成功哆哆嗦嗦的将华夏特权证,递回到周宸手中后,赶紧赔罪。
这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傻了眼,于永春和龙爷怎么也想不到,刚刚一心想要置于死地的周宸,竟然是个大人物!一个连市长都害怕的大官!
(本章完)
凌晨四点,随着一亮深色的奥迪开进了泰镇派出所院内,陈鹤翔赶紧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
从车里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年纪约有四十左右,高有一米七二左右,体型微微有些发福,身旁跟着一个拎包戴着金丝眼镜的男助理。
二人便是鲁市的市长郝成功和他的秘书王东升。
“郝市长,您可来了。”陈鹤翔喘着粗气从派出所里跑了出话来。
“陈所长,你所有重要人物要见我,现在我已经到了,他人呢!”郝成功脸色有些不悦,毕竟大半夜被陈鹤翔这个小小的副所长叫来,心情多少有些不爽。
“那人叫周宸,现在就在审讯室里。”陈鹤翔如实的说道。
因为当时周宸并没有将自己真实的身份道出,陈鹤翔也就了解不多,如今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到了周宸身上,现在只看周宸到底如何自己解围。
“什么?你口中的重要人物,在审讯室?陈鹤翔,你在耍郝市长吗?”拎包的王东升开口训斥道。
“郝市长,这人是于所长关押的,您也知道,我没有他那么大的权力。”陈鹤翔胆颤心惊的解释道。
“哼!我倒要看看,这个周宸到底是什么样的大人物!”郝成功冷哼一声,并瞪了一眼面前的陈鹤翔,接着气呼呼的走进了派出所之中。
审讯室中,听闻外面传来凌乱的脚步,而且还都是皮鞋踏地发出的声音,于永春瞬间察觉情况有点不对劲儿。
待到于永春走出审讯室查看之时,却正巧和郝成功等人撞了个满怀。
“哎呀!走这么急!赶着投胎啊!”骂声过后,于永春的脸吓绿了,因为他看到郝市长正冷着脸,怒瞪着自己。
“不好意思,郝市长,我没想到这么晚您能来!”赔笑间,于永春看了一眼站在郝市长身后的陈鹤翔,心里基本上已经猜到,这一切恐怕都是这个陈鹤翔搞的鬼。
“该死的,陈鹤翔,你是作死啊!”于永春在心里暗骂道。
虽然对陈鹤翔的做法很是气氛,不过当着郝市长的面,于永春也不好发作,眼睛一转,伸手邀请,准备将郝市长迎进自己的办公室之中。
“这审讯室里关着什么人啊?”郝市长站在原地,无动于衷。
“这……是今晚新抓到的犯罪嫌疑人,我们正在突击审问呢!”于永春搪塞道。
“犯罪嫌疑人?带我瞧瞧去,是谁在这年底下有这么大的胆子!”郝市长说。
其实如果单单是为了陈鹤翔的一个电话,郝成功并不至于做出这么大的动静,毕竟他是一市之长,怎么可能被一小小的副所长调动。
关键是近两年来,华夏下派的调查组力度很大,许多贪官污吏
都已被绳之以法,而这鲁市,至今还没有被调查,所以郝成功这心里也发慌,就怕在自己的管辖之地被上面的人查出什么问题来。
“郝市长,您……您还是……”
“怎么?我连看一眼的权利都没有了吗?”郝成功板着脸,直接打断了于永春的话。
“没、没有,您请、您请。”于永春见郝成功的脸色有些不对劲儿,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片刻后,当于永春将郝成功带进了审讯室,龙爷怔了怔,赶忙从位置上站了起来。
虽然龙爷从未和郝市长打过交道,但鲁市的新闻龙爷每天都看,如此一来,他早已市政府的领导班子,认清了大半,就等着将来有机会结交的时候,多了解一些多方的底细。
“这……”龙爷刚要开口询问,不过看到于永春递来的一个眼色后,赶忙住了口。
看到龙爷后,郝成功微微的皱了下眉头,因为他已经瞧出自己面前之人,绝对不是警察。
不过这事并不是此行的目的,郝成功的关注点更多的则放在被锁在审讯椅上的周宸身上。
站在原地,仔细的打量了周宸几秒,郝成功心里有些犯着嘀咕,并且隐约感觉自己好像被陈鹤翔这个“狗东西”给耍了!
在郝成功的印象中,如果上面真的拍来调查组,首先肯定不会是一个人,更重要是,调查组里的人员不会像周宸这么年轻只有二十多岁左右。
“市长大人在看什么?是在怀疑陈所长的话吗?”周宸微眯着双眼,似笑非笑的问道。
听闻这话,郝成功心里咯噔一下,不由暗道:“好毒的眼力!竟然一眼识破了我的心思。”
“咔!”
“咔!”
“砰!”
三声巨响过后,只见周宸挣断了手铐和脚镣,并破坏了审讯椅,背着手,慢悠悠的朝郝成功走了过来。
郝成功被周宸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整个人情不自觉的向后退了退。
“快!快保护郝市长!”于永春一边招呼着杵在一旁的韩忠,一边挡在了郝市长的身前,想以此充当肉盾。
“好一条忠犬!”周宸走上前,笑着骂道。
“周宸!你不要做傻事!”于永春吸了一口气,义正言辞的“警告”道。
“呵呵,傻事我是不会做的。”说话间,周宸从自己的储物指环里,拿出一物。
一个红色的小本本,犹如变戏法一般,凭空出现在周宸的手中,上面还印有五个苍劲有力的烫金篆体大字:华夏特权证。
“喏!郝市长认识这个吗?”周宸右手两指夹着证件,递到了郝成功的面前。
郝成功怔了怔,咽了咽口水,双手接过证件打开这么一瞧,差点没把他吓尿了。
“嘶!周领导!您好、您好!请恕郝某眼拙,实在是罪该万死啊!”郝成功哆哆嗦嗦的将华夏特权证,递回到周宸手中后,赶紧赔罪。
这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傻了眼,于永春和龙爷怎么也想不到,刚刚一心想要置于死地的周宸,竟然是个大人物!一个连市长都害怕的大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