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星停转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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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新的奇迹

    *

    闪电侠的奇迹在他的身上发生了,这真的不是在做梦吗?

    他扇了自己一巴掌。

    很疼,这说明没有在做梦,事情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但是他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此时他想起了乞丐的话,“喝了我的水儿,保准你以后成大器。”

    但是他明明记得没有和喝乞丐的水。他摸了摸自己的兜,发现水儿不见了。

    水儿去了哪里?是不是落在了老板的家里,想到这里他赶紧调头去了老板的家里。

    一到老板的家,他先去了自己昨晚睡得地方,想着早晨他的衣服就在那儿放着,所以有可能是自己穿衣服时落在那儿了。

    结果还真找到了,不过瓶子已经碎了,床上脏了两坨,一坨是蓝色的,一坨是紫色的,而且在破碎的瓶子里还留有一些紫色的液体。

    见到那点紫色液体就像见到宝一样,他小心翼翼地把装有残留液体的瓶子捡了起来。

    他盯着那点紫色的液体问道,“是不是这些液体让他变成了闪电侠?”

    安静的空气没有给他答案。

    如果真的是,他看了看床单上的污斑,那是有多么的浪费,他现在已经跑的很快了,如果这瓶水全部进入他的身体,他也许会跑的更快,不知道浪费了多少?三分之一?或者更多。

    想到这里,他越加的感觉可惜,而且有些责怪自己,他应该把水儿放在安全的地方,比如一个坚硬的铁盒子里,他好恨自己,他越觉得可惜他就越加责怪自己,于是他就越痛苦。

    痛苦引发了他的思考,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贪婪吗?是的。

    那么,他是不是应该学会知足,知足者常乐,明白了这个道理,他突然感觉好受多了。

    但是没过多久,痛苦再次出现,他低头看了看床头柜上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有一张脸,那张脸眉头紧锁,一脸埋怨,正在憎恶地看着镜子外的他。

    乞丐的面孔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一个想法拯救了痛苦的他——乞丐那儿还有药水。

    心情登时又舒服的他准备马上去找乞丐。

    不过在出发他要把这残留的液体先喝下去。他一仰头,张开口,把剩余的紫色水儿毫不犹豫地倒入了口中,酸酸的,像他小时候吃过的蚂蚁。

    *

    沿着老板昨天送他来时的那天路,他跑过二十公里,来到火鸡城的门前,然后一鼓作气穿过科技之街,一个急刹车停在了阿尔法借贷公司的门前。

    阿尔法和昨天一样不起眼,里面的每个人也一样,除了他,一个突然能够像漫威闪电侠一样快的人。

    目光从阿尔法的门牌上挪开,然后投到昨天乞丐呆过的那个地方,让他失望的是乞丐竟然不在那里,而稍后却发生了一件让他瞠目结舌的事情。

    一个长发女孩迎面走了过来。漂亮的脸蛋上一双狐媚之眼很是迷人,高挑丰满的身材外穿着一袭白衣,紧身的裤子,短俏的休闲西服,整个人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是那么的吸引人。

    而这都不是重点,重点的是他居然隔着衣服看到了她的内衣。

    他咽了一口唾沫,浑身发热,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女孩忘记了呼吸。

    直到有人拍了拍他的背他才清醒过来,他回头一看却是老板。

    “你小子干什么呢?”老板笑着问道,他用手指了指远处的一辆百叶,“看到了吗?世界上最贵的车,就算有十个这样的我也买不起,以后见了这样的美女瞧一眼就行了,别这样老盯着看,她的男人会给你颜色看的。”

    顺顺佯笑着点了点头。

    他的第一想法是想把今天发生在他身上事告诉老板的,但是他却抑制住了这种冲动,因为他觉得这样的事最好还是不要告诉别人,否则会给自己招来麻烦。

    “上去吧,我们一会儿要去讨债。”

    顺顺根本没有注意到老板说了什么,他只知道知道老板说了话,他发现老板准备进入公司,也就下意识地跟了进去。

    进去后,发现其余的人都已经到齐,而老板要讲话时他找了个位置随便坐了下来,具体老板讲了什么他根本不知道,他的思绪早已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刚才那个美女依旧徘徊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他此时已经忘记了他有透视的能力,而是一遍又一遍的沉迷于画面的回放之中。

    他觉得他见到了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他只是从周围男人的口中知道雌性的形体是一种艺术,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的看过,并不是不想看,他也知道去哪里看,之所以这样做他是害怕沉迷于此一发不可收拾。

    看来他的顾虑是没错的,现在他满脑子都是那个女人的画面。他感觉有些恐惧,并且也在恐惧中享受着。

    这样下去他肯定会无心工作,没了工作他就没有吃的没有喝的,然后死掉。

    不过,这种恐惧现在都不值一提,很显然,在他的脑子里那种美感带来的震撼占了上风。

    “小李!”

    “小李!”

    顺顺从幻想中惊醒,一抬头发现是黄毛吴英在叫他。

    “怎么了?”

    “你怎么一直在发呆,大家都走了。”

    黄毛从桌子上拿起书包,右手拉住书包带单肩一背,左手帅气地掏在裤兜里倚在墙上等着。

    顺顺对黄毛的影响还是挺好。

    不但人好讲义气,也是办公室里的颜值担当,刚来时是一头飘逸的长发,一身笔挺的黑西装颇有明星范,后来不知为什么染了一头金发,带了一股痞子气,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帅气,要是现在男女比例正常像这样又帅又痞的男人一定会有很多女孩子来追,不过他生在了这个不幸的年代,好好的脸蛋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顺顺也不好意思让黄毛等着,所以麻溜的三两下就收拾完,跟着他下了楼。

    下楼时黄毛一把搂住他,叮嘱道,“小李子,这回这家伙可不好惹,我们必须得动手,这回这么着,我和铁头还有老板打头阵,趁我们把对方打的睡到地上的时候你再出手。”

    顺顺也没有拒绝,连连点头答应。

    他从进阿尔法开始,就一直是个垫底的货,算个账,总是差那么一两百块,追个债,欠债的人态度一硬他就变得唯唯诺诺。

    跟大家一起教训那些不老实的人,拿个棒子就知道在空中乱挥,不但打不着人,还妨碍了队友。

    就算出去买个饭也是不好吃的,不知道是饭店的人看着他好欺负故意捉弄他,还是厨师就做了那么一顿不好的饭让他正好赶上了。

    幸亏大家都包容性比较强,没有责怪他,只是出了错给他好心指出错在哪里,让他下次注意就行了。他也不是不争气的人,回去努力学习会计知识,总算在算账的时候能把误差控制在百位数以下。

    但是怂货的本性是一直没改,本想着去练练拳击,在增强打斗技能的同时还能练练胆子,但是第一天去脸上挨了一拳之后就断然放弃了,会员卡里的五千元至今还放在哪里,这一晃三年过去了,他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用。

    上次去讨债,他脑子一热,第一个追了上去,没想到被人一酒瓶子下去就打的不省人事,不过他也觉得值了,除了黄毛以外大家都夸他很勇敢。

    不过话说回来,一年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一听是个狠角色,他心里马上就咯噔一下,还犹豫这次要不要像上次一样勇敢,要是冲上去再被人一酒瓶子那就完蛋了,他这旧伤还没完全好呢,再添个新伤估计就得成植物人了。

    或许是因为打害怕了,一听黄毛不要让他打头阵他就立马答应了下来,可是现在一想他却有些后悔,多少他应该在嘴上逞逞能,这样一下子就答应了会不会让人以为他被打害怕了,胆小的本性又显露出来了。

    这一想他的心情又开始低落了,他承认他胆小,但是却不愿意让人看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