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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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拯救

    越来越多的雄鹿加入行列,它们虽有忌惮,但也像手里拿着刀剑的人民对抗强盗一样,人多势众。

    狼群呜呜嚎叫着。

    雄鹿们摇头摆尾,昂首阔步,嘴上的咆哮倒比脚下功夫还强几分。

    鹿王俯视群狼,它粗厚宽大的鹿角上满是划痕。那是它与无数野狼战斗过后的痕迹,它了解狼群的行为模式,这群家伙就像野蛮的俄罗斯人,他们哪怕身上只有一把小刀,也要跟踪一个全副武装的人几天几夜,伺机把他杀死。它年轻时曾与某条饿狼鏖战过半个月,犹记得那匹狼浑身雪白,拖着条鲜红色的大舌头,非常地狡猾。

    比起那匹白狼,狼群都不算什么。

    鹿王发起冲锋,忽然旁边掠过一道雪白的影子。

    鹿王猝然倒地。

    它眼里是无尽的惊恐,一匹白狼竟扑倒了它,它与那匹狼是那么相似,那匹恶狼曾无数次出现在鹿王梦里,使它在半夜惊醒。

    显然这匹白狼更年轻,也更强壮。它死死扼住鹿王的口鼻,就像铁钳一样把它钳住,受伤公鹿冲来帮忙,用它的巨角猛就刺进白狼的侧肋!可白狼不为所动,鹿王拼命挣扎,它感到生命的流逝,逐渐连挣扎的力气也消失。

    白狼是它挥之不去的噩梦,这场战斗还没开始就已输了。

    鹿王一死,整片鹿群陷入沉寂。白狼猛地扭头,扑上受伤公鹿的脑袋,一口咬碎它的颅骨。

    巨大的驼鹿猛然倒地,鹿群中又站出一头较为强壮的雄鹿,它嘶鸣一声,整片鹿群开始朝城市深处迁徙。

    狼群已将白狼包围。

    狼群的社会非常严格,它们大多数是敌对的,白狼则是位可怕的入侵者。

    乔姆在远处观望着,那匹白狼根根毛发竖立起来,迸发出野性的光泽。它的肌肉充沛有力,四蹄牢牢地扎入冰面,鲜红的牙龈好像随时都要迸出热血。白狼是极其稀有的狼种,极地狼本就是通体雪白,但数万年间,它们会与杂狼通婚,难免出现毛色混杂的亚种,白狼越发稀少,离群的白狼更少见。

    狼群中也走出一匹灰黑色的野狼,拖着血红色的大舌头与白狼对峙着。它是亚种,也是这种族群中的头狼。

    这匹狼嘴边裂开了,那是它曾与老虎搏斗留下的伤痕。

    它呜呜地长鸣,狼群剩下的成员忽然陷入亢奋!它们绕着两匹狼奔跑,拖着猩红的舌头,跑得越来越快!这就是狼群生死的决斗,经验丰富的猎人把它们称作“狼团”。

    白狼摆开阵势,它感到周围的狼群越发疯狂,它与头狼任何一位倒下,那些饥肠辘辘的野狼将会毫不留情地冲上来。

    头狼它看见白狼侧肋的伤口,便弯起了眼,好像人咧开嘴大笑。

    没有任何征兆,头狼率先发动了攻击!

    它的利牙好似炙热的铁钉一样嵌进白狼的伤口,白狼怒吼一声,猛就将头狼扑倒在地。头狼发出恶毒的眼光,它的经验远比白狼丰富,它一口咬住白狼的前腿,将它反身制服!“钢钉”再次嵌入白狼的身体。

    白狼忍痛撕下那块血肉,一口咬住了头狼的喉咙。

    那一刻,杀戮者的快感如潮水般涌来。

    白狼紧咬着不放,它能感受到对手喉咙里还有鲜血汩汩涌动。

    炙热的血液洒进原野,白狼松口的那一刻,身经百战的头狼顿时倒地,身边的狼群蜂拥而至。它们很快将头狼包围了,乔姆听见狼群中发出凄厉的嚎叫,那群疯狂的猎食者吞噬了同伴的血肉,不带一丝犹豫。

    这就是利齿的法则!

    白狼负伤离开,它占据着死去的野鹿。其余野狼却又对它虎视眈眈,它们身上沾满头狼的血,可不够满足。它们把贪婪的目光盯向白狼,还有它身后的死鹿。

    乔姆听说狼的猎杀欲望是无穷无尽的,现在看来确实如此。

    猛烈的闪电撕裂夜幕,周围风雪弥漫,彻骨的寒意却使狼群更加兴奋。它们善于忍受严寒,善于隐匿在雪地里,善于发动突袭,善于用锋利的爪牙撕碎猎物的皮肉......

    狼群朝着白狼怒吼!

    白狼明知不敌,仍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它绷紧全身每寸肌肉。

    乔姆顺势摸近,他不禁低声赞叹着:“真漂亮。”这种野性的美,在男人眼里至尊无价。

    乔姆等着两帮野狼自相残杀。

    残存的狼群还有六名成员,其中两匹狼重伤残废。它们早晚会给同类杀死,所以干脆孤独地走进风雪。剩下四匹野狼依次上前,与同类决斗的时候它们总是各自为阵。这是这次对手太强了。

    这些野狼能感觉到白狼的与众不同。

    它们无视法则,一拥而上!

    乔姆皱下眉头,两条狼分别牵制住白狼的腿脚,剩下的就开始对白狼要害发动攻击。咬住猎物的口鼻,爪子切入坚韧的雪白色毛皮.......

    乔姆以为一切将要结束时,白狼的利齿却绞碎了一条野狼的鼻子,它将野狼按倒在地,继而撕碎整块喉咙!剩下的野狼想逃,白狼扑上去将它们一只接一只咬死。

    多么令人震撼。

    雪白的孤狼****伤口,它大口哚叽着鹿肉。忽然一声枪响!

    孤狼倒下了。

    那颗子弹打中它的身体,远方赶来三两个人。乔姆埋伏在旁边,听见他们响亮的讨论声,“有鹿,是这条狼捕来的吗?”

    “是啊。周围没有其他人,我们运气不错。”

    “这匹狼竟然是白色的,像雪一样,真漂亮。”

    “那就拿走!”

    他们掏出鹿刀,狼皮可是保暖的好东西,更别说这么珍稀的白狼皮。忽然一声怒吼!某条野狼还未死透,那些人一顿劈砍把野狼屠杀,然后这倒霉的野狼先被剥皮。

    乔姆无能为力,其中有个人背着枪,子弹应该富裕,他无法冒这个险。

    可他左顾右盼,忽然看见一辆弃置的摩托。他没看错,摩托车后面挂了个牌子:андрей,乔姆掏出之前幸存者身上的钥匙,也贴着:андрей。乔姆望了望街道那头,猛地攥紧钥匙,推开了摩托车上面积压的风雪。

    他们把鹿刀对准白狼,“宝贝儿,轮到你了。”

    忽然传来一阵轰鸣声!他们看见白雪茫茫的街道上出现一位摩托骑手。他们急忙打招呼,疯狂地摇手吹口哨!“嘿,小子!这里!”他们当然希望摩托车停下,因为大多数交通工具已经报废了,他们在附近游荡的几天,脚底都已磨出水泡。

    骑手却冲得越来越快!

    旁边的人低声说:“射他。”

    枪手俯下身子,稳定呼吸,瞄准了乔姆的头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