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霸八零:天命福妻宠如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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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飞来横祸

    沈明月把张萌萌拉回床边坐下,凑到她耳边低声道:“别生气了,以后在寝室少说话就是了。”

    “哼,才不要。”张萌萌傲娇地扭过头,“显得我好像怕了她们一样。”

    沈明月眼底浮现笑意,这就是少女的世界啊,爱憎分明,非黑即白。她竟然有些羡慕,因为只有一直被保护得很好的人才会养成这样的性格。像她前世,虽然同样是十八岁的年纪,却早已老于世故,习惯藏匿自己的心思和情绪。

    她在张萌萌身边坐下,摸摸她的头发,笑容里带着包容和爱护,“那就做自己,每个人都会在成长的道路上丢失自己,如果能一直保持自我,是一件难得而幸福的事。”

    “你这话怎么说得老气横秋的。”张萌萌抬手去捏她的脸,“明明比我还小,说话却跟我妈一样。”

    “我是天生操心的命。”沈明月笑开,露出一口白牙,“好了,快去洗漱,该睡了,明天还要早起上课呢。”

    这个星期大家都无心上课,因为过两天就到国庆假期了,两天假加上周末,就是四天,很多安州省内和附近省市的学生都盼望着这四天假回家呢。

    沈明月自然也是要回家的。趁着没课的时候,她去服装市场给家人各买了一身衣服,这个时候衣服很便宜,一共也没花到五十。

    大包小包地提回来,路过操场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一个球,哐当砸脑袋上,当场就给沈明月砸懵了,一条腿不由自主跪在地上,好悬撑住了身体,不然整个人都趴地上去了。

    罪魁祸首快步跑过来,关心地问:“同学,你没事吧?”

    “我看起来像是没事的样子吗?”

    突然遭受无妄之灾,就算是个佛爷也要上火,何况沈明月不是佛爷脾气。她“嘶”了一声,抬手去碰脑袋上被砸到的地方,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握住了手腕,“别碰,流血了,我送你去校医院。”

    沈明月深深吸了一口气,转头去看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睛的倒霉蛋砸到自己。他站的方向正对着太阳,灿烂的阳光刺得沈明月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只看到一张白得发光的脸。

    倒是肇事者先把她认了出来,惊讶地说:“沈明月,怎么是你?”

    “怎么不能是我?你砸人之前还挑了人吗?没砸到你想砸的人还有点失望啊还是咋地?”沈明月有点暴躁,语气就有点冲,“愣着干什么?先拉我起来呀!还没过年呢,就想给我发红包吗?”

    两次见面,她都是一副特别成熟冷静的模样,谁知再见会是这样。齐恒觉得有些新奇,扶着她起来,“我先送你到校医院看看。”

    沈明月撑着他的手站起来,右腿膝盖因为直接磕在水泥路面上,一动就痛,她只能把全身重量都

    转移到左腿上,右脚虚虚点在地面上,不承力。

    手上的袋子散落在地上,沈明月仰头想让他帮忙捡一下,这才看清是齐恒,他穿着红色球衣,脸上淌着汗水。

    四目相对,齐恒薄唇微抿,有些尴尬地说:“我不知道球怎么会越过球网,我不是故意的,不好意思。”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沈明月吐出一口浊气,“毕竟我们俩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你也犯不着害我啊。能帮我捡一下袋子吗?”

    她这话明显存着气呢,齐恒连忙把袋子捡起来,看她踮着脚,关心地问:“腿怎么了,磕到哪里了?”

    “给你拜了个早年,膝盖磕破了。”沈明月唇角微弯,但笑意只浮于表面,“你这拜年红包是逃不掉了。”

    她虽然是在笑,但话听着怎么那么刺耳呢?没办法,自己闯的货,不顺耳也得听着。齐恒蹲下身,把她的裤腿卷到膝盖上,小腿纤细,莹润光洁。

    齐恒目光顿了顿,没想到沈明月脸虽然黑,但腿还挺白。

    膝盖上磕破了好大一块皮,伤口紫胀正往外渗血,看着还有点吓人。

    为了不让她的裤子摩擦伤口,造成细菌感染,齐恒把她的裤腿又往上卷了卷,固定住,说道:“先去医院处理一下。”

    操场离校医院有一两里的路程,平时走都得二十分钟,她跛着个脚,等挪到了黄花菜都凉了。齐恒皱眉想了想,蹲在沈明月面前,转头道:“上来,我背你过去。”

    沈明月头和膝盖都疼,他又是罪魁祸首,自然不跟他客气,扒到他背上,胳膊搂着他的脖子。

    齐恒站起来,双手捞住她的腿弯,冲着操场上喊了一嗓子,“我先送她去校医院,你们自己打,不用等我,帮我把东西带回去就行。”

    跟他一起打球的人差点惊掉下巴,老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乐于助人了?虽然是他自己闯下的祸,但依他的脾气,肯定是“老三,来帮个忙,送她去医院,回来请你吃好的”,这才符合他性格呀。众人摸着下巴,对了个眼神,难道是个美女?

    虽然老大一向不近女色,他那青梅竹马缠了他那么多年,他也没动摇过,但说不定这个特别漂亮呢?可惜太远了,没看清,只是晃了一眼肤色好像有点黑。

    万一老大就喜欢这种黑来俏呢?没看他青梅竹马那么个白得晃眼的小美女,他都不带多看一眼的吗?众人嘿嘿一笑,都觉得自己真相了。

    齐恒还不知道小弟们在背后编排他呢,背着沈明月慢慢朝校医院走。背上的人很轻,他几乎不费力,脑子不受控制地想到了别的地方。

    他想起那天早上起来,房里已经不见她人了,心里其实有点恼怒。就是那种,“我把你当朋友,你居然对我有防

    备”的不甘心。那之后好几天,他心里都存着念头,要是再见到沈明月,一定要问清楚,那天早上为什么不叫他一起走。

    但这都半个月过去了,他早不放在心上了,却没想到又遇到了她。一见面就把人头上砸了个窟窿,也不知道该说她倒霉还是他背运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