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随机人生有点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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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普普通通的同学

    星期一上午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上完体育课,对于任同方来说。

    这一天就算完了。

    一般来说,高一高二下午是没有课的,名为社团日。

    专门是用于进行社团活动的时间。

    星辉联邦与前世之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毕竟是有着各种奇异事情的世界。

    真要一样那才说不过去,这方面更接近于素质教育。

    对于学习虽然看重,也没有那么看重。

    最重要的自然是灵能方面,其次便是对于社团文化有着更丰富层次的追求。

    据统计得知,学生基本每日社团文化时间占据一小时以上。

    事过境迁,学习成绩也不单单成为唯一指标,丰富的社团活动也会成为不错的加分项。

    当然,更多的学生是没想这么多。

    只是单纯靠着社团活动光明正大的玩耍。

    与同好一起干些自己想干的事情。

    这就很让人心动了。

    不过星期一对于认同方这种没有加入任何社团,也没有任何想法的咸鱼来讲。

    那就是名副其实,正大光明的摸鱼时间。

    体育课代表杨从在操场上面向众人列队,整齐带队小跑到体育老师面前。

    “报告老师,应到37人实到37人。”

    体育老师手指晃动。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

    他眼神再转:“你们这是不是少了个人?”

    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举起了手。

    他穿着普普通通的衣物。

    拥有着普普通通的身高。

    长着普普通通的外貌。

    打理着普普通通的头发。

    散发着普普通通的气质。

    就连声音都是如此普普通通:“孔永修老师……”

    “老师……你是不是又忘记了我?”

    如果人们是群海。

    他就是海里面的一滴水。

    不咸不淡。

    如果人们是一片森林。

    那他就是森林中的一棵树。

    不高不矮。

    不偏不倚。

    毫无存在感。

    完美融入人群。

    他在那里。

    又似乎不在那里。

    你看过他的脸,仿佛在哪见过。

    又好像没有任何印象。

    同学们一直都疑惑这位同学是否真实存在过。

    这位普普通通的同学。

    明明大家已经度过了整个高一时光。

    为什么我还是记不住你的脸。

    好在经过一年的时间。

    大部分同学已经渐渐明白自己的身边存在着这么一位同学。

    不会再困惑地大叫。

    哟!

    今天又来了个新同学。

    普普通通的同学整个高一一年。

    平均每天被拍42次。

    “哟,今天来了个新同学。”

    同学们习惯了,可除开赵妈之外的任课老师并没有习惯这么个人存在。

    时常会忽略。

    就比如现在的体育老师。

    任同方瞪大眼睛,努力想要将这位同学印入眼帘。

    然而一闭眼。

    一睁眼。

    同学,你谁?

    这是什么逆天的能力。

    任同方惊呆。

    “这个同学是?”

    在任同方心中,不断为其解答困惑的钱宙同学已经地位陡然升高。

    钱宙顿了顿,拍了拍脑袋,面容挣扎,有些痛苦。

    该死。

    这个人叫啥去了?

    然后撩起手臂,上面用笔写着两个字。吐出一口气。

    终究是捍卫了2911百晓生的地位。

    “如果你是说那个普普通通的同学的话。”

    “那他应该是叫李涛。”

    果然,连名字都是这么的普普通通吗?

    任同方在心中吐槽。

    普普通通的同学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猛地扭头看向钱宙。

    热泪盈眶。

    同学,你刚刚是说出了我的名字吧!

    我听到了!

    一定是的!

    同学!

    两年了!

    终于有同学记得我的存在了。

    普普通通的同学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那就是被关心的感觉吗?

    第一次除了家里人,有人能叫出名字。

    他好想哭!

    他好想抱住钱宙。

    与他结拜成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然后永不分离。

    孔永修是2911的体育老师。

    明明身体强健,可常常被体弱多病缺席课堂。

    故将悲愤化作锻炼,锻炼出这一身的矫健身材。

    此时,大肌霸也不无法掩藏他的尴尬。

    普普通通的同学幽怨不已。

    眼中还闪着泪光。

    委屈巴巴。

    像极了被抛弃的普普通通的小鹿。

    该死,这么普普通通的人。

    根本没人记得!

    根本没人会心疼的啊!

    “哈哈哈……同学,我怎么会呢!”

    “老师肯定……记得你啊!”

    “你不就是……那个……那个……。”

    孔永修一拍手,灵光一闪:“那个叫刘涛的同学吗?”

    居然答对了一个字。

    普普通通的同学又不禁感动了起来。

    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啊!

    难道今天就是我的改命之日?

    同学和老师,我爱你们啊!

    钱宙在底下开口搭腔:“老师,虽然我们学校有十六个刘涛。”

    “但很可惜,我们班并没有这个人!”

    这是作为百晓生的骄傲。

    ?

    居然没有吗?

    这么高的概率居然都能错过!

    孔永修呆在原地。

    “同学,看你很闲,给我先去操场跑五圈锻炼一下身体吧!”

    他咬牙切齿看着钱宙。

    这个操场,我才是王!

    “啊!”

    我咋就管不住这嘴呢?

    钱宙面露惨色。

    “有意见?再加几圈?”

    “没没没。”

    钱宙同学不情不愿奔向操场。

    百晓生同志痛苦奔跑。

    “我跟你们说,你们等下自由活动,安排想干嘛干嘛,但有一点,你们谁都给我在操场上老老实实呆着。”

    “有一个人去干其他事情,就别怪我以后给你们逮住跑圈啊。”

    “在这里就不要想着学习方面。”

    “体育课还逃,这是人干的事情吗?”

    “我当年可是很希望每天都是体育课来着!”

    孔永修没说话,眼睛往夏永元身上看。

    在说谁,这已经很鲜明了。

    “好了,散场!”

    一声令下。

    2911众人作鸟兽散。

    任同方走到钱宙旁边。

    这个时候他已经跑完,坐在地上休息。

    看着他逐渐痴呆的样子。

    笑出了声。

    “怎么样,还好吗?”

    钱宙摆着手,示意你自己去玩。

    不要管我。

    这是体育废材最后的骄傲。

    看样子,虽然痴呆,应该是无大碍的。

    “等下一起去外面吃饭呗!”

    钱宙叫住了任同方。

    这是对于上次没有吃饭的后悔。

    男生一路来到球场边。

    今天人格外的多。

    毕竟下周就要进行篮球赛。

    每个班都在加班加点训练。

    争取打出点成绩。

    何况篮球这项运动除开游戏外男生最爱。

    篮球场是每个学校兵家必争之地。

    放学后摸几把。

    没事时摸几把。

    虽然但是!

    也不应该这么多人啊!

    任同方看着十个篮筐,十个半场。

    篮球场上的队伍个个热情朝天。

    底下的人望眼欲穿,如嗷嗷待哺的羔羊。

    “这还不是因为下周就要篮球赛了。”

    “怎么说,你要来玩两把不?刚好缺人。”

    场上的人看着任同方。

    发出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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