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普普通通的同学
星期一上午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上完体育课,对于任同方来说。
这一天就算完了。
一般来说,高一高二下午是没有课的,名为社团日。
专门是用于进行社团活动的时间。
星辉联邦与前世之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毕竟是有着各种奇异事情的世界。
真要一样那才说不过去,这方面更接近于素质教育。
对于学习虽然看重,也没有那么看重。
最重要的自然是灵能方面,其次便是对于社团文化有着更丰富层次的追求。
据统计得知,学生基本每日社团文化时间占据一小时以上。
事过境迁,学习成绩也不单单成为唯一指标,丰富的社团活动也会成为不错的加分项。
当然,更多的学生是没想这么多。
只是单纯靠着社团活动光明正大的玩耍。
与同好一起干些自己想干的事情。
这就很让人心动了。
不过星期一对于认同方这种没有加入任何社团,也没有任何想法的咸鱼来讲。
那就是名副其实,正大光明的摸鱼时间。
体育课代表杨从在操场上面向众人列队,整齐带队小跑到体育老师面前。
“报告老师,应到37人实到37人。”
体育老师手指晃动。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
他眼神再转:“你们这是不是少了个人?”
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举起了手。
他穿着普普通通的衣物。
拥有着普普通通的身高。
长着普普通通的外貌。
打理着普普通通的头发。
散发着普普通通的气质。
就连声音都是如此普普通通:“孔永修老师……”
“老师……你是不是又忘记了我?”
如果人们是群海。
他就是海里面的一滴水。
不咸不淡。
如果人们是一片森林。
那他就是森林中的一棵树。
不高不矮。
不偏不倚。
毫无存在感。
完美融入人群。
他在那里。
又似乎不在那里。
你看过他的脸,仿佛在哪见过。
又好像没有任何印象。
同学们一直都疑惑这位同学是否真实存在过。
这位普普通通的同学。
明明大家已经度过了整个高一时光。
为什么我还是记不住你的脸。
好在经过一年的时间。
大部分同学已经渐渐明白自己的身边存在着这么一位同学。
不会再困惑地大叫。
哟!
今天又来了个新同学。
普普通通的同学整个高一一年。
平均每天被拍42次。
“哟,今天来了个新同学。”
同学们习惯了,可除开赵妈之外的任课老师并没有习惯这么个人存在。
时常会忽略。
就比如现在的体育老师。
任同方瞪大眼睛,努力想要将这位同学印入眼帘。
然而一闭眼。
一睁眼。
同学,你谁?
这是什么逆天的能力。
任同方惊呆。
“这个同学是?”
在任同方心中,不断为其解答困惑的钱宙同学已经地位陡然升高。
钱宙顿了顿,拍了拍脑袋,面容挣扎,有些痛苦。
该死。
这个人叫啥去了?
然后撩起手臂,上面用笔写着两个字。吐出一口气。
终究是捍卫了2911百晓生的地位。
“如果你是说那个普普通通的同学的话。”
“那他应该是叫李涛。”
果然,连名字都是这么的普普通通吗?
任同方在心中吐槽。
普普通通的同学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猛地扭头看向钱宙。
热泪盈眶。
同学,你刚刚是说出了我的名字吧!
我听到了!
一定是的!
同学!
两年了!
终于有同学记得我的存在了。
普普通通的同学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那就是被关心的感觉吗?
第一次除了家里人,有人能叫出名字。
他好想哭!
他好想抱住钱宙。
与他结拜成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然后永不分离。
孔永修是2911的体育老师。
明明身体强健,可常常被体弱多病缺席课堂。
故将悲愤化作锻炼,锻炼出这一身的矫健身材。
此时,大肌霸也不无法掩藏他的尴尬。
普普通通的同学幽怨不已。
眼中还闪着泪光。
委屈巴巴。
像极了被抛弃的普普通通的小鹿。
该死,这么普普通通的人。
根本没人记得!
根本没人会心疼的啊!
“哈哈哈……同学,我怎么会呢!”
“老师肯定……记得你啊!”
“你不就是……那个……那个……。”
孔永修一拍手,灵光一闪:“那个叫刘涛的同学吗?”
居然答对了一个字。
普普通通的同学又不禁感动了起来。
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啊!
难道今天就是我的改命之日?
同学和老师,我爱你们啊!
钱宙在底下开口搭腔:“老师,虽然我们学校有十六个刘涛。”
“但很可惜,我们班并没有这个人!”
这是作为百晓生的骄傲。
?
居然没有吗?
这么高的概率居然都能错过!
孔永修呆在原地。
“同学,看你很闲,给我先去操场跑五圈锻炼一下身体吧!”
他咬牙切齿看着钱宙。
这个操场,我才是王!
“啊!”
我咋就管不住这嘴呢?
钱宙面露惨色。
“有意见?再加几圈?”
“没没没。”
钱宙同学不情不愿奔向操场。
百晓生同志痛苦奔跑。
“我跟你们说,你们等下自由活动,安排想干嘛干嘛,但有一点,你们谁都给我在操场上老老实实呆着。”
“有一个人去干其他事情,就别怪我以后给你们逮住跑圈啊。”
“在这里就不要想着学习方面。”
“体育课还逃,这是人干的事情吗?”
“我当年可是很希望每天都是体育课来着!”
孔永修没说话,眼睛往夏永元身上看。
在说谁,这已经很鲜明了。
“好了,散场!”
一声令下。
2911众人作鸟兽散。
任同方走到钱宙旁边。
这个时候他已经跑完,坐在地上休息。
看着他逐渐痴呆的样子。
笑出了声。
“怎么样,还好吗?”
钱宙摆着手,示意你自己去玩。
不要管我。
这是体育废材最后的骄傲。
看样子,虽然痴呆,应该是无大碍的。
“等下一起去外面吃饭呗!”
钱宙叫住了任同方。
这是对于上次没有吃饭的后悔。
男生一路来到球场边。
今天人格外的多。
毕竟下周就要进行篮球赛。
每个班都在加班加点训练。
争取打出点成绩。
何况篮球这项运动除开游戏外男生最爱。
篮球场是每个学校兵家必争之地。
放学后摸几把。
没事时摸几把。
虽然但是!
也不应该这么多人啊!
任同方看着十个篮筐,十个半场。
篮球场上的队伍个个热情朝天。
底下的人望眼欲穿,如嗷嗷待哺的羔羊。
“这还不是因为下周就要篮球赛了。”
“怎么说,你要来玩两把不?刚好缺人。”
场上的人看着任同方。
发出了邀请。
上完体育课,对于任同方来说。
这一天就算完了。
一般来说,高一高二下午是没有课的,名为社团日。
专门是用于进行社团活动的时间。
星辉联邦与前世之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毕竟是有着各种奇异事情的世界。
真要一样那才说不过去,这方面更接近于素质教育。
对于学习虽然看重,也没有那么看重。
最重要的自然是灵能方面,其次便是对于社团文化有着更丰富层次的追求。
据统计得知,学生基本每日社团文化时间占据一小时以上。
事过境迁,学习成绩也不单单成为唯一指标,丰富的社团活动也会成为不错的加分项。
当然,更多的学生是没想这么多。
只是单纯靠着社团活动光明正大的玩耍。
与同好一起干些自己想干的事情。
这就很让人心动了。
不过星期一对于认同方这种没有加入任何社团,也没有任何想法的咸鱼来讲。
那就是名副其实,正大光明的摸鱼时间。
体育课代表杨从在操场上面向众人列队,整齐带队小跑到体育老师面前。
“报告老师,应到37人实到37人。”
体育老师手指晃动。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
他眼神再转:“你们这是不是少了个人?”
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举起了手。
他穿着普普通通的衣物。
拥有着普普通通的身高。
长着普普通通的外貌。
打理着普普通通的头发。
散发着普普通通的气质。
就连声音都是如此普普通通:“孔永修老师……”
“老师……你是不是又忘记了我?”
如果人们是群海。
他就是海里面的一滴水。
不咸不淡。
如果人们是一片森林。
那他就是森林中的一棵树。
不高不矮。
不偏不倚。
毫无存在感。
完美融入人群。
他在那里。
又似乎不在那里。
你看过他的脸,仿佛在哪见过。
又好像没有任何印象。
同学们一直都疑惑这位同学是否真实存在过。
这位普普通通的同学。
明明大家已经度过了整个高一时光。
为什么我还是记不住你的脸。
好在经过一年的时间。
大部分同学已经渐渐明白自己的身边存在着这么一位同学。
不会再困惑地大叫。
哟!
今天又来了个新同学。
普普通通的同学整个高一一年。
平均每天被拍42次。
“哟,今天来了个新同学。”
同学们习惯了,可除开赵妈之外的任课老师并没有习惯这么个人存在。
时常会忽略。
就比如现在的体育老师。
任同方瞪大眼睛,努力想要将这位同学印入眼帘。
然而一闭眼。
一睁眼。
同学,你谁?
这是什么逆天的能力。
任同方惊呆。
“这个同学是?”
在任同方心中,不断为其解答困惑的钱宙同学已经地位陡然升高。
钱宙顿了顿,拍了拍脑袋,面容挣扎,有些痛苦。
该死。
这个人叫啥去了?
然后撩起手臂,上面用笔写着两个字。吐出一口气。
终究是捍卫了2911百晓生的地位。
“如果你是说那个普普通通的同学的话。”
“那他应该是叫李涛。”
果然,连名字都是这么的普普通通吗?
任同方在心中吐槽。
普普通通的同学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猛地扭头看向钱宙。
热泪盈眶。
同学,你刚刚是说出了我的名字吧!
我听到了!
一定是的!
同学!
两年了!
终于有同学记得我的存在了。
普普通通的同学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那就是被关心的感觉吗?
第一次除了家里人,有人能叫出名字。
他好想哭!
他好想抱住钱宙。
与他结拜成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然后永不分离。
孔永修是2911的体育老师。
明明身体强健,可常常被体弱多病缺席课堂。
故将悲愤化作锻炼,锻炼出这一身的矫健身材。
此时,大肌霸也不无法掩藏他的尴尬。
普普通通的同学幽怨不已。
眼中还闪着泪光。
委屈巴巴。
像极了被抛弃的普普通通的小鹿。
该死,这么普普通通的人。
根本没人记得!
根本没人会心疼的啊!
“哈哈哈……同学,我怎么会呢!”
“老师肯定……记得你啊!”
“你不就是……那个……那个……。”
孔永修一拍手,灵光一闪:“那个叫刘涛的同学吗?”
居然答对了一个字。
普普通通的同学又不禁感动了起来。
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啊!
难道今天就是我的改命之日?
同学和老师,我爱你们啊!
钱宙在底下开口搭腔:“老师,虽然我们学校有十六个刘涛。”
“但很可惜,我们班并没有这个人!”
这是作为百晓生的骄傲。
?
居然没有吗?
这么高的概率居然都能错过!
孔永修呆在原地。
“同学,看你很闲,给我先去操场跑五圈锻炼一下身体吧!”
他咬牙切齿看着钱宙。
这个操场,我才是王!
“啊!”
我咋就管不住这嘴呢?
钱宙面露惨色。
“有意见?再加几圈?”
“没没没。”
钱宙同学不情不愿奔向操场。
百晓生同志痛苦奔跑。
“我跟你们说,你们等下自由活动,安排想干嘛干嘛,但有一点,你们谁都给我在操场上老老实实呆着。”
“有一个人去干其他事情,就别怪我以后给你们逮住跑圈啊。”
“在这里就不要想着学习方面。”
“体育课还逃,这是人干的事情吗?”
“我当年可是很希望每天都是体育课来着!”
孔永修没说话,眼睛往夏永元身上看。
在说谁,这已经很鲜明了。
“好了,散场!”
一声令下。
2911众人作鸟兽散。
任同方走到钱宙旁边。
这个时候他已经跑完,坐在地上休息。
看着他逐渐痴呆的样子。
笑出了声。
“怎么样,还好吗?”
钱宙摆着手,示意你自己去玩。
不要管我。
这是体育废材最后的骄傲。
看样子,虽然痴呆,应该是无大碍的。
“等下一起去外面吃饭呗!”
钱宙叫住了任同方。
这是对于上次没有吃饭的后悔。
男生一路来到球场边。
今天人格外的多。
毕竟下周就要进行篮球赛。
每个班都在加班加点训练。
争取打出点成绩。
何况篮球这项运动除开游戏外男生最爱。
篮球场是每个学校兵家必争之地。
放学后摸几把。
没事时摸几把。
虽然但是!
也不应该这么多人啊!
任同方看着十个篮筐,十个半场。
篮球场上的队伍个个热情朝天。
底下的人望眼欲穿,如嗷嗷待哺的羔羊。
“这还不是因为下周就要篮球赛了。”
“怎么说,你要来玩两把不?刚好缺人。”
场上的人看着任同方。
发出了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