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苏姑娘
“她回了洛都,才是羊入虎口呢。当初她父亲就是想保存轩辕氏的一支血脉,免遭步鹤翁的禁锢,而将她偷偷送出宫去。不想白鹿书院被夏军一举剿灭了。保皇党也面临覆灭的危险。如今她又回去洛都,岂不是大大的糟糕了。”
“天哥哥,你不要想太多了,公主殿下身边的护卫都不是等闲之辈,她不会有事的。”
“但愿吧。你感觉怎么样,这一路奔波,身子可还吃得消?”
“放心啦,我尽管是一头爱睡的猪,但也没那么弱不禁风,身子好着呢。”
翌日,洛天一行人离开明州城,继续前往洛都。走了一天,黄昏的时候,马车进入一处僻静的山坳。念念已经睡着了,洛天则盘膝坐着,吸纳真元,修炼原力。正在行走的车子忽然停了下来,随行的狼卫发出喝问:“何人挡道?光天化日的,想残害良民吗?”
无人回答!
洛天顿感不妙,身形一晃,从车厢钻了出来,只见前面黑压压一片持刀的汉子,个个蒙着脸,一双双杀气腾腾的眼睛,盯着洛天的车队。
为首一人身材魁梧,眸光阴寒,手中的朴刀一挥,那一片持刀汉子便如狼似虎地扑了过来。初时洛天也是一惊,以为碰上了硬点子,然而当他的原力触手在对方身上扫荡过后,才知道只是一群勇武莽夫。
他也不必亲自出手了,他的狼卫就足以应付。
黑衣汉很快就与狼卫厮杀在一起,战况颇为激烈。黑衣汉的刀法走的是刚猛无比的路子,刀刀往对方身上意想不到的地方招呼。初时狼卫不习惯这种打法,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有人负伤了。十招过后,狼卫摸清楚了对方的路子,形势很快扭转过来,黑衣汉很快有人亡于狼卫的刀下。但由于黑衣汉人数较多,双方斗了个旗鼓相当,难解难分。
洛天优哉游哉地坐在车夫的位子,好整以暇地观战。
为首的黑衣汉也没有加入战团,他从右首游走过去,兜了一个大圈,渐渐向洛天靠近。有狼卫发现了状况,立马示警:“公子小心啊!”
为了避免身份暴露,狼卫们都喊洛天公子,而不是教主。
洛天微微一笑:“无妨,你们尽管杀敌便是。”
狼卫们知道教主武功盖世,而这些半路截杀的歹人尽管外家功夫了得,却不是修行者,他们对教主不会造成威胁。再加上黑衣汉人多势众,将他们缠住,所以狼卫没有一人能过来护住洛天。
为首的黑衣汉眸光如刀,在距离洛天三丈之遥的地方突然暴起,手中的朴刀带着凄厉的风声劈向了洛天。
洛天连眼睛都没有正视对方,凭着眼角的余光判断敌人的来势,右掌的食指一弹,原力隔空而出,击中了黑衣汉的胸口。那黑衣汉只感到一股力道排山倒海般袭来,将自己向后推了出去,也是洛天没有伤他的意思,要不然他在摔飞了数丈之后,焉有命在?
领头人摔进了一丛灌木之后,惊得一跃而起,立马扯了个撤退的呼哨,迅速遁走了。其余的黑衣汉见老大逃得比兔子还快,也赶紧撤了。
敌人逃了,念念也醒了。
“天哥哥,外面在打架吗?”
“一群小毛贼而已,不用担心。”
“这是到什么地方了?”
“我也不知道,天快黑了,前面有一个小镇,咱们要赶在太阳下山之前抵达。”
“嗯,但愿是小毛贼吧,否则咱们的身份
要是暴露了,就麻烦了。”
念念这么一说,洛天才生起警惕之意。要知道这是大夏的地盘,自己一个刚刚击败人家两次的北莽教主进了敌人的地盘,有多危险可想而知。若念念不是格鲁大山的女儿,又是将来的圣后,狼神宫上下断无可能让教主轻易冒险,带着念念去大夏的都城。
洛天寻思着这一路走来,风平浪静的,也没发生过什么意外。估计也就是剪径的蟊贼所为,不过想想,那帮黑衣人的阵势,岂是剪径的蟊贼可比?心中始终不得其解,却也懒得再去想了。反正走一步看一步吧。
夜幕降临,洛天一行人进入了小镇投宿打尖。
念念一如既往地昏睡,待狼卫将军赵铎安顿好一切之后,洛天独自到街上去逛逛。赵铎想要随侍左右,又被拒绝了,洛天只命他保护好念念。
街上冷冷清清,行人不多,洛天负手而行,让心情放松下来,他天生喜欢独处,自从当了狼神教主,他能独处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如今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了。
左右无事,他寻了一家茶楼,进去要了一壶香茗,一笼灌汤包,慢慢享受夜晚的时光。店内的顾客不多,冷冷清清的,如此环境最妙。
一杯浓香的茶水下肚,清香溢满唇齿,洛天轻轻一叹,闭目养神。
“茶不醉人人自醉,公子很享受今晚的时光吧。”一个娇媚而清脆的声音。
洛天吃了一惊,睁眼一看,一个妙龄姑娘娇怯怯地坐在了对面。
这姑娘肌肤白皙,吹弹可破,一双清澈盈盈的美目,蕴着妩媚与纯净,圆脸蛋,小琼鼻,微噘的嘴儿,很是性感。又见她头上扎着方巾,如葱白的纤纤玉指握着纸扇,虽做儿郎打扮,却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媚,无一处不娇,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大美女。她这种妩媚却又与一般的媚俗不同,她是那种带着点慵懒带着点率性甚至带着点魅惑的妩媚,这种妩媚对于异性,是比较有杀伤力的。
洛天微微一惊,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只是尴尬地笑了笑。
那姑娘嫣然一笑,两边嘴角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道:“公子不介意我搭个桌吧。”
尽管店内空空荡荡的,空着的桌子满目皆是,但有美女主动过来搭讪,洛天也不好拒绝,笑道:“没问题,不知姑娘贵姓?”
“我姓苏,不知公子如何称呼?”苏姑娘妙目流转,媚态百生。她这种妩媚不是故意做作出来的,而是天生的自然流露。
洛天笑道:“在下姓洛,苏姑娘也喜欢喝茶吗?”
苏姑娘甜甜一笑,伸了个懒腰,慵懒之意见于颜色,然后软塌塌地靠着椅背,丝毫没有面对陌生人的局促和客气,道:“我有时喜欢喝茶,但有时很讨厌。我呢,天生就是个懒人,做什么事情都不喜欢亲自动手,人活着不就是为了求一个舒坦吗,有时候真搞不懂,那些人一天到晚忙死忙活,累死累活的,到底为了什么?”
苏姑娘有些自来熟的话,让洛天产生了在面对一个多年老友的错觉,不觉莞尔,道:“苏姑娘何以如此感慨?”
苏姑娘答非所问地道:“洛公子可会为一些事情,忙死忙活,累死累活?”
洛天道:“当然,人活于世,不就是忙忙碌碌地过吗?”
“洛公子言之有理,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也!听公子的话,不像是本地人?”
“没错,我只是个过路的,姑娘家住附近吗?”
“没有,我也是个过路的。”
“呵呵!苏姑娘真幽默。”
“洛公子可是去洛都?”
“嗯,我正要去洛都。姑娘可是与洛某同路?”
“不了,我虽家住洛都,却暂时没有回去的打算,洛公子到了洛都,可去北城区梧桐街五巷甲一苏府寻我,苏晴当以上宾之礼相待。”
“姑娘盛意,洛大多谢了。”
洛天不敢自报家门,将天字去一,取名洛大。
“洛公子慢慢享受这个美好的夜晚,苏晴先行告退。”苏晴美眸轻漾,笑靥如花,起身告辞。
这惊鸿一瞥般的相遇,让洛天有些摸不着头脑,唯有报以一笑,道:“苏姑娘慢走。”
一缕淡淡的幽香萦于鼻尖,洛天吸了吸鼻子,心神一荡,真香,却不知是什么香水?
从茶楼出来,洛天很快回了客栈。念念已经醒了,又像小猫吃饭一样,在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米饭。
“天哥哥,你身上咋有一种花香呢?你是去了花圃观花吗?”
“有吗?哦,我没有去观花,我只是去了一趟茶楼,期间遇上一个有趣的姑娘,她跟我聊了一下,也许是她身上的香水味吧。”
“她身上的香水味?”
“对啊,这香水挺特别的,你喜欢不?如果喜欢,我吩咐人买给你。”
“是香水特别还是人特别啊?叫你如此念念不忘?”
“咋啦?”
“咋啦,我吃醋呗!”
“呵呵!”
“笑我掉醋缸了,是不是?”
“没有啊,你这么在乎我,我高兴啊!”
“嘁!臭美吧你!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姑娘想必很漂亮吧。”
“漂亮,也许有那么一点吧,不过人说话挺有趣的。”
“人长得不赖,还知情识趣,这种女人才是最受欢迎的。不过我有一点不明白,你跟她隔了一张桌子,何以她身上的香水味还能把你熏成了花圃,这女人是不是拿香水沐浴啊,也忒俗了吧。”
“好了,咱不聊她了,等一下你酸死在醋缸里了。”
“我酸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哈哈哈哈!”
“笑什么笑?”
“别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
“好了好了,甭拽诗词歌赋了,不吃了,睡觉去!”
郁闷的念念扔下碗筷,倒头就睡,而且很快就睡着了。
洛天给她轻轻盖上被子,长长一叹。
行行复行行,洛天一行人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到达洛都。
洛都,大夏王朝的京城。一座千年雄城耸立在一片开阔的平原上,有洛水河自城中穿过,仿佛仙子腰间翠绿色的腰带,飘逸而灵动。
雄城大阜,天下财富汇集之地。熙熙攘攘的人群,奔走在城门外的大道上。
洛天的马车随着络绎不绝,浩浩荡荡的人流车流向洛都的西门而去。念念是第一次来洛都,兴奋得睡意全无,掀开车厢的帘儿,探出小脑袋,四处张望,雀跃之情溢于言表:“天哥哥,你快看,那边有人玩杂耍,哇!太精彩了!还有你快看,那边有虞娘子雪花膏卖啊,这是美肤养颜的药膏,在狼神宫城都买不到的,太好了,我一定要买一堆回去。哎呀,赵李氏香芋桂花糕,百年老店的桂花糕,我想吃,我想吃!……”
(本章完)
“天哥哥,你不要想太多了,公主殿下身边的护卫都不是等闲之辈,她不会有事的。”
“但愿吧。你感觉怎么样,这一路奔波,身子可还吃得消?”
“放心啦,我尽管是一头爱睡的猪,但也没那么弱不禁风,身子好着呢。”
翌日,洛天一行人离开明州城,继续前往洛都。走了一天,黄昏的时候,马车进入一处僻静的山坳。念念已经睡着了,洛天则盘膝坐着,吸纳真元,修炼原力。正在行走的车子忽然停了下来,随行的狼卫发出喝问:“何人挡道?光天化日的,想残害良民吗?”
无人回答!
洛天顿感不妙,身形一晃,从车厢钻了出来,只见前面黑压压一片持刀的汉子,个个蒙着脸,一双双杀气腾腾的眼睛,盯着洛天的车队。
为首一人身材魁梧,眸光阴寒,手中的朴刀一挥,那一片持刀汉子便如狼似虎地扑了过来。初时洛天也是一惊,以为碰上了硬点子,然而当他的原力触手在对方身上扫荡过后,才知道只是一群勇武莽夫。
他也不必亲自出手了,他的狼卫就足以应付。
黑衣汉很快就与狼卫厮杀在一起,战况颇为激烈。黑衣汉的刀法走的是刚猛无比的路子,刀刀往对方身上意想不到的地方招呼。初时狼卫不习惯这种打法,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有人负伤了。十招过后,狼卫摸清楚了对方的路子,形势很快扭转过来,黑衣汉很快有人亡于狼卫的刀下。但由于黑衣汉人数较多,双方斗了个旗鼓相当,难解难分。
洛天优哉游哉地坐在车夫的位子,好整以暇地观战。
为首的黑衣汉也没有加入战团,他从右首游走过去,兜了一个大圈,渐渐向洛天靠近。有狼卫发现了状况,立马示警:“公子小心啊!”
为了避免身份暴露,狼卫们都喊洛天公子,而不是教主。
洛天微微一笑:“无妨,你们尽管杀敌便是。”
狼卫们知道教主武功盖世,而这些半路截杀的歹人尽管外家功夫了得,却不是修行者,他们对教主不会造成威胁。再加上黑衣汉人多势众,将他们缠住,所以狼卫没有一人能过来护住洛天。
为首的黑衣汉眸光如刀,在距离洛天三丈之遥的地方突然暴起,手中的朴刀带着凄厉的风声劈向了洛天。
洛天连眼睛都没有正视对方,凭着眼角的余光判断敌人的来势,右掌的食指一弹,原力隔空而出,击中了黑衣汉的胸口。那黑衣汉只感到一股力道排山倒海般袭来,将自己向后推了出去,也是洛天没有伤他的意思,要不然他在摔飞了数丈之后,焉有命在?
领头人摔进了一丛灌木之后,惊得一跃而起,立马扯了个撤退的呼哨,迅速遁走了。其余的黑衣汉见老大逃得比兔子还快,也赶紧撤了。
敌人逃了,念念也醒了。
“天哥哥,外面在打架吗?”
“一群小毛贼而已,不用担心。”
“这是到什么地方了?”
“我也不知道,天快黑了,前面有一个小镇,咱们要赶在太阳下山之前抵达。”
“嗯,但愿是小毛贼吧,否则咱们的身份
要是暴露了,就麻烦了。”
念念这么一说,洛天才生起警惕之意。要知道这是大夏的地盘,自己一个刚刚击败人家两次的北莽教主进了敌人的地盘,有多危险可想而知。若念念不是格鲁大山的女儿,又是将来的圣后,狼神宫上下断无可能让教主轻易冒险,带着念念去大夏的都城。
洛天寻思着这一路走来,风平浪静的,也没发生过什么意外。估计也就是剪径的蟊贼所为,不过想想,那帮黑衣人的阵势,岂是剪径的蟊贼可比?心中始终不得其解,却也懒得再去想了。反正走一步看一步吧。
夜幕降临,洛天一行人进入了小镇投宿打尖。
念念一如既往地昏睡,待狼卫将军赵铎安顿好一切之后,洛天独自到街上去逛逛。赵铎想要随侍左右,又被拒绝了,洛天只命他保护好念念。
街上冷冷清清,行人不多,洛天负手而行,让心情放松下来,他天生喜欢独处,自从当了狼神教主,他能独处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如今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了。
左右无事,他寻了一家茶楼,进去要了一壶香茗,一笼灌汤包,慢慢享受夜晚的时光。店内的顾客不多,冷冷清清的,如此环境最妙。
一杯浓香的茶水下肚,清香溢满唇齿,洛天轻轻一叹,闭目养神。
“茶不醉人人自醉,公子很享受今晚的时光吧。”一个娇媚而清脆的声音。
洛天吃了一惊,睁眼一看,一个妙龄姑娘娇怯怯地坐在了对面。
这姑娘肌肤白皙,吹弹可破,一双清澈盈盈的美目,蕴着妩媚与纯净,圆脸蛋,小琼鼻,微噘的嘴儿,很是性感。又见她头上扎着方巾,如葱白的纤纤玉指握着纸扇,虽做儿郎打扮,却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媚,无一处不娇,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大美女。她这种妩媚却又与一般的媚俗不同,她是那种带着点慵懒带着点率性甚至带着点魅惑的妩媚,这种妩媚对于异性,是比较有杀伤力的。
洛天微微一惊,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只是尴尬地笑了笑。
那姑娘嫣然一笑,两边嘴角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道:“公子不介意我搭个桌吧。”
尽管店内空空荡荡的,空着的桌子满目皆是,但有美女主动过来搭讪,洛天也不好拒绝,笑道:“没问题,不知姑娘贵姓?”
“我姓苏,不知公子如何称呼?”苏姑娘妙目流转,媚态百生。她这种妩媚不是故意做作出来的,而是天生的自然流露。
洛天笑道:“在下姓洛,苏姑娘也喜欢喝茶吗?”
苏姑娘甜甜一笑,伸了个懒腰,慵懒之意见于颜色,然后软塌塌地靠着椅背,丝毫没有面对陌生人的局促和客气,道:“我有时喜欢喝茶,但有时很讨厌。我呢,天生就是个懒人,做什么事情都不喜欢亲自动手,人活着不就是为了求一个舒坦吗,有时候真搞不懂,那些人一天到晚忙死忙活,累死累活的,到底为了什么?”
苏姑娘有些自来熟的话,让洛天产生了在面对一个多年老友的错觉,不觉莞尔,道:“苏姑娘何以如此感慨?”
苏姑娘答非所问地道:“洛公子可会为一些事情,忙死忙活,累死累活?”
洛天道:“当然,人活于世,不就是忙忙碌碌地过吗?”
“洛公子言之有理,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也!听公子的话,不像是本地人?”
“没错,我只是个过路的,姑娘家住附近吗?”
“没有,我也是个过路的。”
“呵呵!苏姑娘真幽默。”
“洛公子可是去洛都?”
“嗯,我正要去洛都。姑娘可是与洛某同路?”
“不了,我虽家住洛都,却暂时没有回去的打算,洛公子到了洛都,可去北城区梧桐街五巷甲一苏府寻我,苏晴当以上宾之礼相待。”
“姑娘盛意,洛大多谢了。”
洛天不敢自报家门,将天字去一,取名洛大。
“洛公子慢慢享受这个美好的夜晚,苏晴先行告退。”苏晴美眸轻漾,笑靥如花,起身告辞。
这惊鸿一瞥般的相遇,让洛天有些摸不着头脑,唯有报以一笑,道:“苏姑娘慢走。”
一缕淡淡的幽香萦于鼻尖,洛天吸了吸鼻子,心神一荡,真香,却不知是什么香水?
从茶楼出来,洛天很快回了客栈。念念已经醒了,又像小猫吃饭一样,在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米饭。
“天哥哥,你身上咋有一种花香呢?你是去了花圃观花吗?”
“有吗?哦,我没有去观花,我只是去了一趟茶楼,期间遇上一个有趣的姑娘,她跟我聊了一下,也许是她身上的香水味吧。”
“她身上的香水味?”
“对啊,这香水挺特别的,你喜欢不?如果喜欢,我吩咐人买给你。”
“是香水特别还是人特别啊?叫你如此念念不忘?”
“咋啦?”
“咋啦,我吃醋呗!”
“呵呵!”
“笑我掉醋缸了,是不是?”
“没有啊,你这么在乎我,我高兴啊!”
“嘁!臭美吧你!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姑娘想必很漂亮吧。”
“漂亮,也许有那么一点吧,不过人说话挺有趣的。”
“人长得不赖,还知情识趣,这种女人才是最受欢迎的。不过我有一点不明白,你跟她隔了一张桌子,何以她身上的香水味还能把你熏成了花圃,这女人是不是拿香水沐浴啊,也忒俗了吧。”
“好了,咱不聊她了,等一下你酸死在醋缸里了。”
“我酸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哈哈哈哈!”
“笑什么笑?”
“别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
“好了好了,甭拽诗词歌赋了,不吃了,睡觉去!”
郁闷的念念扔下碗筷,倒头就睡,而且很快就睡着了。
洛天给她轻轻盖上被子,长长一叹。
行行复行行,洛天一行人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到达洛都。
洛都,大夏王朝的京城。一座千年雄城耸立在一片开阔的平原上,有洛水河自城中穿过,仿佛仙子腰间翠绿色的腰带,飘逸而灵动。
雄城大阜,天下财富汇集之地。熙熙攘攘的人群,奔走在城门外的大道上。
洛天的马车随着络绎不绝,浩浩荡荡的人流车流向洛都的西门而去。念念是第一次来洛都,兴奋得睡意全无,掀开车厢的帘儿,探出小脑袋,四处张望,雀跃之情溢于言表:“天哥哥,你快看,那边有人玩杂耍,哇!太精彩了!还有你快看,那边有虞娘子雪花膏卖啊,这是美肤养颜的药膏,在狼神宫城都买不到的,太好了,我一定要买一堆回去。哎呀,赵李氏香芋桂花糕,百年老店的桂花糕,我想吃,我想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