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洛不篇》之等你好久
夜色影响了视线,兰赞昙凹只好将潘云云拟制的长长团委计划叠好,小心地放入了口袋中。
新校园散发着勃勃生机。当夜幕降临时,校园变得热闹非凡。除了本校的学生,还有许多附近的市民也携家带口地来到校园活动。
粉红的跑道上到处是健走、跑步、骑车、打羽毛球、踢毽子的人流,绿草如茵的足球场上,人们三五成群,或坐或立,各种约会。
新校园对兰赞昙凹来说,还是挺新奇的。兰赞昙凹从小就在梓海市长大,连读大学都没有出过梓海市。
人满为患的绿茵场上,一个乐队引起了兰赞昙凹的注意。那个小小的乐队只有四个男生,一个架子鼓手,一个贝斯手,两个电吉他手,除了主唱穿着清闲,其它人都打扮得较为另类。
他们似乎刚刚到场,并不在乎有没有听众,兀自在绿茵场的西南角排开。
主唱皮肤白晰,眉眼含蓄地隐匿在长流海里,鼻翼高挺,唇色如橙。他一米八的样子,背着电吉他站在乐队中间,个子似乎比大家略高一些,很容易吸引大家的注意。
他的嗓音温柔,略带点嘶哑,此时正唱着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听起来还像是那么回事。
渐渐的,听众多了起来,所谓“多”,也不过是二三十个人,以女生为主。
当歌声在掌声中结束时,兰赞昙凹正寻思着去校园别处看看,却听见人群中一个女生大声喊道,“嘉丹,给我一个最炫的音乐!”
兰赞昙凹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橙色t裇、妆容时尚的长卷发女孩,冲乐队中的贝斯手给了个眼神,贝斯手便大叫一声,“好呐”,顿时,舞台便变成了贝斯手耍宝的秀场。
与此同时,女孩身边的同伴们尖叫一片。
只见那女孩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支红玫瑰叼在口中,用涂着奶白色指甲油的手,性感地将t裇打了个漂亮的结,曼妙而惹火的身材便一览无余了。
橙衣女孩有一双摄人心怀的大眼睛,嘟嘟的嘴唇十分迷人,最令人惊羡的是她那如瀑布一般披在身后的棕色长卷发,齐顺而油亮,动感而浪漫,比洗发水广告中的女主角过之而无不及。
她似乎天生便是性感尤物,随着酷炫的音乐,不经意却撩人地舞动着腰身,只三两个转身便来到了主唱身边。
她冲主唱意味深长地眨了一眨眼,场下的同伴们便起哄地齐喊道——
“爱情(艾秦)在一起!爱情(艾秦)在一起!”
……
主唱显然未料到会有此突如其来的一幕,愣在了那里。
兰赞昙凹看见女孩似乎在主唱耳边轻轻说了一句什么,主唱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接过了女孩口中的玫瑰,给了女孩一个拥抱。
那女孩便回过身来,对着人群大声地宣示着主权,“从今天开始,我秦西和艾一朗便正式成为男女朋友‘爱情(艾秦)cp’,谁若胆敢怀有觊觎之心,休怪我心狠手辣不讲情面!”
“艾秦万岁!秦西万岁!!”女孩的同伴们在人群中的捧场格外响亮。
“现在的女孩可真泼辣啊!”素来循规蹈矩的兰赞昙凹内心暗叹一声,转身离去。
出了足球场,穿过一条马路,便是篮球与网球的地带了。篮网球地带共有四个篮球场、两个网球场,用铁丝网间隔成独立的空间,此时各场均是热火朝天的打球场景。
兰赞昙凹爱唱歌,更爱打篮球。
激情四射的篮球运动,一下子便让兰赞昙凹热血沸腾,技痒难耐。突然一只篮球不知从何处飞来,球技较好的他伸手便抓在了手中。
侧转身去,他忽然愣住了。面前跑来的那个穿着一身运动服、扎着马尾、香汗淋漓的女人似曾相识。
“发什么呆呢?”
女人潋滟一笑,从他手里接过球,“不认识了吗?”
细细端详,他大吃一惊,“洛……你怎么会在这里?”
洛不却一点儿也不意外,“我早就说过我们会在象城见面,我已经等你好久了,快来打球吧!”
洛不一伙共有六个人,占据着东北角的一个篮球架,正在打半场。
“哎哟喂,姐,终于来了个换手的,让我歇一会儿吧,为了陪你,可把我快累死了。”一个名叫洛小健的小伙子早已汗如雨下,不由分说地便跑到场外坐下了。
“好吧,兰赞昙凹,你顶小健的缺,我们和阿志一组,小苏、欧阳和子恩一组,重新开始打半场。”
兰赞昙凹从来没想过,为什么会这么快在象城遇见洛不,更没想过,为什么会在象城大学里遇见她。他没想过的事情太多了,比如,为什么洛不会说“我已经等你好久了”等等。
可是场上众人正在兴头上,期待的眼神催促他立马上场。兰赞昙凹只好把满脑子的疑问憋住,速速地跑上了场。
篮球是个好东西,一下子,就转移了兰赞昙凹的注意力,还让兰赞昙凹认识了好多朋友,既有场上的,也有场外围观的。例如——
小健是象城大学18级音乐系新生,约一米七八的个子,顶着一头油亮顺滑的头发既可爱又不失帅气,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还透着些许孩子般的天真和灵气,光滑的皮肤上精致的五官漂亮得让人咋舌。
阿志是居住在大学院内的居民,与兰赞昙凹年纪相仿,身高一米,白晰的皮肤,清秀的五官,邪魅的微笑,总会让兰赞昙凹误以为是一位的气质迷人的绝世美人。
小苏是18级新闻系新生,长得眉淡眼细,身高一米七五,虽然和兰赞昙凹差不多高,但圆圆滚滚,看上去块头比兰赞昙凹大了不止一个码号,挺讨人喜欢的。
子恩是小苏的同班同学,身高约一米七,长得黑瘦,虽然不爱言语,却看得出是一个精明的男孩子。
很快,兰赞昙凹便发现自已的队友是多么的强。身高骄人的阿志自是不必说,连洛不都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高手。在兰赞昙凹心目中,篮球场(至少有男人参与的篮球场)是男人的主场,可是——
貌似青铜的洛不居然是一名王者。
。
新校园散发着勃勃生机。当夜幕降临时,校园变得热闹非凡。除了本校的学生,还有许多附近的市民也携家带口地来到校园活动。
粉红的跑道上到处是健走、跑步、骑车、打羽毛球、踢毽子的人流,绿草如茵的足球场上,人们三五成群,或坐或立,各种约会。
新校园对兰赞昙凹来说,还是挺新奇的。兰赞昙凹从小就在梓海市长大,连读大学都没有出过梓海市。
人满为患的绿茵场上,一个乐队引起了兰赞昙凹的注意。那个小小的乐队只有四个男生,一个架子鼓手,一个贝斯手,两个电吉他手,除了主唱穿着清闲,其它人都打扮得较为另类。
他们似乎刚刚到场,并不在乎有没有听众,兀自在绿茵场的西南角排开。
主唱皮肤白晰,眉眼含蓄地隐匿在长流海里,鼻翼高挺,唇色如橙。他一米八的样子,背着电吉他站在乐队中间,个子似乎比大家略高一些,很容易吸引大家的注意。
他的嗓音温柔,略带点嘶哑,此时正唱着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听起来还像是那么回事。
渐渐的,听众多了起来,所谓“多”,也不过是二三十个人,以女生为主。
当歌声在掌声中结束时,兰赞昙凹正寻思着去校园别处看看,却听见人群中一个女生大声喊道,“嘉丹,给我一个最炫的音乐!”
兰赞昙凹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橙色t裇、妆容时尚的长卷发女孩,冲乐队中的贝斯手给了个眼神,贝斯手便大叫一声,“好呐”,顿时,舞台便变成了贝斯手耍宝的秀场。
与此同时,女孩身边的同伴们尖叫一片。
只见那女孩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支红玫瑰叼在口中,用涂着奶白色指甲油的手,性感地将t裇打了个漂亮的结,曼妙而惹火的身材便一览无余了。
橙衣女孩有一双摄人心怀的大眼睛,嘟嘟的嘴唇十分迷人,最令人惊羡的是她那如瀑布一般披在身后的棕色长卷发,齐顺而油亮,动感而浪漫,比洗发水广告中的女主角过之而无不及。
她似乎天生便是性感尤物,随着酷炫的音乐,不经意却撩人地舞动着腰身,只三两个转身便来到了主唱身边。
她冲主唱意味深长地眨了一眨眼,场下的同伴们便起哄地齐喊道——
“爱情(艾秦)在一起!爱情(艾秦)在一起!”
……
主唱显然未料到会有此突如其来的一幕,愣在了那里。
兰赞昙凹看见女孩似乎在主唱耳边轻轻说了一句什么,主唱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接过了女孩口中的玫瑰,给了女孩一个拥抱。
那女孩便回过身来,对着人群大声地宣示着主权,“从今天开始,我秦西和艾一朗便正式成为男女朋友‘爱情(艾秦)cp’,谁若胆敢怀有觊觎之心,休怪我心狠手辣不讲情面!”
“艾秦万岁!秦西万岁!!”女孩的同伴们在人群中的捧场格外响亮。
“现在的女孩可真泼辣啊!”素来循规蹈矩的兰赞昙凹内心暗叹一声,转身离去。
出了足球场,穿过一条马路,便是篮球与网球的地带了。篮网球地带共有四个篮球场、两个网球场,用铁丝网间隔成独立的空间,此时各场均是热火朝天的打球场景。
兰赞昙凹爱唱歌,更爱打篮球。
激情四射的篮球运动,一下子便让兰赞昙凹热血沸腾,技痒难耐。突然一只篮球不知从何处飞来,球技较好的他伸手便抓在了手中。
侧转身去,他忽然愣住了。面前跑来的那个穿着一身运动服、扎着马尾、香汗淋漓的女人似曾相识。
“发什么呆呢?”
女人潋滟一笑,从他手里接过球,“不认识了吗?”
细细端详,他大吃一惊,“洛……你怎么会在这里?”
洛不却一点儿也不意外,“我早就说过我们会在象城见面,我已经等你好久了,快来打球吧!”
洛不一伙共有六个人,占据着东北角的一个篮球架,正在打半场。
“哎哟喂,姐,终于来了个换手的,让我歇一会儿吧,为了陪你,可把我快累死了。”一个名叫洛小健的小伙子早已汗如雨下,不由分说地便跑到场外坐下了。
“好吧,兰赞昙凹,你顶小健的缺,我们和阿志一组,小苏、欧阳和子恩一组,重新开始打半场。”
兰赞昙凹从来没想过,为什么会这么快在象城遇见洛不,更没想过,为什么会在象城大学里遇见她。他没想过的事情太多了,比如,为什么洛不会说“我已经等你好久了”等等。
可是场上众人正在兴头上,期待的眼神催促他立马上场。兰赞昙凹只好把满脑子的疑问憋住,速速地跑上了场。
篮球是个好东西,一下子,就转移了兰赞昙凹的注意力,还让兰赞昙凹认识了好多朋友,既有场上的,也有场外围观的。例如——
小健是象城大学18级音乐系新生,约一米七八的个子,顶着一头油亮顺滑的头发既可爱又不失帅气,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还透着些许孩子般的天真和灵气,光滑的皮肤上精致的五官漂亮得让人咋舌。
阿志是居住在大学院内的居民,与兰赞昙凹年纪相仿,身高一米,白晰的皮肤,清秀的五官,邪魅的微笑,总会让兰赞昙凹误以为是一位的气质迷人的绝世美人。
小苏是18级新闻系新生,长得眉淡眼细,身高一米七五,虽然和兰赞昙凹差不多高,但圆圆滚滚,看上去块头比兰赞昙凹大了不止一个码号,挺讨人喜欢的。
子恩是小苏的同班同学,身高约一米七,长得黑瘦,虽然不爱言语,却看得出是一个精明的男孩子。
很快,兰赞昙凹便发现自已的队友是多么的强。身高骄人的阿志自是不必说,连洛不都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高手。在兰赞昙凹心目中,篮球场(至少有男人参与的篮球场)是男人的主场,可是——
貌似青铜的洛不居然是一名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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