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宠:金主老公请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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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蒲子琛

    回到别墅,换上居家舒适的打扮之后,余初就开始刷手机。

    上午刚出席了签约发布会,下午新闻就出来了。

    虽然她说明了和盛星解约的缘由是因为合同到期了,但仍然有很多人揣测她是和盛星产生了矛盾和嫌隙。

    其它的都还好,居然有人写是因为越子安的缘故。

    越子安抛弃未婚妻,出轨同公司的颜潇潇。余初眼不见为净,所以决定和盛星解约。

    真是脑洞大开。

    八百年前的陈年旧事都能扯出来说得有理有据的,不愧是记者。

    由此还引出了网友对颜潇潇这段时间的消失的各种揣测。

    乱七八糟的,能扯到一起的不能扯到一起的都写了一大通。

    余初只随意看了看,就把手机放下了。记者说得对,眼不见为净。

    刚关了屏幕,一条微信信息就弹了出来。

    是魏歌。

    余初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犹豫了片刻,还是打开看了。

    他说,今天上午的发布会他看到了,恭喜你。

    简单的一句话,却看得余初心里顿觉压抑。

    他知道魏歌并不是真心的恭喜她。

    想到上次准备问的事情,余初回了个谢谢。然后问,倾城男主的事情……

    他说,我都知道了。

    你不用责怪自己,我不介意。

    怎么可能不介意。

    余初知道魏歌只是不想让她自责罢了。

    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并且不能说。

    思来想去,她还是编辑了一句,对不起,然后就关掉手机了。

    既然不会在倾城的剧组碰面,以后估计也没什么机会再见面了。

    至少在她和宫煜景的协议到期之前不会。

    千言万语只能化作最原始的那三个字:对不起。

    失去了一个朋友,余初心中有些惆怅。

    但人活着,本来就有很多事与愿违,她必须学会去适应,去接受。

    晚上吃饭的时候,余初看到宫煜景,就不由自主的联想到jane说的那些话。

    把现在这个样子的宫煜景和小时候的他联系起来,余初只觉得,原来冷的基因是天生的。

    她没注意到自己的目光一直直勾勾的落在他的身上,且脸上挂着痴痴地傻笑。

    等宫煜景的唇贴了上去,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居然看他看得傻了……

    尴尬无比。

    吃过饭她便洗漱休息了,毕竟上次从楼梯上摔下去身体还是有些酸软。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jane准时来别墅接她去上课。

    上课的只有她和蒲子琛两个人,所以教学进程很快。

    休息期间,蒲子琛主动找她攀谈。

    “前辈,你能跟我讲讲冷哥哥的事情吗?”他眉眼弯弯,满脸笑意。

    这个蒲子琛,笑起来两个酒窝,怪好看的。

    余初摆摆手,“叫我余初吧,叫前辈我有些,嗯,不习惯……”

    “为什么啊前辈,你出道比我早这么多年,当然是我的前辈了。”

    “跟出道早晚无关,就是不太习惯。”

    蒲子琛想了想,说,“哦,那好吧,前辈……”

    哎,算了。

    余初尴尬的抿了抿唇,由他去吧。

    “你想知道什么?”

    她虽然这么问,但心里发虚。她对宫煜景的了解可以说是少之又少,他想知道的她也不一定能告诉他。

    “你跟冷哥哥是什么时候结婚的?”他问。

    余初想了想,“几个月前吧,记不是很清楚了……”

    “哦。”蒲子琛圆着嘴唇点点头,“那前辈爱冷哥哥吗?”

    这是什么问题。

    一般人知道她们是夫妻,自然会以为是因为相爱才在一起啊。

    若是之前魏歌问她爱不爱宫煜景,余初可能会出于协议的原因,说她爱他。

    但是现在,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心意。

    “我爱他。”

    她由心而发,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他。

    闻言,蒲子琛咧开嘴爽朗的笑了起来,“我就知道。”

    “知道什么?”

    他摇摇头,“没什么。”

    末了,他又接着问道,“前辈,你知道冷哥哥最爱吃什么吗?”

    余初仔细的想了想,发现这个问题,她不知道。

    她有些失落的垂下了眼眸,“不知道。”

    蒲子琛显得有些吃惊,他又问,“那冷哥哥最爱什么颜色你知道吗?”

    “不知道。”

    “那他最喜欢的西服款式呢?”

    “……”

    “那,冷哥哥最害怕的事情呢?”

    他一连问了七八个问题,余初都是一概不知。

    她再一次清晰的认识到,她对宫煜景的了解,真的只停留在表面。关于他,余初知道得太少了。

    这个事实让她陷入了强烈的失落和惆怅的情绪当中。

    她想了解,可是宫煜景根本没给她了解的机会。

    他的世界里仿佛隔着一堵厚厚的玻璃,你能看到他,可是却很难走进去。

    任何人,包括她。

    正当她沉浸在失落的情绪中的时候,蒲子琛清澈爽朗的声音响了起来。

    “可是我知道。”

    他抬头往上看,似是脑海中闪烁着画面,眼睛里冒着光。

    “冷哥哥最喜欢吃西红柿,他最喜欢的颜色是藏青,最爱的西服款式是单排扣双开叉。”

    “最讨厌的是别人违逆他,最不能接受的是脏,任何东西。最害怕的是蟑螂……”

    他细数宫煜景的喜好的时候,仿佛就像是深深的爱慕着他的小女生。

    蒲子琛说完,余初只觉得无地自容。

    她也没有心思去追问宫煜景这么大一个男人为什么会怕蟑螂这种事情,心脏仿佛被自己捏在手里,压抑得让她喘不过气来。

    喜欢一个人就会不由自主的去了解他的全部。

    可是,她确实以这种方式了解到。

    原来,她真的一点都不了解宫煜景,那个真实的宫煜景。

    可是,对于蒲子琛的这番话,余初有些不可置信。

    就算是朋友,特别是男性朋友之间,能了解到这么细致的程度,那真的是真爱了。

    脑海中浮现出真爱这两个字眼,余初被自己吓到了。

    想什么呢!

    她抬眸,唇角勾起勉强的笑容,“你知道的可真多。”

    蒲子琛突然收了那个爽朗的笑容,两颊的酒窝也淡了下去。

    “不是我了解得多,而是你了解得太少了。”

    他深深的凝视着余初,“前辈,你真的爱冷哥哥吗?”

    蒲子琛突然转变的态度令余初有些不知所措。

    但她坚定自己的答案,“我爱他,我很确定。”

    “那冷哥哥爱你吗?”

    又是这个问题。

    魏歌也问过她相同的问题。

    她点点头,“爱。”

    闻言,蒲子琛神色幽深的看着她,似是在思索她这个字的可信程度。

    片刻过后,他两颊的酒窝又深深的陷了下去。

    他笑道,“哦,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