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悬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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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朱雀门

    她说的这个事发生在07年刚入秋,曲江的某片别墅区里发生了一桩人命案,死者是一位中年人,大约五十岁左右,从事房地产生意,因为近些年的市区开发让这些生意人赚的盆满钵满,资产简直大的吓人,一般人想都不敢想。

    死者生前喜欢搞收藏,这是所有的土豪都乐此不疲的喜好,可以直观的体现出自己的品味,越是稀奇古怪的古玩越是能衬托出一个人的牛逼,所以他也不例外,家里到处摆放着字画,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根据警方的一系列排查中很快就确定了他的死因,并非被人蓄意谋杀,而是死于他前不久从地下拍卖会上花了大价钱拍得了一件古玩,整体是一块由黑珍玉雕刻而成的蜈蚣,看上去活灵活现,这东西之所以价格昂贵,那是因为黑珍玉中裹着的特殊材质,当它吸饱了光线后,能在漆黑的夜里散发出震人心弦的光芒,可当警方搜遍他家的角角落落后,却没有找出那个东西。

    听他家人说,自打他得到了那个东西以后,简直如获至宝,爱不释手,经常把自己关在收藏室里,一连几天都不出来,饭也不吃水也不喝,整个人跟魔怔了一样。

    警方调出收藏室里的监控,画面里他始终在自言自语,偶尔笑笑咧咧,偶尔哭哭啼啼,甚至还会做出一些夸张的姿势,怎么看都像个晚期的精神病患者。其中有个细心的警员发现他似乎一直在对着某个东西说话(在监控画面外),但经过确认后,他家人一口咬定收藏室里再无第二个人。

    就这样一连过了几天,他竟然离奇的死在了太师椅上!期间也没有人进来过!监控画面也没有异常!就在所有人员都是一头雾水的时候,接到了上边的命令,让把这案子交给上边处理,而一交上去就再也没了音讯,似乎成了悬案。

    整件事中,我一直把重点都放在‘蜈蚣’二字上,猜测这东西会出自哪里?搞地下拍卖的货主又是何许人也?直觉告诉我这件事没有看上去这么简单,我得尽快弄清楚这些事才行,至于那个土豪是怎么死的,就不关我的事了。

    她兴致浓浓的啃着猪蹄,丝毫不被接下来的叙述影响了食欲,就冲这点,我对她佩服的真是五体投地,她用着含糊不清的语气说:“把案子交给上边之前,警医对死者的尸体做了剖析,得到一个惊人的发现!我看过那份尸检报告,里边的内容真是...啧啧啧...”

    “什么发现?”我挖了一勺炒饭塞进嘴里,如同嚼蜡一般,上下两排牙齿惯性的碰撞着,“你少给我形容解剖后的样子,我这儿正吃饭呢!”

    她鄙夷的看了我一眼,说:“报告里记录了那死者的腹中有很多白色的卵,颗粒大小,细数下来少说有二十多个,怎么给你形容呢,反正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不了。”

    我好不容易才把嘴里的饭嚼碎了,正要往下咽呢,她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话,好家伙,我差点没把胃整个给吐出来!那画面都不用脑补,只是一想就万分恶心,本来就因为刚才的事,我的胃口没了一大半,现在可倒好,剩下的那半也直接没了。

    虽然我仍旧很饿,但是心中的厌恶感让我很抗拒的推开面前的饭碗,无奈的扯出一张纸巾擦嘴,她反倒不明缘由的问我怎么不吃了?我没好气的回道:“是啊,我也很纳闷我为什么不吃了!”

    夜晚的气温下降的很低,前来吃饭的人也不多,别的店里或多或少还有几个食客,而这家店里就剩我们两个,显得很冷清,那老板自然也就得空了,从后厨出来休息,顺道抽跟烟解乏,看到我们还没走,便叼着烟过来谝闲传。

    这老板也是个自来熟的主儿,一点也不避讳,三言两语间就插进了我们的谈话中,就见他深吸了一口烟,眯着眼说:“你们说的这个事我也听别人说起过,大约发生在三年前,那土财主私下花了大价买了一件藏品,一提这东西可老牛鼻子咯,据说是当年朱太祖元璋做乞丐时捡到宝物,后来还凭借这东西打败了蒙古人,才有了明朝。可是呐!这东西的精气已被朱元璋吸光了,宝物就变成了邪物,所以到了最后,朱元璋不得不用他的陵墓来镇压这个东西。”

    我冷眼看着他,心说你可真能扯犊子,这里还他妈坐着一个警察呢!你瞎看不见呀!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就没半点逼数吗?还朱元璋捡到的?咋不说是你祖宗捡到的嘞!真瞎几把能侃!

    一旁的丹妮笑而不语,任由老板胡乱吹牛,我也没好意思接话儿,做一个本分的听客,那老板一看我们俩都没有反驳,瞬间一副趾高气昂的架势,“你们这些小娃娃还是太年轻了,哪会知道这许多事,我们这代人吃过的米比你们走过的路都咸,肯定比你们见多识广的多,更何况这些话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也就是看这女娃娃在局子里当差,我才透露了这么一点。”

    我陪笑道:“您说的是,您说的是,我们初出茅庐什么都不懂,还请你多说一些话来听。”

    他完完全全没有听出我阿谀奉承的意思,更觉的自己牛气哄哄,直接阴阳怪气的问我,知不知道三年前那件藏品的出处吗?我不明所以的摇摇头,他指着巷子深处的一栋酒楼给我看。

    “八六间,有一个自称是朱雀门的堂里人开了这家酒楼,生意做的那是红红火火,很快就在西安城里有了名声,但这天底下没有一帆风顺的买卖,到了两千年后,这家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差,冷冷清清又维持了几个年头,这才关门大吉,再后来市政府规划区域,这里成了重要的拆迁地,可是说来也怪,眼看周围都平地起高楼了,住在这里的户主也都早早的拿到了拆迁款,在别处也都购置了房产,而这里却迟迟不见动工。”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丹妮看,一副怕露出马脚的怂样子,可丹妮并没有插话,只是不住的点头,我在一旁看的分明,看来这家伙没有扯谎,嘴里还是有那么一两句实话,不然丹妮也不会做出这种表现。

    朱雀门这仨字我是第一次从他这儿听到,以前也没听别人说过,却莫名的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像一个失忆的人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后来才知道,那老板口中的朱雀门是指一个帮派,与建筑物无关。

    我耳边听着他的说话声,眼睛却看向巷子深处,那里没有光线,最近的路灯也离的很远,酒楼藏匿在黑暗中,即使我睁大了眼睛也于事无补,恍惚间,我好像看到酒楼里有光,可当我仔细去看时,那里仍旧黑压压一片,什么都没有,似乎是我眼花了。

    我望着黑夜一阵发神,也不清楚在想什么,丹妮趁我忘神的时候结了账,老板拿着票子离开后,她轻柔走过来附在我肩旁,也顺着我的方向看过去。

    就这样过了一会,她用手在我眼前挥了挥,开口问道:“那里有什么奇怪的东东吗?竟让你一动不动看这么长时间?”

    我晃了晃脑袋,很客气的回她:“没有没有,我只是突然走神了。”

    “曾有人举报说那家酒店挂着羊头卖狗肉,表面熟食私底生食,所以我也就去过那么一两次,里边的装饰很陈旧,给人一种很有年头的感觉,除了这些再没别的不同,至于那店里是怎么个私下营生法,谁都没查出来。”

    我若有所思的‘哦’了一声,收敛了心神,跟着她起身离开夜市,就在往出走的时候,迎面走来两个人,他们好像在议论着什么,擦肩而过的时候,我顺势听了一耳朵,那人似乎再说现在的年轻娃都不学好,没日没夜的骑一破摩托瞎溜达,真是把命不当命。

    果不其然,我们刚一出夜市,就见远处有一个摩托队,明晃晃亮幽幽,即使离的很远,也不影响那发动机的轰隆声,我眯着眼睛望去,只见每辆摩托上的人数少则两三个,多则一家四口,这些人的装饰也很奇葩,个个染着五颜六色的毛,给人一种浓浓的重金属拉风感。

    我不由自主的喃喃道:“和谐社会残存的人渣败类。”

    我承认我也很坏,但我的坏是调皮的坏,却不是这种骨子里透着的坏,这些人像极了狗皮膏药,见人就往上贴,一般遇到这类人,我都会选择远远避开,生怕招惹了麻烦。

    丹妮看出我避嫌的神情,调皮的冲着我一个坏笑,又挽了挽两个袖口,紧接着用手指压着舌头,打出一个呼哨,声音有点刺耳,我条件反射般的捂住耳朵。

    这哨声传的很远,但那些骑摩托的显然是听到了,个个轰着油门,气势汹汹的向我们站的地方驶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