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罗兰的命运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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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月跳命篇 97话,

    《待修改》

    回首前尘,在那平淡无奇的童年里,我没有体验过巨额的幸福与悲伤。简渭,平淡无奇,普普通通。

    由于有爷爷在,在家中我是幸福的。但是在校园里,我却是孤独的。

    我出生在一个乡间里,作为一个孤儿,在我刚满月的时候就被爷爷收养了。因此,我们两人相依为命。一直如小丑鱼与海葵那样的共生关系,互相扶持的生活着。

    虽说爷爷待我如亲子,我才在家中过得很夷悦。但是在学校里,我却碧如一堵空气似的,被人遗弃在一角。

    若是给自己一个定位的话,那么我肯定是一个倒霉的家伙。因为我又没有什么主角光环,更没有所谓的系统,也没有厉害的外挂。我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普通人而已,除此之外一无是处。

    说起我的倒霉事,我记得最清晰的就是,这三件。

    第一件事,发生在我六年级的那年里。当时我十二岁,还是一个心智未健全的孩子。

    记得这一年的某一天,放学后,我和平常一样悠哉悠哉的回家。途中,在经过一家住户的时候,被这一位住户的主人家捉住。理由是,我把他家的猫咪给打死了。

    可我当时才刚刚回家,对此一脸懵逼的,就什么都不知道。那里知道这男的他所说的,我把他家猫咪弄死的话。我当然不承认,就立即反驳了他,“我没有打死你家的猫”。

    但他却一脸坚定不移的态度,就好像看到我犯罪似的,给出了一个理由,说:“我家的猫,平时不喜欢跟别人玩,就爱跟你玩。我每次看到你跟它玩的那么好,就觉得你是一个爱猫的人,我才没有说什么。可没想到,我今天工作一回来,就见到猫死了。除了你之外,还能有谁?!”。

    呵呵...!,内心无奈冷笑的同时,心里又感到一股满满的愤恨。我是被人冤枉的,我当然死不认账。因为这种被人冤枉的感觉,就好像脱光衣服那样,被人扔到了人海群那里感到了深深的耻辱。

    人啊,就是这么奇葩,只相信自己思维认定的事实。不过,经过这一次之后,我彻底改变了对人类的看法。

    尽管如此,我不怨恨那个冤枉我的人,但是从这一次之后,也导致我开始不怎么相信人类。要怪,就怪这个世界吧。

    第二件事,发生在我初一第一个学期的时候。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是四月的一天,由于我昨天忘了写作业,被老师留了下来罚站。因此中午放学的时候,所有人都先回去了,就仅独留我一人在此。

    我就坐在自己座位上,整理好等一下要做的作业,然后就准备去饭堂吃饭。这时,我的一个同班同学小雯,刚吃完饭回到的自己座位。她发现,自己的怀表不见了。

    只见四周只有我一人,再加上她刚刚去吃饭的时候,就已经确认过怀表还在。可当吃完饭回来后,就发现怀表不见了。然后她就死命的认定以我,就是那个偷东西的贼。

    当然我没做过,就拒不承认。由于受了不明之冤,心里的愤气操控了自己,与她辨论!。可她,也如一头拉不回来的牛,不到南墙不回头。

    两人的争论声,最后引来了很多围观的吃瓜群众。我也因此,成为了一个惹人注目的小丑。

    我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到被所有人当做是一个小偷,就仅是半个小时不到。

    他们当时,就用那一种鄙视与怀疑的眼神,盯着我看。就好像在说,没想到看着像模像样的人,竟然是一个贼啊。

    无奈,最后这件事的结果,双方都争不出个所以然。一方面是我死不承认

    ,另一方面是对方也没有证据。因此到最后,这件事也不了了之了。但是从这天开始,那些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下意识的把我,当做是一个小偷小摸的人。因此,他们每当遇到我的时候,都会有意的去避开我。

    第三件事,是初三学期,关于贝儿她的。

    在初三里,我与她同班的时候,两人也没说过一句多余的话。我对她,就好像那种明明有说不完的话,偏偏说不出口。但我当我,每次抽出全部的力气,偷偷摸摸的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目光总是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这个人他叫陈问,东方人,我初三的同班同学。

    他长得五官端正,看着很舒服,皮肤也很白。但是你要说他有多么帅,而不带一点偏见的话。就客观的说,他长得一般中上,没有男神级别,身材均匀,净身高1.7。整体看着,不矮也不高,非常的舒服。

    初三十五岁的男生,他这个身高已经算合格得了。因为我当时,也才1.63左右。

    说回正事吧。

    每当我偷偷地把目光投在贝儿的身上时,而她的目光总是会在陈问的身上。

    她已经不是一两次这样了,因为她看陈问的频度与我看她的频度,基本上一模一样。于是,我就拿她的举动与我的举动来对比,在久而久之中,我也深深的明白到,她喜欢的人是陈问。

    这一刻,我顿时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死心感。空心,胸闷,呼吸不畅。就好像从幸福的天堂中,瞬间坠入无魂的地狱里。而当我掉下地狱后,下面就有一群妖魔鬼怪用手缠住我的脖子,然后它们就拼命的撕,拼命的扯,直到我只剩下一架白骨为止。

    所谓的行尸走肉,心死人亡,就是这种感觉吧?。

    也许爱而不得,就是人生常态吧。

    从那一刻开始,在时间的流逝中,我渐渐地郁闷了起来。再加上,在学校里没有几个朋友所致。我更是,不喜欢热闹的地方。比起那些热闹繁华的都市,我更喜欢那种幽深宁静的乡村。

    伤心的事不提也罢,但快乐的事也是有的。

    与爷爷相处的每一天一刻,对我而言,都全是快乐。

    悲伤有三事,快乐也有三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我八岁那年,鄙人的生日。

    十一月,世界一片昏天黑地。世外之境步入了昏月,到处都一片荒凉。

    昏月是世外之境独有的时段,而希托邦的奥尔来斯大陆,并没有昏月。就是说,外面的世界平常一样运行,就只有世外之境这里昏昏暗暗的。同时,七日黑夜也是世外之境独有的节日,而外面的世界并没有。

    也许,我生来就是一个倒霉蛋吧?。所以上天才会让我,出生在昏月这种如此阴阴森森的季节里。

    那天,我放学回家后,就想着准备和平常一样做饭给爷爷吃。可是当我一回家,才发现爷爷早已做好了菜,坐在餐桌前等我了。

    见此,我开心的走了上前,说:“爷爷啊,你今天这么早干完田里的活了吗?”。其实,我当时也不知道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爷爷就说:“因为今天是你的生日,所以我就休息了一天,帮你准备一个生日会”。是被爷爷提醒的时候,我才想起的。

    听到爷爷这么说,开心与快乐之间的碰撞。导致我,一时间陷在了幸福的混乱之中,迷失了自己。

    与我而言,身为一个孤儿,有人照顾,有人给一顿饭吃就好了,那里能有其它的怨言啊?。因此,当受到爷爷细致入微的照顾时,你不知道?,我......我.....

    ....是有多么的开心的啊!。总之,就是一种无非言表的幸福。

    而这种感觉,就好像你在受到别人的冷落与打击时,突然有一个人在这种时候,无条件的站出来帮助你。

    那天生日的晚上,爷爷做了很多菜,有鸡,鱼,蛋糕等等。总之,各式各样的菜肴,非常的丰富。

    爷爷最后还送了我,全套北乃·幸普苏的小说,作为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时,收到这样的礼物时,就好像一个人中大奖似的,简直灵魂都快要被幸福蹦出来了。

    每个人心里都有喜欢的东西,因此收到喜欢的东西时,心脏总是会情不自禁的沸腾。你与我一样,都是控制不住喜悦的普通人。

    第二件事,八岁那年认识了友哥,是我人生中的第二大快事。但友哥年纪稍比我大,再加上两人学习的领域不同,因此只有在我放学的时候,才能见到友哥一面。

    友哥此人好剑,他之所以学剑,就是因为从小时候开始。就崇拜武侠小说里面的,那些锄强扶弱的大侠,与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友哥对待朋友豪气大方,对待亲人有情有义。说实在的,要不是他是现实里存在的人,我还以为。他就是那种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人物呢。

    每当我被人欺负的时候,友哥总是会第一个站出来。每当我不开心时,他总会带我到外面散散心。如此一来,我的心情就会好转。

    可是,我不是那种情绪外露的人,我是那种性格内向,又有点唯唯诺诺的胆小鬼。因此在学校里受到欺负的时候,我通常不会向任何人说出来。

    也因为这样,若是我被人欺负的话,除非友哥看见,不然我是不会告诉他的。因此他能帮我的,也只有他所知道的。

    友哥在我的童年里,扮演着一个好哥哥与老师,教我正确人生观的角色。我一方面很崇拜他,另一方却又深深觉得,他与我之间的距离好远。

    可是他的生命,永远的停留在他二十六岁的那年里。

    第三件事,也是发生在八岁的那年里。

    过程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帮助了那个人,救了那个人。

    在此之前,有一个老奶奶跟我说,要是当我遇到不开心的事情的时候,就要多多的去帮助别人。如此一来,心里的不开心就会消怯。

    我就问了她,“为什么啊?”。

    她说:“我小时候遇到不开心的时候,都会去帮助别人。记得有一次,有一个迷路的孩子,因为找不到自己的家,而在外面哭泣。然后,我就帮助他找到了妈妈。之后,那个男孩的母亲还有那个男孩,都露出了诚恳的样子感激我。他的母亲,说还要请我吃饭呢。可是,被我拒绝了。还有,那个男孩说,将来长大后,要成为像我这样乐于助人的正义使者。当时看他说这句话时的笑容,我心里感到了暖暖的治愈。而那些不开心的感觉,也全部随着他们的笑容,给抛于脑后了”。

    我不知道,老奶奶所说的帮助别人,是否能真的得到快乐。但是,伤害别人那肯定是不快乐的。

    把快乐建在别人的悲伤中,也是一种可耻的行为,我做不到这种事。但我也不是圣人,我就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平凡人。

    我做不了,老奶奶所说这么高大尚的事。但友哥与爷爷,还有我的老师,都有告诉过我。身而为人,请务必善良。

    我想我们每个人读书,除了学习知识之外,也想学习做人的道理。我想,那些看小说的人,除了为了爽与放松心情之外,也想得到满满的正能量。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至少,我是这样想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