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国家之将灭,多魑魅魍魉
朱由崧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挫败了某些东林—复社人士拥立潞王朱常淓的计划。围绕帝位的勾心斗角,并没有就此平息。弘光立国一年之内,先后发生了“妖僧”大悲、伪太子、“童妃”三大案。这三个案件表面上是孤立的,互不相涉,却都贯串着对朱由崧继统不满的政治背景。
这其中东林党领袖钱谦益更是焦头烂额,自郑经得“天花”以后,他便应郑家大管家福伯的请求,将郑经送回了郑家宅邸,此时他已经将郑经这个天才“干孙”,忘在脑后。
因为作为东林魁首,每天有数不尽的事情供他处理。
弘光帝继位以来,极为依赖于马士英和阮大铖这两个将他扶上王位的肱骨大臣。
他们东林乃至复社在整个朝堂的话语权都很低,唯一能在皇帝面前说的上话的,史可法史阁老还被皇帝打发到了前线,用他来调解四镇的关系。
整个南明朝堂被这二贼搞得乌烟瘴气,忠志之士不得重用,奸逆横行于朝廷内外。
这时一些民间的江湖骗子,也开始打起了这样的朝廷的主意,想趁机骗吃骗喝。
这就是著名的南明三大案。
1644年十二月,忽然有个和尚来到南京,自称是明朝亲王,从兵乱中逃出做了和尚。弘光帝派官员审讯他的来历,大悲起初信口开河说崇祯时封他为齐王,他没有接受,又改封吴王。
声称“潞王恩施百姓,人人服之,该与他作正位”。弘光君臣见他语无伦次,形迹可疑,严加刑讯,才弄清大悲是徽州人,在苏州为僧,确实是个骗子。经过九卿科道会审后,将大悲处斩。
1644年十二月,鸿胪寺少卿高梦箕的奴仆穆虎从北方南下,途中遇到一位少年,结伴而行。晚上就寝时发现少年内衣织有龙纹,惊问其身分,少年自称是皇太子。
抵南京后,高梦箕难辨真假,急忙送往苏州、杭州一带隐蔽。可是,这少年经常招摇于众,露出贵倨的样子,引起人们的注意,背后窃窃私议。
高梦箕不得已密奏朝廷,弘光帝派遣内官持御札宣召。元年(1645)三月初一日,这个少年从浙江金华到了南京,被交付锦衣卫冯可宗处看管。
第二天,弘光帝面谕群臣道:“有一稚子言是先帝东宫,若是真先帝之子即朕之子,当抚养优恤,不令失所。”随令侯、伯、九卿、翰林、科、道等官同往审视。大学士王铎曾经担任东宫教官三年,自然熟悉太子的模样,一眼就看出是奸人假冒。
他在奏疏中说:臣一见即咤之曰:“此假人假事,犁丘之鬼也,太子岂其然乎?”臣同旧礼部尚书北京端敬殿中侍班三年,例当考满升荫,为妬者沮之。尚记先帝东宫大目方颡,高声宽颐,厚背首昂,行步庄,立度肃。今臣立于面前曰:“汝识我不?”
应曰:“不也。”曾谓三年侍班几之离者二尺有咫而不识臣为谁耶?臣已确知其伪矣。臣又问:“讲书在何殿?”曰:“文华。”岂知其在端敬殿也。又问:“几上位置何物?”臣暗记其有讲读数目十个算子,乃竟懵懵罔知也。臣大怒,……即昌言告诸臣曰:“此人明明是假,此事确确可憾。……”大咤曰锦衣卫命左右即缚之。
无几何,此子乃垂涕长跪以求,哀愍曰小人原是赝质,不过为人所玩弄,徒以此恐喝于诸侯耳。小人王其姓,之明其名,高阳人,父纯,母徐氏,有引小人者阴以诳诱焉。”
王铎会同群臣审视后的奏疏是相当可信的。我们不应忽视,弘光立国之时许多官员曾经在崇祯朝廷上任职,见过太子朱慈烺的并不止他一个。
如曾经担任东宫讲官的刘正宗、李景廉“皆言太子眉长于目”,他们看了伪太子之后都不认识;弘光帝“又命旧东宫伴读太监丘执中往认。之明见执中,亦不识也。于是群疑稍解”。
时任协理詹事府事礼部尚书的黄道周记载:“王之明者,顽童,故驸马都尉王昺之侄孙,途穷附高鸿胪之仆穆虎者欲南趋苟活,而穆虎居为利,遂谓子舆复出也。廷诘之日,诸讲官侍从谂视无一似东朝者,之明亦茫然。
而靖南疏至,辄持两端,讼言不可诛,诛之祸起。”从现存史料中可以看出当时在弘光朝廷上的官员都知道北来“太子”纯属假冒,没有人提出过异议。
问题是这件事直接牵涉到弘光帝位的合法性,对朱由崧继统不满的人乘机兴风作浪,散布流言蜚语,于是围绕着“太子”的真伪在不明真相的百姓和外地文官武将中掀起了一片喧哗。
弘光朝廷越说是假,远近越疑其真。这事一直闹到清军占领南京,弘光朝廷覆亡,方告平息。
1641年(崇祯十四年)李自成起义军攻破洛阳,老福王朱常洵被俘杀,世子朱由崧侥幸逃出。经过长期颠沛流离之后,忽然时来运转被拥戴为皇帝。
1645年(弘光元年)初,河南有一个姓童的妇人面见南明河南巡抚越其杰,自称是德昌王(即朱由崧)的继妃,乱离中与朱由崧失散。越其杰和广昌伯刘良佐深信不疑,一面奏报,一面派人护送来南京。朱由崧立即否认,宣布童氏为假冒。
三月初一日,童氏送抵南京,下诏狱由锦衣卫审讯。童氏自述“年三十六岁。十七岁入宫,册封为曹内监。时有东宫黄氏,西宫李氏。李生子玉哥,寇乱不知所在。氏于崇祯十四年生一子,曰金哥,啮臂为记,今在宁家庄”。
朱由崧批驳道:“朕前后早夭,继妃李殉难,俱经追谥。且朕先为郡王,何有东、西二宫?”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按明朝典制,亲郡王立妃由朝廷派员行册封礼。《明熹宗实录》载,天启二年十月传制遣“工科给事中魏大中、行人司行人李昌龄封福府德昌王由崧并妃黄氏”。童氏称入宫邸时朱由崧有东、西二宫已属荒唐,更不可能又有什么“曹内监”为她举行册封礼。
(本章完)
这其中东林党领袖钱谦益更是焦头烂额,自郑经得“天花”以后,他便应郑家大管家福伯的请求,将郑经送回了郑家宅邸,此时他已经将郑经这个天才“干孙”,忘在脑后。
因为作为东林魁首,每天有数不尽的事情供他处理。
弘光帝继位以来,极为依赖于马士英和阮大铖这两个将他扶上王位的肱骨大臣。
他们东林乃至复社在整个朝堂的话语权都很低,唯一能在皇帝面前说的上话的,史可法史阁老还被皇帝打发到了前线,用他来调解四镇的关系。
整个南明朝堂被这二贼搞得乌烟瘴气,忠志之士不得重用,奸逆横行于朝廷内外。
这时一些民间的江湖骗子,也开始打起了这样的朝廷的主意,想趁机骗吃骗喝。
这就是著名的南明三大案。
1644年十二月,忽然有个和尚来到南京,自称是明朝亲王,从兵乱中逃出做了和尚。弘光帝派官员审讯他的来历,大悲起初信口开河说崇祯时封他为齐王,他没有接受,又改封吴王。
声称“潞王恩施百姓,人人服之,该与他作正位”。弘光君臣见他语无伦次,形迹可疑,严加刑讯,才弄清大悲是徽州人,在苏州为僧,确实是个骗子。经过九卿科道会审后,将大悲处斩。
1644年十二月,鸿胪寺少卿高梦箕的奴仆穆虎从北方南下,途中遇到一位少年,结伴而行。晚上就寝时发现少年内衣织有龙纹,惊问其身分,少年自称是皇太子。
抵南京后,高梦箕难辨真假,急忙送往苏州、杭州一带隐蔽。可是,这少年经常招摇于众,露出贵倨的样子,引起人们的注意,背后窃窃私议。
高梦箕不得已密奏朝廷,弘光帝派遣内官持御札宣召。元年(1645)三月初一日,这个少年从浙江金华到了南京,被交付锦衣卫冯可宗处看管。
第二天,弘光帝面谕群臣道:“有一稚子言是先帝东宫,若是真先帝之子即朕之子,当抚养优恤,不令失所。”随令侯、伯、九卿、翰林、科、道等官同往审视。大学士王铎曾经担任东宫教官三年,自然熟悉太子的模样,一眼就看出是奸人假冒。
他在奏疏中说:臣一见即咤之曰:“此假人假事,犁丘之鬼也,太子岂其然乎?”臣同旧礼部尚书北京端敬殿中侍班三年,例当考满升荫,为妬者沮之。尚记先帝东宫大目方颡,高声宽颐,厚背首昂,行步庄,立度肃。今臣立于面前曰:“汝识我不?”
应曰:“不也。”曾谓三年侍班几之离者二尺有咫而不识臣为谁耶?臣已确知其伪矣。臣又问:“讲书在何殿?”曰:“文华。”岂知其在端敬殿也。又问:“几上位置何物?”臣暗记其有讲读数目十个算子,乃竟懵懵罔知也。臣大怒,……即昌言告诸臣曰:“此人明明是假,此事确确可憾。……”大咤曰锦衣卫命左右即缚之。
无几何,此子乃垂涕长跪以求,哀愍曰小人原是赝质,不过为人所玩弄,徒以此恐喝于诸侯耳。小人王其姓,之明其名,高阳人,父纯,母徐氏,有引小人者阴以诳诱焉。”
王铎会同群臣审视后的奏疏是相当可信的。我们不应忽视,弘光立国之时许多官员曾经在崇祯朝廷上任职,见过太子朱慈烺的并不止他一个。
如曾经担任东宫讲官的刘正宗、李景廉“皆言太子眉长于目”,他们看了伪太子之后都不认识;弘光帝“又命旧东宫伴读太监丘执中往认。之明见执中,亦不识也。于是群疑稍解”。
时任协理詹事府事礼部尚书的黄道周记载:“王之明者,顽童,故驸马都尉王昺之侄孙,途穷附高鸿胪之仆穆虎者欲南趋苟活,而穆虎居为利,遂谓子舆复出也。廷诘之日,诸讲官侍从谂视无一似东朝者,之明亦茫然。
而靖南疏至,辄持两端,讼言不可诛,诛之祸起。”从现存史料中可以看出当时在弘光朝廷上的官员都知道北来“太子”纯属假冒,没有人提出过异议。
问题是这件事直接牵涉到弘光帝位的合法性,对朱由崧继统不满的人乘机兴风作浪,散布流言蜚语,于是围绕着“太子”的真伪在不明真相的百姓和外地文官武将中掀起了一片喧哗。
弘光朝廷越说是假,远近越疑其真。这事一直闹到清军占领南京,弘光朝廷覆亡,方告平息。
1641年(崇祯十四年)李自成起义军攻破洛阳,老福王朱常洵被俘杀,世子朱由崧侥幸逃出。经过长期颠沛流离之后,忽然时来运转被拥戴为皇帝。
1645年(弘光元年)初,河南有一个姓童的妇人面见南明河南巡抚越其杰,自称是德昌王(即朱由崧)的继妃,乱离中与朱由崧失散。越其杰和广昌伯刘良佐深信不疑,一面奏报,一面派人护送来南京。朱由崧立即否认,宣布童氏为假冒。
三月初一日,童氏送抵南京,下诏狱由锦衣卫审讯。童氏自述“年三十六岁。十七岁入宫,册封为曹内监。时有东宫黄氏,西宫李氏。李生子玉哥,寇乱不知所在。氏于崇祯十四年生一子,曰金哥,啮臂为记,今在宁家庄”。
朱由崧批驳道:“朕前后早夭,继妃李殉难,俱经追谥。且朕先为郡王,何有东、西二宫?”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按明朝典制,亲郡王立妃由朝廷派员行册封礼。《明熹宗实录》载,天启二年十月传制遣“工科给事中魏大中、行人司行人李昌龄封福府德昌王由崧并妃黄氏”。童氏称入宫邸时朱由崧有东、西二宫已属荒唐,更不可能又有什么“曹内监”为她举行册封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