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通缉令
当我醒来的时候,一切事物又仿佛回到了最初时的样子。
我一个人在森林里,只能勉强分清方向和时间,身上只剩两个金普洱,衣服也因为之前龙化的原因变得破破烂烂的了。
说到这个,我把那种特殊的龙形变化叫做龙化,字面意思。
我想起莎莉,她一定是不知道从哪学来了这手自爆之类的备用法术,我想哭,却不太哭的出来。
我挣扎着站起身,随便挑了个方向往前走,哪都行,只要能远离帝都。我想起特拉卓和父母,本来变得模糊的旧日经历又逐渐清晰起来,这次他们身后还加入了一个动人的身影。
但事情不一样,特拉卓和父母都死于施特拉德之手,我什么时候能替他们报仇?坦白来说,遥遥无期。莎莉和他们不同,她因皮奇而死,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的愚蠢。
皮奇必须死,我在心底告诉自己,就像给自己烙上一道永恒的痕迹,不管需要多长时间,不管他地位如何,皮奇斯凯姆都必须死。
复仇是日后的是,当务之急是离开这片森林。我停下脚步,重新辨认了一下太阳的高度,此刻应是清晨太阳还未升得太高,我决定顺着太阳的反方向走,继续朝西。
我从坚硬的灌木和低矮植物中杀出一条道来,裤子被棘条划得破破烂烂,幸运的是,我很快回到了大路上。
我开始沿着大路往前走,这是找到村镇的最好办法,我需要补给和信息。我的努力见效很快我只走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到一座小镇出现在我视野里。
我走进小镇,身心俱疲,上半身几乎是的样子,裤子也破破烂烂的,我捏了捏口袋,那两枚金普洱还老老实实地贴在我的口袋里,给我一种厚重笃定的感觉。
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种感觉,曾经穷过许久,然后突然发达的人应该能体会我此时的感受。
我走进附近的一家旅店,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但我不予理会,大步向前,给自己点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一大块切成片的培根,煎的恰到好处,松软的白面包,配上不限量的草莓酱、奶油和蜂蜜,一小碟新鲜的蔬菜,还有果汁或是酸奶,加起来只收我二十个铜子。
我吃完早餐,意识到自己应该洗个澡,或者先买套衣服?我陷入了纠结之中,如果我先洗澡,我就得穿着这破烂裤子去买新衣服,但如果我先去买衣服?
别开玩笑了,我连店门都进不去。
除非……我想起皮奇那令人厌恶的做派,计上心头。
旅店老板来收我的盘子的时候,我努力回忆皮奇那令人讨厌的优越做派,然后冲老板露出一个混杂着优越感和尴尬的笑容:“这位先生,这附近哪儿可以洗个澡?”我刻意把先生两个字咬的很重。
表演很成功,旅店老板把我当成遇到某种麻烦的贵族少爷,他显得有些局促,“这位小少爷,我这就可以洗,只要五个铜子。”他行了一个礼,有点不安地补充:“如果您不嫌弃的话。”
“行吧,”我演出一个勉强可以接受的表情,“现在替我去烧水,尊敬的老板,”我从他找给我的钱里丢了枚十分铜子给他,“剩下的是你的小费,但我回来前水要烧好。”
他弓腰点头,急忙退回柜台后面,我看着他,装模作样地哼了一声,然后提着裤子转身走出旅店。
此时已是上午,这小镇的街上到处都是人,我引来不少人的注目,我回想皮奇的表现,露出一副被侵犯的愤怒表情,直冲冲地朝街边的一名中年男子走去。
“这哪儿可以买到体面的衣服,朋友?”我问他,让语气显得急切但不失礼貌。
他看着我,表情有点疑惑,但还是慢慢开口,“阁下可以去史丹利家的裁缝铺,那铺子里……”
“你听不懂吗,朋友,”我佯装恼怒地打断了他,“我要的是的衣服。”我在体面两个字上加重了读音。
不出我所料的,中年男子露出惶恐的神色,“抱歉阁下,他们家也兼营贵族礼服。”
我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你最好说的是真的,那店子在哪边?”
他一比,我冲他傲慢地点点头,大步离开。那裁缝铺不远,没几步路就到了,我站在店门口,装出一副傲慢羞愤的模样,用力推开裁缝店的门,大踏步走了进去。
店里只有两个人,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穿着一件皮裙,我猜他是裁缝,另一位穿着得体,应该是位客人。门撞在墙上,发出巨大的响声,吓了他们一跳。
“别呆站着,你这憨瓜!没看到我没衣服穿吗?”我不悦地开口训斥,一屁股坐进椅子里,用恰好房间里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假装自言自语:“让我知道是哪里的土匪,我就要扒光他们的皮!”
我假装没看见客人和史丹利裁缝的偷笑,不耐烦地说:“我的衣服呢?你这笨猪。”
半个小时后,我提着崭新的衣服走出这家店,在吟游诗人学院里学到的表演技巧效果比我想的还要好,史丹利本不打算收我钱,在我的坚持和所谓的“贵族的公正”下,他还是收下了我的一个银币。
无视路上投来的诧异目光,我高昂着头,活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大踏步地回到了旅店。
老板殷勤地把我领到大厅后面的一个房间这大概是这旅店里最好的房间了,地上嵌着一个木制的浴缸,墙上钉了一大排挂钩可以挂衣服,挂钩的对面还装有一个简单的盥洗盆和一面镜子。
浴缸里放满了水,老板又另外提了两桶热水进来,还递给我一块香皂和梳子。
我躺在浴缸里,让酸痛的肌肉得到放松,用香皂认真搓洗了全身,又把头发梳开,尽可能地把污渍都洗去。
做完这一切后,我又用手把身上搓了个干干净净,用一桶新的热水冲洗干净,然后换上崭新的衣物。
我回到大厅,老板正在算账,见到我立刻行了一礼。
我冲他回了一礼,走过去用鼻孔看着他,“算是不错,”我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更像是鼻孔里哼出去的,“我威廉泰尔会记得你的援助。”
老板朝我谦恭地笑了笑,虽然我知道他肯定巴不得我赶快离开,没人喜欢贵族家的纨绔,特别是平民们。
我刚走出门,一名帝国士兵骑着马从我面前飞奔而过,朝镇中心跑去,我立刻警惕起来,决定跟在后面看看情况。
此刻正是热闹的时候,那骑兵在拥挤的人群里根本寸步难行,他只能翻身下马,牵着马艰难地往前挤,直到他快步走进镇政府,也没发现跟踪的我。
事情的谜底很快揭开,一大群镇上的民兵从镇政府里出来,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大摞的纸和一桶浆糊,他们分散开来,在每块告示板上都贴上三到四张纸。
那是我的通缉令,上面画着我的头像,不得不说非常相似。
“萨伦诺维斯,帝国公民,红发,十三岁,涉嫌杀害帝国警卫五名、杀害同学莎莉诺兰、试图杀害魔导师皮奇斯凯姆未遂,此人极度危险,任何帝国公民见到相似长相之人请立刻联系当地警卫所或是政府机关,提供有效信息并经证实的居民将会获得一千金普洱的奖励。”
我看着通缉令上的文字,怒火顺着我的脊梁飞速上升,吞噬我的大脑,我伸手把所有通缉令都扯下来,撕成碎片,我还是低估了皮奇斯凯姆这狗杂种的能力,更令我愤怒的是他们居然把莎莉的死都挂在我头上。
那画像太像了,我必须立刻离开这座镇子,这镇子里见过我的人太多了。最好不要再和任何帝国聚落进行接触,我的红发和年纪太过明显,我告诉自己,同时希望旅店老板和史丹利裁缝能相信我的表演和伪装,而不是立刻跑去进行汇报。
我趁着时间还够,随便走进一家店子里买了个皮包,把我剩下的钱放进去,又把皮包放好,临走时再发挥我的表演天赋,和这老板要了张地图。
这个镇子叫温德勃洛,在帝国西方偏北,离帝都五十里路程,如果传令兵都到这里了……我打了个寒颤,不敢继续往下想。
我走在温德勃洛北边的森林里,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
坦白说,我不知道。
我不是没考虑过往巴伦利亚王国或是联邦去,但我真的能做到吗?那对我来说是否太难了,在这种天罗地网的追捕中。
唯一安全的路线就是荒无人烟的地区,那意味着我得横穿整个帝国疆域,从中部南边边走到西北边,再跑进王国境内。
去联邦的距离也没差太多,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我的钱不够我在联邦活下去,那儿的生活水准可比帝国高太多了。
最后我还是决定朝巴伦利亚王国出发,比起联邦,王国还在和帝国交战,我也有更大的几率得到皮奇这个杂种的信息。
我一个人在森林里,只能勉强分清方向和时间,身上只剩两个金普洱,衣服也因为之前龙化的原因变得破破烂烂的了。
说到这个,我把那种特殊的龙形变化叫做龙化,字面意思。
我想起莎莉,她一定是不知道从哪学来了这手自爆之类的备用法术,我想哭,却不太哭的出来。
我挣扎着站起身,随便挑了个方向往前走,哪都行,只要能远离帝都。我想起特拉卓和父母,本来变得模糊的旧日经历又逐渐清晰起来,这次他们身后还加入了一个动人的身影。
但事情不一样,特拉卓和父母都死于施特拉德之手,我什么时候能替他们报仇?坦白来说,遥遥无期。莎莉和他们不同,她因皮奇而死,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的愚蠢。
皮奇必须死,我在心底告诉自己,就像给自己烙上一道永恒的痕迹,不管需要多长时间,不管他地位如何,皮奇斯凯姆都必须死。
复仇是日后的是,当务之急是离开这片森林。我停下脚步,重新辨认了一下太阳的高度,此刻应是清晨太阳还未升得太高,我决定顺着太阳的反方向走,继续朝西。
我从坚硬的灌木和低矮植物中杀出一条道来,裤子被棘条划得破破烂烂,幸运的是,我很快回到了大路上。
我开始沿着大路往前走,这是找到村镇的最好办法,我需要补给和信息。我的努力见效很快我只走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到一座小镇出现在我视野里。
我走进小镇,身心俱疲,上半身几乎是的样子,裤子也破破烂烂的,我捏了捏口袋,那两枚金普洱还老老实实地贴在我的口袋里,给我一种厚重笃定的感觉。
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种感觉,曾经穷过许久,然后突然发达的人应该能体会我此时的感受。
我走进附近的一家旅店,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但我不予理会,大步向前,给自己点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一大块切成片的培根,煎的恰到好处,松软的白面包,配上不限量的草莓酱、奶油和蜂蜜,一小碟新鲜的蔬菜,还有果汁或是酸奶,加起来只收我二十个铜子。
我吃完早餐,意识到自己应该洗个澡,或者先买套衣服?我陷入了纠结之中,如果我先洗澡,我就得穿着这破烂裤子去买新衣服,但如果我先去买衣服?
别开玩笑了,我连店门都进不去。
除非……我想起皮奇那令人厌恶的做派,计上心头。
旅店老板来收我的盘子的时候,我努力回忆皮奇那令人讨厌的优越做派,然后冲老板露出一个混杂着优越感和尴尬的笑容:“这位先生,这附近哪儿可以洗个澡?”我刻意把先生两个字咬的很重。
表演很成功,旅店老板把我当成遇到某种麻烦的贵族少爷,他显得有些局促,“这位小少爷,我这就可以洗,只要五个铜子。”他行了一个礼,有点不安地补充:“如果您不嫌弃的话。”
“行吧,”我演出一个勉强可以接受的表情,“现在替我去烧水,尊敬的老板,”我从他找给我的钱里丢了枚十分铜子给他,“剩下的是你的小费,但我回来前水要烧好。”
他弓腰点头,急忙退回柜台后面,我看着他,装模作样地哼了一声,然后提着裤子转身走出旅店。
此时已是上午,这小镇的街上到处都是人,我引来不少人的注目,我回想皮奇的表现,露出一副被侵犯的愤怒表情,直冲冲地朝街边的一名中年男子走去。
“这哪儿可以买到体面的衣服,朋友?”我问他,让语气显得急切但不失礼貌。
他看着我,表情有点疑惑,但还是慢慢开口,“阁下可以去史丹利家的裁缝铺,那铺子里……”
“你听不懂吗,朋友,”我佯装恼怒地打断了他,“我要的是的衣服。”我在体面两个字上加重了读音。
不出我所料的,中年男子露出惶恐的神色,“抱歉阁下,他们家也兼营贵族礼服。”
我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你最好说的是真的,那店子在哪边?”
他一比,我冲他傲慢地点点头,大步离开。那裁缝铺不远,没几步路就到了,我站在店门口,装出一副傲慢羞愤的模样,用力推开裁缝店的门,大踏步走了进去。
店里只有两个人,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穿着一件皮裙,我猜他是裁缝,另一位穿着得体,应该是位客人。门撞在墙上,发出巨大的响声,吓了他们一跳。
“别呆站着,你这憨瓜!没看到我没衣服穿吗?”我不悦地开口训斥,一屁股坐进椅子里,用恰好房间里的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假装自言自语:“让我知道是哪里的土匪,我就要扒光他们的皮!”
我假装没看见客人和史丹利裁缝的偷笑,不耐烦地说:“我的衣服呢?你这笨猪。”
半个小时后,我提着崭新的衣服走出这家店,在吟游诗人学院里学到的表演技巧效果比我想的还要好,史丹利本不打算收我钱,在我的坚持和所谓的“贵族的公正”下,他还是收下了我的一个银币。
无视路上投来的诧异目光,我高昂着头,活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大踏步地回到了旅店。
老板殷勤地把我领到大厅后面的一个房间这大概是这旅店里最好的房间了,地上嵌着一个木制的浴缸,墙上钉了一大排挂钩可以挂衣服,挂钩的对面还装有一个简单的盥洗盆和一面镜子。
浴缸里放满了水,老板又另外提了两桶热水进来,还递给我一块香皂和梳子。
我躺在浴缸里,让酸痛的肌肉得到放松,用香皂认真搓洗了全身,又把头发梳开,尽可能地把污渍都洗去。
做完这一切后,我又用手把身上搓了个干干净净,用一桶新的热水冲洗干净,然后换上崭新的衣物。
我回到大厅,老板正在算账,见到我立刻行了一礼。
我冲他回了一礼,走过去用鼻孔看着他,“算是不错,”我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更像是鼻孔里哼出去的,“我威廉泰尔会记得你的援助。”
老板朝我谦恭地笑了笑,虽然我知道他肯定巴不得我赶快离开,没人喜欢贵族家的纨绔,特别是平民们。
我刚走出门,一名帝国士兵骑着马从我面前飞奔而过,朝镇中心跑去,我立刻警惕起来,决定跟在后面看看情况。
此刻正是热闹的时候,那骑兵在拥挤的人群里根本寸步难行,他只能翻身下马,牵着马艰难地往前挤,直到他快步走进镇政府,也没发现跟踪的我。
事情的谜底很快揭开,一大群镇上的民兵从镇政府里出来,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大摞的纸和一桶浆糊,他们分散开来,在每块告示板上都贴上三到四张纸。
那是我的通缉令,上面画着我的头像,不得不说非常相似。
“萨伦诺维斯,帝国公民,红发,十三岁,涉嫌杀害帝国警卫五名、杀害同学莎莉诺兰、试图杀害魔导师皮奇斯凯姆未遂,此人极度危险,任何帝国公民见到相似长相之人请立刻联系当地警卫所或是政府机关,提供有效信息并经证实的居民将会获得一千金普洱的奖励。”
我看着通缉令上的文字,怒火顺着我的脊梁飞速上升,吞噬我的大脑,我伸手把所有通缉令都扯下来,撕成碎片,我还是低估了皮奇斯凯姆这狗杂种的能力,更令我愤怒的是他们居然把莎莉的死都挂在我头上。
那画像太像了,我必须立刻离开这座镇子,这镇子里见过我的人太多了。最好不要再和任何帝国聚落进行接触,我的红发和年纪太过明显,我告诉自己,同时希望旅店老板和史丹利裁缝能相信我的表演和伪装,而不是立刻跑去进行汇报。
我趁着时间还够,随便走进一家店子里买了个皮包,把我剩下的钱放进去,又把皮包放好,临走时再发挥我的表演天赋,和这老板要了张地图。
这个镇子叫温德勃洛,在帝国西方偏北,离帝都五十里路程,如果传令兵都到这里了……我打了个寒颤,不敢继续往下想。
我走在温德勃洛北边的森林里,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
坦白说,我不知道。
我不是没考虑过往巴伦利亚王国或是联邦去,但我真的能做到吗?那对我来说是否太难了,在这种天罗地网的追捕中。
唯一安全的路线就是荒无人烟的地区,那意味着我得横穿整个帝国疆域,从中部南边边走到西北边,再跑进王国境内。
去联邦的距离也没差太多,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我的钱不够我在联邦活下去,那儿的生活水准可比帝国高太多了。
最后我还是决定朝巴伦利亚王国出发,比起联邦,王国还在和帝国交战,我也有更大的几率得到皮奇这个杂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