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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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新手基地 第八十四章 塔库沙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两个蠢货”其中一个较为瘦弱的蓝皮肤夜叉打断了两人的争吵。

    他的额头带有一个浅浅的火焰标识,一出声,将原本从争吵要转变成斗殴的两人一下子压了下来。

    “下令停止进攻吧”这个夜叉淡淡的说了一句。

    “为啥,少主?咱们都已经把他们打退了,接下来乘胜追击,就可以乘着其他三边都没反应过来时将这块新增出来的土地拿下,这样不仅有新鲜的肉吃,讲不定还是一件大功”

    这个叫做莫里的夜叉人越说越兴奋,两眼像是要放出精光一样。

    这个被称为少主的夜叉带着鄙夷的眼神看着这两个人。

    ‘哎,这次历练父王怎么派了这两个蠢货跟着我,不声不响的损失了这么多部队,现在还看不清形势,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不顾大局……”

    “唉,难啊”

    夜叉族是一个崇尚力量和肌肉的种族,好狠斗勇是这个种族的特性,族内不说全部都是拥有暴力分子的人,但是百分之九十都是相信用拳头说话的人。

    其族中又有鲜明的阶级分层,等级最低的红夜叉占据了夜叉一族百分之七十的数量,不能说他们智慧低下,也可能是他们懒得思考,能用拳头解决的事,红色夜叉绝不会多说一个字。

    他们构成了夜叉一族最坚实的金字塔下层。

    比他们稍微高档次的是飞天夜叉,也就是拥有一双肉翅的夜叉。

    飞天夜叉其实并不能算是纯种的夜叉,产生他们这一个分支的是当年不知道夜叉的哪个老祖宗和某一个种族杂交而成。

    这个诞生于两个种族的杂交儿尽然意外的获得了飞天的能力,并且拥有一双翅膀后,战斗力也会比普通的夜叉稍稍高出一点,于是就诞生了飞天夜叉这个分支。

    而且分支不断扩大,到最后,夜叉中的贵族,蓝皮肤夜叉也拒绝不了飞天的诱惑,慢慢的也进化出来了翅膀。

    蓝夜叉也称为‘地夜叉’

    所以飞天夜叉的地位也渐渐的高出了普通的夜叉。

    但贵族毕竟是贵族,哪怕你拥有不同,但是你红皮肤就是红皮肤,哪怕是你拥有翅膀,你也改变不了你的社会地位。

    不过说实话,地夜叉的战斗力也确实是要比普通夜叉要高出许多。

    普通夜叉的平均战斗力在10-20之间,这个战斗力相当于地球的特种兵。稍稍高出一点多的就能算作一个领队,而飞天夜叉的战斗力比普通夜叉要高出5个点左右,

    地夜叉的战斗力普遍在35以上。

    强大的战斗力差距使得地夜叉牢牢地占据着贵族的名额。

    这次出来历练的少主塔库沙正是靠近沈熙新手基地的一个大部落‘昆特’的少主。

    在塔库沙还没有出生时,‘昆特’部落在他爷爷手中还是一个和周遭部落差不多大小的小部落,统统都是由一个‘地夜叉’家族带领的小部落。

    但是在一次意外的出行时,塔库沙的爷爷和他爸爸的大哥遭人暗杀‘昆特’部落一下子陷入了群

    龙无首的境地,周围的部落也开始对他们虎视眈眈。

    在这危急情况下,部落里年迈的祭祀力排众议强行让塔库沙年幼的父亲‘雷姆’即位。

    也许是雷姆的体魄从小就远远弱于同龄人,在肌肉不如别人的情况下,雷姆成了夜叉族的一个另类。

    别人都是能用拳头就绝不多说一句话的人,他却是能用嘴巴解决就绝不动手的一个人。

    于是在童年时他没少挨揍,不仅被不同部落,差不多年纪的人揍,而且有时他的哥哥和父亲也会时不时的揍他一顿,原因是,他的嘴巴实在是太啰嗦了,整天絮絮叨叨的没完没了。

    也就部落中已经很年迈的祭祀才愿意和他说说话,祭祀实在是太老了,走路都费劲,所以他特别喜欢雷姆来找他说话。

    而就在雷姆的爸爸和哥哥在意外中死去时,祭祀才会让他即位,但事实上这个部落也实在是找不到人来统领了。

    老祭祀在雷姆即位后不久就死去了‘昆特部落’也陷入了最黑暗的时刻。

    周围的几个部落欺负‘昆特’一下子损失了两名最强大的‘地夜叉’,纷纷找上门来。

    雷姆自知不是他们的对手,于是一咬牙给边上的一个部落入赘了。

    当然,入赘的不仅仅是他,还有昆特这个部落。

    他这很有”诚意“的入赘让他的老岳父很是满意,于是宣布昆特部落以后他罩着了,并且给了雷姆相当大的自主权。

    好狠斗勇的夜叉人是很有血性的,部落首领雷姆的入赘让大多数人都嗤之以鼻,每天都有人离开。

    部落的人数越来越少,但是剩下的几乎都是‘昆特’或者说雷姆的忠实支持者,所以他也是更快的掌握了这个部落。

    然后,又一次意外发生了,雷姆他老岳父的部落突然遭到了另外三个部落的袭击,他们没有发动大规模的进攻,而是精锐部队直插他岳父的住处,将其击杀。

    做完了这一切,三方又悄悄地退了回去。

    很难想象,这群肌肉男居然会采取‘闪电战’这种策略。

    他的老岳父被击杀后,族中的人一合计,居然只有雷姆这一个继承人。

    于是,雷姆就这么轻松的就继承上了一个完整部落的。

    这一下子,加上他自己原本的部落人员,雷姆的这个部落人数已经超过了其他两个。

    但是高端的‘地夜叉’ 的战力却是不足.

    在雷姆成为这个部落首领的第一个月后,雷姆部落开始向其余三个部落割地赔款。

    赔款还没有一个月,在一个晚上,雷姆率领部落的士兵,和另一个小部落联合干掉了一个较大的部落。

    正当两个部落坐在一起庆功时,雷姆突然发难,将这个小部落原本就不多的头头干掉,自己一口气的吃掉了两个部落。

    尽管他的行为遭到了大多数夜叉人的不齿,又开始陆续有人离开。

    但是雷姆的部落的实力还是压过了周边的部落。

    接下来就是教科书一般的“秦灭六国之战”的翻版,“远交近攻”等一

    系列的战略铺开,让原本就不是很擅长思考的夜叉人部落一个一个的开始沦陷。

    十年后,昆特部落成了这块地方的唯一的一个夜叉部落。

    而这次出来待人试炼的少主正是雷姆的大儿子“塔库沙”

    雷姆的大儿子优秀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一切,不愿意战斗,就喜欢思考。

    而塔库沙的第一个试炼任务,正是在远古流传至今的洪荒界的中心之地。

    族中祭祀算到此处将会有大机缘,于是雷姆将他最得意的大儿子派出来调查此处,并派出了两个地夜叉和大量的部队来保护。

    塔库沙在来到新手基地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块绿色的地方,所以他才同意了莫里的直接进攻的请求。

    毕竟荒芜的洪荒界物资确实是贫乏的一塌糊涂,跟何况几乎全是沙漠的夜叉一族的聚集地。

    不过塔库沙确实是没有想到这次进攻居然会打的如此艰难,他为沈熙这边的热武器而感到十分的好奇,更恐怖的是之后而来的一次大爆炸,一下子将他炸醒了过来。

    于是他果断下了停止进军的命令。

    但是没想到俩个地夜叉这么会bb,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不过还好他凭着少主的身份将他们压了下来。

    贸然的进攻是绝对不可取的。

    冷静下来的塔库沙开始仔细的打量着这片他们刚刚拿下的土地。

    这里的土地不同与沙漠,到处透着生命的气息。

    而且下令全军停止后,他直接让部队进入楚云飞带人挖的工事里,并开始派出斥候,准备好好的探查一下这片土地,来寻找祭祀所说的大机缘。

    不过显然这个命令是错误的,躲在远处的李云龙团用着手中的武器开始射杀他们派出的斥候。

    斥候被射杀,塔库沙到也无所谓,反正是一些红皮肤的贱民,死在多他也无所谓。

    不过过了一会他还是停止了斥候的派动。

    原因也很简单,他们死的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他开始指挥部队挖土,学着楚云飞挖的一般,慢慢向前挖去,这样既躲避了子弹,又不能说是无所事事的待在这边。

    李云龙楚云飞显然不会让他们如愿以偿的挖下去,他们拿出仅剩不多的手雷,往夜叉族进行土工作业的地方扔了过去。

    手雷一响,塔库沙又让他们停了下来。

    “哈哈,楚兄,这些小鬼真有意思,明明自己是站优势的一方,却硬要舍弃自己的优势,来模仿我们,是在是可笑啊”李云龙拿着望远镜在一处高坡上看着行为异常的夜叉人说道。

    楚云飞见到这一幕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简直是令人苦笑不得。

    宏水也猜出了敌人的异常行为,他转头和张大彪说道:“大彪,你去后方将柱子和andy的狙击枪拿过来,咱们来和他们慢慢磨”

    张大彪转头吩咐边上的一个小战士,让他回去通报一声。

    与此同时,沈熙在后方见到迟迟未能撤回来的李云龙部,也在召集人手准备到前线去看看情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