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借刀杀人,仙门弟子再出山
“儒门?”一群和尚惊讶,连忙来到湖畔,观察着丹巴多吉的情况,而事实也的确如沈判所说一般。
“奇怪,莫非儒门还有隐世的高手不成?据我所知,华夏儒门如今早已没落才对。”一个和尚似有些惊奇。
华夏儒门,虽然曾经历过极为辉煌的盛世,可到如今,也只剩下大猫小猫三两只,根本上不得台面。
“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按道理如今儒门应该已经没有高手才对,可是能够将一位法王逼迫到这一步,甚至神魂都被震散,又怎么可能是无名小卒?”沈判点点头,这是他的肺腑之言,他很好奇那个解开措温布湖封印,又杀死了这个大和尚的人究竟是谁。
这样的存在,如果一直隐藏在暗处,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会跳出来狠狠给你一刀。
也正是因为这方面的考虑,他才会答应林墨白借刀杀人的方法,借助仙门与拉萨布达拉宫的力量,共同将那神秘人找出来。
“会不会是……”一个须发皆白,眉毛很长,几乎垂在耳边的老和尚欲言又止,只是用手指了指天上。
沈判一愣,心中的迷雾似乎被拨开:“此事,并非没有可能,只是具体情况,还有待商榷,不能在这里胡乱猜测,毕竟凭空的猜测,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沈判先生,这个人也是被那个神秘人杀死的吗?”这个时候,一众和尚终于发现了鹿柴的尸体,不由大惊。
沈判点点头:“不错,我们来的时候,便发现了他们二人的尸体,怎么,此人你们认识不成?”
那个老和尚皱眉,沉思片刻:“如果我没有看错,此人应当是昆仑山中,仙门之主的弟子,只是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古怪,古怪。”
“或许是他们在争夺什么东西,更有可能是被杀人灭口。”沈判分析道,随后看着鹿柴的尸体:“虽然不确定究竟是不是同一人所为,但此人身上,同样有儒门神通的气息。”
“不错,的确是儒门。”老和尚点点头。
一群大和尚找来了木头与黏土,在措温布湖畔搭建了一个临时的火化塔,。
随着火化塔被点燃,天空中的光芒瞬间变化,太阳周围闪烁起一个个环状的圆圈,诸多圆圈缭绕在一起,犹如虹桥一般。
火焰熊熊燃烧,围绕着火化塔汹涌而上,若火龙一般疯狂燃烧。
烈火足足三千了半个时辰,在火焰熄灭之后,那由黏土搭建而成的火化塔,竟变得犹如水晶琉璃一般透明。
可以清楚的看到,丹巴多吉法王的身躯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枚晶莹的舍利,正散发出淡淡柔和的光晕。
“不愧是佛教高僧,体内的舍利已然蕴含了大日如来法印的修行烙印,只要被其他僧人得到,炼化之后,不出一年时间,便会再次出现一位修成大日如来
法印的高手。”对于这些和尚的仪式,沈判并没有觉得神圣,这是信仰的不同,也没什么好说的。
相对于之前的火化仪式,他更好奇的是丹巴多吉留下的那枚舍利子。
作为曾经国家守护的领袖,他对于各种传说秘闻都很清楚,也知晓在布达拉宫中藏着佛教至高神通:大日如来法印。
传闻此印修行到极致,可以化成大日如来法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成诸般神通,厉害非常。
丹巴多吉法印初成,故而才被儒门神通震破了神魂,若是等他修成法身,这一场争斗的胜负可就不好说了。
虽然知道那一枚舍利非常重要,但沈判也不会动手抢夺,一旦他动手,那就会与布达拉宫结下死仇,虽然守护龙魂不怕,到底是一场麻烦,而且还会破坏林墨白的计划。
在如今这个多事之秋,无故招惹强敌,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愿法王早登极乐。”沈判缓缓开口说道,神情肃穆。
“多谢。”老和尚点头,安排人去收拾丹巴多吉留下的东西。
一位法王火化之后留下的东西,随便一个都是价值连城,自然要小心处理。
正在这时,沈判却是脸色骤变,身子一跃而起,迅速离开。
远处紫气凝聚,化成一只巨大的手掌,向着一群和尚狠狠一拍。
十几个和尚来不及躲闪,便被这手掌拍成了肉泥。
“什么人?”沈判惊讶,这紫气手掌实在是可怕,如果不是自己躲闪的快,纵然是自己已经成就金身之体,怕是也难免要受伤。
一群和尚更是大怒,那老和尚如同暴怒的的雄狮一般,发出一声惊天咆哮:“仙门的高手,何故对我等无故出手?”
紫气一发即收,在半空中凝聚成一个青年的身影:“金刚琢何在,交出来,饶你们不死!”
“金刚琢?”沈判心中一动,顿时明白过来,这个青年口中的金刚琢,应该就是之前那个银色镯子。
“仙门的人果然霸道,一言不合就杀人。”沈判心中轻叹,眼前这个青年比鹿柴实力还要强,乃是金身境巅峰高手,本身气息与天地相合,随意动手,便带着天地之威。
“我不懂你说的金刚琢是什么,你方才无故杀我布达拉宫弟子,是否应该给我等一个解释,否则今日我们便是拼上性命,也要讨一个公道,我就不相信,仙主是一个不明事理,是非不分的人!”老和尚亲眼看到弟子惨死,早就暴怒如雷,哪里会去解释什么金刚琢的事情?
他的这种态度,更是激怒了那个青年,青年冷笑连连,目光中蕴藏煞气:“很好,看起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布达拉宫又如何?你以为凭借布达拉宫的名头可以吓到我不成?”
青年说话之时,再次动身,向着老和尚直接杀了过去:“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就杀了你,自己找!”
老和尚双目一凛,头发、胡须、眉毛,尽皆是无风自动,一道道金色的光芒弥漫左右,在空中凝聚成古老的符咒。
(本章完)
“奇怪,莫非儒门还有隐世的高手不成?据我所知,华夏儒门如今早已没落才对。”一个和尚似有些惊奇。
华夏儒门,虽然曾经历过极为辉煌的盛世,可到如今,也只剩下大猫小猫三两只,根本上不得台面。
“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按道理如今儒门应该已经没有高手才对,可是能够将一位法王逼迫到这一步,甚至神魂都被震散,又怎么可能是无名小卒?”沈判点点头,这是他的肺腑之言,他很好奇那个解开措温布湖封印,又杀死了这个大和尚的人究竟是谁。
这样的存在,如果一直隐藏在暗处,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说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会跳出来狠狠给你一刀。
也正是因为这方面的考虑,他才会答应林墨白借刀杀人的方法,借助仙门与拉萨布达拉宫的力量,共同将那神秘人找出来。
“会不会是……”一个须发皆白,眉毛很长,几乎垂在耳边的老和尚欲言又止,只是用手指了指天上。
沈判一愣,心中的迷雾似乎被拨开:“此事,并非没有可能,只是具体情况,还有待商榷,不能在这里胡乱猜测,毕竟凭空的猜测,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沈判先生,这个人也是被那个神秘人杀死的吗?”这个时候,一众和尚终于发现了鹿柴的尸体,不由大惊。
沈判点点头:“不错,我们来的时候,便发现了他们二人的尸体,怎么,此人你们认识不成?”
那个老和尚皱眉,沉思片刻:“如果我没有看错,此人应当是昆仑山中,仙门之主的弟子,只是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古怪,古怪。”
“或许是他们在争夺什么东西,更有可能是被杀人灭口。”沈判分析道,随后看着鹿柴的尸体:“虽然不确定究竟是不是同一人所为,但此人身上,同样有儒门神通的气息。”
“不错,的确是儒门。”老和尚点点头。
一群大和尚找来了木头与黏土,在措温布湖畔搭建了一个临时的火化塔,。
随着火化塔被点燃,天空中的光芒瞬间变化,太阳周围闪烁起一个个环状的圆圈,诸多圆圈缭绕在一起,犹如虹桥一般。
火焰熊熊燃烧,围绕着火化塔汹涌而上,若火龙一般疯狂燃烧。
烈火足足三千了半个时辰,在火焰熄灭之后,那由黏土搭建而成的火化塔,竟变得犹如水晶琉璃一般透明。
可以清楚的看到,丹巴多吉法王的身躯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枚晶莹的舍利,正散发出淡淡柔和的光晕。
“不愧是佛教高僧,体内的舍利已然蕴含了大日如来法印的修行烙印,只要被其他僧人得到,炼化之后,不出一年时间,便会再次出现一位修成大日如来
法印的高手。”对于这些和尚的仪式,沈判并没有觉得神圣,这是信仰的不同,也没什么好说的。
相对于之前的火化仪式,他更好奇的是丹巴多吉留下的那枚舍利子。
作为曾经国家守护的领袖,他对于各种传说秘闻都很清楚,也知晓在布达拉宫中藏着佛教至高神通:大日如来法印。
传闻此印修行到极致,可以化成大日如来法身,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成诸般神通,厉害非常。
丹巴多吉法印初成,故而才被儒门神通震破了神魂,若是等他修成法身,这一场争斗的胜负可就不好说了。
虽然知道那一枚舍利非常重要,但沈判也不会动手抢夺,一旦他动手,那就会与布达拉宫结下死仇,虽然守护龙魂不怕,到底是一场麻烦,而且还会破坏林墨白的计划。
在如今这个多事之秋,无故招惹强敌,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愿法王早登极乐。”沈判缓缓开口说道,神情肃穆。
“多谢。”老和尚点头,安排人去收拾丹巴多吉留下的东西。
一位法王火化之后留下的东西,随便一个都是价值连城,自然要小心处理。
正在这时,沈判却是脸色骤变,身子一跃而起,迅速离开。
远处紫气凝聚,化成一只巨大的手掌,向着一群和尚狠狠一拍。
十几个和尚来不及躲闪,便被这手掌拍成了肉泥。
“什么人?”沈判惊讶,这紫气手掌实在是可怕,如果不是自己躲闪的快,纵然是自己已经成就金身之体,怕是也难免要受伤。
一群和尚更是大怒,那老和尚如同暴怒的的雄狮一般,发出一声惊天咆哮:“仙门的高手,何故对我等无故出手?”
紫气一发即收,在半空中凝聚成一个青年的身影:“金刚琢何在,交出来,饶你们不死!”
“金刚琢?”沈判心中一动,顿时明白过来,这个青年口中的金刚琢,应该就是之前那个银色镯子。
“仙门的人果然霸道,一言不合就杀人。”沈判心中轻叹,眼前这个青年比鹿柴实力还要强,乃是金身境巅峰高手,本身气息与天地相合,随意动手,便带着天地之威。
“我不懂你说的金刚琢是什么,你方才无故杀我布达拉宫弟子,是否应该给我等一个解释,否则今日我们便是拼上性命,也要讨一个公道,我就不相信,仙主是一个不明事理,是非不分的人!”老和尚亲眼看到弟子惨死,早就暴怒如雷,哪里会去解释什么金刚琢的事情?
他的这种态度,更是激怒了那个青年,青年冷笑连连,目光中蕴藏煞气:“很好,看起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布达拉宫又如何?你以为凭借布达拉宫的名头可以吓到我不成?”
青年说话之时,再次动身,向着老和尚直接杀了过去:“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就杀了你,自己找!”
老和尚双目一凛,头发、胡须、眉毛,尽皆是无风自动,一道道金色的光芒弥漫左右,在空中凝聚成古老的符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