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小仙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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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神葫芦还在

    尖脑袋的家伙看了看林峰,吞了吞口水说道,“是这样的,你叫林均,在五十里外的林家村,因为你的父母去世的早,所以你就跟你哥哥林森生活,后来你哥成了家,你嫂子便开始嫌弃起你来。”

    “恰在这时,你看上本村的一个叫卞宝兰的女孩。但是女孩的家长让你拿出二十两银子做为彩礼,否则不会让他女儿嫁给你的。”

    “你本是一个普通的农户,那有这么多的钱。刚好听说我们仁义山庄在招人手,所以你就过来打工了。你开始来的工钱是每个月一两银子,半年以后,因为你不但干活勤快,且还会几下拳脚,便得到了庄主的重用,让你去收收田租和店租什么的,对了,你如今一月工钱是二两了。所以林哥,如果你跟我回去后,在干上一年半载的,你就有钱娶你那心中的女孩了。”

    林峰没有回他的话,而是呵呵一笑,“咱们这个国家叫什么名字?”

    尖脑袋一愣,“哎呀,林哥,你是不是真的失忆了呀?咱们这个国家叫益国啊。林哥呀,如果你真的失忆了,那就更要跟我回去了,咱们庄里的先生医术是很高明的,一定能治好你的失忆症的。”

    林峰已经问出了这个自己身体原主人的身世,当下呵呵一笑,“仁义山庄么,我是肯定会再去的。不过不是现在,我再去的时候,就是我向乾老贼讨回公道的时候。现在我送你上路吧!”

    说完手中的大刀用力一挥,那尖脑袋的这颗头颅嗖的一声滚在了地上,那脖子上的血,咻的一声飙起老高。

    林峰在第一时间朝后退了几步,当然要退了,否则就会被血给淋到的。他就那么站在那里,思考着自己这操蛋的人生。

    人家小说书中男主穿越,那是因为混的不好,或者是受到了刺激,再或者是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穿越到其他的世界去。

    可是自己在秋雨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完全是太上皇的存在,这小日子过得要多舒服有多舒服。却是因为修炼时,武功突破而穿越了过来。这样的穿越,真的不是自己想要的。

    不是么,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越过越好的,没人能希望越过越没以前好。想想看,林峰辛辛苦苦的打下一个国家,正在过人上人的生活。突然的穿越,把他从一个太上皇直接打入到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平民身上。这样巨大的落差,让谁都无法承受的。

    林峰就那么站在那里,在心里对着老天不停的怒骂着,但是现实的生活,并不能因为他的愤怒而有半毛钱的改变,他长长的叹了口气,想着自己目前的处境。

    首先在这个没有热兵器,都是冷兵器的益国,那就是谁的武功大,谁有话语权。自己无论是想在这里生存下去,还是准备称霸一方,都得要先学好武功,否则小命早晚不保。

    想

    到学好武功,这一点林峰倒也不是太担心,自己虽然修为都掉了,但好在跟着灵魂一起过来的,还有丝丝的真气。有了真气那么突破太级神功的第一重天就快的多了。

    要知道,在地球上刚刚得到这本太极神功的时候,林峰可是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才将身体里练出了一点点真气来。

    如今灵魂自带了真气过来,那岂不是说,自己少花了三年的时间了。这么一想,林峰倒也觉得老天爷没有太亏待自己,毕竟还是手下留情,给自己留了一条活路的。

    突然林峰心里一动,哎呀,自己穿越到了这里来,那神葫芦肯定没有过来吧,还在以前的那具身体上了吧?可惜了那么神奇的宝贝。

    这么一想,他本能的低头一瞧,这一瞧,顿时把自己给激动的不行。原来他发现,那神葫芦赫然的还好好的挂在脖子上。

    林峰这个激动啊,老天啊,有了这个宝贝东西在,那自己就有保命的法宝了呀。到时无论你的武功在高,哥们打不过你时,朝神葫芦里一躲,让你看不见找不着。然后趁你不注意,哥们上去就是一刀,砍不死你丫的!

    对了,自己的神龙刀呢,还在不在呀?林峰赶紧伸出手,朝左手心里看去。却发现神龙刀并没有跟着一起穿越过来,不过这已经不在那么重要了,相对于神葫芦来说,神龙刀没有就没有了。

    “收!”林峰说了一声,瞬间把手中的大砍刀收进了神葫芦里。就在他无意又朝葫芦里看去的时候,突然间心里又是一阵激动,就差笑出了声。

    你道是为何?

    原来他看到神葫芦里有着在地球上的各种武器,这些武器都是在秋雨寒成为国王后,他在没事时,到处乱飞,去那些发达国家偷来的。

    他当时并不是做小偷做上了瘾,而是准备用在不时之需。天知道哪天会有人向他们发动进攻呢,还是多存点先进的武器为好。

    有了这么多武器,林峰瞬间信心大增,哈哈,什么武功高手,什么掌门,什么庄门,惹毛了劳资,一炮轰下去,炸不死你丫的。

    林峰随手从神葫芦里调出一把枪,端着枪走了一会儿,看到一只野猪,啪的一声下去打爆这个大家伙的头,然后将野猪的尸体收进葫芦里,找到一个小河边,把野猪给调出来,就着清澈的河水,手脚麻利的收拾起野猪来。

    不一会儿已经把野猪的皮和内脏给去掉,提着整只猪在河水里洗了洗,这么大的野猪,林峰一个人当然吃不掉了。好在神葫芦里是恒温的,所以东西放进去,根本没有变质这一说。

    砍下一条猪腿后,将剩下的野猪肉给收进了神葫芦里,然后调出打火机,捡了点柴火,开始烤起野猪肉来。

    时间不长,一阵阵肉香味从猪腿上散发出来,一滴滴猪油滴在火堆中,发出哧哧的声音

    ,火星也瞬间窜起了老高。那本来红红的猪肉,渐渐的变成金黄起来。

    突然一只老虎闻着香味找了过来,看到河水边一个人坐在那里烧烤着东西。虽然动物是怕火的,但是在这香味的诱使下,老虎还是忍不住发出一声大吼,一个冲刺扑了过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