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人间见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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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州篇 七十章 锦瑟

    “沈子云,你词曲双绝,但作诗的才华却偏偏很是平常,什么‘十里平湖霜满天’,什么‘天下风云出我辈’,实在不敢恭维,今日你就好好给我写一首诗作出来,否则老夫这两注就算作废。”

    看着张渡那得意的表情,沈言一阵无语。

    这老头怎么跟个小孩一样,简直就是恶趣味爆棚。

    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你不应该是一个高尚的人么?不应该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么?

    怎么还搞这种小孩儿的把戏。

    “不知恩师对此诗作有何要求?”

    心中再是不满,沈言也不敢对张渡耍大牌,尊师重道在这个时代那是深入人心的道德,谁要敢和自己老师顶嘴,那无异于站到所有人的对立面。

    哪像现代的这些学生,打不得,骂不得,稍微说重了一点,人家还知道去教委告状,弄得当老师的灰头土脸。

    “今日你和裴郎比拼的是音律,那吾就出一题,让你以一种乐器为题,写一首七律出来。”

    “遵命!”

    沈言无奈地看了张渡一眼,看样子这老头是要把自己肚子里的存货都给逼出来的节奏啊!

    可惜,小爷我乃是天下第一文抄公,这几千年的积累可不是吃素的。

    “你填词只需七步,不知写诗需要几步?”

    张渡丝毫没有就此打住的意思,不断地在给沈言往上加难度。

    糟老头子坏得很!

    沈言懒得搭理这家伙,径直走到舞台中间,提起早已准备好的笔墨,开始奋笔疾书。

    片刻之后,洁白的长轴上写下了一行行龙飞凤舞的篆体。

    “到底人无完人,沈郎这字还真是不敢恭维!”|

    台下有人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高声大喊起来。

    穿越之前,沈言虽然也涉猎过书法,但那只是闲暇之余的一点爱好而已,现代社会,人人都用电脑打字,别说毛笔字,就是硬笔书写,也没几个写的像样的,虽然沈言的字还算工整,但和这些古代的文人一比,直接就被虐的连渣都不剩。

    “锦瑟?”

    张渡看了一眼长轴绢布,立刻就被标题给吸引住了。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

    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越念下去,张渡就越觉得此诗意境之高,似乎并不弱于前人的任何成名之作,甚至比很多经典还要高明许多。

    “此作真乃子云现场所作?”

    裴元直也听得瞠目结舌,此诗之造诣已经不输任何一位大家,甚至比起李、杜也不遑多让。

    这首诗若是沈言即兴之作的话,那这也太恐怖了。

    “言儿…..”

    徐秋容逐字逐句地剖析着儿子的新作,惊讶得一塌糊涂。

    她乃书香门第出身,对诗词有着近乎偏执的热爱,可偏偏造化弄人,在自己最好的年华,家遭突变,无奈之下只能下嫁于与自家有恩的沈奇。

    婚后十几年,她没有一天开心过,丈夫的市侩算计,儿子的蠢笨放浪,像是两块压在她心中的大石。

    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徐秋容这女人有些理想主义,说白了,就是一个妥妥的女文青,不愿面对眼前的苟且,天天想着的都是诗和远方。

    这些年来,徐秋容不止一次动过抛弃丈夫儿子,和徐谦一起远走高飞的念头,但迫于良知和世俗的眼光,她才一次次忍了下来。

    知道今日,徐秋容亲眼看见儿子技压全场,音律诗词信手拈来,她才彻底放弃了之前那些杂七杂八的想法。

    沈言也没有料到,自己在上巳节这一天大出风头,居然无意中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读到最后,张渡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比起前四句,这后半阙才是真正的点睛之作!

    待到张渡念完之后,所有人久久不能言语。

    还能再说什么?

    李白再世?诗圣重生?

    “这家伙,到底还有多少才气没有表现出来啊?”

    雪吟使劲捏着月婵的玉手,高兴得手舞足蹈。

    “嗯…..”

    月婵用力点着头,对雪吟的看法深表赞同。

    现在的沈言确实就像是一汪深不见底的潭水,处处给人意外与惊喜。

    “子云啊,看来当初我奉你为‘词宗’,倒是辱没了你,你不但填词

    聊得,作诗的功底也丝毫不弱,老夫当日倒是看走了眼!”

    “哪里,学生还望多多聆听前辈们的教诲。”

    面对众人的夸赞,沈言一脸平静。

    开玩笑,这首诗乃是有小李杜之称的李商隐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其在诗词中的地位,并不比李、杜差多少,甚至比二位的很多诗作犹有胜之。

    若是这样一首传唱千古的诗作都不能引得众人‘震惊’的话,那就真是见鬼了。

    写诗、填词、谱曲!

    沈言都拿出了惊人之作,从这一刻起,哪怕是那些输了大钱,心中极为不满的人,此刻也是心服口服,不敢发半句牢骚。

    “在下还有要事,各位,告辞!”

    看着人们越来越炽烈的目光,沈言知道自己该见好就收,此时不走,那待会儿就真走不了了。

    追星族的恐怖,沈言在现代是感受过的。

    前世他曾经交往过一位流量小花,每次和她约会的时候,就像是在打仗一样,经常东躲西藏,处处防着狗仔们的偷拍,而最可怕的,当属那些疯狂的粉丝,自从他们知道沈言和小花交往之后,沈言的微博就沦陷了,一群群的粉丝你方唱罢我登场,无脑喷的有之,传谣言的有之,甚至还有人在网上众筹暴打他一顿。

    而现在,沈言从这些人的眼中,看到了当年那些疯狂的粉丝们一样的目光,这让沈言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气。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不然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匆匆丢下一句话后,沈言不等其他人回复,立刻跳下高台,混入人群当中。

    “快,拦住沈郎,别让他给跑了…..”

    足足过了好几秒,众人这才反应过来,人群顿时乱做一团。

    “沈郎,我苗家明日设宴,还请务必赏光。”

    “哼,苗家今日赚了不少,这等好事就别掺和了,明日听雪楼,我陈家包了,只请沈郎一人…..”

    “贺家早已和沈郎有约,各位就往后排一下吧!”

    贺明摇了摇手中的折扇,一脸泰然自若的表情,他这是在告诉别人,沈言和自己那可是老交情,非一般人能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