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生魂为祭
当我出现在白纱飞舞、荧光闪烁的昏暗殿室,看到窗前立着的那道虚幻缥缈的白色身影时,我才惊觉自己是到了地府的冥王寝殿。
“弃儿?”那道身影迷惑地回头,却在见到我之后瞬间消失。
刚才那是冥王?只那么一瞬,我都来不及看清他的模样。
没多久,白无常匆匆赶来。
“林姑娘?你如何来到此地?”
我赶紧把之前发生的事情告诉白无常,他听后脸色大变“这回,王妃怕是小命难保!”
“那群人的目的是为了要挟冥王,应该不会伤害她。”
“你有所不知。”第一次见白无常如此面色凝重,“那并非一般传送法阵,而是以生魂为祭的血阵。”
生魂为祭?可是我好好的啊!难道……是以施咒者的生魂为祭?我霎时不知如何反应。
“唉,冥王大人可要追悔莫及了!”白无常喟叹一声。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血阵是可以从任何地方传送到地府的禁忌法阵,又因为需要以施咒者的生魂为祭太过霸道,而被冥王封禁在藏书阁的密室里。
曾经,骆小弃把它翻找出来时,被冥王关了好几年!
既然骆小弃明知道是以施咒者的生魂为祭,为什么还要用血阵?就为了要送我离开?我们的交情有这么深厚吗?
或者……她是不愿让自己成为红魔掣肘冥王的人质?!想到这个可能性,我更是为她感到心疼。
这个傻瓜!说什么不想回地府,说什么不喜欢冥王,最后却宁可灰飞烟灭,也不愿冥王被人威胁。不过是她缺了意识,不懂得自己的真心而已!
被白无常送回黎家后,黑狼见到我,简直要热泪盈眶了“小妹,你可算回来了。妹夫找你都快找疯了!要不是他要我留在这里保护紫郁,我都……”
“我的手机丢了,你打给他,跟他说我没事了。”我疲累地打断他的喋喋不休。
紫郁看出了我的异常,问道“骆小弃呢?”
“她走了。”
“走了?”紫郁似乎很意外。
黑狼倒是十分开心“走了好,再待在这里,会把我们大家都整烦死了!”
“她回家了?”紫郁又问。
“嗯。”我点头应道。
不想再多说,默默地回房间休息,胸口实在闷得难受!
不只是替玉鬼姬唏嘘,还为骆小弃伤心。玉鬼姬死后魂魄回了自己的世界,骆小弃却连魂魄也回不去。这情劫,就连缺了意识的人也躲不过!
“绪儿……”
黎玺丞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他将我抱起,轻轻地为我拭去泪水,“狼王可有为难你?”
我摇摇头,“骆小弃死了……”
“……”
“她以生魂为祭,用血阵把我送到了地府。”我靠着他,心情尤为沮丧,“冥王会不会怪我没有照顾好她?”
“他不是不明理的人。”黎玺丞拍拍我的肩膀。
“我见到红魔了。”
我把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都跟他说了,除了和狼王对话的那一段。
“红魔的实力应该比狼王还要强,连狼王也不得不听从他。”我叹道,“以我们现在的力量,要与他们抗衡,实在是不堪一击。”
而且,那个红魔的魔力还在持续增长,只会越来越难对付!
“他们的目标不在我们,而在于冥王。”黎玺丞若有所思道,“现在冥王妃一死,他们怕是要趁冥王分神的时候有所动作。”
“他们只拿到了寒冰神弓,还有另外两个神器是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先前在地府,曾经问过白无常,他的回答与卫无遥一样。或许,只有红魔才知道吧!
“如果他们就是夺阴司之物的幕后主使,那会不会他们想得到的神器,就在地府里?”我忽然灵光一现,“如果他们拿了冥王的印章,是不是就可以在地府里畅通无阻?”
“有这个可能!”黎玺丞也赞同道。
过了几天,我们的猜测就得到了证实!
卫无遥来黎家告诉我们一个坏消息冥王因为弄丢了印章,导致地狱里的一个恶魔跑了出来,因此被上面给降罪惩处了。
我还以为红魔是想去地府找神器,怎么会变成释放恶魔呢?
卫无遥道出了真相“听闻,寒冰神弓的主人玄落冰就被关在地狱里。”
“他就是被释放出来的恶魔?”我惊诧道。名字那么文雅的人居然是恶魔?
之后,卫无遥简单提了一下关于玄落冰的传说。
传闻,他自异世界过来时,只是一个异能低微、不起眼的猎户。从军后,一步一步地成长为让人闻风丧胆的寒冰王,还有幸求娶了附属国的公主为妻。
可惜,没逃过功高震主而被皇帝猜忌、清除的厄运,整个封地城池被焚烧殆尽,一双妻女还被暴尸悬挂在城门上。
玄落冰当时还远在边关打仗,一听到这个噩耗,随即杀回朝,屠尽整座皇城。最终因杀孽太重,死后被判入地狱……
唉,这也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
“林疏,这段时间,估计凡间要开始动荡了,你们自己要小心!”卫无遥如此叮嘱。
之后,他与黎玺丞两人继续商讨如何应对当前的变故,我则和秦箴言到庭院里喝茶闲谈。
“现在灵胎应该有6个月了吧?”秦箴言望着我还平坦的小腹,“听说灵胎很早便有灵识,能够与母体交流?”
“是啊,每天都要听这两个小闹神斗嘴。”我抚摸着小腹,无奈地笑道。
“林疏,我真羡慕你,可以体验做母亲的滋味!”秦箴言神情有些暗淡。
?!这话怎么说?
“无遥说,神袛不可以随意孕育子嗣……”她颇为遗憾地叹道。
竟然是这样!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当我们选择与神在一起,就该有所觉悟,这一路总是会受到诸般阻力,要么奋力抗争,要么默默承受。
落寞须臾,她又自己振作道“没事,我只求能和无遥在一起,再多苦难我也能挺得住!”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上天连这个请求不应允。
。
“弃儿?”那道身影迷惑地回头,却在见到我之后瞬间消失。
刚才那是冥王?只那么一瞬,我都来不及看清他的模样。
没多久,白无常匆匆赶来。
“林姑娘?你如何来到此地?”
我赶紧把之前发生的事情告诉白无常,他听后脸色大变“这回,王妃怕是小命难保!”
“那群人的目的是为了要挟冥王,应该不会伤害她。”
“你有所不知。”第一次见白无常如此面色凝重,“那并非一般传送法阵,而是以生魂为祭的血阵。”
生魂为祭?可是我好好的啊!难道……是以施咒者的生魂为祭?我霎时不知如何反应。
“唉,冥王大人可要追悔莫及了!”白无常喟叹一声。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血阵是可以从任何地方传送到地府的禁忌法阵,又因为需要以施咒者的生魂为祭太过霸道,而被冥王封禁在藏书阁的密室里。
曾经,骆小弃把它翻找出来时,被冥王关了好几年!
既然骆小弃明知道是以施咒者的生魂为祭,为什么还要用血阵?就为了要送我离开?我们的交情有这么深厚吗?
或者……她是不愿让自己成为红魔掣肘冥王的人质?!想到这个可能性,我更是为她感到心疼。
这个傻瓜!说什么不想回地府,说什么不喜欢冥王,最后却宁可灰飞烟灭,也不愿冥王被人威胁。不过是她缺了意识,不懂得自己的真心而已!
被白无常送回黎家后,黑狼见到我,简直要热泪盈眶了“小妹,你可算回来了。妹夫找你都快找疯了!要不是他要我留在这里保护紫郁,我都……”
“我的手机丢了,你打给他,跟他说我没事了。”我疲累地打断他的喋喋不休。
紫郁看出了我的异常,问道“骆小弃呢?”
“她走了。”
“走了?”紫郁似乎很意外。
黑狼倒是十分开心“走了好,再待在这里,会把我们大家都整烦死了!”
“她回家了?”紫郁又问。
“嗯。”我点头应道。
不想再多说,默默地回房间休息,胸口实在闷得难受!
不只是替玉鬼姬唏嘘,还为骆小弃伤心。玉鬼姬死后魂魄回了自己的世界,骆小弃却连魂魄也回不去。这情劫,就连缺了意识的人也躲不过!
“绪儿……”
黎玺丞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他将我抱起,轻轻地为我拭去泪水,“狼王可有为难你?”
我摇摇头,“骆小弃死了……”
“……”
“她以生魂为祭,用血阵把我送到了地府。”我靠着他,心情尤为沮丧,“冥王会不会怪我没有照顾好她?”
“他不是不明理的人。”黎玺丞拍拍我的肩膀。
“我见到红魔了。”
我把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都跟他说了,除了和狼王对话的那一段。
“红魔的实力应该比狼王还要强,连狼王也不得不听从他。”我叹道,“以我们现在的力量,要与他们抗衡,实在是不堪一击。”
而且,那个红魔的魔力还在持续增长,只会越来越难对付!
“他们的目标不在我们,而在于冥王。”黎玺丞若有所思道,“现在冥王妃一死,他们怕是要趁冥王分神的时候有所动作。”
“他们只拿到了寒冰神弓,还有另外两个神器是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先前在地府,曾经问过白无常,他的回答与卫无遥一样。或许,只有红魔才知道吧!
“如果他们就是夺阴司之物的幕后主使,那会不会他们想得到的神器,就在地府里?”我忽然灵光一现,“如果他们拿了冥王的印章,是不是就可以在地府里畅通无阻?”
“有这个可能!”黎玺丞也赞同道。
过了几天,我们的猜测就得到了证实!
卫无遥来黎家告诉我们一个坏消息冥王因为弄丢了印章,导致地狱里的一个恶魔跑了出来,因此被上面给降罪惩处了。
我还以为红魔是想去地府找神器,怎么会变成释放恶魔呢?
卫无遥道出了真相“听闻,寒冰神弓的主人玄落冰就被关在地狱里。”
“他就是被释放出来的恶魔?”我惊诧道。名字那么文雅的人居然是恶魔?
之后,卫无遥简单提了一下关于玄落冰的传说。
传闻,他自异世界过来时,只是一个异能低微、不起眼的猎户。从军后,一步一步地成长为让人闻风丧胆的寒冰王,还有幸求娶了附属国的公主为妻。
可惜,没逃过功高震主而被皇帝猜忌、清除的厄运,整个封地城池被焚烧殆尽,一双妻女还被暴尸悬挂在城门上。
玄落冰当时还远在边关打仗,一听到这个噩耗,随即杀回朝,屠尽整座皇城。最终因杀孽太重,死后被判入地狱……
唉,这也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
“林疏,这段时间,估计凡间要开始动荡了,你们自己要小心!”卫无遥如此叮嘱。
之后,他与黎玺丞两人继续商讨如何应对当前的变故,我则和秦箴言到庭院里喝茶闲谈。
“现在灵胎应该有6个月了吧?”秦箴言望着我还平坦的小腹,“听说灵胎很早便有灵识,能够与母体交流?”
“是啊,每天都要听这两个小闹神斗嘴。”我抚摸着小腹,无奈地笑道。
“林疏,我真羡慕你,可以体验做母亲的滋味!”秦箴言神情有些暗淡。
?!这话怎么说?
“无遥说,神袛不可以随意孕育子嗣……”她颇为遗憾地叹道。
竟然是这样!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当我们选择与神在一起,就该有所觉悟,这一路总是会受到诸般阻力,要么奋力抗争,要么默默承受。
落寞须臾,她又自己振作道“没事,我只求能和无遥在一起,再多苦难我也能挺得住!”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上天连这个请求不应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