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毒杀巨虫
苍真依旧有些迟疑它的体型越大,拥有的神经细胞也就越多,就算是神经性毒素,也未必够用吧?
苏羽凡无奈地道:至少相对于普通的细胞来说,神经细胞要少得多,恐怕只有神经毒素更能有效地杀死这种体型庞大的生物……咱们现在没得选择。
苍真也觉得他说的没错,现在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可是你要怎么放毒呢?直接派出毒液么?
苏羽凡指着肉壁道:只要小心地避开血管的话,渗出来的血水会少的多,不用担心把这里灌满。
苏羽凡说着一剑插了上去。果然如他所言,鲜血只是涓涓流出,并没有喷涌。
这一剑只是刺入了一个极窄的伤口,而且剑刃还牢牢堵住了,所以鲜血流出的速度也不快。
苏羽凡握住剑柄,源源不断的注入魔力,释放出神经毒素来,弗伦琴之所以是毒刃,就是因为这把剑的特性是将使用者注入的魔力转化为剧毒来施展。
既然体型庞大,那就源源不断地注入毒素,通过增加剂量来达到效果。
当苏羽凡的全部魔力都耗尽后,他望向苍真,道:你来吧。
苍真接过了剑柄,也将自己的魔力源源不断地注入到了弗伦琴之中,毒性开始加速扩散起来。
当苍真也注入了所有的毒素后,他擦了擦汗,嘀咕道:不知道起作用没。
不好说苏羽凡道:这货之前就应该午睡休息了,在咱们注入毒素之前就保持一动不动的。不过没关系的,咱们可以继续恢复魔力,然后再放毒。
于是两人就不断地冥想,当魔力一满就悉数注入弗伦琴中,不知道沙虫已经被毒死了还是正在睡觉休息,反正始终没有动弹过一次,苏羽凡二人困在里面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反正当魔力恢复了就往弗伦琴里面注入,魔力耗尽了就开始冥想。
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枯燥乏味地循环进行了多少次。直到最后,突然有一股莫名地能量涌入了苍真体内。
怎么回事?
苍真趴扶于地,喘息了几口气,道:这只沙虫已经死了,我刚才顺利地支配了它的魂魄。
果然杀死了这只杀虫,苏羽凡心下大喜,道:既然如此,咱们赶快离开这里吧
两人顺着沙虫的食道一路前行,直到看到了沙虫口部那粗壮厚实的肉须堵住了所有的去路,苏羽凡正准备动手,苍真道:让我来吧
他再次地释放了巨铠骑士的能力,巨大的能量体骑士浮现了出来,手中巨大的阔剑随意挥砍了几下,就将沙虫的所有触须悉数斩断了。
两人走了出去,外面似乎是一个巨大的洞窟,没有光照完全漆黑一片。
苍真扭头看了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巨大沙虫,有些不可置信地道:如此庞大的怪物,就这么弄死了它?简直不可思议。
没什么不可思议的苏羽凡道:如果是普通的毒药,它中毒后无比难受,必然会剧烈挣扎,把肚子里面搅的天翻地覆,但是神经类毒素,它越是中毒就越是无法动弹,只能趴在地上等死。
可是咱们要怎么出去呢,这里是哪里?
苏羽凡释放出了一枚火球,照亮了周围的环境,他前后打量着,道:大概是这只沙虫的窝吧?这货应该是回洞穴里面睡觉,结果在睡梦中被我们弄死了。
诶,这是?苏羽凡发现洞窟某个角落里面放着一把木剑。
拿起这把剑后,系统迅速给出了这把剑的数据。
米斯特汀?居然是神木剑?怎么会在这里?
米斯特汀是北欧神话中的弑神之剑,洛基将槲寄生(一种树)的树枝削成了一把剑,然后教唆黑暗之神霍德尔将此木剑投掷向了光明之神巴德尔,成功将其杀死,这件事情也导致了大地陷入了永夜,“诸神之黄昏”也随之到来。
严格来说,米斯特汀并不能算是光属性的剑,但是在《晓夜圆舞曲》中依旧将其设定成了圣属性的武器,并给予的简介是:神木削成的剑,神木剑之名由此而来。
因为恶魔城中怪物基本都是暗系的缘故,从月下开创了属性设定后,光属性一直都是十分的占便宜,同等阶的技能/武器,光属性能比其他属性打出高得多的伤害。
苏羽凡随手将神木剑抛给了苍真,道:这把剑你拿着用吧。
苍真接过神木剑,看了几眼,道:我有石中剑就够了,这把剑明显比弗伦琴更厉害,你留着自己用吧。
苏羽凡摇了摇头,道:我是吸血鬼,使用光属性的武器反而会伤到自身。这把剑对我没用的。但你就不一样了,虽然石中剑威力更强,但是使用起来远不如这把剑灵活,而且圣属性的武器在很多时候都会有所妙用。
既然如此,苍真也没客气,就收下了神木剑。
苏羽凡望着这件洞窟,犹豫地道:虽然没有被这只大虫子消化掉,可是咱们应该怎么离开这里呢?它那么庞大的体型,肯定住在地底深处,恐怕咱们头顶的沙子至少有数百米,若是往上挖掘的话,随便一个塌方就能掩埋了我们。
放心吧,我刚刚吸收的沙虫的能力恰好就是在沙中穿行。
说着,苍真施展出能力,召唤出了一只能量体的透明沙虫出来,只有皮卡大小,远比不上原本的那个庞大。
苍真钻进了这只沙虫体内,对着有些迟疑的苏羽凡邀请道:快进来吧,使用这个就可以逃离此地了。
苏羽凡于是也钻进了这只沙虫体内……好在这个沙虫是能量体,看上去只是一圈淡黄色的能量,所以看上去并不恶心。
进入之后,这只能量沙虫立刻从洞窟边缘钻了进去,然后在沙海之中飞速穿行着,向着地面进发。
沙虫长度只有皮卡大小,而且高度更矮,两人只能平躺在里面。因为沙虫的构成能量是通透的,所以苏羽凡能透过淡黄色的隔膜看到外面的场景,周围的沙子在被流线型地沙虫躯体挤压下不断后退,沙虫则在沙海里畅行无阻。
苏羽凡无奈地道:至少相对于普通的细胞来说,神经细胞要少得多,恐怕只有神经毒素更能有效地杀死这种体型庞大的生物……咱们现在没得选择。
苍真也觉得他说的没错,现在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可是你要怎么放毒呢?直接派出毒液么?
苏羽凡指着肉壁道:只要小心地避开血管的话,渗出来的血水会少的多,不用担心把这里灌满。
苏羽凡说着一剑插了上去。果然如他所言,鲜血只是涓涓流出,并没有喷涌。
这一剑只是刺入了一个极窄的伤口,而且剑刃还牢牢堵住了,所以鲜血流出的速度也不快。
苏羽凡握住剑柄,源源不断的注入魔力,释放出神经毒素来,弗伦琴之所以是毒刃,就是因为这把剑的特性是将使用者注入的魔力转化为剧毒来施展。
既然体型庞大,那就源源不断地注入毒素,通过增加剂量来达到效果。
当苏羽凡的全部魔力都耗尽后,他望向苍真,道:你来吧。
苍真接过了剑柄,也将自己的魔力源源不断地注入到了弗伦琴之中,毒性开始加速扩散起来。
当苍真也注入了所有的毒素后,他擦了擦汗,嘀咕道:不知道起作用没。
不好说苏羽凡道:这货之前就应该午睡休息了,在咱们注入毒素之前就保持一动不动的。不过没关系的,咱们可以继续恢复魔力,然后再放毒。
于是两人就不断地冥想,当魔力一满就悉数注入弗伦琴中,不知道沙虫已经被毒死了还是正在睡觉休息,反正始终没有动弹过一次,苏羽凡二人困在里面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反正当魔力恢复了就往弗伦琴里面注入,魔力耗尽了就开始冥想。
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枯燥乏味地循环进行了多少次。直到最后,突然有一股莫名地能量涌入了苍真体内。
怎么回事?
苍真趴扶于地,喘息了几口气,道:这只沙虫已经死了,我刚才顺利地支配了它的魂魄。
果然杀死了这只杀虫,苏羽凡心下大喜,道:既然如此,咱们赶快离开这里吧
两人顺着沙虫的食道一路前行,直到看到了沙虫口部那粗壮厚实的肉须堵住了所有的去路,苏羽凡正准备动手,苍真道:让我来吧
他再次地释放了巨铠骑士的能力,巨大的能量体骑士浮现了出来,手中巨大的阔剑随意挥砍了几下,就将沙虫的所有触须悉数斩断了。
两人走了出去,外面似乎是一个巨大的洞窟,没有光照完全漆黑一片。
苍真扭头看了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巨大沙虫,有些不可置信地道:如此庞大的怪物,就这么弄死了它?简直不可思议。
没什么不可思议的苏羽凡道:如果是普通的毒药,它中毒后无比难受,必然会剧烈挣扎,把肚子里面搅的天翻地覆,但是神经类毒素,它越是中毒就越是无法动弹,只能趴在地上等死。
可是咱们要怎么出去呢,这里是哪里?
苏羽凡释放出了一枚火球,照亮了周围的环境,他前后打量着,道:大概是这只沙虫的窝吧?这货应该是回洞穴里面睡觉,结果在睡梦中被我们弄死了。
诶,这是?苏羽凡发现洞窟某个角落里面放着一把木剑。
拿起这把剑后,系统迅速给出了这把剑的数据。
米斯特汀?居然是神木剑?怎么会在这里?
米斯特汀是北欧神话中的弑神之剑,洛基将槲寄生(一种树)的树枝削成了一把剑,然后教唆黑暗之神霍德尔将此木剑投掷向了光明之神巴德尔,成功将其杀死,这件事情也导致了大地陷入了永夜,“诸神之黄昏”也随之到来。
严格来说,米斯特汀并不能算是光属性的剑,但是在《晓夜圆舞曲》中依旧将其设定成了圣属性的武器,并给予的简介是:神木削成的剑,神木剑之名由此而来。
因为恶魔城中怪物基本都是暗系的缘故,从月下开创了属性设定后,光属性一直都是十分的占便宜,同等阶的技能/武器,光属性能比其他属性打出高得多的伤害。
苏羽凡随手将神木剑抛给了苍真,道:这把剑你拿着用吧。
苍真接过神木剑,看了几眼,道:我有石中剑就够了,这把剑明显比弗伦琴更厉害,你留着自己用吧。
苏羽凡摇了摇头,道:我是吸血鬼,使用光属性的武器反而会伤到自身。这把剑对我没用的。但你就不一样了,虽然石中剑威力更强,但是使用起来远不如这把剑灵活,而且圣属性的武器在很多时候都会有所妙用。
既然如此,苍真也没客气,就收下了神木剑。
苏羽凡望着这件洞窟,犹豫地道:虽然没有被这只大虫子消化掉,可是咱们应该怎么离开这里呢?它那么庞大的体型,肯定住在地底深处,恐怕咱们头顶的沙子至少有数百米,若是往上挖掘的话,随便一个塌方就能掩埋了我们。
放心吧,我刚刚吸收的沙虫的能力恰好就是在沙中穿行。
说着,苍真施展出能力,召唤出了一只能量体的透明沙虫出来,只有皮卡大小,远比不上原本的那个庞大。
苍真钻进了这只沙虫体内,对着有些迟疑的苏羽凡邀请道:快进来吧,使用这个就可以逃离此地了。
苏羽凡于是也钻进了这只沙虫体内……好在这个沙虫是能量体,看上去只是一圈淡黄色的能量,所以看上去并不恶心。
进入之后,这只能量沙虫立刻从洞窟边缘钻了进去,然后在沙海之中飞速穿行着,向着地面进发。
沙虫长度只有皮卡大小,而且高度更矮,两人只能平躺在里面。因为沙虫的构成能量是通透的,所以苏羽凡能透过淡黄色的隔膜看到外面的场景,周围的沙子在被流线型地沙虫躯体挤压下不断后退,沙虫则在沙海里畅行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