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能抓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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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新仇旧怨

    4s店旁边有个小胡同,里面没有什么人。我没有直接进4s店,而是走进了这个胡同。十几秒过后,等我从胡同里走出来时,已经变成了李芸的样子。

    我上高中那会,李芸如一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清纯甜美,穿着学生装的她,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纯真无邪。而6年后,当我在桁城再次见到她时,历经职场磨炼的她已褪去青涩外衣,火红的花蕊完全绽放,浑身透出成熟性感的魅力,已经蜕变成了蜜桃成熟的御姐。

    此时变成李芸的我,穿着打扮与现在的她完全相符。我身上穿的是她上班时的职业套装,浅色蕾丝短袖衬衫,深色齐膝花边短裙,脚穿黑色高跟鞋,白皙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白金项链,整个人充满了浓浓的御姐风。

    至于我为什么变成李芸的样子,那也是迫不得已。我去救林笑笑之前,曾和阿萝约定好,在她找到李芸的下落时,就会想办法与我碰面。

    阿萝当时对找到李芸表现出十分自信的样子,让我对她充满信心。可是,自我救出林笑笑后已经过去了整整3天,我却连她的影子都没看到,这让我突然生出不详的预感,阿萝该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和李芸一样失踪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打个冷颤,李芸和阿萝都失踪的话,我会彻底抓狂的。我这人就是这样,如果一条路走到底解决不了问题的话,我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我变成李芸,我就是第二个李芸,然后明目张胆、满大街的晃悠,故意让那些拐走李芸的混蛋看见我。

    他们一定很震惊,李芸明明被他们抓走了,从哪里又冒出来第二个李芸呢?到那时,他们一定会主动现身,找上门来查明我的身份。我就可以守株待兔,把这些兔崽子一网打尽,让他们吐出李芸的下落,到那时连阿萝的去向也能弄清楚了。

    另外,还有一件麻烦事,我的兄弟胖子还被关在派出所里。要想把他救出来,只能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身为被害人的“李芸”自己找警察销案,才能还胖子一个清白……

    我走进奥迪4s店,看了一圈,把展台上所有的奥迪车全都看了一个遍。挑来挑去,也只有奥体tt跑车与李芸的气质最搭配。我找到销售经理,表示我需要现车,可以立即支付全款,临牌、保险、油料什么的全都一次办好,我要马上提车。

    那销售经理见我是个超级大美女,本身就热情的不得了,又知道我可以全款支付,更是乐得屁颠屁颠,那对我阿谀奉承、点头哈腰的模样,几乎就差在我的高跟鞋上轻吻一下了。

    在销售经理极快的办事效率下,2个小时后,我开着一辆崭新的红色奥体tt跑车驶出了4s店。当然,花费也是不小的,还未买税上牌,就快50万大洋了。

    奥迪 tt一路疾驰,在黄昏傍晚时分,我终于赶到了拘留胖子的小港路派出所。

    小港路派出所位于西区与市郊的结合部,周围是大片待开发地段,有许多正在建设的工地。虽然位置偏僻,但其管辖范围很大,所以这个派出所的编制是正科级单位。他们的所长要比其他派出所所长的职级要高,是正科级干部。

    由于我来的比较晚,刚好踏上下班的点子,所以周围的工地全都停工了,几乎没有什么人影。

    而派出所里的人更少,大院里没有来回走动的警察,只在主楼前台看见一个值班民警。

    香车美女,在哪都是引人注目的焦点,就连zf部门的派出所也是一样。

    值班民警见我走进来时,立时被我的强大气场所震慑,眼睛盯着我,好半天没有说出话来。要不是我主动表明来意,这民警估计还要楞上半天。

    我向值班民警说明了我的来意,他听说我来销案,摇头表示他做不了主,必须请示他们所长。

    我微微一愣,没想到这个点了,他们所长还没有下班。这样更好,能做决定的人还在,这样就省得我再跑一趟,今天晚上应该就能销案了。

    值班民警打电话向所长请示后,告诉我,他们所长想当面了解我的情况,要我上三楼所长办公室面谈·。

    我当然没意见,跟着值班民警来到三楼。进到所长办公室后,值班民警就出去了,把门一关,房间里就剩下我和那位一边喝茶、一边看资料的所长。

    一看到这个所长的侧脸,我忽然楞了一下,随即暗暗冷笑,心想真是冤家路窄,眼前这位可是我的“老相识”。

    此人叫王开明,三十多岁,样貌寻常,属于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那种类型。但是,人不可貌相,别看他外表挺老实忠厚,其实为人老奸巨猾、满肚子坏水。

    我记得前面说过,我刚来桁城打工时,为了和胖子争夺卖碟片的生意,两个人打来打去的把流氓招惹来了。当时,胖子寡不敌众,被一众流氓群起围殴。本来我已经逃出来了,但是看见胖子被那么多人欺负,一时冲动,抄起一块板砖就把流氓头头给干趴下了。

    事后我主动去派出所自首,那家派出所就是小港路派出所。当时,王开明还是一般民警,我们与流氓斗殴的事件,就是由他经手办理的。

    本来按照现场的实际情况,我和胖子属于正当防卫,即使我最后过激的用砖头拍了流氓头头的脑门,那也属于解救他人,也是正当防卫的一种,应该没什么事可以正常释放的,最多也就是赔给这个流氓一些医药费。

    但是,不知道这个王开明是不是收了流氓头头的钱,我和胖子竟然在看守所里蹲了一个月才被放出来。被拘留期间,这厮和几个黑警有事没事就找我们的茬,好几次把我和胖子关进小黑屋里开练我们。

    他们每次拷打我们时,都把我们双手用铐子反锁在板凳背后,让我们只能坐在板凳上。然后一个黑警拿本像辞典一样厚厚的书垫在我们的肚子上,另一个人则拿着榔头隔着书狠狠砸我们肚子。

    这招相当歹毒,我们被打得快呕血了,身上却连一点外伤痕迹都不留,全特么受的是内伤。所以,别看我和胖子只在看守所里蹲了一个月,最后被释放时几乎是爬着出来的。

    我陈大胆自认不是什么善人,而且相当记仇,是那种“滴水之仇必涌泉相报”的人。但当时由于自己无门无路,势力单薄,又一心想在西区开门做生意,所以不想惹、也惹不起公门的人。于是,这笔仇就暂时搁在了心底。好在我和胖子在西区站稳脚跟后,这人面兽心的家伙再没有找过我们的麻烦,久而久之,我们对他的恨也就慢慢淡化了。

    时至今日,当我再次看到王开明时,过去他对我们做过的坏事我一股脑的全都记了起来。

    现在冷静下来一想,胖子这次被诬告强坚未遂,王开明掌握的证据根本证明不了什么。

    “李芸”是打电话报了警,但事发后李芸就失踪了,从视频上也看不清楚李芸的脸,警察根本不知道报警的人是谁。他们是有电话录音,但是在没有受害者出面作证的情况下,录音能当直接证据么?

    更为重要的是,从现场视频来看,胖子只是对“李芸”进行了骚扰,并没有构成强奸未遂的事实,王开明身为多年从警、经验丰富的派出所所长,不可能连这点都看不出来。他之所以关押胖子,很明显是别有用心的!

    “哼,你王开明是挺厉害,短短几年间就爬到所长位置。但是,别以为你可以在西区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现在的我已今非昔比,我一定把之前你欠我和胖子的账,连本带利全部讨回来。”我心里暗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