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走火入魔
金钟罩和铁布衫,都是华夏功夫之中最基本的外功,也可以称之为硬气功或者横练。
这种功夫练起来十分简单,就是让自己的身体各个部位不断受到创伤。
之后骨骼、肌肉、皮肤会再次愈合,密度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强韧,神经也会随着创伤的累计而变得麻木。
习惯了疼痛,自然也就感觉不到疼痛,人体的抗击打能力,自然也就大大增强了。
当初师父教他金钟罩的时候,欧阳羽对此十分排斥,觉得这种笨功夫,都是那些没有资质的人才会练的。
然而师父却执意让他练习金钟罩,并叮嘱他,一定要持之以恒,时刻不能松懈,金钟罩初期虽然只能够起到强身护体的作用,但是练到了后期,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惊人效果。
欧阳羽对于师父还是十分敬重的,虽然心有不愿,但他还是遵从了师父的嘱咐,每隔一段时间,便重新操练一番自己的骨肉。
说白了,就是自虐!
这样的练习,直至今日已经四年多了,如今的欧阳羽觉得,除了抗击打能力比常人有所增强之外,这金钟罩的功夫,似乎并没有其它太多的用途。
与之相比,欧阳羽还是比较喜欢拳脚功夫,在他看来,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能够在挨打之前,将对方打倒,这才是华厦功夫的精髓。
如今欧阳羽在金钟罩这门功夫上面,已经算是小有所成了,不过比起师父那种外功内练、内功外练的境界,还是差得很远。
当年师父曾经告诉过他,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普通的习武者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鲜为人知的群体——古武者。
所谓的古武者,便是传统古武术的传承者!
古武门派虽然早已销声匿迹,但却一直存在,神一般的存在!
起初欧阳羽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古武者,直到有一次,他遇到阿曼达的家人,才知道古武门派真的存在,而且遍布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那次欧阳羽很幸运,碰到的只是古武门派当中最外围的成员,但他却还是输的一败涂地。
欧阳羽坚信,倘若自己真的遇到了古武门派当中的高手,一定会被轻松秒杀的!
此前,欧阳羽一直高傲地以为,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将他打倒的人并不多,但是那一次,他几乎可以说是完败!
正是由于这件事,让欧阳羽失去了他挚爱的女人,也让他明白了“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的道理,变得更加勤奋起来。
之所以一直坚持练习金钟罩这门功夫,是因为欧阳羽的师父曾经告诫过他,金钟罩虽然表面上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外功、横练,实际上却是由最古老的古武术演化而来的,也是唯一能够与古武术抗衡的功夫。
仔细想
想也不无道理,倘若能够达到刀枪不入、不知疼痛的境界,即便碰到再厉害的对手,就算不能战胜对方,至少也能够自保啊。
除此之外,欧阳羽还曾经听师父说起过,古武者与现代武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古武者的体内,有一种更高深、更强大的力量,被称之为元气。
一旦体内有了元气,便可以视为提升了一个境界,步入古武者的入门行列了。
而修炼出元气的前提,就是要锤炼肉身,铸就强大的根基。
欧阳羽一边不断撞击着梧桐树,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道:
只有变得更强大,才能有机会接触那种更高层次的功夫!
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够有机会重新见到阿曼达!
欧阳羽之所以离开“海鹰”组织,重新回到华夏国,除了因为他厌倦了枪林弹雨的生活,想要回家照顾养母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他想要寻找机缘,接触到古武门派那个神秘的世界,获得更强大的力量!
其实欧阳羽心里明白得很,虽然他是昔日的雇佣兵之王,旱逢敌手,但对于古武者而言,他不过就是如同蝼蚁般的存在!
这样明显的差距,不但没有令欧阳羽气馁,反而令他更加坚定地走上了这条布满荆棘的道路!
终有一天,他会向阿曼达的家人证明,自己不是蝼蚁,自己有资格和阿曼达在一起!
阿曼达,等着我!
早晚有一天,我要把你娶回家!我要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喝……喝……”
带着对阿曼达的思念,欧阳羽像个疯子一样,不断用身体各个部位击打面前的梧桐树,不断折磨着自己的骨骼和肌肉!
这样的练习已经四年多了,如今的欧阳羽,早已经过了脱胎换骨的阶段,拥有了相当不错的抗击打能力。
打了那么久,他的身上只留下了一些淤青而已,并没有骨折或者皮开肉绽的现象。
就这样连续击打了一个多小时,欧阳羽这才罢手,重新盘坐在那棵饱受摧残的梧桐树下,调整自己的气息。
不知是由于心理原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欧阳羽仿佛觉得,似乎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气息,在自己的体内横冲直撞!
欧阳羽迅速排空心中的杂念,运行内功心法,试图感受那股奇妙的气息,就觉得那股气息正沿着经络,在自己的体内四处乱撞,从一开始的涓涓细流,逐渐变成奔腾的江河!
欧阳羽顿时大呼不妙,心说该不会是自己练功的时候杂念太多,导致走火入魔了吧?
倘若这股气息在自己体内继续这么乱撞下去的话,老子岂不是很快就要一命呜呼了?
说来也是奇怪,正当欧阳羽隐隐担忧之际,他体内的这
股气息突然改变了方向,从四肢百骸从新聚集到丹田,继而一股脑统统朝下面涌去!
欧阳羽这才意识到,原来梧桐树属于阳木,刚刚在拍打它的时候,过量吸收了树木上的阳气,又无法顺利排出,所以才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看着身下的变化越来越大,越来越夸张,豆大的汗珠,从欧阳羽的脑袋上不断流淌下来!
(本章完)
这种功夫练起来十分简单,就是让自己的身体各个部位不断受到创伤。
之后骨骼、肌肉、皮肤会再次愈合,密度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强韧,神经也会随着创伤的累计而变得麻木。
习惯了疼痛,自然也就感觉不到疼痛,人体的抗击打能力,自然也就大大增强了。
当初师父教他金钟罩的时候,欧阳羽对此十分排斥,觉得这种笨功夫,都是那些没有资质的人才会练的。
然而师父却执意让他练习金钟罩,并叮嘱他,一定要持之以恒,时刻不能松懈,金钟罩初期虽然只能够起到强身护体的作用,但是练到了后期,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惊人效果。
欧阳羽对于师父还是十分敬重的,虽然心有不愿,但他还是遵从了师父的嘱咐,每隔一段时间,便重新操练一番自己的骨肉。
说白了,就是自虐!
这样的练习,直至今日已经四年多了,如今的欧阳羽觉得,除了抗击打能力比常人有所增强之外,这金钟罩的功夫,似乎并没有其它太多的用途。
与之相比,欧阳羽还是比较喜欢拳脚功夫,在他看来,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能够在挨打之前,将对方打倒,这才是华厦功夫的精髓。
如今欧阳羽在金钟罩这门功夫上面,已经算是小有所成了,不过比起师父那种外功内练、内功外练的境界,还是差得很远。
当年师父曾经告诉过他,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普通的习武者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鲜为人知的群体——古武者。
所谓的古武者,便是传统古武术的传承者!
古武门派虽然早已销声匿迹,但却一直存在,神一般的存在!
起初欧阳羽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古武者,直到有一次,他遇到阿曼达的家人,才知道古武门派真的存在,而且遍布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那次欧阳羽很幸运,碰到的只是古武门派当中最外围的成员,但他却还是输的一败涂地。
欧阳羽坚信,倘若自己真的遇到了古武门派当中的高手,一定会被轻松秒杀的!
此前,欧阳羽一直高傲地以为,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将他打倒的人并不多,但是那一次,他几乎可以说是完败!
正是由于这件事,让欧阳羽失去了他挚爱的女人,也让他明白了“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的道理,变得更加勤奋起来。
之所以一直坚持练习金钟罩这门功夫,是因为欧阳羽的师父曾经告诫过他,金钟罩虽然表面上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外功、横练,实际上却是由最古老的古武术演化而来的,也是唯一能够与古武术抗衡的功夫。
仔细想
想也不无道理,倘若能够达到刀枪不入、不知疼痛的境界,即便碰到再厉害的对手,就算不能战胜对方,至少也能够自保啊。
除此之外,欧阳羽还曾经听师父说起过,古武者与现代武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古武者的体内,有一种更高深、更强大的力量,被称之为元气。
一旦体内有了元气,便可以视为提升了一个境界,步入古武者的入门行列了。
而修炼出元气的前提,就是要锤炼肉身,铸就强大的根基。
欧阳羽一边不断撞击着梧桐树,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道:
只有变得更强大,才能有机会接触那种更高层次的功夫!
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够有机会重新见到阿曼达!
欧阳羽之所以离开“海鹰”组织,重新回到华夏国,除了因为他厌倦了枪林弹雨的生活,想要回家照顾养母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他想要寻找机缘,接触到古武门派那个神秘的世界,获得更强大的力量!
其实欧阳羽心里明白得很,虽然他是昔日的雇佣兵之王,旱逢敌手,但对于古武者而言,他不过就是如同蝼蚁般的存在!
这样明显的差距,不但没有令欧阳羽气馁,反而令他更加坚定地走上了这条布满荆棘的道路!
终有一天,他会向阿曼达的家人证明,自己不是蝼蚁,自己有资格和阿曼达在一起!
阿曼达,等着我!
早晚有一天,我要把你娶回家!我要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喝……喝……”
带着对阿曼达的思念,欧阳羽像个疯子一样,不断用身体各个部位击打面前的梧桐树,不断折磨着自己的骨骼和肌肉!
这样的练习已经四年多了,如今的欧阳羽,早已经过了脱胎换骨的阶段,拥有了相当不错的抗击打能力。
打了那么久,他的身上只留下了一些淤青而已,并没有骨折或者皮开肉绽的现象。
就这样连续击打了一个多小时,欧阳羽这才罢手,重新盘坐在那棵饱受摧残的梧桐树下,调整自己的气息。
不知是由于心理原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欧阳羽仿佛觉得,似乎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气息,在自己的体内横冲直撞!
欧阳羽迅速排空心中的杂念,运行内功心法,试图感受那股奇妙的气息,就觉得那股气息正沿着经络,在自己的体内四处乱撞,从一开始的涓涓细流,逐渐变成奔腾的江河!
欧阳羽顿时大呼不妙,心说该不会是自己练功的时候杂念太多,导致走火入魔了吧?
倘若这股气息在自己体内继续这么乱撞下去的话,老子岂不是很快就要一命呜呼了?
说来也是奇怪,正当欧阳羽隐隐担忧之际,他体内的这
股气息突然改变了方向,从四肢百骸从新聚集到丹田,继而一股脑统统朝下面涌去!
欧阳羽这才意识到,原来梧桐树属于阳木,刚刚在拍打它的时候,过量吸收了树木上的阳气,又无法顺利排出,所以才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看着身下的变化越来越大,越来越夸张,豆大的汗珠,从欧阳羽的脑袋上不断流淌下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