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王者归来(1)
京都,北城门。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酒肆茶馆生意兴隆,招揽声,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常。
离城门口最近的一间酒楼的二层,对着街道的窗户虚掩着,有人在窗边探望。
“公主,咱们都等了两天了,云少主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到,要不您先回宫吧。”一个婢女打扮的走到床边,对蒙面女子轻声询问。
语气中难掩担忧。公主殿下可是偷偷跑出来,若是被抓回去,一定会被关禁闭的。
“你若是不愿意,大可自己先回去。”付宛笙冷声道。她堂堂平安公主何曾等一个人这么长时间,若不是,若不是有求于她,她又怎么会蜗居在这小小的客栈这么长时间?
婢女,也是跟在她身边宫娥忙跪地惶恐道:“奴婢知错,公主恕罪。奴婢只是心疼公主,公主一直等在这里也不是办法,不如让奴婢派人去打探一下云少主何时归来的具体时间吧!”
付宛笙目露犹豫,终于摇了摇头。
她不是没想过派人去打探,但是都没有回复,她现在身边的亲卫本就不多,不能再派了。
“不必了,再等这一日,若是她再不回来,那就是本宫的命。”付宛笙叹了口气,
钱凤国此次派遣使者,抱着联姻的目的而来,而整个出阳皇室,只有她一个年龄合适的代嫁公主。
宫娥心疼自己的主子,忍不住劝道:“公主,真的只有云少主可以吗?陛下和太后娘娘那么疼你,一定不会眼睁睁看着您嫁到钱凤国的!”
自从知道钱凤国的使者要来求亲后,公主就郁郁寡欢,常常望着一个方向出神。对什么都冷冰冰的,兴致不高,一点没有以前的样子。
明明还有别的适龄小姐,为什么一定要是公主?
太后不是最疼爱公主的吗?为什么要将公主嫁到钱凤国去?谁不知道钱凤和出阳不和,而且在钱凤国,女子地位极低,甚至可以说和婢女一个级别,若是公主嫁去,后果不堪设想。
但上次在花园,可以看出云少主对皇家人很是排斥,那公主……
付宛笙苦笑,宠爱,她从一开始就看清了自己的命运,她一直努力在讨好太后,妄想凭借太后的一点点喜欢给自己多一点选择的机会,但是,她失败了。
恐怕,他们现在巴不得她被娶走吧,这样一来,父皇不仅可以换取些兵马,而且两国交好,其他国家以后提起其中一国,也得掂量点儿另一个联姻国。
两个皇子的斗争几乎已经摆到了明面上,若是出阳皇再为付明熙争取到钱凤国的兵马,那皇位的归属就基本可以确定下来了。
她不笨,虽然身为女子不能参与这些,但她把这一切看的很明明白白。
从一开始,她就是一枚有些价值的棋子,所有的宠爱都是为了这一天,太后和皇上又怎么会留下她?
付宛笙的声音带着几分绝望:“钱凤国的使者两天前就到了,听说,他们已经向父皇提出了求娶之意。”
宫娥抬头,错愕的看看向主子。难怪那天主子回宫后立刻安排人放话自己生病,带着几个亲近的人连夜出宫,前来等候那人。
“除了她,我想不出还有谁可以帮我。”
没有本宫,而是我。
她现在只是个不想嫁给不喜欢人的少女,她不要,她宁愿舍弃这里的一切。
那日宫宴前,她就察觉出阳皇和太后对她的未来安排,她本想抓住那次机会,跟随鬼王离开出阳国,但看到鬼王的残暴后,她怯懦了。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那天她一定义无反顾的站出来。
死又如何?作为筹码远嫁他国才是悲哀。
那天云凌羽当众忤逆鬼王,不管怎么说,出阳皇经过那次宴会,心里对也会颇多忌惮。而且,云家少主最得云家主宠爱,若是她愿意帮自己,那就是有云家帮助,起码有了一线生机。
虽然,她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服她。
付宛笙垂下眼眸,掩住满眸哀愁。
她,有想嫁的人。
“啾——”
马鸣声突起,又不像平常的马鸣,声音更加沉闷,带着野性,有点像兽吼。
不用宫娥提醒,付宛笙立刻奔至窗边,她等的人终于回来了。
还不等她看清街上的情景,就听见整齐划一,强劲有力的马蹄声。紧接着百姓的欢呼惊叹。
街面,在一瞬间的混乱后,百姓自觉的退至街道两边,为这支队伍空出道路。
“天,那是什么?”
“那是灵兽吗?”
“切,连炎骥都不认识,真是孤陋寡闻!不是灵兽,但是类灵兽。”
“居然有人用类灵兽作坐骑?太帅了!”
“帅你个头,类灵兽算什么?你是没见过云少主的那只白色灵豹,那可是正正经经的灵兽!”
“别说了,躲远点吧,听说灵兽可是吃人的!”
“他们的轻甲好帅啊!”
“喔,我没看错吧!那不会是灵器吧!”
“一支军队都用灵器!这么可能!”
议论声中,这支着装统一,威风凛凛,装备精良的军队进入京都。
几百人的队伍,骑着通体黝黑,毛色发亮的炎骥,每个人都穿着精致的黑精铜铠甲,红色战袍,黑色同材质的头盔遮住他们褪去稚气的坚毅面孔,却使他们的拴狗更加明亮沉静。
铠甲上,淡银色的繁杂花纹在阳光的照射下,如流水似得,缓缓流转,神秘莫测。
队伍的沉默统一向四周蔓延,影响了四周围观的百姓。议论声在他们进入接到后逐渐减小,直至听不见。
安静的街道上,只有踏踏的马蹄声响起。
队伍前端,是一男一女,皆身着精致轻甲,少女娇俏美貌,大方干练,少年俊朗帅气,面无表情。
最前面,是一个绝代风华的红衣少女。
容貌倾城倾国,精致如妖,令人惊艳。左手腕上带着一个红色刻银纹护腕,简单大气,与她一袭红衣极是相配,气质非常。如墨的长发,随意的披散在肩后,更显得轻狂肆意,嘴角一抹淡笑勾魂夺魄,完美的令人难忘。
红衣之上,在关键部位都覆有软甲,只是她的软甲是全银色,流转着神秘花纹点缀,在身后,一袭红色披风如同岩浆般炙人眼眸,如阳光灿烂夺目,如霞光娇艳如血。
她身下的炎骥,与其他相比,更加高大俊美,颈后自然带卷的长鬃毛,让它与其它炎骥明显被区分开。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酒肆茶馆生意兴隆,招揽声,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常。
离城门口最近的一间酒楼的二层,对着街道的窗户虚掩着,有人在窗边探望。
“公主,咱们都等了两天了,云少主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到,要不您先回宫吧。”一个婢女打扮的走到床边,对蒙面女子轻声询问。
语气中难掩担忧。公主殿下可是偷偷跑出来,若是被抓回去,一定会被关禁闭的。
“你若是不愿意,大可自己先回去。”付宛笙冷声道。她堂堂平安公主何曾等一个人这么长时间,若不是,若不是有求于她,她又怎么会蜗居在这小小的客栈这么长时间?
婢女,也是跟在她身边宫娥忙跪地惶恐道:“奴婢知错,公主恕罪。奴婢只是心疼公主,公主一直等在这里也不是办法,不如让奴婢派人去打探一下云少主何时归来的具体时间吧!”
付宛笙目露犹豫,终于摇了摇头。
她不是没想过派人去打探,但是都没有回复,她现在身边的亲卫本就不多,不能再派了。
“不必了,再等这一日,若是她再不回来,那就是本宫的命。”付宛笙叹了口气,
钱凤国此次派遣使者,抱着联姻的目的而来,而整个出阳皇室,只有她一个年龄合适的代嫁公主。
宫娥心疼自己的主子,忍不住劝道:“公主,真的只有云少主可以吗?陛下和太后娘娘那么疼你,一定不会眼睁睁看着您嫁到钱凤国的!”
自从知道钱凤国的使者要来求亲后,公主就郁郁寡欢,常常望着一个方向出神。对什么都冷冰冰的,兴致不高,一点没有以前的样子。
明明还有别的适龄小姐,为什么一定要是公主?
太后不是最疼爱公主的吗?为什么要将公主嫁到钱凤国去?谁不知道钱凤和出阳不和,而且在钱凤国,女子地位极低,甚至可以说和婢女一个级别,若是公主嫁去,后果不堪设想。
但上次在花园,可以看出云少主对皇家人很是排斥,那公主……
付宛笙苦笑,宠爱,她从一开始就看清了自己的命运,她一直努力在讨好太后,妄想凭借太后的一点点喜欢给自己多一点选择的机会,但是,她失败了。
恐怕,他们现在巴不得她被娶走吧,这样一来,父皇不仅可以换取些兵马,而且两国交好,其他国家以后提起其中一国,也得掂量点儿另一个联姻国。
两个皇子的斗争几乎已经摆到了明面上,若是出阳皇再为付明熙争取到钱凤国的兵马,那皇位的归属就基本可以确定下来了。
她不笨,虽然身为女子不能参与这些,但她把这一切看的很明明白白。
从一开始,她就是一枚有些价值的棋子,所有的宠爱都是为了这一天,太后和皇上又怎么会留下她?
付宛笙的声音带着几分绝望:“钱凤国的使者两天前就到了,听说,他们已经向父皇提出了求娶之意。”
宫娥抬头,错愕的看看向主子。难怪那天主子回宫后立刻安排人放话自己生病,带着几个亲近的人连夜出宫,前来等候那人。
“除了她,我想不出还有谁可以帮我。”
没有本宫,而是我。
她现在只是个不想嫁给不喜欢人的少女,她不要,她宁愿舍弃这里的一切。
那日宫宴前,她就察觉出阳皇和太后对她的未来安排,她本想抓住那次机会,跟随鬼王离开出阳国,但看到鬼王的残暴后,她怯懦了。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那天她一定义无反顾的站出来。
死又如何?作为筹码远嫁他国才是悲哀。
那天云凌羽当众忤逆鬼王,不管怎么说,出阳皇经过那次宴会,心里对也会颇多忌惮。而且,云家少主最得云家主宠爱,若是她愿意帮自己,那就是有云家帮助,起码有了一线生机。
虽然,她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服她。
付宛笙垂下眼眸,掩住满眸哀愁。
她,有想嫁的人。
“啾——”
马鸣声突起,又不像平常的马鸣,声音更加沉闷,带着野性,有点像兽吼。
不用宫娥提醒,付宛笙立刻奔至窗边,她等的人终于回来了。
还不等她看清街上的情景,就听见整齐划一,强劲有力的马蹄声。紧接着百姓的欢呼惊叹。
街面,在一瞬间的混乱后,百姓自觉的退至街道两边,为这支队伍空出道路。
“天,那是什么?”
“那是灵兽吗?”
“切,连炎骥都不认识,真是孤陋寡闻!不是灵兽,但是类灵兽。”
“居然有人用类灵兽作坐骑?太帅了!”
“帅你个头,类灵兽算什么?你是没见过云少主的那只白色灵豹,那可是正正经经的灵兽!”
“别说了,躲远点吧,听说灵兽可是吃人的!”
“他们的轻甲好帅啊!”
“喔,我没看错吧!那不会是灵器吧!”
“一支军队都用灵器!这么可能!”
议论声中,这支着装统一,威风凛凛,装备精良的军队进入京都。
几百人的队伍,骑着通体黝黑,毛色发亮的炎骥,每个人都穿着精致的黑精铜铠甲,红色战袍,黑色同材质的头盔遮住他们褪去稚气的坚毅面孔,却使他们的拴狗更加明亮沉静。
铠甲上,淡银色的繁杂花纹在阳光的照射下,如流水似得,缓缓流转,神秘莫测。
队伍的沉默统一向四周蔓延,影响了四周围观的百姓。议论声在他们进入接到后逐渐减小,直至听不见。
安静的街道上,只有踏踏的马蹄声响起。
队伍前端,是一男一女,皆身着精致轻甲,少女娇俏美貌,大方干练,少年俊朗帅气,面无表情。
最前面,是一个绝代风华的红衣少女。
容貌倾城倾国,精致如妖,令人惊艳。左手腕上带着一个红色刻银纹护腕,简单大气,与她一袭红衣极是相配,气质非常。如墨的长发,随意的披散在肩后,更显得轻狂肆意,嘴角一抹淡笑勾魂夺魄,完美的令人难忘。
红衣之上,在关键部位都覆有软甲,只是她的软甲是全银色,流转着神秘花纹点缀,在身后,一袭红色披风如同岩浆般炙人眼眸,如阳光灿烂夺目,如霞光娇艳如血。
她身下的炎骥,与其他相比,更加高大俊美,颈后自然带卷的长鬃毛,让它与其它炎骥明显被区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