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足球智商很高啊
字体: 16 + -

暂时

    2010年7月2日,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

    互市已经连续跌了两个月了,林志以为,6月份已经横盘了将近一个月,久盘必涨,却没想到6月29号又是一根断头闸刀下来,把他砸得脑袋晕头转向。

    “麻蛋,华国股市真特么不能玩,每次一满仓就跌每次一满仓就跌,这是跟老子过不去呢?”

    窗口外的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叫,有一只干脆扑棱扑棱的飞到了林志的面前,朝着他叽叽喳喳的叫了两声,拉了一坨鸟屎在他窗台上,然后又飞走了。

    “特么的,连只鸟都敢来欺负我,不想活了是吗。”林志大喊道。但是他再怎么大喊大叫也没有用,那小鸟根本就不理他,自顾自的飞回了树上。

    就在刚刚,大盘跌到了2319点,林志在22块3的位置清仓了幸福银行,看到大盘跌得如此来势汹汹,他一点不敢大意。就短短的两个月时间,林志已经亏掉了10万块钱,他老爸给他拿来练手的20万,瞬间就不见了一半。

    “麻烦呢,虽然家里也不靠我这点钱吃饭,但是没法跟老爸交代,怎么办呢。”

    作为一个大学新生,林志算得上是非常豪气了,他身边的同学,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挣点面子,不知道有多少人都跑出去打工,要么是刷盘子,要么是卖蛋糕,或者是奶茶,糖果,餐饮之类。可是他压根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他有个土豪老爸,只要钱没了,跟这个土豪老爸伸手要就是。

    什么叫做纨绔子弟,这特么就是。

    同宿舍的另外三个人,都被林志收成了小弟,因为每周周末,林志都会带他们三个出去大吃大喝,帮他们三个买单。有这么个土豪同学请吃饭,那当然是好啊,三个都围着林志叫大哥,就差没喊上爹了。

    这般美好的日子,却在两个月以前戛然而止——原因很简单,林志他爸爸,甩手给了他20万,然后跟他说了一句:“小子,你别老是想着到你老爸这里来拿钱,金山银山也会被你坐吃山空的,你得要学会自己挣钱了。”

    林志爸爸本来是想拿钱给林志投资做点小生意的,比如说在学校开个小饭馆之类,找一些同学来帮忙,给他们发工资,赚了钱,林志就可以拿来花。他也没想过林志能够通过这个赚多少钱,在他看来,只要能勉强维持生活就行了,别的,他也不指望这个儿子给他带来什么收益。

    然而林志拿到了钱之后,第1句话居然是:“老爸,我要拿这钱去……炒股!”

    他远远的看着前面的6000点,那是个多诱人的位置啊,如今的点数只有3000出头,在林志看来,那简直是低位,绝对的低位!

    “这种时候,老子当然应该拿钱来炒股啦!”林志得意的笑。

    然而,现实却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3000多点入场,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大盘飞泻而下,瞬间变成了2300多,而他所选择的个股,更是从40多块跌到了20多块,腰斩了。

    “麻蛋,这股市特么的是跟我对着干是吧?算了,反正老爸的钱多的是,亏掉十万块算个毛线。”林志恨恨地将剩余的钱转到了银行卡里,走出了宿舍大门。正好,三个舍友刚刚打完球回来,看到林志铁青着脸,稍微愣了一下。

    “老大,你这是怎么了,被女人给甩了?”年纪最小,又矮又胖的小胖墩阿亮拍了拍林志的肩膀。他也只能拍得到林志的肩膀了,林志身高一米九二,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一米七都不到的粤东仔阿亮就算是要表示友好,也没法“摸头杀”。

    “女人?女人算毛线,劳资现在就是不想找女人,想找的话,那不是分分钟的事。”林志的自信还是很有根据的,毕竟,他年少多金又高大威猛,篮球打得极好,在场上灌篮的时候,场下尖叫的女生可不是一个两个。

    最重要的是,他那俊朗而又棱角分明的颜,像极了著名的硬汉影星谷天乐。走在外面,杀死的不只是女生的尖叫,还有各种各样的菲林。

    细长的舍友阿蛋,长得跟名字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瘦得跟个猴子似的,但是身高居然快赶得上林志了。他用手臂轻轻地揽住了林志的脖子,汗水瞬间侵入了他的脖子之中。

    “喂,你干嘛呢?”林志用力地一巴掌打开了阿蛋的手,瞟了他一眼,冷笑道:“又湿又臭,还不赶紧回去洗澡去,洗干净前,别来碰我。”

    阿蛋嘻嘻笑着,一拳头打在了林志的肩膀上:“不是被女人给甩了,难不成是考试挂了?”彼时正是考试季,最近倒是有好几门功课的成绩已经出来了。整个宿舍,简直成了挂科的红灯区,挂得最多的阿蛋,已经有五门亮红灯了,老师直接跑到宿舍里来跟阿蛋吹胡子瞪眼,甚至威胁他说,继续挂科的话,就让他留级。

    然而阿蛋似乎一点也不在乎的样子,还是一样的吊儿郎当,这时他又是一把揽住了身旁的舍友阿匡,用力地夹住他。一米七八的阿匡,身材微胖,却有肌肉,只轻轻一猫腰,阿蛋眼看着自己的脑袋就朝着大门撞过去。

    “啪!”只见林志伸出一只手来,轻轻地挡住了阿蛋的脑袋:“你个白痴,再玩这种,小心阿匡把你扔到楼下去。”他说的可不是瞎话,这个阿匡,力量可相当不小,前不久男生宿舍溜进来一个小偷,阿匡亲手逮到了,把他直接从二楼扔了下去。好在小偷只是岔了气,没受什么大伤,要不然,阿匡可免不了要到局子里一趟。

    阿匡把阿蛋放了下来,一眼看到了宿舍里还开着的电脑。

    他碰了碰林志:“喂,你这一脸铁青想要出去,是因为这个么?”

    林志回过头去,只看了一眼,瞬间脸都白了!

    他不可思议地看到,自己刚刚全部甩卖掉的股票——幸福银行,瞬间拉了一根直线,直逼天际!

    “v……v型反转?”

    如果说,刚才林志只是生气的话,现在,他要吐血了!

    夜里,路边摊。

    “来,兄弟,干了!”林志拿起酒瓶子,重重地跟阿蛋的瓶子撞在了一起。阿匡轻轻地捂住了林志的酒瓶瓶口,摇头:“别喝那么多了,伤身体。”

    林志却用力地打开了他的手,醉醺醺地说道:“你,你懂什么,你这个练家子,滴酒不沾,我们饶恕你,但是,你别,别,别挡着我们喝酒,喝酒!”

    阿蛋也附和道:“就是啊……是啊,喝酒,多好啊,一醉,解千愁啊!”

    阿匡冷冷道:“林志倒是有愁,你阿蛋有什么愁?今天打篮球,不是有个妹子为你加油了嘛。”

    阿蛋拿起酒瓶子,用力地摔到了地上,酒瓶子粉碎,摊主急匆匆地跑过来,指着阿蛋:“你你你你你,你干啥!”

    “妹子,妹子给我,加油?笑话了吧,那个妹子,就在,就在今天下午,我看到她,她跟隔壁班那个,嗝,那个丑男拉着手,嗝,那个丑男,不就是有钱吗?有钱,嗝,了不起啊?”

    摊主一把打开他的手,怒道:“同学,同学!你喝醉了,你喝多了!你别在这里影响我的摊子生意,我们小本生意经不起你折腾,啊?”

    阿蛋压根就没把摊主放在眼里,他站起来,摇摇晃晃,林志连忙站了起来扶住了他,而小胖子阿亮则拉住了摊主,凑到他耳朵旁边,轻轻说道:“别怕,老板,有的是钱赔,你就担待着点。”

    听到这席话,老板自然是喜上眉梢。只要能有钱拿,他管他们摔多少个瓶子。

    “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只听得“哐啷”一声,又是一个酒瓶子被摔碎了。

    老板就当没看见一样。只见林志拿着半边的瓶子,一脚踩在了木凳上,另一只脚踩在了桌子上,朗声叫道:“你们,你们知道我亏了多少钱吗?十万,十万!劳资这辈子第一次拿到二十万的零用钱,才一个月,就亏掉了十万,你说,还有谁,比劳资更惨!”

    整个烧烤摊,瞬间沉寂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对着林志行注目礼。

    “富二代?”

    “麻蛋,这么嚣张的人,算个球球,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

    “你有本事,也去亏十万去呀。”

    “光零花钱就有二十万,简直是偶像。”

    慢慢地,安静的烧烤摊又渐渐私语起来,声音越来越大,不过,话题就全落在林志的身上了。

    林志忽然感觉到脚一软,整个身体摔了下来。他牛高马大的,摔下来可了不得,压根就没人能托得起他呀。这一下那个烧烤摊老板又慌了,眼前这个有钱的主子,要是服务好了,说不定以后成他大客户呢,可不能让他受了伤。他屁颠屁颠跑过来,却见一个身躯轻轻地出现在林志的身下,像托起一根鹅毛一样将林志的身体托了起来。

    “阿匡,你可以啊,不愧是学武术的,这叫啥?”

    只见阿匡似笑非笑,先轻轻地将醉倒过去的林志放在了座位上,然而转过身来,轻轻地吐出六个字:

    “易筋经,你信吗?”

    阿匡转了一下身子,准备把林志背在背上,却被烧烤摊老板着急地拦住了:“喂喂喂,你想要干嘛去?”

    阿匡奇道:“你没有看到,他都醉倒了吗?我当然是背他回宿舍去。”

    “钱给了吗?”烧烤摊老板似笑非笑,眼睛快眯起来了,阿匡甚至看不清他到底是什么眼神。

    阿匡扭了扭头:“喏,那两个给。”

    他自然是看往阿蛋和阿亮的方向。然而,这眼神刚一看过去,两个人瞬间就躲开了。

    “阿匡,林志就拜托你了,我们还有事,先走了啊!”两个人飞也似地逃了出去,烧烤摊老板拼命地追出去几十米,但他哪里比得过年轻小伙子的体力与速度,又要担心这边的生意,只得折返回来。

    “没办法了,同学,他们两个跑单啊,我只能找你要钱了。”老板耸了耸肩,一脸没有办法的样子。

    “哎。”阿匡摇了摇头:“我身上已经完全没有钱了,这个学期剩余的钱,用来买火车票了。”

    他家是穷。从上大学的第一天开始,阿匡就在打工。他知道同宿舍的林志有钱,但是从来不会管他要钱,出去吃饭的时候,林志抢着买单,他倒是不置可否,但是后来,也多会找机会请回他吃上那么一两顿,尽管只是饭堂菜。

    到这个学期期末,因为快要考试了,阿匡只得辞工复习,手头自然紧一点。

    “没有钱是吗?”

    阿匡还没来得及看清是哪里传来的声音,就忽然感觉到身边一碗热汤朝着自己泼了过来。他连忙躲闪,然而他背着林志,躲闪不及。

    那汤,并没有朝着阿匡泼过去,而是……泼向了林志的脸!

    “哇啊啊,杀人啦!”林志被烫得杀猪般叫了起来,这一惊之下,酒倒是醒了八分。那汤真是烫得可以,林志的脸,瞬间就红通通的了,轻轻地碰一下,火辣辣的感觉!

    “是哪个猪头拿汤泼我?”林志从阿匡的身上跳下来,环顾四周,怒道。

    “她在这。”

    阿匡轻轻地往下方指着。林志低头一看,哇,这竟然是……

    一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可爱的,看起来只有一米五左右的萌妹子!

    要是平时,看到这样一个萌妹子,任谁的心都要被暖化了,但是,这个萌妹子现在的表情可是非常可怕,一脸凶巴巴的样子盯着林志,抬头抬了几乎90°,一副双框大眼镜装在了这一副娇小的脸蛋上,就像阿拉蕾一样。

    虽然凶,却让人怎么也生不起气来啊!

    “你,你这个猪……猪头……干嘛……干嘛拿汤泼……泼我?”

    林志说话瞬间就不利索了,这般疙疙瘩瘩,听得一旁的阿匡都不由得捂住眼睛,扶住额头。

    “你,不要以为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赶紧赔这位大叔的钱,大叔在这里大半夜的摆摊可不容易,你要是想吃霸王餐,我李兰第一个就不答应!”

    “李……兰?”林志的眼睛里,已经长出了两朵花,除了眼前的妹子,已经看不见别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