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战国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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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杀 好吃

    中华大地上对于食物的制作方法还是多种多样的。可是在战国时期,人们主要居住在河南省一带。在那里,人们还是一小米儿黄妹儿水稻和一些麦粉为主。基本的饮食结构就是一口肉汤加几块面饼。沾着咸味儿的肉酱和菜酱来怍食。酒是那种不在常温下。随着自然条件,气候条件变化而变化的。发酵有少许酒味的澄清的粥。由于气候的不同而往往各不相同,风味更是谈不上。

    叶红的高粱早就熟了,要不是一直忙着药材事情,叶红要不是一直奔波于各大世家,做好简单的人际交往。早就向高粱下手了。如今有遇刺在前的叶红也没打算再出门的意思,所以就开始鼓捣这些高粱。

    高粱米饭其实味道还是不错的,只是在战国时期高粱米饭直接隔水来蒸减少了水和鼓之间的接触,从而使谷物比较硬。吃惯了倒也没什么,这对于叶红来讲,各种口感的调节还是很重要的。

    叶红把高粱米煮熟还特意参杂了一些其他种类的米。然后在发酵过程中放了几块糖煮过的软质木棒。用来吸取发酵过程中产生的不良杂质。增加风味,清香醇厚。

    酵母是精心挑选的。将它放在自己盘子的土炕上温度随着调节。发酵过程中,十几天到20天不等,要想全部发头恐怕至少到一月有余。再统一的环境下。剩下的就要交给时间。

    这几天叶红也没闲着。他在找茶叶。茶叶不是他发现的,但是。茶叶居然出现在自家的餐桌上。无论是口味苦的口感还是哪肥厚的叶片。以后当作小菜在嘴里咀嚼着。配着那双酒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儿。可就是这味道。蒋叶红的馋虫引出来了,你们也红怎么脚着都感觉像要吃茶叶蛋。这种在后世。街边随处可见的东西,这几日却偏偏出现在来月红的梦里。天天都梦到了圆圆的茶叶蛋,有一天晚上还不知不觉的有了自己的小新娘。引来了荷接连几日都给了叶红的顶礼加了些带皮的羊肉。还特意煮的轻一点。小姨好好摸摸牙口儿。反正这几日等着高粱酒的发酵,还需要时日,所以干脆也红就来出现找这种茶叶。这种茶叶在先的时候查了很大味儿也很大,所以能够当菜吃。也红不想要那么大的差异大,所以。几天睡瓦盆的。票票。交税款盆放在火炭上。轻轻的翻炒的这一大盆的茶树属于新鲜的茶树树叶。在炒制差不多之后再把他们。和自己配置的长生不老的药没。一起煮,煮完之后敲开小凤放在猪骨的水里轻轻地跑。第二天一大早和壁虎为何推行之后才发现自己那木质的自己和他木质的枕头,长条枕头上已经布满了厚厚的一层口水。正散发出浓烈的味道。奇怪地瞪着自己那俊俏的小麻将隐着眼红扑哧一笑,便匆匆跑去检查去了。解馋去了。

    那个时代一天要吃两餐的。第一餐的时候,老夫人和荷第一次看到了这黑乎乎的鸡蛋。去掉蛋壳的鸡蛋被抛在混浊的水里。让老妇人直皱眉头,迟迟不敢伸手去拿和终于知道这几天为什么夫君总是在夜里流口水了,原来不是垂涎谁家的小娘子的美色,而是想要吃这种黑乎乎的。既然是夫君。想要吃的东西喝自然是要长。既然是夫君小吃的东西和自然而然地是要尝一尝的。虽然有些不奇怪,但还是伸出芊芊玉手拿了一个黑乎乎的小蛋。这但在和嫩白的如春笋般的小手中显得有些灵气。和轻轻的放到嘴边张开了小嘴儿用前牙尖轻轻地刻下了一丁点。到自己的口中。然后用两个小钱儿轻轻的闭嘴,咀嚼着。舌头似有似无的接触。饮食也秘密,慢慢的越来越亮越来越亮。之后既然。开心的。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起来。尤其是吃到鸡蛋黄的时候特使。有些惊喜地急切地说:“娘,可好吃了。快尝尝。”老妇人面带犹豫,不过还是接过来一个,小口地品尝着。叶红此时已经下肚三个了。

    不能再吃了,叶红觉着自己还是不能吃太多,不然一会打嗝都是鸡蛋味的。东西虽然很好吃,但是无论怎么出来的都是令人不愉快的。

    拿了几个茶叶蛋,带上族叔要用的药材,叶红带着侍卫去了族叔家。侍卫是早就有的,刚开始弄药材的时候韩王就给拨派了。叶红现在出门也格外加着小心。

    族叔家出来,叶红面露喜色,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只是族叔给了一只金鸡,这种鸡在后世也是千金难求。不仅肉质细腻,味道鲜美。而且还有众多的好处。真是谁用谁知道啊。

    由此佳肴再配高粱酒,美啊,叶红往回走的路上心里可是美坏了,居然亲手拿着这只十几斤的大公鸡,引来路人纷纷侧目。不少围观的人还发出了讥笑。一只鸡就乐成了这样,真是没见过世面。金鸡在现在还是野生的,漫山遍野,也就是叶红拿它当宝。

    人群中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女子也驻足观看,一脸的与人无害。看到叶红走过,急忙对旁边的人说到:“这个人我认识。当初跟我一起进入的洛阳街坊的官署。他是库管,我是洗衣杂工。那时他还是个山民哪。不想来韩国就吃了软饭了。啊哈哈。”周围人一阵嘲笑。五短笑的犹如盛开的菊花。

    叶红浑然不知,只等着享用这美味的金鸡。

    回家已经有了一阵子了,叶红看到了自己的胖厨师。这个厨师典型的陕西人,嗓门大得很,人可是地道的老实人。这个时候大嗓门伴着哭腔正跟叶红说着呢:“这个,额真的不会做啊。都是金贵玩意,不敢乱作。”

    叶红奇道:“有什不会做地?杀啦、腿毛、开膛、炖,齐活嘛。”

    “哎呀,可不是嫩说的那么简单呢。咱家没有做金鸡的鼎呢。”胖厨道。

    “有啥呢,用做羊的鼎呢。”叶红学他。

    “那哪能成呢,怀了味道可咋整。”胖厨急了。

    “咦,那咋能怀了味道呢。”“那咋不能怀了味道呢。”.......

    最后的办法是拿出个新鼎,从此只用这个鼎做金鸡,别的不用。

    临了胖厨还一边往回走,一边嘟囔着:“额不是说鼎的事情,额是说额没有做过,额不会做的事情。咱家不能越制啊。公子说的做法真的摸做过。”

    叶红嬉笑着望着胖厨的背影大声说到:“不要忘记往里面放蘑菇呢。”说完自己都笑了。胖厨晕:“蘑菇,啥是蘑菇嘛?”

    真是鲜美啊,关键叶红吃了金鸡以后居然到了晚间作用更大,深得其妙的叶红整个人都精神焕发。真是个好东西啊。听说大王和大臣们都是不开膛直接煮的,吃得就是全身全影,绝不浪费。叶红没有哪个爱好,对于入锅的东西一定要洗干净,尤其是肉食,必须开膛清洗。为这事还和胖厨好顿讨论。最后给胖厨增加了胖胖的女帮厨,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发酵酒的出酒量不大,而且不是一下子就出来的,它总是出来一些,混合着还没有发酵完全的其他高粱。心急的叶红已经开始用麦管伸到坛子里,品尝高粱酒的香醇。相应的小菜也让叶红弄出来不少。冬天也如期而至。

    黄河以北比较寒冷,降雪量也大,黄河以南相对较为温暖,降雪量不大,金鸡是一种陆地生的野生动物,动物的也有选择栖息地的本能,所以这种能够短暂滑行的野生金鸡在黄河以南有着大量的栖息地。这些栖息地大部分位于世家的管辖范围内。寻常百姓偶能捕获,也因为价格比较高而舍不得吃,往往贴补了家用。

    这日叶红刚回到家门口,就见家门口有个邋遢的汉子,居然在卖金鸡。这种让叶红难以忘怀的味道和功用使得这个邋遢的汉子得到了解脱。胖厨最近干活格外起劲,胖厨娘也是满面春光。叶红经常笑骂他们为“胖狗男女”,胖厨咧着大嘴笑的可猥琐了。

    金鸡眼看着就炖好了,叶红在暖房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出酒最多的坛子。乐呵呵地抱到吃饭的屋子。就等金鸡上桌了。荷也面带桃花地等待着。老妇人是过来人,自是不理他们年轻人,自顾自地坐在一旁,摆弄着几个装着酱料的逗。年轻人只贪图享乐,赶紧生个孩子才是正事。就知道玩。哎,我这操心的命啊。

    自从上次吃有香料的羊肉那次之后,只要没有外人一家人就挤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但也显得亲热。偶尔老夫人也会给他们两个创造些空间。让他们享受下二人世界。今天由于有了一只平时吃不到的金鸡,所以叶红特意将老夫人请来,一起享用。

    金鸡没等来,等来了管家。管家倒是经过见过,直接对叶红说到:“公子,胖厨和胖厨娘死了,街坊官署来了人说:他们中毒死的。毒物就是这只金鸡,金鸡有毒,两人吃的不多,不过还是双双殒命。”

    叶红愣了半晌问道:“是不是蘑菇有毒啊?”后世经常有人误食毒蘑菇而中毒身亡的。

    管家:“还没有到放入蘑菇的时候,两人估计是想尝尝熟了没有。结果,唉......

    叶红铁青着脸:“家中可曾仔细寻找是否还有有毒的东西。”

    管家:“官署的人跟着老奴仔细查找了,没有其他毒物,只在这只金鸡的内脏里发现了大量的毒物,应该是金鸡进食了毒物,又被炖到了汤里。这才药死了厨子。”

    “金鸡会那么傻么?”叶红眼睛开始充血了。

    “官署的人给我说,金鸡吃了这么多有毒的东西,自己不应该能活着进入咱们府邸,可能是临进府前被人硬灌进去的。所以进府还是活的。”这个时代大贵族都是吃活的动物,即使狩猎到了野物大多在野外直接吃掉。偶尔会带些肉类回来,毕竟整只带太沉,还不好经管。只有距离很近的情况下,才会整只带回。如果有条件还是会带回来活的。

    叶红去看了厨子,青黑色的脸配着大胖脸格外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