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婚约:倾情独宠甜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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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灵犬到来

    白谷又看了陈势男一眼,对着莫晓源说:“要是他以后都不还手,我对他们的事儿也没意见。但他只要敢动一次手对红莉,我不管红莉有没有错,就别怪我了!”

    显然是一个断句,不方便直接威胁,用了比较委婉的方式。

    但陈势男能听出来,就这口气,不是话说的有多大,而是语调上对红莉的责任感,他听的一清二楚,这个人和莫晓源一样,对待红莉就像对待自己的命一样重要。

    陈势男刚想说点儿什么,白谷却突然转了话题,他问莫晓源:“那条狗什么时候过来?”

    其实莫晓源并不是太清楚,狗的事情是陈势男与陈逸天谈的,陈势男最清楚。

    莫晓源只能给一个模糊的答案:“应该等一会儿就到了吧?”

    最后一个不确定的语气,他看向陈势男,征求答案。

    陈势男看了看表,很肯定的说:“马上就到,我们就在这等吧,他来了就直接过去,回医院也没什么用。我想起来了,我们是不是应该把红莉上午在医院做检查的血样拿出来,等狗来了好给它闻一下?”

    莫晓源说:“不用了,我们带了红莉的东西,少志,你都拿来了吧。”

    少志反手拍了拍自己的背包说:“都带着呢,放心。”

    陈势男说:“血迹的味道最重,还是回医院取血样最好。”

    莫晓源说:“我们带的就是红莉的血,之前采集好留着这种情况下用的,还有特地让红莉留下的其他气味信息,都装在瓶子里,这点你放心。”

    陈势男悠悠一句递给莫晓源:“怎么你都能为红莉想到这么多备用手段,却不能提前把那个变态给处决了?”

    莫晓源显然不知道怎么回答。

    没想到白谷竟然还来一句神补刀:“从这一点上说,我站队陈势男。要不是你优柔寡断,哪有今天红莉遭这么大罪?红利要是回不来,我为你是问。”

    莫晓源也是真后悔没能早点解决那个变态,巴不得被绑架的是自己。低着头一个劲儿认错:“是是是,我错了,我错了,红莉要是出什么事,我就陪她一起上路黄泉,我……我就错这一次,我再也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了。”

    陈势男也是被莫晓源对着白谷的态度惊得心里一个咯噔,暗自猜想,他们这些人之间的感情怎么会好到这种地步,明明就不是有血缘的一家人,怎么可能好到如同自己跟弟弟李承宇一般,说话做事毫无架子,只对自己人感兴趣。

    几个男人有一句没一句的半聊半说,心里都惦记着红莉,并没有什么心情说话。可是完全不说话更难受,而且场面也一度显得尴尬,剩下的时间只好没话找话。

    约摸半个小时,一辆贼拉高级的轿车停在他们身边的马路上。

    车上下来一个大气的男人,气度相似从前的陈势男,现在的陈势男,因为过度的牵挂红莉,已经失去了好几分的男人魅力,显得颓废,但还在硬撑。

    这让下车的男人有些意外,他印象里,陈势男从来没有这个样子过。

    随他下车的,还有一只狗。

    这狗样子像狼,但耳朵特别大,是昆明犬,狼血统。

    狗和主人的关系十分亲密,从这一人一狗下车、走上马路台阶、来到陈势男他们面前这几个短短的小动作,就能看出来,这狗也非同寻常,格外通人性。

    来者即是陈逸天,带着他那条嗅觉达到2000万分之一的灵犬。

    “你终于来了!我们一直在等你。”陈势男主动上前说了第一句话。

    陈逸天觉得很意外,他面前的陈势男毫无往日的锐利尖峰,好似平常人一样,挂念心极重。

    陈逸天非常好奇,问了句:“到底是谁,能让你陈势男为她牺牲这么多?”

    陈势男毫不犹豫回答道:“是我未婚妻,她叫宫红莉,你现在可以跟我来地方看看吗?我们已经找到了他带走我老婆的地方,但是我们追踪不了气味,如我之前所说,那个人用了什么方法掩盖了自己的味道,也掩盖了我老婆的气味。如果你的狗能分辨出他用了什么气味做掩盖,应该能沿着这个气味追踪。”

    陈逸天显得并不着急,看他露出一脸的自信,说道:“根本不需要分辨其他味道,无论用什么来掩盖本体的味道,本体气味都一定会有残留。你们只要给我确切的相关人员的气味线索就行。”

    陈势男看向莫晓源。

    莫晓源示意少志:“拿出来,两个人的都拿出来。”

    少志马上从背包里拿出来两个玻璃瓶,和一个拇指大点儿的小玻璃瓶。

    小玻璃瓶里装的是红色液体,想必这就是宫红莉提前抽取的留样血液。

    一个大玻璃瓶里装的是李尽学那个变态的破手套,之前见过,陈势男能认出来。

    但另一个大玻璃瓶里装的好像是一块布,嗯……一块抹布?

    不应该是红莉相关的物件吗?比如内衣,梳子或者牙刷。

    “那里边是什么?是谁的东西?”陈势男盯着那个玻璃瓶问。

    莫晓源解释说:“是红莉的气味收集,这块布料上有我们之前特地采集的红莉的味道,尽量保持采集时候的纯净,不被其他味道混杂。”

    陈势男问:“采集在一块儿布上?不应该直接取她的头发或者贴身衣物什么的最好吗?”

    莫晓源说:“不需要,汗液是血液之外最好的气味源,这块布上有红莉的汗液。”

    说完,莫晓源和少志一人拧开一个玻璃瓶,等着给狗闻。

    但这只狗纹丝不动,根本没有要闻一闻的意思。

    莫晓源半蹲在地上抬头看着陈逸天,似乎都不想问这一句:“怎么回事?”

    陈逸天之前只和陈势男电话沟通过,并不知道莫晓源也在这里,也不知道这件事跟莫晓源有关。如果知道,很可能他一定不会来这里帮忙,陈势男猜到这个结果,所以并没有告诉陈逸天莫晓源也在这里的事情。

    本来以为是和陈势男谈的生意,突然多出个莫晓源,跟自己又没有谈过价钱,陈逸天不会轻易帮忙。

    陈逸天不下令,他的狗就不动,似乎非常明白现在发生了什么。

    莫晓源皱了下眉头,转问陈势男:“你没告诉他?”

    陈势男有些局促:“啊……没有……。”

    陈逸天无所谓的说:“和我谈买卖的是陈势男,我过来是给他的面子,他要我帮的是他老婆,并不是帮你。”

    莫晓源不想耽误时间,所以难得不和陈逸天拌嘴,直截了当一句:“他老婆是我妹妹。”

    一句话仅仅7个字,表达透彻完整,陈逸天只寻思了1秒钟,就改了口气,可能是懒得跟莫晓源说话,直接对着身边守着的狗说:“去吧。”

    那只狗得了命令,才上来闻莫晓源给它的玻璃瓶口。

    狗狗只在玻璃瓶口停留了几秒钟,就转头到旁边少志的玻璃瓶子那里。

    狗狗嗅完了,自动离开瓶口,回到陈逸天身边,抬头看着他,那眼睛里的意思是:可以了,我都记住了。

    并且还抱着一种强大的自信,一只狗所表达出来的:绝对没有问题!

    陈势男紧跟着问了一句:“这里有红莉……就是我老婆提前存好的血液,你的狗要不要再闻一下?”

    陈逸天态度悠然的说:“没必要,只要刚刚那个瓶子里有她的气味就够了。地方在哪儿,我们马上过去吧,别耽误时间了。”

    陈逸天有着雷厉风行的商业作风,一秒钟时间都不喜欢耽误,他的每一秒钟都是钱!

    陈势男虽然心里还是想让狗闻一下红莉的血液,但他看到陈逸天已经不想再多废话,而且一股子信心十足的样子,不好打扰他的兴致,免得让人家以为自己怀疑对方的能力,陈逸天要是不高兴了,红莉可就没救了。

    陈势男只好假装开怀并相信的迈起大步,在前边领着陈逸天和他的狗一路来到嫌疑人真正带走红莉的位置。

    陈逸天看到这个地方,一皱眉毛,不解的言语了一句:“谁会这么傻,把接应车停在这种地方给自己找死路?”

    言外之意就是,能让这么一个笨蛋把你们的人给绑了,你们还怎么查也查不出来,简直笨到姥姥家了!

    陈势男和莫晓源知道现在不是和他打口仗的时候,谁都没做声。

    陈势男着急的问:“怎么样,你的狗能闻出来红莉的味道吗?”

    陈逸天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清闲的看着自家狗在一两米的范围内转着圈儿的闻嗅。

    但他那个轻松的神情更多来自于对自家狗子能力的肯定。

    “如果不行的话,还是让……。”陈势男没得到陈逸天的回答,很是心急。

    “不必了。”陈逸天看着自己的狗子说:“它已经找到了。”

    陈势男和莫晓源都不理解,怎么那只狗就找到了?狗一般找到目标物的时候,都会有吠叫、兴奋等一系列动作表示。

    但陈逸天这条狗,现在只是自然的站在地上没动,没有吠叫,看起来也并不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