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勾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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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聪明的人(3)

    骄烈的太阳挂在天上,慢慢的往西走着,在它能照到的地方,一些不怎么美好的事情正发生着。

    三层小楼的屋顶,一个人趴在那里,脖颈处汩汩冒着血泡,从指缝间溢出,将身下区域涂成红色,即便他的手很大,也阻拦不住。

    一把狙击枪静静躺在不远处,上面余温尚存,散落在周边的弹壳就更热一些,血浸上去,还能听到细微的声音……这一切都能说明,事情刚刚发生不久。

    镜头再移,棕色皮肤的小个子站在楼沿,倒提着一截铁器,大约两尺多长,神似细长的子弹,只是尺许长的“弹头”呈三棱状,连同浑圆的棍体漆黑如墨,一点光泽也无。

    向不远处望了一眼,小个子纵身一跃,消失在楼边。

    他的目标所在,故事还在继续,吓破胆的郑国海本已丧失分析能力,行动几乎被入耳的话语所控,可就因为一句话,他回魂了。

    带上所有……东西?

    就如同他一直很肯定的,他是一个聪明人,瞬间就明白了他们要的是什么……假如他们一开始就打着这样的主意,那么一切还可信吗?

    这样的情况下,容不得他多想,本着不惮于最大恶意揣测他人的心思,他快速地扑趴在地,爬到床下拽出一只行李箱,手忙脚乱的打开,翻出一件衣服,抓着爬起来往外跑。

    他看上去还像刚刚一样惊慌,方向不辨,竟向窗口跑了两步,才发现不对而折向,又因为动作太急,一跤摔趴下去,好巧不巧的砸上了第一具尸体,手中的衣服则甩了出去。

    摔的很真,胸肋很疼,可那具尸体给他的感觉,却让他觉得很值,稍稍抬头,就见自称朋友的吉姆莱恩捡起了他的衣服,上下摸索着……果然是这样!

    确定之后,他并不意外,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本就没有朋友,没有可靠之人,大家都是为了自身利益抛弃一切的蝇营狗苟之徒,比的从来都是手段高低,不是礼义廉耻。

    在这方面,他不会比他们差了分毫,所以还有什么好怕?

    滚到一边,他抖颤着身子抬起手,指向尸体,“快快快打他!他、他还没死。”

    “尸体”冲他翻个白眼,压在身下的手伸出来,在脸上抹了一把,往地毯上抹擦两下,用汉语和他打招呼,“不好意思,让你发现了。”

    郑国海看看他,又看看其余两具慢慢站起、清理着身上秽物的“尸体”,目光最后落到吉姆莱恩身上,愣愣地问,“怎么回事?”

    “哦,我的朋友,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无伤大雅,不必介意。”吉姆莱恩微笑着晃晃手里的衣服,“我们还是先研究一下这件衣服的特别之处,好不好?”

    郑国海慢慢爬起来,在身上拍打两下,淡淡地回他,“那就是一件衣服而已,除了贵些,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如果有,也要问你们……那是贵国衣匠缝制的。”

    他的神态语气都不讨喜,吉姆莱恩皱皱眉头,“我的朋友,你这样让我很为难。”

    “这也是我想说的。”郑国海全然没了畏缩胆怯的样子,对上他们,他是有底气和自信的,“我带了最大的诚意过来,你们却给我看精彩的演出,不得不说,这很让人失望。”

    吉姆莱恩掂掂衣服,难以判断他话的真假,不由向艾连莎看去,却见她轻轻摇头,就知道他们的心思被窥破了,这件衣服没有了任何意义。

    将他们的无声交流看在眼里,郑国海越发的得意,“我的每一寸皮肤,都被她摸过舔过,其它地方,肯定也是不会放过的,若真有东西藏在这间屋子里,哪还有这出好戏可看。”

    他拿衣服时,艾连莎已经觉得不对,正如他所说,作为一个王牌特工,连他的身体都摸的一清二楚,更何况是那些衣物用品,可那种情况下,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他身上,即便她想提醒,也没有人会留意,若直接叫破,和现在也没有区别,要怪就怪吉姆莱恩太自信了,觉得这个局天衣无缝,他肯定入彀,结果……唉,“你怎么识破的?”

    “我没有看破,只是太在意那件东西,你们一提,我就清醒了。”郑国海笑笑,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很多人都是这样,平时迷迷糊糊浑浑噩噩,可一旦利益相关,就变得清醒无比,更何况这种攸关未来生死的东西,“若东西被你们骗走了,我就是还能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聪明人说的话,让人无话可说。若不是清楚他认死了这点,也就不用演这样的戏,而是上其他手段了。

    “他真有那么硬的骨头?”一具“尸体”开口问。

    他身边的“尸体”回他,“换了是你,反正怎样都是死,你会便宜别人吗?”

    “思想上肯定不会,可身体能不能挨得住,又有没有勇气去死……不试试怎么知道呢?”那具“尸体”跃跃欲试。

    郑国海看他们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和你同样的出身,只是早来了几年,和他们处的更好一些而已。”一具“尸体”回望着他,“所以我们对你这类人更加了解……烈士英雄从来不是你这种人能当的。”

    “你可以试试。”郑国海赌他们不敢试,别说他们只是供驱使的走狗,没有决定权,就算是有,他们也不能保证承担“试试”的后果。

    “不要这样,大家都是朋友。”吉姆莱恩插口,计划虽然失败,可为了利益,该得到的东西还是能得到,若用了其它方式硬抢,也许就真的得不到了,哪怕对方是个软骨头,也是不能去试的,毕竟那东西非同一般,错几个关键数字,都可能拿钱拿命去填,这是不能承受的损失,“艾连莎,叫人收拾一下,带我们尊贵的客人去更好的寓所休息,一定要好好地照顾他……艾连莎?”

    艾连莎没有反应,他好奇的看过去,就见她一直盯着躺在窗边的人看,“凯尔,戏落幕了,快点起来,别让客人笑话。”

    地上的人不动,艾连莎却一退数步,倒跌在床,伸手向枕下抓去,“他真的死了!”

    “什么?!”

    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反应都不慢,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不在计划之内的意外出现了!

    “不聊了?”

    淡漠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几乎是下意识的,所有人的手都摸向随身的武器。

    就在他们动作的时候,一道身影急闪而入,离门最近的人还来不及反应,一截乌刃穿胸透心而出,又快速地抽去,一道血箭冲上屋顶的时候,他身边的人也被那截乌刃穿透了脖颈,自左而右!

    不过一秒钟,两个装尸体的,就变成了真的尸体。

    啪!

    嗵!

    两声连响,前者是两把枪被击落在地,后者是尸体倒地的声音,因为枪的主人动作慢了一些,还没扣下扳机,不是被穿心,就是被破喉。

    砰!砰!

    终于有人开了枪,却只打中淡淡影子,跟着也步了同伴的后尘。

    “你是什么人?一切好商量!”吉姆莱恩一边开枪,一边争取着生存的机会,他坚信没有什么不能谈的。

    回答他的,是横抛过来的尸体,将他砸倒,等他爬起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艾连莎握枪的胳膊被扭断,跟着一截乌刃从她心口穿入,哪怕有高耸的肉团挡着,还是噗地一声透穿而过。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更是个优秀的特工,最快做出正确的应对,也选了最佳的射击位置,可惜的是,对手没给她机会,也没当她是个女人。

    “哦!不!”吉姆莱恩吓到了,拼命地向那棕色皮肤的恶魔倾泻着子弹,可直到弹夹空了,也没见到他倒下去,然后……胸前一凉,他被钉在了墙上,低头看了一眼,那辨识不出的武器上,全是他们的血,“不该是这个样子……”

    噗!

    乌刃抽出,血溅三尺!

    “你……你不要过来!”郑国海往后退着,现如今就剩他一个活人了,他想不怕都做不到。

    棕色皮肤的小个子,倒提着乌刃慢慢走过去,看着他一步一步退到墙边,退无可退。

    “你很不对……你的肤色不该是这样的……你……”郑国海还是聪明的,从他眼睛里看出了许多,只是这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微凉的利刃穿进了他的心口,“你来这里……是你爱国……她、她爱过你么?”人之将死,心头通明,突然就把一切想通了……那个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国度,是真的派人来了。

    “我和你一样,都收了钱的。”

    手缓缓前推!

    噗!

    哧!

    利刃一点一点的从郑国海后背透出,他知道自己要死了,却仍做着最后的挣扎,“我有……许多钱……都、都给你……你放我……”

    他说不下去了,因为对方摇头。

    “你想杀谁?”

    放过不可以,但买卖可以谈。

    我想杀谁?

    郑国海想着这个问题,可直到眼睛完全灰暗,声息全无,也没有给出一个答案。

    “亏了一笔。”乌刃缓缓抽出,小个子又看他一眼,“真是个可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