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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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勇的往事

    回到各自的房间后,公孙宇开始研究伏羲那一指传授给自己的知识。

    八卦,易也。

    上日下月是为易。

    变化是为易。

    日月即阴阳,阴阳即天地。

    所以,八卦中包含了天地间所有的变化,这也是为什么伏羲说这非他一人之力能穷尽的原因了。

    后世有观点说《周易》就是《易经》,但实际上《易经》有三易。分别是以艮卦为首的《连山易》;以坤为首卦的《归藏易》;以乾卦为首的《周易》。

    既然伏羲所修乃是艮卦为首的《连山易》,那自己不如就在《归藏易》和《周易》之间选一个作为主修。

    如果选择周易,路应该很好走。公孙宇既然喜欢那些奇闻异事的古籍那《易经》这本阐述天地世间关于万象变化的古老经典自然不会错过。

    但有得必有失,如果选择周易,走的路终究是别人的。正如伏羲所言,学他者生,似他者死。

    这样一来自己能选择的只有以坤卦为首的《归藏易》了。

    看似八卦没卦皆可为首,但实际上真正创出的易只有三本。虽然《连山易》失传了但至少证明以坤卦为首是一条可行的路子。

    想到这里公孙宇不禁一笑,《归藏易》相传出自黄帝之手,自己来到历史之中,如果由自己创出那黄帝该怎么办?不过人家应该也不差这一项功绩。

    想着想着,公孙宇就睡了过去。

    次日,公孙宇大清早就醒了过来,洗漱一番后来到叶蓁蓁的门前。

    “砰砰砰”

    “起床了!跟我去找少典修炼!”

    敲了许久门,屋内才传来叶蓁蓁懒洋洋的声音。

    “哎呀别敲了,我马上就起来……”

    “啪叽。”

    打开了门,看着睡眼惺忪的叶蓁蓁公孙宇不禁失笑道:“赶紧去洗漱。”

    虽然屋子是勇的,但其实他很少回来住。

    公孙宇也曾问过,勇只是憨

    厚的笑了笑,让公孙宇他们好好住着就行了不用管他。

    后来少典告诉他,其实曾经勇有个妻子夕,勇有次捕猎,猎杀了一只浑身雪白的狐狸。回来后因为夕体质不适合修炼,身子一直很虚弱。恰好那时又是冬天,勇就将狐皮做成了裘衣,给夕抵御寒冬。

    谁知道那只狐狸是来自狐族祖地青丘之国?

    青丘狐最是护短,得知子民被杀后立即让一头三尾妖狐出来调查。妖狐发现夕披着的狐裘,趁狩猎队出去狩猎时将夕杀死,勇和夕的石屋被夷为平地。那时少典恰好不在部落,若非勇等人及时回来或许有熊部落都将被屠灭。

    部落内的老弱见妖狐到来,趁妖狐在折磨夕时冒着危险前去丛林寻找勇。而当勇回来时正看到妖狐将夕吞入腹中。

    勇带着狩猎队的人与妖狐死战,最终在付出惨重代价后将妖狐打退。

    连死了只尚未成妖的子民青丘国都会派人调查报复,更何况三尾被打成重伤?自然是不会善罢甘休。

    一日后大军压境,数千只体型各异的狐狸将有熊部落围了起来。或许其他各族不会为了一些小事得罪人族,但在青丘狐看来人族不过侥幸出了个伏羲,自家九尾老祖就未必不是伏羲的对手,借此机会也可树立青丘狐族的威严,想来伏羲也不会为了个人间部落和青丘国大举开战。

    事实上伏羲对人族部落向来是放养的。他觉得人族当自强,如果都生存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人族必会逐渐没落。所以一般的争斗,哪怕部落被灭伏羲也不会参与。

    但青丘之国已经远远不是人间部落能够对抗的。

    哪怕整个人间部落联合,青丘国也只需要拿出一些底蕴就可轻松灭杀。

    所以伏羲怎么可能坐视?如果这样伏羲都没反应,那在外族看来就是人族软弱可欺的表现。

    如果不是少典就定居有熊部落并且及时赶回来通知了伏羲,伏羲也只能帮有熊部落复仇。

    但没有如果。

    谁能想到青丘之国和人族神庭开战的起因只是一只灵智未启的小狐狸?

    得伏羲之允,少典布八卦阵,围剿有熊部落的众妖皆伏诛。

    得到消息的天界青丘国大怒,三位九尾老祖与数十的八尾妖狐上人族神庭,伏羲演化八卦世界困住三位九尾狐,剩余的八尾狐被神将祝融一把火烧成了灰烬。

    自此,青丘之国没落。

    有熊部落中,勇在他和夕曾经居住的地方又建了一所屋子,与曾经那座一模一样。

    唯一不一样的,是石屋中再也没有每天等他回家的夕了。

    勇再也没有娶妻,连石屋都空着,每天晚上都在部落的修炼场所苦练,累了就躺在那里,看空中的满天星辰。

    因为少典说过,去世的族人会化作天上的星辰守护着大家。

    夕,你看得到吗?

    ……………………

    当公孙宇听少典说这件事时,他怎么也想不到勇这个大大咧咧的汉子还有这么一份过往。

    不过他并没有跟勇提这件事。

    有些事哪怕别人是好心想劝慰,可也只会徒增伤痛罢了。

    叶蓁蓁看着部落中的人,总有些害怕。公孙宇看到叶蓁蓁怯怯的样子,主动牵住了她的手。

    “别担心,大家都是很好的人,以后慢慢习惯了就好。如果回不去了,这里就是我们第二个家,不用那么害怕的。”

    “娃子,在咱们部落住的还习惯吗?”

    说话的是第一天来到这里时和他们说话的大婶。

    那时候,公孙宇和叶蓁蓁穿着二十一世纪的服装,和这古朴原始的部落格格不入,而此时他们也已经换成了由兽皮麻衣组成的衣服。

    大婶叫芒,男人去外面打猎时牺牲了,也没有再嫁人。靠帮部落里的人缝缝补补做做家务,愣是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了。当然这也和部落族人们看他们孤儿寡母,时常救济他们。尤其是狩猎队的汉子,只要有余粮都会都会接济牺牲族人的家人。这个时代的人族,能够活着就不错了,哪有后世那么多勾心斗角?若非出了个伏羲在天界撑着,其他不论先天后天种族都不敢对人族太放肆,人族的处境还会艰难许多。

    “婶,我们住的很习惯。现在我先带她去见义父,回头再跟婶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