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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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港岛公子

    这对心高气傲的宋桐琴来说,丢脸比杀了她还难受。

    偏偏这脸还丢大发了。

    这都是这乡巴佬造成的。

    她怒火中烧,行动快于理智地冲了出去,抓着童秀的肩膀,一把朝着她脸上扇了过去:“你这个勾.引和平哥哥的丑八怪,乡巴佬,我一定要让你知道觊觎自己不该觊觎的东西的下场。”

    一巴掌快到童秀脸上时。

    一只大手抓住了她的手掌。

    季和平冷冷地道:“滚,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宋桐琴被季和平的目光吓到了。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才对着季和平道:“和平哥哥,我是桐琴,宋桐琴,从小跟着你的桐琴妹妹啊。”

    她呜呜地哭出了声。

    季和平素来是个强硬的性格,唯有在家人和秀姑娘面前会收敛一些。面前这人一而再再而三触到了他的逆鳞,他也不再遮掩本性,毫不留情地将她甩开,声音冰冷。

    “无论你是谁,我都不想再见到你。”

    宋桐琴瘫坐在地上,脸上如被人扇过了巴掌,火辣辣的疼,难以置信这结果。

    季和平继续道:“秀姑娘是我的对象,明天就要和我一起去见父母了,是我们季家的儿媳妇。我不管你是谁的妹妹,只要你再敢对她无礼,我就让你学会怎么尊重人。”

    宋桐琴瞪大了眼。

    见家长。

    那乡巴佬居然和和平哥哥走到了这一步。

    她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她的身份。她和和平哥哥都是大院子弟,门当户对。而童秀只是一个乡巴佬。但如果童秀见了季家父母,得了他们的认可,这一层优势也彻底没有了。

    怎么会这样呢……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的呢。

    宋涛叹了口气,将宋桐琴扶起来,准备带着宋桐琴回家了。以季和平的脾气,这已经是留手了,季和平还是看了他的面子的……

    他看了眼宋桐琴,头大如牛。

    只是,这丫头痴心的很,也不知道今天的冲击能不能让她清醒过来。

    也许是受到的冲击过大,也许是丢尽了脸,抬不起头,也许是仍不肯接受事实,宋桐琴没做任何挣扎,任由着宋涛把她拖走了。

    两人走了。

    童秀这才似笑非笑看了眼季和平,语带戏谑:“一个大院里长大,青梅竹马,从十六岁当兵开始等着,真是妾意深如海,季大首长艳福不浅呢。”

    季和平天灵盖上窜过一股寒意,浑身一个激灵,打了个哆嗦。

    他哭丧着脸,为自己叫屈:“秀姑娘,这可真是无妄之灾啊。我在大院里根本没见过这个人几次,我都不认识她的。”

    “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

    “冤死我了。”

    童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德性。”

    见警报解除,季和平又得意起来,腆着脸,凑了上去,认真地嘬了一口童秀的脸颊:“秀姑娘,你刚才是不是吃醋了?是吃我的醋了吧是吧,一定是吧。”

    童秀哪儿肯承认,哼了一声,扭头就走。

    季和平追了上去,笑嘻嘻地道:“秀姑娘,我今天真的太高兴了。”

    “秀姑娘,你居然为我吃醋了。”

    “我太开心了。”

    童秀恼羞成怒,眯起眼,一把揪住季和平的胳膊:“你再说一次?”

    季和平捂着手臂,哎哟哎哟地叫了起来:“我的手臂,哎哟,好像之前的任务里,我的手臂受了伤。现在旧伤复发了。好疼啊。”

    “秀姑娘,要一个亲亲才能好。”

    “去你的。”童秀没好气地推了一把季和平,“明天什么时候去你家?”

    提起这事,季和平也不再嬉皮笑脸。

    他握紧童秀的手:“明天早晨九点,我过来接你。”

    童秀嗯了一声:“那我要准备些什么……”

    “你什么都不用。”季和平郑重而认真地道,“明天你跟着我就好。你放心,在我家里,我不会让任何人难为你,也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的。”

    虽然人人都说高门的婆媳矛盾,小媳妇受欺负是无可避免的,但季和平却不认同这些观点。

    他认为这些都是作为丈夫的过错。

    既然是真心想要和喜欢的人组建家庭,维护自己喜欢的人,替自己喜欢的人摆平家庭里的为难都是一个男人必须做的事情。

    他娶秀姑娘回家是为了宠着,可不是为了受委屈的。

    童秀望着他的眼睛,又想起当初那个一确定关系,就傻乎乎的把工资和钥匙全部上交的傻子。对于他的心意,她从来都没怀疑过。

    只要有他在,季家纵然是龙潭虎穴又如何,她甘愿去闯上一闯。

    ·

    第二天早上八点半。

    童秀提前准备好了。

    为了今天的见面,她特地换了一件红白千鸟格的及膝长呢子大衣,里面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头发高高竖起,额前留下一两撇刘海修饰脸型。

    尽管季和平说不管特意打扮,让她和平时一样放轻松就好。出于见长辈的礼貌,童秀还是换了一身低调乖巧的打扮。

    她人生得漂亮,尽管已可以低调了,容貌仍显得十分耀眼。

    路过的人都纷纷看着她。

    回头率十足。

    童秀出来得早了一些,季和平还没有到。她便等在了京城饭店的大厅里。

    由于她生得漂亮,来来往往的人都在扭头看她,是十足的目光中心。童秀一向习惯了这种目光,也不甚在意。

    八十年代风气守旧,人还是非常淳朴

    的。至少童秀到现在还没被人当面搭讪过。

    但今天却出了一个意外。

    “靓女,看你长得这么漂亮,有兴趣交一个朋友吗?”

    童秀惊讶地抬头一看。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容貌不甚出众,但有一种居高临下,颐指气使的气势,看得出地位或者说家世应该不错。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打扮。

    银灰色的商业西装,打着红粉色的领结,里面是一件暗金色格纹衬衫,袖扣是一颗不小的钻石,在周围一众男士们身上一水的简单而朴素的灰色夹克,蓝色工装服中如鹤立鸡群。

    再结合他的口音,童秀一眼就断定了。

    这是一个港岛人。

    ——内容来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