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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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撞衫?

    童秀回到寝室,室友张静也没问她去哪儿了。今天有京城的教育部部长亲自给童秀撑腰,小姑娘也隐隐约约明白了童秀的身份特殊。

    她指着床上的一盒磁带道:“刚才顾靖安来过一趟找你,你不在这里。他把这个磁带留下来了,让我转交给你。”

    童秀拆开了磁带包装。

    磁带的包装上写着“全美帝总统最杰出的一百场演讲”。这玩意在后世可能比较常见,但80年代初期的华国,绝对算得上难得的好东西了。

    尤其在全国英语竞赛半决赛的口语竞赛采取自由演讲的形式,决赛很可能也沿袭这种模式的情况下,一场场可供学习的好的演讲音频就非常珍贵了。

    张静看了眼磁带包装,也哇了一声:“这可真是个好东西。我的英语口语演讲就不好。上次半决赛的时候表现得不好,差一点就被刷下去了。”

    “也不知道顾靖安在哪里找的,我也想买一盒。”

    “现在时间挺紧的,买可能来不及了。”童秀见状笑道:“反正我们比赛时间也不一定在一起,到时候我不用的时候借给你听好了。大家都是一个省的,成绩好也是安省的荣誉。”

    张静迟疑道:“这合适吗?”

    童秀笑道:“拿着吧,没事的。”

    张静还是想在决赛上拿到好成绩的。尽管有些不好意思,她也答应了下来。当然,她也没白占童秀的便宜,拿出了好一沓的英语原文书籍:“借给你看。”

    这年头纯原版的英语原文书籍也是稀罕货,这群参赛的学生里估计没多少人有机会看。要是她自己瞒住,童秀根本不会发现。

    她肯拿出来,说明她心性好。

    童秀对她印象更好了一些,也没推辞,道了声谢,接过了一沓英语原文书,选了一本自己没看过的,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第二天的初赛没轮到安省。

    安省一群人放了假。

    有些学生选择在饭店房间里埋头复习,巩固知识,而更多的学生开始蠢蠢欲动。京城啊,他们中的许多学生一辈子都没出过省城。

    能到京城来比赛简直让他们亲戚朋友都羡慕坏了。

    十五六岁的学生们在房间里呆不住。老师索性也没阻拦,只是让他们注意安全,下午一定要记得回来。

    张静一听见这消息就乐疯了:“童秀,我们一起去逛街吧。”

    经过一天的相处,张静和童秀也算是混熟了。此刻,自来熟的张静想出门就想拖着童秀一起去逛街。一个人逛陌生的京城,她有点不敢。

    有童秀在就好了。

    童秀无奈地问道:“你想去哪儿逛?”

    张静小声道:“我想去京城的友谊商店和国营百货商店去逛一下。安省的东西没有这里多,我想带一点

    京城的特产回去给家里人。”

    连目的地都选好了,这是早有准备啊。

    童秀听了一天磁带,头晕眼花,也准备出门转转,听张静这么说就来了兴趣。京城的友谊商店和国营百货商店啊,这可都是八十年代卖好东西的地方。

    季和平的生日快到了。

    她要不趁机给他把礼物准备了。

    京城饭店和友谊商店和国营百货商店距离不远,张静和童秀走了没多远就到了。两人先去了友谊商店,里头的好东西是真的不少,可惜必须用外汇券购买。

    童秀手头的钱不少,可外汇券还真缺。虽然有门路可以弄到,但毕竟麻烦。

    更何况还有张静呢。

    在路上,童秀已经弄清楚了张静的身份。张静家境不错,父母都是安省政府机关的官员,一个是厅长一个是处长,所以她还不算差钱。

    但京城和安省隔得老远。张静现在可没门路弄到外汇券。

    两人便离开了友谊商店,去了国营百货商店。国营百货商店是目前京城最老牌的百货商店,里面卖的东西包罗万象,质量价格都算不错。

    尽管后来个体户如雨后春笋冒出来,这里的地位也未被撼动。

    进了国营百货商店,童秀一眼就看到了男表的橱窗柜,里头有几款男表非常的漂亮。而张静也在旁边的女表柜台上挑选着女表。

    男表橱柜里,童秀看中了一款表,表盘约莫一个手腕宽,表带是金属带收缩的,银光闪闪,看着十分漂亮。表盘底色是纯净的蓝宝石,如一片幽深的海,指针上镶着一大一小两颗小钻石,熠熠生彩。

    表盘上没有多余的花纹,造型干净,却又透出奢华,非常适合送给二十五六岁的季和平。

    童秀看了眼价格,八百五十块钱。

    旁边忽然传来张静急怒的声音:“这个手表是我先看中的。”

    一个清凌凌的女声不屑地道:“你说是你先看上的就是你先看上的了?明明是我先看中的。我还就要这一款表了,售货员,我要结账。”

    张静气得直跺脚:“你简直胡搅蛮缠!”

    童秀皱眉,扭头看向说话的女人。

    来人有两个,一个穿着米白色呢子大衣,戴着毛线帽,穿着黑色小牛津皮鞋,打扮十分洋气,小腹微微凸起,看起来像是怀了孕。

    童秀认出了这人。

    季彤彤。

    那个在安省电视台来采访她时,瞧不起她,认为她是个乡巴佬的记者实习生。

    她什么时候来京城了?

    另一个女孩看起来和季彤彤同龄,烫着时髦的微卷发,还化了一点淡妆,五分的颜色有了七分,这打扮在风气保守的八十年代已经非常张扬了。

    更重要的是,她穿着一件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白色羽绒服。

    童秀有些无语。

    她身上这件是季和平从沿海带过来的,花了六百多块钱。她这次来见季和平,特地穿上的。没想到居然还能碰上撞衫的。

    对面的女孩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你的羽绒服?”

    宋桐琴盯着童秀的羽绒服,咬着唇,有些不甘心。虽然不情愿承认,但同样的衣服,对面的丫头穿着比她好看十倍,亭亭玉立,容貌靓丽,像朵盛开的百合花。

    她的羽绒服是托了人在申城买的,连衣服带运费和帮忙的红包,花了快八百块钱。为了这笔钱,她差点没被家里骂死。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衣服居然还能撞到同款。

    对方还比她好看这么多!

    ——内容来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