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之农家好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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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手撕鸡

    人群里发出嗤笑声。

    最初的震撼劲缓过来,年轻人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他脸涨得通红:“我、我、我……”

    为了面子,他该犟着说妹儿瓜子不好吃。但他说不出口。

    秦东方笑着给他解围:“除了瓜子花生,我们家的西瓜和哈密瓜也挺甜的。这么热的天赶路,肯定都累了吧,买个瓜吃缓缓。”

    头一个尝鲜买花生的小伙蠢蠢欲动,吆喝道:“对,你们家的瓜确实甜,以前老板给我挑的几个瓜都又沙又甜。”

    其他人纷纷附和。

    “我买过的几个瓜铺里,只有这家的瓜是最新鲜的。”

    “老板,花生买一送一,西瓜哈密瓜打折不?”

    “这秋老虎厉害得很,不吃个瓜还真扛不住啊。”

    ……

    小年轻不再被人当成猴子看,如卸下了一个大担子。

    年轻人叫赵江,是刚毕业的文学系大学生,被分配到金华县的一个本地报社工作。这次特地坐火车去单位报道的。

    他家境不错,父母都是国家干部,每个月工资津贴不菲。他打小吃过不少好东西,口味刁得很。他又考上京市的大学,虽然学校不大好,也算镀了一层金,性格里就有几分目中无人。

    想起自己说这家瓜子摊的东西铁定不好吃的话,他臊红着脸。

    “再给我来两斤瓜子和花生吧。我带回家给爸妈吃。”

    秦东方笑呵呵称了一斤瓜子两斤花生给他:“行,拿好了。”

    赵江接过瓜子,扭捏半晌,“……你们家的瓜子还是挺好吃的。”然后跟屁.股后头有火追似的一溜烟窜走了。

    秦东方失笑。

    有人带头尝鲜,又有赵江的现场演绎,新产品花生开了张后,卖得容易多了。买一送一的情况下,秦东方拉过来的五百斤花生在一上午就卖得干干净净。

    这让下午问讯赶来,却扑了个空的人失望不已。

    秦东方不得不承诺,明天一定会再多准备一些库存。

    新产品花生的畅销还带动了瓜子的销量,原本已稳定的销量又小小增加了三成。连买带送,花生等于没赚钱,但瓜子还是赚了不少。

    秦东方看着空空的袋子和顾客们因吃到美味满足的表情,笑弯了眉眼。

    一中旁的摊位情况差不多。

    第一天开张,形势大好。

    一家人都没高兴得太过。头一天的销量有促销的水分,真正知道产品是否符合市场口味,要看一周内的口碑发酵期的真实销量。

    第二天,一家人依旧拖了五百斤花生去摊位上。

    没了促销的刺激,第二天比头一天卖得慢上许多,直到中午才卖了不到二百斤,好在有老顾客的拥护和支持,五百斤还是卖光了。

    第三天,

    销量基本稳定在日五百斤。

    第四天依旧。

    ……

    直到第七天,头几天买过花生的人口碑开始发酵。摊位上出现不少回购的顾客,各个将新产品花生赞个不停,尤其是怪味口味和盐焗口味的花生。

    “家里的娃儿可爱吃了。”

    他们出手还大方得很,一买就是两三斤。

    当天,花生销售出现一个小高潮,达到日销八百斤的成就。至此半个月内,花生销售没有低于过每日七百斤。这证明花生是非常受市场喜欢的。

    一家人的心才全放下来。

    为了庆祝新产品的畅销,童秀特地亲自下厨。在集市上挑挑选选,她拎着一只老母鸡回家,决定下厨做一道手撕鸡。

    手撕鸡性子温和,乃是温补,有很好的食疗作用。

    家里最近事情多,先是折腾新门面,又是元大胜的受伤,紧接着新产品花生上市,一家人都忙得团团转。秦红霞和秦东方眼瞅着都瘦了不少。

    正好给家里人都补一补。

    童静看见童秀拎着鸡肉进厨房,兴奋得不行:“姐姐又要亲自做菜了吗?”

    童秀笑:“对,今天做手撕鸡。”

    童静不知道手撕鸡是什么玩意,但她坚信只要是姐姐做的菜都非常好吃。一想到平日吃过的美味,她的口味都快下来了:“姐,我帮你看着火。”

    童秀笑道:“行,小心别烧着自己。”

    她将鸡腿洗干净,沥干水分,抹上调味酱入味,之后将鸡腿放入蒸笼里蒸至鸡肉酥软,调味料入味,再将鸡腿取出来,待冷却后起肉,用手撕成细条。

    鸡肉细条准备好后是配料。

    首先是洋葱,切好后要用滚水焯过,加上料和鸡肉细条搅拌,一同腌制后取出切丝。其余的配料还有炒香后的芝麻,切丝的青瓜,祛籽后的青椒。

    待鸡肉细条备好后,与配料搅拌入味,撒上芝麻提香后就成了。

    童秀上辈子是靠美食起家的,平时自己也喜欢弄点东西吃,手脚麻利的很。不多时就弄得差不多,厨房里飘起了卤汁的咸香。

    童静巴巴地望着灶台,咽着口水:“姐,还有多久能吃啊?”

    童秀被她的小模样逗笑了,塞了一块鸡肉给她:“快出锅了,别急。”这小丫头也不知是不是在童家亏着了,特别好吃,简直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吃货。

    童静嚼着鸡肉,满足地眯起眼,含糊道:“好吃。”

    童秀将鸡肉出锅,端了出去:“行了,带会让你吃个够。”今天她足足做了七个人的量,除了让秦奶奶和秦小五尝尝鲜,够这小馋猫吃得了。

    手撕鸡搬上桌,果然大受欢迎。

    连秦东方秦红霞两个大人都无法抵御这滋味。

    随着开始做生意,他们手头富起来后,

    都没怎么亏着自己的胃,隔三差五会割肉来吃,已经不会见到一丁点肉就能吃三大碗白米饭了。

    但这手撕鸡的滋味太棒了。

    那具有掠夺性的香味让人根本坐不住。金黄的酥皮,和如翡翠般的青椒,颗颗饱满晶莹的白芝麻,色泽亮丽,看着就让人口齿生津。

    秦红霞喜欢吃鸡肉。

    秦东方最喜欢吃入味后金黄的鸡皮。

    一家人联手将一整盆手撕鸡干了个干干净净。吃完后,一家人都捧着肚子在院子里踱步。吃太多了,都撑到了。

    美食能给人强烈的幸福感,一连好几天,他们嘴里心里仍是那股子满足的滋味。

    真好啊。

    ——内容来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