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尊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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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奇妙仙茶锻身体

    第十四章,奇妙仙茶锻身体

    这第三杯茶,入口则润滑无比,立刻便感觉到丝丝暖意,滋润着五脏六腑,而在此暖意中,又夹杂着阵阵的清凉,使人神清气爽。果然好茶!顿时便让我觉得,如果每日都喝上一杯,倒是人生一大美事,真可让人忘却世界一切烦恼,不再为任何生活琐事而挂心了。

    果然第三杯茶,又与前两杯茶大不一样。不知道这次,又会给我的身体带来怎样的变化呢?我正闭目细细品味此茶,忽然,好像进入到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当中。这境界迷醉而深沉,洋溢而洒脱,好似整个世界都与我一体了一般。我能清晰的看到千里之外的昆虫,也能清晰的听到万里之遥的鸟鸣。我一个动念,就能使环境发生改变,或刮起大风,或下起大雨,或晴空万里,或乌云密布,或火山喷发,或海啸山崩,或大地复春,或萧条凄霭。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天地,天地就是自己。

    正沉醉间,忽然耳边传来一阵嘈杂声:“莫斯,起床了,莫斯,莫斯,起床了,到点上班了,莫斯,老板娘都来了……”。

    猛然间,我睁开眼,眼前光景忽然一花,转瞬间,我就看见小夏在我窗户口大声的喊我了,瞧他缺心眼儿的那样,就他那嗓门,老板娘早听见了,你这到底是给我通风报信,还是给老板娘传递消息了?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果然,就是一声女子杀猪似的吼叫传来:“莫斯,还想不想干了,再不出来,可扣你工资了。”听到这话,我立马“噌”的一声蹦了起来,提着裤子,拖着鞋子就冲出了门外,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只见小杜早已在前台整理着柜面,老王一脸媚笑的站在老板娘身旁,小夏在我狗窝门口,全部已经就位,准备开工了,老板娘见我这副狼狈样出来,横瞥了我一眼,一脸鄙夷的说道:“这要是晚上来了贼,我还能指望你看家护院吗?以后你每晚值班守夜的十块钱,我就不给你发了,院子也不用你看了,不过你可以继续住这里,就当给你包住宿了,你不愿意住也行……”。

    “愿意!愿意!”老板娘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就抢着说道,我可不想无家可归,四处流浪啊!要知道,我可不相信,我能找到不要钱免费住宿的地方,毕竟,我是衰神附体的命啊!

    老板娘见我也识趣,态度如此恭敬,也就没再多说,随即就招呼我们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刚刚在龙牙世界里,我还一念神通生国度了,如今,回到这现实的世界,哥才知道,哥依旧是那个悲催的青年,为了一日三餐,终日忙碌不歇,还得时常忍受着别人的白眼。一个不小心,甚至可能连个洗车的工作都会弄丢。如今身体状况虽然有些好转,但进展的却十分缓慢,估计要半年以后,才能到一个普通人标准。

    算了,哥还是安心做人,努力做事吧!先这样混混吧!晚上我再去犬牙世界,问问那个奇特的女子,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让我的运气稍微好转一些!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自身衰神运的作用,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之后的一个月里,我居然一次都没有进入过犬牙世界,而且,每次都是一觉到天亮,中间连梦都没有做过,白天精神头特别的旺盛,而且饭量也变好了,是以前的两倍。还好老板娘包吃住啊,不然光是吃,我就得很头疼啊!做起事来,人也不吃力了,在别人眼中看来,就是我自从被老板娘扣了工资以后,人就表现得特别勤快了,老板娘看我也顺眼了些,所以,对于我吃得多了,她一点都不在意,要知道,光论吃,我们四个人没有一个可以和她相比的,她才是真正的吃货,不然,她怎样才能始终如一的,保持自己的“丰乳肥臀”呢?

    这一个月以来,因为我身体素质渐渐变好,所以,我每天都能早起晨练,就是在大马路上跑跑步。其实,我一方面是为了锻炼身体,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看看早上起来上班的美女们,万一有个艳遇了,要知道现在女人的审美需求,都是很奇葩的。虽然我确实是歪瓜裂枣,但是搞不好那个女的眼瞎了?不过说实在话,我现在可比之前帅气多了,至少这个气色红润,精神头特别足啊!

    我有时候就在想,是不是我的灵魂强大了,就影响到自己的身体了?由量变到质变,也只是个时间问题吧!那自己变成一个超级大帅哥,那也应该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这个月的莫一天,我终于人品大爆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春天。

    这天清晨,我依旧穿着自己的学生装运动服,慢跑在江边的马路上,忽然间,看到一花花绿绿的钱包,安静的躺在马路边的草丛里。我瞬间狂喜啊!长这么大,头一次遇上这样的好事,难道今天真的有钱捡?我四下望去,刚好没人,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捡起了钱包。打开一看,里面却没有钱,一张身份证,一张银行卡,一个工作证。

    工作证上写着,销售经理李玫,地址:c城梅花路37号商业大厦七十七层7705号。就在江边路不远,离我很近,我要还回去吗?我再次看了看身份证上李玫的相片,算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也是八零后,比我小三岁,今年十八,十八岁就当经理了,真厉害啊!

    算了,反正现在时间还早,不如做回好人好事吧!希望能改变我的运气。那个叫李玫的女孩子也挺漂亮的,见一见也好,说不定能成为朋友了。这样想着,我便一路小跑了起来,大概五分钟的时间,我便到了工作证上的地址。可是我却被保安给拦住了,说看我面生,而且长得也不像个好人,没有工作证就不能让我进这栋大厦,把我当小偷了。我说我是来还工作证的,我在路上捡到了李玫的工作证,想上去交还给她,可那二逼保安就是不让我进去,越觉得我就是那个偷李玫钱包的小偷,说证件交给他就行,他认识李玫,一会儿他给李玫就行了。那怎么能行,这证件是我捡到的,怎么能给这小保安去献殷勤了,我虽然长得挫,但我又不傻。

    最后,几经周折,小保安给物业打电话,要物业给7705号办公室打电话,说有人找李玫,给她还钱包来了。您别说,物业效率还挺快的,一会儿就回电话说,要我等会儿,李玫一会儿就下来。等了大概五分钟,只见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带着一身材匀称,中等身高的女子到保安亭来了。

    我还没有开口,就听得小保安朝那女子喊道:“李玫,李玫,就是他,就是他,他拿了你的证件。”一边说一边还用手指指我,搞得好像我就是小偷一样。李玫径直向我走来,后面还跟着那大汉,李玫开口道:“你说你捡到了我的钱包?”

    “是啊!就在江边的草堆里。”我回道。

    “那你还给我吧!谢谢。”李玫说道。

    “好!”我随即将钱包递还给了她。李玫接过钱包,打开看了看,随后鄙夷的看了我一眼,头也不回的走了。

    不是,我招谁惹谁了我?怎么都把我当小偷了?我不就是长得差了一点,人穷了一点吗?至于吗?现在的好人好事还能做吗?当日上午,可是让我心情不爽了好一会儿。算了,不和这些人计较,犯不着,又不是我生命里非常重要的人。

    我继续每天的晨练,可现在每天早上都能碰到李玫,让我特别扎眼。以前也能碰到,但以前我并不关注她,她的打扮并不出众,属于那种丢进人堆就很难找出来的那种人,虽然也还算漂亮,可并不是那种惊艳的美。

    自从出了我好心送钱包,被人误会的事件后,我晨练时,一见到她,我就浑身不自在。只要一见到她,我调头就走,懒得和这种人说什么。我估计她每天也能看到我晨练,时间久了,这个误会自然而然的就会真相大白。一个小偷能每天起来这么早晨练吗?一个小偷能每天准时上下班吗?小偷不都是见不得光的,看我的气质多阳光。

    这样又过去了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吧!在我晨练的时候,李玫突然疾步向我走来,我当时一愣,她要干嘛?

    只听得李玫对我开口说道:“那个……小哥,钱包的事谢谢你啊!那天是我误会你了。我都打听清楚了,你不是小偷,你是洗车场的员工,确切的说,你是学徒。”

    我一听,原来别人是来道歉的,我随便端了端架子,这事也就过去了,过程中还骗了美女一顿饭。后来我和李玫也渐渐熟络了起来。除了每天晨练时相互打招呼外,还相互留给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和李玫也就有了一段故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