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远行,相遇的美好
也许是因为选择了远行。
再美的风景,便就有着看尽的时候。
凌楚楚与翟天逸,夫妻两人终于舍得再次出发了。
这一次,儿子与他们一道坐在同一辆马车里。
凌楚楚发现,自从翟天逸开始教导儿子功夫。
儿子就开始迷上他家这老爹了。
甚至是分分钟逆转成了翟天逸的忠粉。
这一路往西北方向的前行,却再没有了那小乡镇的山清水秀了。
这西北地区山多,山峰嶙峋,交通并不畅通。
经济发展也较之缓慢,道路常年失修,使得交通堵塞。
若不是亲眼所见,凌楚楚自以为的旭日王国定当一片繁荣景象。
看来,再好的政策,若是地方官员实施不当,也是白瞎。
现在,凌楚楚也更加明白了翟天逸的巡游了。
况且,这是一座边防城镇。
驻守这里的太守胡云飞,便是那行伍出身。
胡云飞虽然清正,可作为一名太守。
他能扼守边关,抵御外敌与山里的蛮人部落的入侵,确实是功不可没。
只是,要让他一个武夫致力于经济发展,却是不行。
这经济发展不起来,民众生活就贫苦。
再加上这地区,山高恶水的,落草为寇者也就甚多。
可惜乱贼越剿越多,形成了恶性循环的局面,良家百姓相继落草为寇。
更有甚者,一个村落集体落草。
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到后来,胡云飞也觉得官兵们疲于奔命。
于是那些躲入纵横山脉内的草寇,他也懒得理会了。
其实,即使他想理会也没那个精力。
更何况水至清则无鱼,没有纵横山脉那些草寇。
那些冒险从里面通过的奸商,将更加肆无忌惮。
因为这里是边陲,这些奸商为了利益,可是都不惜出卖国家。
好似对他们来说,国仇家恨远没有金钱来的重要。
于是各种粮食、棉絮之类的物资,频频通过纵横山脉运往关外。
纵横山脉内山贼林立,但凡这些冒险穿山越岭的商队,都会遇到山贼劫掠。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这也是有效的替胡云飞这太守,遏制一批奸商了。
若是没有这些山贼,胡云飞还得加派人手,在广阔的纵横山脉内设立岗哨。
而想要抓捕这些走私商人,无论人力还是物力,花费都是巨大的呢。
这山区的情况确实复杂,山脉多的地方,山峰嶙峋,道路艰涩,杂草丛生。
而山脉少的地方,又荒无人烟,满地荒凉,甚至方圆几十里都渺无人烟。
这个时候,春天都已经要结束了。
可这大西北的地区,天气还是让人感觉寒冷。
此地当真不同于江南。
江南早已经万物复苏了,而这里却还是满地的枯黄。
不过,槁草丛中也已经冒出新绿了。
尽管还是寒风凛冽的,几欲将人的脸皮割开。
这一次,翟天逸没有冒险走山道。
这一带有着山贼,似乎
已经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翟天逸就是想要解决,可也不是光出动官兵剿匪那么简单的事了。
他们的车队,直接进入了这座著名的边睡之都。
凌楚楚真是难以想象,这一路行来时的荒凉。
可这扼制着两国交通脖颈的落日城,却是繁华的一座边陲城市。
城池高大,光是那城墙就有数十米高。
这落日城处于官道和驿道的交界处,商旅不绝,因此十分繁华。
此处,一直是胡云飞率领的军队驻扎于此。
胡云飞就住在城内,这等边境之地,真正意义上的郡守、文官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
说句不好听的,历来在这落日城,凡事都是武官说了算。
而武官作风粗鲁,却是掌管此边陲要地最好的手段。
因此,胡云飞就索性自封为太守,掌管着这片边陲地区。
走在繁华热闹的街上,凌楚楚都禁不住啧啧称奇了。
“我原本以为这边催地区贫寒,却不想这落日城竟是如此繁华的地方。”
落日城内道路宽广,马车行人众多,却并不显得如何拥挤。
街道两旁酒楼茶馆无数,一眼望去,满是巍峨壮丽的建筑。
这气派程度,虽然比不得帝都城,其繁华程度却也差不了许多。
他们的车马,浩浩荡荡的走在落日城的街道上,当即就引起了胡云飞的注意。
凌楚楚心内感觉甚是奇怪,不知道翟天逸这怀端的什么打算,此行很是高调。
翟天逸也早就让冷刃,在城内租下一处别院。
安排一众护卫队与暗卫们落脚下来。
随之,又让护卫找了一家酒楼,定下一层雅间坐下。
这家酒楼也是落日城内最是奢华,规模也是最大的了。
酒楼装饰的富丽堂皇,楼下大厅内歌姬翩舞,琴声悦耳。
端的是歌舞升平,逍遥自在的景象。
凌楚楚与翟天逸正自站在楼道,瞧着大厅的歌姬翩舞。
这时上来一女子,肤色白皙,身材婀娜。
她套着一件火红色的狐裘,更给人增添一种遐想之意。
她一举一动之间,也透着一股女子特有的风韵。
她开口的声音清雅,音调之中透着慵懒之意,凌楚楚不由心神一动。
她身后跟着三五个男子,其中一男子书生打扮,与之并排而行。
那女子似乎感觉到有人正在看她,她蓦地转身看了过来。
正好与凌楚楚夫妻两人,相对而望。
可凌楚楚有些气怒,那女子,眼里似乎只有翟天逸这美男子。
她的神情慵懒,女子在对上翟天逸的眸光时,那还带着几分朦胧的目光微微一蹙。
这一照面,那女子却是微微一愣,“恩?”
翟天逸的长相当然出众。
更何况,是在这么一群边陲地区的粗鄙汉子相比了。
许是地域的差异,这里本地汉子大多粗犷强壮。
虽然也不泛一些英俊男儿,却也是高大健壮,五官端正。
而翟
天逸则是眉目清秀,虽然眼神锐利,却透着一股浓浓的书生气质。
他那举手投足间,也有着令人心折的气质。
不需看容貌,就翟天逸身上那种气质,便让人觉得不同了。
既是不同于普通书生的迂腐气,又不同于世家子弟的张狂劲。
——内容来自
(本章完)
再美的风景,便就有着看尽的时候。
凌楚楚与翟天逸,夫妻两人终于舍得再次出发了。
这一次,儿子与他们一道坐在同一辆马车里。
凌楚楚发现,自从翟天逸开始教导儿子功夫。
儿子就开始迷上他家这老爹了。
甚至是分分钟逆转成了翟天逸的忠粉。
这一路往西北方向的前行,却再没有了那小乡镇的山清水秀了。
这西北地区山多,山峰嶙峋,交通并不畅通。
经济发展也较之缓慢,道路常年失修,使得交通堵塞。
若不是亲眼所见,凌楚楚自以为的旭日王国定当一片繁荣景象。
看来,再好的政策,若是地方官员实施不当,也是白瞎。
现在,凌楚楚也更加明白了翟天逸的巡游了。
况且,这是一座边防城镇。
驻守这里的太守胡云飞,便是那行伍出身。
胡云飞虽然清正,可作为一名太守。
他能扼守边关,抵御外敌与山里的蛮人部落的入侵,确实是功不可没。
只是,要让他一个武夫致力于经济发展,却是不行。
这经济发展不起来,民众生活就贫苦。
再加上这地区,山高恶水的,落草为寇者也就甚多。
可惜乱贼越剿越多,形成了恶性循环的局面,良家百姓相继落草为寇。
更有甚者,一个村落集体落草。
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到后来,胡云飞也觉得官兵们疲于奔命。
于是那些躲入纵横山脉内的草寇,他也懒得理会了。
其实,即使他想理会也没那个精力。
更何况水至清则无鱼,没有纵横山脉那些草寇。
那些冒险从里面通过的奸商,将更加肆无忌惮。
因为这里是边陲,这些奸商为了利益,可是都不惜出卖国家。
好似对他们来说,国仇家恨远没有金钱来的重要。
于是各种粮食、棉絮之类的物资,频频通过纵横山脉运往关外。
纵横山脉内山贼林立,但凡这些冒险穿山越岭的商队,都会遇到山贼劫掠。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这也是有效的替胡云飞这太守,遏制一批奸商了。
若是没有这些山贼,胡云飞还得加派人手,在广阔的纵横山脉内设立岗哨。
而想要抓捕这些走私商人,无论人力还是物力,花费都是巨大的呢。
这山区的情况确实复杂,山脉多的地方,山峰嶙峋,道路艰涩,杂草丛生。
而山脉少的地方,又荒无人烟,满地荒凉,甚至方圆几十里都渺无人烟。
这个时候,春天都已经要结束了。
可这大西北的地区,天气还是让人感觉寒冷。
此地当真不同于江南。
江南早已经万物复苏了,而这里却还是满地的枯黄。
不过,槁草丛中也已经冒出新绿了。
尽管还是寒风凛冽的,几欲将人的脸皮割开。
这一次,翟天逸没有冒险走山道。
这一带有着山贼,似乎
已经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翟天逸就是想要解决,可也不是光出动官兵剿匪那么简单的事了。
他们的车队,直接进入了这座著名的边睡之都。
凌楚楚真是难以想象,这一路行来时的荒凉。
可这扼制着两国交通脖颈的落日城,却是繁华的一座边陲城市。
城池高大,光是那城墙就有数十米高。
这落日城处于官道和驿道的交界处,商旅不绝,因此十分繁华。
此处,一直是胡云飞率领的军队驻扎于此。
胡云飞就住在城内,这等边境之地,真正意义上的郡守、文官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
说句不好听的,历来在这落日城,凡事都是武官说了算。
而武官作风粗鲁,却是掌管此边陲要地最好的手段。
因此,胡云飞就索性自封为太守,掌管着这片边陲地区。
走在繁华热闹的街上,凌楚楚都禁不住啧啧称奇了。
“我原本以为这边催地区贫寒,却不想这落日城竟是如此繁华的地方。”
落日城内道路宽广,马车行人众多,却并不显得如何拥挤。
街道两旁酒楼茶馆无数,一眼望去,满是巍峨壮丽的建筑。
这气派程度,虽然比不得帝都城,其繁华程度却也差不了许多。
他们的车马,浩浩荡荡的走在落日城的街道上,当即就引起了胡云飞的注意。
凌楚楚心内感觉甚是奇怪,不知道翟天逸这怀端的什么打算,此行很是高调。
翟天逸也早就让冷刃,在城内租下一处别院。
安排一众护卫队与暗卫们落脚下来。
随之,又让护卫找了一家酒楼,定下一层雅间坐下。
这家酒楼也是落日城内最是奢华,规模也是最大的了。
酒楼装饰的富丽堂皇,楼下大厅内歌姬翩舞,琴声悦耳。
端的是歌舞升平,逍遥自在的景象。
凌楚楚与翟天逸正自站在楼道,瞧着大厅的歌姬翩舞。
这时上来一女子,肤色白皙,身材婀娜。
她套着一件火红色的狐裘,更给人增添一种遐想之意。
她一举一动之间,也透着一股女子特有的风韵。
她开口的声音清雅,音调之中透着慵懒之意,凌楚楚不由心神一动。
她身后跟着三五个男子,其中一男子书生打扮,与之并排而行。
那女子似乎感觉到有人正在看她,她蓦地转身看了过来。
正好与凌楚楚夫妻两人,相对而望。
可凌楚楚有些气怒,那女子,眼里似乎只有翟天逸这美男子。
她的神情慵懒,女子在对上翟天逸的眸光时,那还带着几分朦胧的目光微微一蹙。
这一照面,那女子却是微微一愣,“恩?”
翟天逸的长相当然出众。
更何况,是在这么一群边陲地区的粗鄙汉子相比了。
许是地域的差异,这里本地汉子大多粗犷强壮。
虽然也不泛一些英俊男儿,却也是高大健壮,五官端正。
而翟
天逸则是眉目清秀,虽然眼神锐利,却透着一股浓浓的书生气质。
他那举手投足间,也有着令人心折的气质。
不需看容貌,就翟天逸身上那种气质,便让人觉得不同了。
既是不同于普通书生的迂腐气,又不同于世家子弟的张狂劲。
——内容来自
(本章完)